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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悬疑]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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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七十章衣柜里的秘密

  玲珑迷失在不知名的山洞中时,燕风正悄悄的在日月大酒店调查。

  凶手大概没有料到燕风任何一片柳树叶就怀疑到了旅店上来,所以并没有提防,燕风很容易就查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酒店是二十多年前建成的,那时候景县才刚发展旅游业,能接待外地游客的星级酒店只有这一家,着实风光过一阵,简直是日进斗金。它的法人是当地人,叫华威,当年是景县的首富,但调查之后才发现,这家酒店以前确实是他的,现在他却只是个挂名的,有个叫哈扎布的外国人才是真正的幕后的老板。

  酒店建成两年后,他因为贪心投资了一桩有很大风险的投机生意,结果不仅血本无归,押上了全部家产和酒店,还被追债的人逼得差点跳楼。这时候哈扎布出现了,表示特别喜欢景县这个地方,也看好这里的发展,但因为一点特殊的原因不能出面收购这家酒店,只能暗中注入资金,维持酒店的运营,还高薪聘请他继续做酒店日常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条件是:不能对外泄露酒店真正老板的身份,而且要把离酒店后门较近的那套总统套房做为他的专用房间,他不来就不允许有人进去,就连打扫房间也不行,因为他在那儿会放一些非常私人的东西,他不希望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有人看到这些。

  这件事当然是有些奇怪,而且幸运得有些突然,但酒店的原老板当时已经没有活路了,就是多么可怕事摆在他面前,他也要搏一搏。就算又是一桩倒霉事。他不过是一死,能有什么损失?而且他看来,有钱人都有怪僻。喜欢故作神秘,做什么奇怪的事都不足为奇。

  所谓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豁出去了,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当时他生意失败的事只有极少数债主子知道,所以他没费力气就蒙混过关了,还清了欠债并继续假装酒店地主人。在这里经营着酒店。本来他想努力工作,要东山再起,要让哈扎布看看他并没有看错人,哪知道不久后酒店开始接二连三的出现怪事,无论他请来了多少符咒和镇鬼神像、换了多少次风水大阵也没有用,生意惨淡无比、连年亏损,最后他只得放弃努力,每天呆在酒店里混吃等死。

  好在哈扎布并不在意,而既然老板不怕亏损。其余人也没什么说的,酒店就这么半死不活地耗着。哈扎布每件每年都会来酒店一次,总是选在景县的旅游淡季时呆上一星期。他说他喜欢清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每回来都不请导游。自己独自去玉林山上游玩。然后就是呆在他专用地总统套房内,有人打扫房间时他就站在旁边看着。不许人家碰一下他的那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摆设。

  华威在过了几年安定的生活后,每每想起哈扎布的神秘和在日月大酒店发生地种种怪事也觉得非常不安,猜想哈扎布是不是利用这间酒店做掩护做了其他坏事,甚至是在酒店中制造什么违禁品,或者用酒店用来洗黑钱。可一来附近十年来没有恶性犯罪发生过,二来酒店生意惨淡,没有洗黑钱的可能,三来他实在有些怕这位幕后老板,每当他的眼睛看到他时,他总会后背发毛,觉得那眼神能洞穿一切。

  他安逸的一切全有赖于哈扎布,所以他选择了聪明的装糊涂,酒店爱怎么样都好,他只当做不知道就好。他这样想的,也这样做的,渐渐感觉哈扎布看他的眼神也没那么可怕了。

  因为闹鬼的事,酒店地员工流动性很大,所以服务人员没有认识他们真正老板的,还以为他是一位胆子大的客人。所以这个奇怪地神秘的酒店和它地真正主人就这样存在了下来,一眨眼就是十年。

  目前,哈扎布正在景县!

  燕风听完这一切,心里就有个准谱了。事先他们猜测过,凶手很有可能是自蒙古入侵大理后地蒙古后裔,酒店的主人叫哈扎布,这可是个蒙古地名子,所以两边的线索就重叠在了一起。

  现在燕风总算明白凶手为什么要把少儿演出团的成员尸体移走了,因为这间酒店是他的,如果事情是从酒店闹起来,他的秘密有可能提前被人发现,而假如尸体是以车祸的形式掉在山涧里,酒店虽然可能受到调查,但因为并非是事件的焦点,可能会蒙混过一阵子。若非他的衣袋中不小心落了一片塑料的柳树叶,若非燕风与他搏斗时扯坏了他的衣袋,警方肯定不会这么快找上门来,这样他就有大把的时间转移。

  而假如他要做的事是只需要一点时间就可以完成,他完全可以做完要做的事后远走高飞,就没有人能抓住住他了。那些封锁于他而言如同虚设,他超强的巫力使可以通过任何关卡,没有人能认出他。可他千算成算还是出了差子,也许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在燕风看来,哈扎布之所以出错是因为他要做的事可能马上就会成功了,因为从哈扎布的行为来看,他一向是谨慎小心、滴水不漏的,可他最近的行为却给人焦急和慌乱之感,给燕风留下了重要的线索。为这件事,他可能等待、计划、努力了许多年了,如今眼看就是实现了,心一急,当然就会出错。而因为有燕风这样的警察跟着,每一个失误都是致命的。

  申请搜查令需要时间,燕风怕时间赶不及,于是稍微化了化妆,冒充酒店的服务人员潜进了总统套房。哈扎布来无影去无踪的,没人知道他是不是呆在房间里,因此燕风是冒了一定的风险的,假如哈扎布在,两下里一交手就是生死之局。燕风不熟悉环境,处于绝对的劣势。

  可是燕风有预感,他觉得哈扎布一定在忙于那件就要实现地事。肯定不会呆在酒店,而除了酒店的前台老板华威。也没有人知道警方已经注意酒店。事实上,说是警方的监控,不过是燕风带着两个一直跟案地小刑警而已。

  古龙还是音讯皆无,燕风等不及他回来了。

  敲了敲门,不出所料的没有人应声。燕风开门进入了房间内,谨慎、迅速地观察了一遍周围地大致环境。哈扎布果然不在,可是整间豪华的套房内都弥漫着他的气息,黑暗、寒冷、神秘。套房内的设计简洁而高贵,四处都整齐有序地摆着风格不同的精美工艺品,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为了掩人耳目而用,不具备任何相价值。

  在套房内走了一圈,从表面上看整个套房内没有任何异常地情况,不过燕风却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但一时被被各种小摆设花了眼,没有看出来,于是他又走了一趟。终于发现这个豪华的套房内居然没有一张床,原来放床的地方空着一大片。被拖过一张桌子。掩盖了那触目的空旷感。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会发现厚厚的纯毛地毯上还有着凹痕。证明这张床刚被人搬走不久。

  为什么要把床搬走?这和哈扎布办的事有关系吗?假如有关系,一定是床中藏着什么东西,可那是什么东西?不什么不拿出来,而直接把床搬走。

  为了在这个采光不好的酒店中获得更多的光源,套房的窗子是整排地落地窗,要从窗子吊走一张大床并没什么难的,可是这里再少人来也是公众场所,他又是怎么办到的?难道又是耗费功力制造集体幻觉?如果是这样,床里放地什么珍贵的东西,要他这样小心翼翼?

  假设他把最重要地东西放在床里,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好好一家酒店后来却频出闹鬼事件了,一定是哈扎布办地好事,他当时有意或者无意的来到景县,想留下来,正巧赶上华威破产,于是他假装投资,得到了一个安稳地地方,然后制造了酒店闹鬼的假象,让后门附近的地方成为酒店中人迹罕至的所在,这样他就更安全了。

  甚至可以推断出,他所谓一年只来一次的事都是假像。他在这个地方根本是潜伏了十年,假如那床中的东西那么珍贵,他不可能不守着,况且闹鬼事件时有发生,时间也不确定,就说明他一直在酒店中,持续不断的吓唬别人,以保证后门这一侧没有人敢过来。

  这样一说,那个少儿表演团的原订酒店失火,以及带团老师非要住到这里来,并且表现古怪都是和他有关了,说不定他控制了带团的老师。想想,一个善于精神控制的人是多么可怕的敌人,他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做出伤害自己和别人的事而不自知。

  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为什么选择了那个少儿表演团,是他们符合了他一直追求的某些条件吗?

  燕风边想边第三遍检查房间,这也是他的怪僻,勘验现场总是要进行三遍才能放心,上回在车祸发生的平台上就勘查第三遍时发现了那颗奇怪的珠子,进而发现了哈扎布的重大线索,所以在他看来第三遍很重要。

  这一次,他异常仔细,冒着哈扎布随时可能会回来的风险,连衣橱都没有放过。哈扎布的衣服非常非常多,全是黑色的,不过似乎全没有穿过一样,许多还带着标签,鞋子更是干净得不得了,鞋底一点污痕也没有,根本就没有穿过。

  如果他不见人,不穿新衣服,买这么多放在这里干什么?为了虚荣,还有--要掩盖什么?

  想到这一层,燕风立即钻进这个大得变态的衣柜,东敲敲、西打打,果然在后面的板壁听到了空响的声音。燕风大喜过望,在柜子中又细细摸索一番,终于在一个衣钩处发现了机关,用力一扳,暗门打开了,现出了衣柜后面一个暗间来。

  “原来别有洞天啊!”燕风轻喃一句,一脚跨了进去。

  这暗间十几平米大,因为没有自然光源而在墙壁上安装了几盏小灯。灯的光钱用什么不好,偏偏选的是暗红色,人一踏入其中,就会觉得连整个空气都鲜血淋漓的。在房间的中间放着一摆四个大冰箱,被红光照着,好像四个浸出了血的箱子。

  燕风心里一紧,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上前依次打开冰箱--血袋,冰箱内存放着一袋一袋的血,摆得整整齐齐,上面还标明阴血、阳血的字体。但存放血袋的冰箱只有三个,最后一个冰箱里什么也没有,但是似乎比其他三个冰箱的温度要低得多,弥散着淡淡的富尔马林叶和极轻微的腐臭味,似乎以前存放的是尸体!

  燕风一叹。他现在有证据批评哈扎布了,虽然他拿的是蒙古护照,虽然不知道他的钱从哪里来,有没有掩护身分的职业,总之他是跑不掉了。

  他站起身,想尽快通知局里,哪知才一转身,满眼中就撞进一大片压迫性的黑。他心中暗叫不好,反应神速,伸手去摸枪,但可惜他感觉到危险时已经太晚了,枪还未举起,就觉得额头上一阵剧痛,昏死了过去。失去意识的一刹那,他终于看到了偷袭之人--瘦削干净、眉浓唇郁、一张脸极其英俊年青,微卷的黑发长过了肩头,一双眼睛又深又冷,好像深夜中孤独的寒星。

  原来,这就是哈扎布,就是他杀害了这么多人!燕风挣扎着想清醒,可是额头上的剧痛还是让昏沉的意识主宰了一切。

  看着倒在地上的燕风,哈扎布抬了几次手,终于没有落下。

  “我又低估你了,无论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不得不说,你很了不起,可惜你还是不配做我的对手。”他谈谈的自言自语,声音里又是寂寞又是忧伤,“真想杀了你,因为你带来了太大的麻烦,实在烦人。可是我答应过她,不会杀无辜的人,所以在平台上你保住了命,今天还是能保住,你的命可真大啊。但是为了那件事我等了几百年,如今还差三十六个小时就做成了,此地被发现了又如何?你知道了我是谁又如何?到时候我改头换面回到家乡,你就永远也找不到我了,大家落个干净。”他说着返身欲走,但又转头对燕风轻蔑地说:“你乖乖睡着最好,你不来碍事,就不会有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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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七十一章传说

  “燕风,燕风,你爱我吗?”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在燕风的脑海里闪过。他心里发紧,还以为乌拉又来折磨他了,但恍惚间,只觉得那声音像甘甜的清泉一样浸入他的心田,让他舒服又轻松。

  “玲珑。”他呢喃着,甚至还没看到她的样子。

  他爱她吗?如果对一个女人牵肠挂肚、无比想念、他这么大个人了,见了这个女人却还会心跳、想起她时会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想和她在一起,一想到她对别的男人就妒忌得无法忍受,这就是爱吧!

  他想答应,可是却睁不开眼睛,脑袋好像裂开了一样疼,迷迷糊糊间,他似乎“看到”玲珑甜美纯真地对他笑着。那笑容让他的整颗心都柔软了下来,才要回应,就看到哈扎布突然冒了出来,一下把玲珑拖走了,就像一条黑色巨蟒吞下了一头小小的白羊。

  他大叫她的名子,可是声音却堵在喉咙出不来,只听玲珑对他说:“燕风别来,别来!他会杀了你的,别来!”她纤细的声音拖得很长,面目迅速模糊起来。

  燕风急了,感觉心肝都让人摘去了,那番巨痛压过了头上的疼,刺得他蓦然坐了起来。他大口地喘着气,向四周一望,看到自己还躺在那个暗间里,蓦然记起了一切。

  可是为什么在昏沉中会梦到玲珑,难道玲珑有危险吗?

  他勉力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向外跑,额头的血已经止了,但半边脸和肩头全部鲜血染红了,一路上遇到的人没有不看他的。可是他顾不了这么多。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一个劲向前冲。他潜入哈扎布地房间时还是中午,现在天色已经全黑了。

  哈扎布把储存的血液都拿走了。那张不知做什么用的床也拿走了,就是说他要办地事正在进行。再耽误下去怕来不及了!

  重要的是,玲珑出现在了他地梦境中,他怕这是可怕的预感,玲珑不会出事吧?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明白了玲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在她生死不明的时候。他才知道她对他的重要,她就如同一场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地浸入了他的灵魂之中,再也拔不出来。

  当年失去乌拉的时候,他心痛懊悔,如果只是想想失去玲珑而已,他已经痛彻心扉!

  “放开,让我过去--我在执行公务--我是警察。”他感觉有人拉他的手,于是拼命想挣脱。可对方力气很大,他挣了半天没挣开。

  “老燕让人打傻了,快叫车送医院。”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燕风抬眼看看,迷蒙中看到古龙风尘仆仆的脸。在失去联络这么多天后。古龙终于又现身了。看到自己最信任的人。燕风硬提的一口气放松了,整个人挂在了古龙的身上。

  当他再醒来地时候。人已经在医院的观察室中了,头上已经包扎好,看看表,已经是半夜了。

  “我怎么昏了这么久?”他愕然。

  “谁知道,医生还奇怪哩。你头部遭重创,但外伤又不像棍棒伤,又不像铁器伤,又没有严重脑震荡,却流了那么多血,而且过了这么久不醒过来,我差点打电话给羽毛,让她直接来给你解剖,我相信她一定想看你裸体躺下的模样。”古龙黑瘦了些,但逮到机会就挖苦燕风地习惯不改,似乎成了一种本能。

  燕风心里正急,没时间搭理古龙,直接要求出院,等回到局里,在安全和情况下才和古龙说起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和他今天地遭遇。

  “就是说你和凶手--哈--”

  “哈扎布“你和哈扎布交手两次,都是处于绝对劣势。第一回合,他能偷袭你而没杀,让你找到了还击地机会,而第二次你根本反抗能力,可他为什么两次没有杀你呢?”

  “我也不知道。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已经行动了,假如他做成那件神秘的事,有可能从此远遁,那么他就会逍遥法外,那些被他杀害地人将冤沉大海。如果崔母说的是真的,崔猛的意识也会再度企图控制他人,好去伤害其他人!”

  “老燕,你别激动,这离开这段日子,你已经取得重大突破了。”

  “他今晚说不定就在做那件秘事了,我能不急吗?”燕风眉头皱得死紧,但明白焦急会影响判断,强迫自己静下心来问古龙,“你走了那么久,有什么发现吗古龙点了点头,“我走这些日子连电话也不打,就是因为我和当地真正的山民生活在一起,这样才能听到那些没有流传出来的故事。哈扎布的行为古怪,咱们推测了可能是为了完成一件什么神秘的事,所以我才会去打听一些民间的东西。从这个角度上讲,哈扎布的行为算是有些偏执了。我差不多每天都追着那些淳朴善良的老人家讲故事,回来后又和你的线索一对比,只找出了一件与人血有关的故事。这个故事知道的人很少,大家是当个民间故事听的,并没有人当真。当然,假如哈扎布真的是按这个故事中所说的去做的话,那么至少他是当真的。如果真的能抓到他,他需要的不止是法律的制裁,还需要一位心理医生。”究竟是什么?”

  “你别急啊。”古龙按住要起身的燕风:“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神秘的传说。据说很几百年前,一个蒙古武士爱上了一位白族的公主,可因为蒙古人是侵略者,白族的族长坚决不同意这门婚事,白族公主不愿意违背父亲的意愿,也不想辜负情人的爱情,于是服毒自尽,以对父亲明志。对情人言誓。蒙古武士悲痛欲绝,背着情人的尸体企求他们族中最有神力的祭司,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以求能让情人复活。祭司对他做出了最残酷地考验。但他全部硬撑了下来。他的行为感动了祭司,于是祭司告诉了他一个让公主复活的方法。

  那就是要在月圆之夜地背阴之地。同时取尽十二名成年男子的阳血,然后在午时地向阳之地取尽十二名少女的阴血,把这些血放入一个天然的、阴阳水相混却不直见天光的活水池里。鉴于这些天然的水池都是与海眼或者河口相连地,所以还必须找到一个天生有巫力之人的尸体堵住泉眼,以防止混合了阴阳血的阴阳水泄露。做好这些之后。只要在十五之夜把死去的人泡进去,等太阳和月亮再出现一次,也就是一天一夜,公主必能复活。

  但这件事难就难在一切条件的形成都必须是在巧合的状态,就是说必须有十二个男人同时在月圆夜在背阴之地呆着,而且都必须是已经为人夫的成年男人,而那十二个少女的条件也是一样,必须巧合性的突然出现,不能人为地去凑人数。只能等等机会。而在这儿期间里,死去之人的肉身还不能坏。

  这蒙古武士有家传的武功,手掌握住东西即能冰冻。所以公主尸身未腐。但他不忍心以这么多人地血来成全自己的爱情,所以抱着公主地尸体跳了崖。

  后人谈到这个故事地时候即感动于两人之间的爱情。又感动于蒙古武士不为自己地一已之私而谋害人命。还曾经为些编过歌曲,只不过流传不广。只在土生土长的山里人才有人知道。”

  “冰冻?我领教过了。”燕风看了看自己冻伤的手腕,“这事情听来虽然玄妙,但解释却合理。他身怀异能,瞬间杀那么多人也许可以办到,但怎么才能使他们血不流出来呢?看来只有瞬间速冻了。只是他用的是什么武器呢?上回他和我交手时并没有带武器,可我相信一定会有凶器的,不然尸体的断头处不会切口平滑。”

  “他头一回取血的位置是在脖腔,几乎是同时取了十二个壮汉的人头;第二回是在手腕,但相比起来没那么血腥,先是冻死了孩子们,然后慢慢取血。他两回作案的手法也不一样,恐怕也是和阴啊阳啊的有关。”古龙也看了看燕风的手腕,“也许这不是寒冰掌一类的玩竟儿,毕竟这不是在武侠小说里,可能--是液化氮吧。”

  燕风不说话,皱着眉头把这件听来怪诞的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你们这里有什么阴阳池吗?否则他为什么呆在景县?”

  古龙想了半天,表示没有,“我在这里也工作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

  “有没有可能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山洞里呢?传说中不是说,是不能直接见天光的池子吗?不见天光的话,就肯定是地下水池或者是在山洞里。”

  古龙看看燕风,看他因为受伤和忙碌而变得异常憔悴的脸,叹了一口气道:“哎,这只是个传说,对我们有参考价值,但不能全信!我总是觉得咱们的证据还是有些牵强,想一下,正常的人谁会为了一个传说而去杀人呢?或者他真的只是个变态,还有他那些神秘的巫术和力量。”

  燕风摇遥头,“不对,至少凶手全信了,想想他取的血,想想他的所做,一定是这样的,他做为蒙古武士的后裔,继承了他能使物体冰冻的方法,也当然听说过这个传说,先不管他要救的是谁,却一定是按照这个方法进行的。我想,那个死去的人一定对他很重要,重要到不可或缺,重要到能让他丧失理智,沉迷一个传说而不可自拔。”

  说到这儿,他的脑海中忽然闪出玲珑的脸。如果她死了,他会怎么样?他们相处的时间其实还短,也许他只是痛苦万分,再也不能爱上别人,但假如相爱的时间长了,一旦玲珑突然离开,也许他也会疯狂的。男人的感情其实是很脆弱的,真的爱得深的话,如果有什么重大地变故,受不了的往往是男人。

  “可是这附近真的没有什么阴阳池啊!”古龙搔搔头,急得在房间时乱转。搜肠刮肚地想,直到一个念头蓦地窜入了他的脑海,“等等。有一个地方。”

  “哪里?”燕风来了精神。

  “在景县有名地笋子洞旁边,原本还有一个山洞。叫无归洞。这个洞不仅没有美丽的景色,而且还是神秘莫测,穷凶极恶之地!此洞有个特点:历来进去的人不管是几个,出来时总会平白无故神秘地少了一个,如进去五个就会出四个,进一个则没人出来。而其他同行人都不知那人是何时走失的。另外。据进去回来者说,无归洞里面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但深不可测,一直也走不到头,仿佛通向另一个世界。

  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儿,镇上有六名青年偏不信这邪,背着大人进去了,但出来时数来数去就是少了一个。偏巧失踪那位是镇政府部门某公子,这下急坏了家人。于是公安局派出了装备精良的搜救队进去了,折腾了半天,但出来时毫不例外仍然少掉一人!

  最终。省里调来十名特种部队人员.据称这十名个个是身怀绝技地精英队员。进去前为了仿止队员在洞内走散,用十个手铐将每人手铐手连成一串。锁匙放洞外。洞里大家不停地报着号。他们这样在深入洞中约两、三公里远,还是没有走到尽头。而且这时有几名战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头昏呕吐现象.,据后来调查可能踉洞内毒沼气有关,搜救被迫停止并折回。然而就在出洞时,可怕的事再次发生,十名队员硬是少了一名,手铐完好无损。少掉的那个人是队伍中间的第五个,而他们出来的时候变成第四名队员和第六名队员铐在一起,第五名队员凭空就消失了,而且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的事。

  这件事太怪了,一直没有合理的解释,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政府部门为了阻止有人继续冒险,就运来刻有符字的巨石堵住了洞口,还用刻了八卦地铁棍围成栅栏挡在那里。如果你非要说景县有阴阳池,可能就是在无归洞里面,因为没有人进去过,所以我不能确定。”

  “我们马上去看看。”燕风当机立断。

  古龙也不争辩,站起身来打电话。燕风伸手拦住他,“不用叫别人了,这事情这么诡异,根本无法用常理解释,参与的人多了,不利于保密,我们俩就行。顶多叫上那两小小菜鸟,让他们守在洞口,假如我们到一天一夜还不出来,也不用救了,就让他们直接封上洞口好了。”

  “你当那么好封的,那可是巨石。别废话,老子还没活够呢,进得出就要出地来。再说了,我好歹是本县的公安局长,局长走丢了,这也太没面子了。就算真迷了路,也肯定大批人来找,这就是当大人物地好处啊。”末了,古龙还开了句玩笑。

  燕风不说话,因为古龙没有和哈扎布交过手,不能理解那种压倒性地优势,先不说他强大的巫术能力,当只是他那远胜于常人地速度和力量,就不可能轻易战胜。他不是胆怯,只是要做好准备。

  只是古龙这么一说,他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古龙不比他,已经有妻有子了,而他是光棍一个人,“还是我自己进去得了,你每天养尊处优,胖得像老鼠,别回头净帮倒忙,碍手碍脚。”他说。

  “你少来这套,想自己逞英雄是不是?”古龙和燕风是十几年的生死兄弟了,当然明白他是为自己着想,但他也不能为了安全放下燕风不管哪,“你还是多操心自己吧,如果真出了事,玲珑怎么办?她在这世上没亲没故的,就看上这么一个你。这傻头,她倒是看清楚点啊,就这样想也不想,一颗心全扑上了。结果呢,你扔下她,她怎么办?”

  古龙不提还好,一提玲珑的名子,燕风的心突然软弱得没有力气跳动了,而就在这最软弱之时,那个可怕的噩梦冲进了燕风的脑海,让他差点直接跳起来,吓了古龙一跳。

  “玲珑在哪

  “废话,当然在我家。我怕她看你这鸡蛋打了补丁的模样心疼,所以没通知她。”

  “电话给我,快点,号码多少?”燕风有些发急,闹得古龙有点莫名其妙。他这个老友,冷静沉着是有的,有时候在感情上还有些迟钝,可没见他么慌乱过。

  他拿起电话,拔了号码,然后递给燕风,“你也太猴急了,这是干什么?临终表白还是临终遗言?再说我家电话号码几号,你不知道吗?白痴!”

  燕风不理他,因为电话那头儿马上有人来应答了,不过传来的女声却不是他梦寐以求的声音,而是古龙的老婆,他的嫂夫人。她也正急得没办法,说玲珑从早上去上班后就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

  “怎么回事?”古龙隐隐约约听到点什么,也紧张起来。

  “你给玲珑介绍的什么工作?”

  “县旅游局属下的独立导游啊。”古龙很意外为什么燕风问起这个。燕风心里有极其不好的预感,才要回答,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急切的狗吠声,声音之突然和嘹亮、焦虑,吓了燕风一跳,觉得一颗心扑通一下落到了冰冷的水里。

  “这不是龙龙吗?”古龙白了脸,玲珑和龙龙一直住在他家,这小狗的叫声他再熟悉不过了。

  两个人快步跑出去,正看到被拦在门口的小黑狗又叫又跳,拼命想要冲进警察局来。看到两个熟悉的人类出来,龙龙立即飞扑过来。它一直住在古龙家,应该对古龙比较亲切的,可是这通人性的小东西似乎明白主人心中最想念的人是谁,直接跑到燕风身边,一口咬住他的裤脚。

  它一张嘴,嘴上叼的东西落到了地上。那是一串乌沉沉的黑珠子,是崔娘送给玲珑的礼物,燕风见玲珑戴过。一瞬间,燕风突然想起哈扎布当做珍宝一样的黑珠子,和这串黑晶珠是一模一样的。

  “走吧,去无归洞,玲珑一定会没事的。”古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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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七十二章复活的仪式

  玲珑差点呕吐,非常希望自己没有醒来,那样就不用看到这一切了。

  眼前的黑衣男人正把那个断头人劈成两半,然后沉入水底。这水池下有细长型的水眼,吸力很大,黑衣男人潜入水下,没费多大力气就把两片尸身堵在了水眼上,水流中与地下河相通的暗流立即停止了,水面平静了很多。

  他手里拿着一个圆圆的东西,里面盘着一条极细极韧的银色细丝,说是劈开尸身,其实应该算是用这条细丝切开的。这也不知道是什么凶器,银丝柔软的可以卷,但抽出后却又极硬。好在他切割尸体的时候并没有大量的鲜血溅出,那具尸体竟然是一具干尸。

  之后,他打开一个木箱,开始把一袋一袋的血倒入池水之中,有的倒在水池的左边,有的倒在水池的右边,清澈的池水在鲜血的晕染下,似乎变成了一个血池,红色的液体搅在清水中,慢慢被大量的水稀释着,等这黑衣男人做完这一切,水池呈现出一种妖异的粉红色,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

  玲珑的双手双脚都被捆绑着,不能动也不能逃,只能坐在池边看着这一切。她虽然不是警察,可是她亲自经历过换身事件,亲耳听到崔猛所说的事情,在这一刻,她突然有点明白,这个男人就是这件惨剧最初的源头,一切都是他造成的。

  “那是崔猛的身体吗?”她忍不住问。刚才这男人离开的时候,她独自和无头尸相对了很久,已经从最初的恐惧变成了巨大的麻木感。

  她觉得这男人对她似乎没有恶意,当时她掉入水里,半边温暖、半边寒冷地感觉让已经心力交瘁的她快崩溃了。何况还受到一个黑影的追杀。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在陷入昏迷地一刹那,那个黑影现形为一个全身包裹在一团漆黑中的男人。他一把把她从水中捞起。就算此刻捆绑着她,也细心地没弄疼她。还把她放在一个平整的地方,以免硌伤。

  这是个温柔细心的男人,可为什么他要做这一切,为什么要绑架她?

  男人没说话,只转头看了她一眼。灿若寒星的双眼显得那样孤高和寂寞,好像根本不是尘世中的人,而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

  “你要杀我吗?”

  他还是没说话,从一个袋子中拿出许多花瓣洒在血池之上,动作轻柔,甚至说是缠绵地。“你--会隐形?”

  第三次,玲珑问。这次男人连头也没抬,但却回答了她,“我不会。我只会利用黑暗、方位和人们的视觉盲点。造成隐身的效果。”他的声音低沉而缓慢,似乎每说一个字都在叹息。

  玲珑明白,他一定不知道崔猛是谁。他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杀人而已,才不管被杀者的姓名。可是玲珑知道那具被制成干尸的无头尸一定就是崔猛。正是因为崔猛一直想寻回自己的身体,这才酿成这么多人间惨剧。从某种角度上讲,这个男人是开启地狱地恶魔。

  可此刻看着他,完全是一个孤独而忧郁的正常男人,怎么也不像偏执的变态狂人。

  他不回答她第一个问题是因为他不知道,那么他不回答她第二个问题,是不是因为不确定呢?他真地会杀了她?这个英俊的、文雅地、苍白地、甚至有一点点伤感的男人真地会杀了她吗?

  “那个警察不碰我的女人,我就不碰他的女人。”他突然开口,说的玲珑有点莫名其妙,“我在那个姓燕的警察的幻觉里看过你,我知道你对他有多么重要,他宁愿死也不会伤害你。我也一样,我可以死,但我的女人却必须活下来。”

  他在燕风的幻觉中看到过她?就是说他已经和燕风交手了吗?听他的语气,似乎是他放过了燕风,可是燕风的幻觉中有她吗?她对他真的那么重要?

  “他没死,是因为我答应珠儿不伤害无辜,除也让她复活所必需,绝不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你没死,是因为你会唱珠儿的歌,戴着珠儿的黑晶珠,想来,你是她的后人,或者是关联的人。”

  原来是那首歌和黑晶珠救了她!

  玲珑突然有点后悔了,这个男人看来神秘而不确定,举止和武器都古怪,何况还杀了那么多人,虽然现在看来温和守礼,谁知道会不会狂性大发?当时她以为自己会死,所以让受了伤的龙龙把黑晶珠送去给燕风,她想让这种方法告诉他,她爱他,爱到了生命里,仅此而已。可是假如燕风跟着龙龙跑来救他,有可能会伤害燕风的。

  玲珑又问了几句,比如这是什么洞,为什么要绑架她之类的,那男人却不在回答了。慢慢走到一张极其华丽的雕花大床前,单膝跪地,温柔地抚摸着床上的花纹,语里喃喃低语着听不懂的语言。过了很久,他抓住床边用力一掀,床板竟然活动了,继而被缓缓打开。

  玲珑呆在水池边,一时看不清那边的情况,只觉得床盖一找开,就有一股淡淡的白雾散发了出来,似乎那不是一张床,而是一个保温效果超好的冰箱,虽然被搬到石洞中一阵子了,却还保持着极为寒冷的温度。床盖打开后,寒气遇到热空气,自然形成了白雾,就像那池奇怪的水一样。

  她掉到水里的地方正好在中间,感觉胸部以上寒冷,膝盖以下温暖、腰部是温水,显然那池水竟然是两股绝然不同的地下水涌动而成,而且并不相混,只在中间的部分有些融合。当时她甚至想,大自然真是奇妙,如果这水池被开发为旅游的景点,恐怕会成为奇景。

  她并不知道这池水在这男人眼里有其他的作用。

  就见他打开冰箱后,比划了半天。才俯身下去,从里面抱出一个女人来。那女人穿着极其华丽的民族服饰,但已经冻得直挺挺地。被那男人横抱着,像一段木头一样。

  男人极其缓慢地走向池边。几乎一步一顿,显得内心极为矛盾和紧张,甚至连手都抖了,人也似乎要站不住一样。

  “珠儿啊,珠儿。所有的条件我都依足了,上天一定不会辜负我,那个方法也绝不会错。现在我放你下去好吗?只要过一天一夜,你就会复活了,我们--就还会在一起。你说的,要看看海,你这辈子没看过海,我们就去,好不好?”他轻声呢喃着。声音都哽咽了,其神态和语气都好像在和一个人商量问题,看得玲珑头皮发麻。

  又呆了半天。他终于一咬牙,把尸体沉下了水里。

  玲珑坐在池边。亲眼看那具女尸降到了池底。透过粉红色地水与她相对,可能因为水的波动。玲珑甚至感觉她地眼睛眼眨了几下,骇得她向后挪了一些,只觉得洞中阴风四起,让她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珠儿是我的妻子。”正当玲珑惊悚无比的时候,男人突然开口,好像是也很紧张,要找个人说话才能缓解,“可是她在嫁给我当晚就死了。我们青梅竹马,从我记事起,生活里就有她了。我每一次说话时,她在;我第一次下河游泳时,她在;我第一次打了猎物时,她在;我第一次获利家族的纹身标志时,她也在。我这一辈子做什么,她都在陪我,那她为什么会要永远离开?她有天生地巫力,是族中唯一可以使用黑晶珠的人,所以她叫珠儿,黑珠儿,她是我的。”

  “她--怎么----”

  “她从小就身体不好,神巫说她活不过二十岁,可我不信,有我在,我就会一直让她活着。假如我做事情时,她不在,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拼了命也要让她活着。我努力把祖上快失传的功夫练好,就是想要保护她,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可是她十八岁的时候,身体突然变得很差,我要娶她来冲喜,父亲不肯,怕带了霉运进门,可我执意如此。只是--她还是死了,就在洞房花烛夜里。

  她说:阿布啊,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的啊,别让我在天上还要操心,记得别总荡崖玩,会摔死的。

  我说:我不许你走,你不在我身边,我就什么坏事都做,谁让你丢下我,我就是要让你不安宁。

  她说:阿布我好喜欢你,你听话。我保证不转生,我等你,咱们早晚能见面。

  我说:不要,我生和死都要和你一起。我什么都听你的,就这桩事,绝对不能听你的。你敢死,我就敢追你去。

  她不说话了,一直哭一直哭,好像把身体里地水全挤了出来。她说:我没办法啊,我也想陪你活着啊。

  我就说:你别怕,就算你今天晚上不呼吸了,我也能把你拉回来。你是我的老婆,我没答应,你不准死。

  她大概知道我要做什么,因为她也知道那个我祖先的传说,于是她说:阿布你真不听话。不过你爱做就做吧。但你要答应我,除非条件具备,不要伤害一个无辜地人,而且哪天你累了,或者觉得这件事情你做不到,你就要放弃,不要让我不安。

  我答应了,但心里发誓一定要做到,哪怕等上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哪怕再难等到的机会,我也要做到。我要珠儿活着,带她去看看海。”他说到这里突然跪了下来,一瞬不瞬地凝视着水中人,眼泪滚滚而落,“珠儿,珠儿,我做到了啊,所有地条件全具备了,你要醒过来,听到没?没有你,我多寂寞啊,和死了一个样,不过多口气,你要救我啊。”

  一边的玲珑惊愕地看着这一切,这个故事让她地心一阵凉一阵热的,而这个看来如幽灵般冷漠,又如岩石般僵硬的男人的热泪让她也不禁恻然。人家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越是不哭的男人,哭起来时才格外另人动容。

  她的心里突然升出一个念头,她虽然不知道要珠儿复活地条件是什么。可是她总觉得让死人复活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失败了,这个痴情地男人会完全崩溃。那时他会变成什么样?恐怕会带着毁天灭地之心吧?看他如此紧张,恐怕内心深处也是不确定的。他把所有地一切都赌在不确定上,就是为了那不可能的机会!他不能接受爱人已死的事实,在期待上天的奇迹,可是他杀了那么多人,怎么会有奇迹降临?!

  “为了能珠儿的身体不坏。就必须要到城里。因为那时我虽然可以冻住一点东西,但功力太浅,就算功力深,长年累月如此也是不成地。于是我只好把她放到大城市里设备最好的医院冷库里,花大把的钱贿赂医院里的人。好在,我有异能,骗那些为富不仁的人的钱容易得很。我知道这样是对不起珠儿的,于是拼命积累财富,而且因为要保护她。功力增长得也很快。那些年,我一找到条件更好的医院就换一家,但无论如何。我不能陪伴她,要全国各地地走。以找到那些能使她复活的条件。直到二十年前。老天终于可怜我了,让我接连找到了三个条件。先是我在荒山乱走时。在月圆之夜看到十三个男人在背阴地山上晒谷子。本来只要十二个人就够了,可那是我不眠不休的找了三十年才等到的机会,紧张之下,我把十三个人都杀了。没想到,第十三个人是天生有巫力地人,正好可以用来做药引,堵水眼之用。”

  他说着看了一眼已经劈成两半的崔猛地尸体,“然后不到一个月,我就无意间发现了景县地无归洞。听当地人讲,这个洞太深,没有人敢进。我感到好奇,进来看了,没想到发现了这个能满足复活条件的阴阳水池,一半冷水,一半热水,不会混合,绝对是天然地,简直上天的奇迹!我知道珠儿的复活之地在这里,当然就搬到了景县住,那时候我已经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正巧赶上华威要破产--”

  “日月大酒店,原来那里闹鬼的事全是你搞的鬼?!”玲珑冲口而出。

  男人冷冷的笑,“不仅那里,就连这无归洞,以前只是没人敢进而已,后来却成了吃人洞。”

  “这些人都是你杀的?你不是答应珠儿不杀无辜的人吗?”玲珑瞪大了眼睛,有点气愤,她并不知道无归洞的故事,因为当地政府很多年前就把洞口堵住了,她出入的洞口只是哈扎布最近在巨石上开的一个小洞口,好像是大门上的一个小门。他已经准备好了所有条件,只等月圆之夜让心上人复活了,所以最近常常出入这里。

  “我只答应不杀不挡我路的人。”哈扎布漠然地说,好像说的不是人命,而不过是辗死一只蚂蚁,“你该知道,这个神奇的水池一旦被人发现,必定会成为国宝级的景点,到时候游人如织,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相同的去?所以好奇探险的人就该死,因为他们挡了我路,而对这些无知的人来说,没有比一场幻觉和莫名其妙的失踪更有震慑性的了。”

  “珠儿不会开心的!”气愤让玲珑胆子大了起来,“你杀了那么多人!”

  “多吗?不够多,因为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我前几天才办到。十二个,十二个小女孩的血。这么难办到的事,居然给我穷五十年之力办成了,难道这不是天意吗?”他轻轻地笑,看来又是紧张又是轻松,两种感觉混在一起,看来无比奇异,“我在景县一呆二十年,足不出户,像个鬼魂一样,只在晚上出入。那时我已经把珠儿放入这个特制的冰棺,每天,她就睡在我的床下,每天,我陪着她说话。第四个条件一直等不到,我有时甚至想,这样也不错,虽然珠儿不理我,不回应我,但有她陪着我,她就在离我水到一尺的地方也不错。”

  他疯了,在珠儿死去的一刻,他已经疯了。一起到他和一具尸体同座同卧了二十年,一想到他竟然在一个冰冻了尸体上面,玲珑甚至感觉到了一股阴寒的尸气扑面而来。她想着就望向水中,就见那女尸可能因为融化了缘故,唇角微微上弯,似乎在微笑一样,就连眼皮也松了,好像眯着眼在窥探着什么。

  “你怎么杀的他们?”玲珑几乎下意识的问,只想找话说,不用在死寂中面对女尸。而哈扎布表面虽然平静,内心也一样忐忑不安,似乎很高兴有个人说话,几乎有问必答。

  “简单,利用隐身法接近,然后用极快的手法使用银镰丝。只要速度够快,在砍掉他们脑袋的时候再瞬间速冻,不让血液流出,一切就可以了。哼,储存血液会比保存身体难吗?我只要把血液也冻上,连夜赶到其他城市去,就算有人查我,又能查出什么?可可惜我才有几十年功力,每次施展一次就要休养月余才能完全恢复,否则你的心上人上回抢了我黑晶珠时,就已经是个死人了!”他说着摸了摸左腿。

  枪伤是他自己治的,虽然是皮肉之伤,但他失血不得,所以这两天不是他最强的时候,可惜珠儿复活的事不得不立即进行,那个警察又不知怎么查到酒店,恐怕会马上找来了。

  他没有时间了,等了五十年,不能在最关键的时候出问题,成败在此一举。只要到明天明上月亮升起,他就可以带着珠儿远走高飞了。

  可是,那个警察是个聪明且韧劲十足的人。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为一件毫无线索的事这样不眠不休的,他很厌烦,但不得不说也有些害怕,怕这个警察破坏了他唯一的机会。

  如果真的是这样,他要毁了这个甜美可人的女子,他要让那个警察尝尝至爱被活活夺走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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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10-11-29
  正文第七十三章绝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哈扎布和玲珑再没说过一句话,两人全都紧张地看向水池中的女尸,虽然尸体还是没有变化,但大概是两人的心情原因,似乎都觉得女尸要复活一般。

  玲珑看看哈扎布的脸,想起他说已经等了五十年了,就算当年珠儿死的时候他十八岁,现在也是快七十岁的老人了,为什么看来不超过二十五岁,这也是巫术吗?还是邪术?

  “已经是新的一天了,只要月亮升起就好,只要等到那个时候。”哈扎布喃喃自语着,也不知道是解释难玲珑听,还是安慰着自己的心。

  玲珑试图磨断绳索,可是哈扎布极其敏感,只要她一动,他就看他一眼,眼神中杀气凛凛,玲珑明白这个男人已经随着心上人复活的时间接近而狂躁起来,随时可能暴起。而在她看来,女尸不会复活,反而因为长年冰冻,而今却泡在温水中而腐烂。阴阳水池的冷热水不相混是说在活水的情况下,现在崔猛的尸体堵住了水眼,冷热水早不混成了一团。

  她心里很混乱,希望燕风来救她,捉住这个神经病情痴,还那么多人以公道,也让崔猛可以安息,但别一方面,她又同情这个男人的爱情,希望真有奇迹,这样他带着心上人远走高飞,燕风就不会有事了。

  正犹豫着,就见哈扎布猛地站起,脸上出现了恶狠狠的神情,“你的男人是白痴,天堂有路他不走,偏偏要来送死!”他说着伸手拿起那个奇特的武器。大部向洞口的方向走。

  “燕风,快走,他要杀你。他疯了!”玲珑连滚了几滚,远离水池一点。不顾死活地大叫。

  哈扎布回过头来,愤怒使他的脸色更加苍白,显得那黑发和黑眼异常凌厉。他一挥手,玲珑只感到一股阴寒的空气迎面袭来,竟然一下冲得她背过气去。倒在地上。

  然而她这一声叫喊已经在石洞中传出很远,让燕风听了个清清楚楚。他和古龙在看到龙龙后,略准备了一下就急匆匆赶到了。他们估计玲珑是在山上,所以一直开车到了山脚,然后才让小狗带路,果然到了紧挨着笋子洞地无归洞。

  一到洞口他们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因为洞口是堵着的,现在却不知怎么被开了一个小洞。来玉华山地人都有人带领,当地人又熟悉这里的情况。所以并不会有人来,除了有目的的哈扎布和一直在熟悉地形的玲珑。

  燕风听到玲珑地声音就往前跑,古龙一把拉住他。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在这一点上,龙龙似乎比燕风明智。虽然全身的黑毛全竖起来了。摆出了拼死攻击的加工,但硬是一声不吭。比燕风还冷静。

  燕风比划了一下,意思是让他在前,古龙在后,两人间要保持距离。古龙点点头,拿出一瓶药,自己倒嘴里半瓶,剩下半瓶让燕风吃掉。这是维生素B,能让大脑细胞分外活跃,有效抵抗幻觉,有的人用他来对付降头术,这是他和羽毛打听来的,在医院里买了一大瓶。

  在他看来,对抗哈扎布的巫术光靠保持距离是不行了,还要有点科学手段。一抬眼,见燕风把枪上膛,还拿出一把刀,狠狠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下,疼得直吸气,明白他是要让自己肉体受伤,虽然面对强大的巫术不及管用,至少也算多一层防护。

  “他有人质,你小心。”他低声嘱咐了一声,就放燕风大步离开。

  这条山洞很长,燕风几乎是要用跑的。听到玲珑的声音地一刹那,他感到胸中的热气一直涌了上来。他不能失去她,所以他一定会救他出来,绝不让她再受到伤害和冷落了。

  玲珑向他示警了一句后就没有声音了,明显是被限制了说话的权利,而玲珑之所以会喊叫,一定是因为哈扎布感觉到他来了,已经有所准备。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小心翼翼,不如放开了硬碰硬。在这种环境下,他们没有地利地优势,因为武力上的差距,天时似乎也在下风,唯一占上风地大概只有人和了。

  还有他地勇气,他坚信邪不胜正的天道!

  洞越走越宽,他地脚步声和呼吸中混杂在一起,一声一声擂在他心上,远远的,就见前方出现了火光,还有一条瘦高的身影在火光的映照下忽明忽暗着。

  这个距离正合适!他边跑边举起枪,却没有扣动扳机,因为他知道哈扎布必然会闪,距离过远的话,这一枪是打不中的。果然,就见一条黑影暴起,像一个大蝙蝠一样,居然整个人都挂在了洞顶上,也不知道他用的是巫术还是功夫。

  他举枪再瞄,黑影像隐形了一下突然不见了,但在黑暗中,一丝极微弱的银光像毒蛇一样闪了过来,直咬向他的脖子。

  燕风是凡人,没有异能,但是长年和恶性犯罪作斗争,什么狠角色都见过,打斗神经早就磨练得无比发达,见情况有异,猛的一矮身,感觉银光几乎同时掠了过来,身边的岩壁发出啪的一声响,碎石迸裂,如果打在他脖子上,这一下,他就能身首分离,看样子哈扎布的杀人凶器就是这个。

  不等他细想,如蛇的银光灵活的转身,从另一个角度攻向他的腰际,改砍头为腰斩,这回因为距离近了,燕风急忙趴在地上,狼狈又惊险的躲过这第二击,但他已经感觉到这银色钢丝的可怕。他再度瞄准,就见那银线吞吐,似乎要向后退,而这时枪声响了,不是他,而是古龙在后面开枪了。

  黑影疾退,燕风趁机冲了过去。迅速跑到那片光影里,一眼就看到玲珑倒在一个水池边,似乎是昏了过去。他心里发急,却同时赶到身边有异。干脆也连避也不避,摆出同归于尽的架式,反手就是一刀,生生逼退了黑影。

  “哈扎布,不要负隅顽抗了!”

  “哼哼。居然带人来了。听起来像是两个人,为什么不带两百个,这样还比较有胜算。”哈扎布冷笑。

  “邪不胜正!”燕风把目光从玲珑身上挪开了,快速瞄了一眼石洞,他看到那个失踪的大床已经打开了,而水池那边散发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看来复活的计划已经开始。

  “你放过我地女人,我放过你的女人。”哈扎布突然道。

  燕风知道是这最后关头的气氛让哈扎布紧张了,还有他拼命地方式也让哈扎岂有此理失去了自信。他事先感觉哈扎布怕失血,看来是对的。

  他没说话,而是大步向水池走了过去。他知道哈扎布必然会阻止他,只要他缠住哈扎布。古龙就能安全进入。只要救出玲珑,他就没有什么顾及地了。

  身后异动才起。他就一枪放了出去。没错,哈扎布够快,可是他快不过子弹。如果说哈扎布躲在暗处偷袭他,他可能像刀俎上的鱼肉一样任人宰割,但现在哈扎布同他一样是有顾忌的,他怕人破坏了那个水池,那是让人复生的关键。

  哈扎布被迫闪远,在半空中暴喝一声,居高临下的再度用银线攻击燕风,但燕风第二枪、第三枪也接着打出了,他今天带了发了几个弹夹,根本不怕子弹地问题。而此时古龙也冲了进来,还有小黑狗龙龙。

  “去救玲珑。”燕风继续向水池进发,挥手射出子弹,一眼就看到粉红的血池中躺着一个死了许久的女人,登时明白了这大情种要复活的是自己的情人。

  此时,他没有时间细想,也没有时间回头,迅速甩掉自己的上衣,迎上那软如游蛇,又硬如钢铁的银色丝线。嘶拉一声,他的上衣被抽得粉碎,他也逮到机会打出了第五枪,同时另一边的古龙也同时开枪。

  就听哈扎布痛叫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哪里受伤,一直落到了那张大床上。

  只一瞬间,燕风觉得眼前景色变了,他虽然还是身上山洞,却是那个换头山洞。他眼前好像有一个摄影机一样播放着电影,随着镜头地失控,茶盘上摆着的人头看清楚了,竟然是乌拉,而玲珑正一步步走过去!

  “玲珑,别过去。”他叫,声音之大让自己一愣,赫然发现自己又处在了幻术之中。他用力握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疼痛和活跃地脑细胞让他眼前一阵模糊,这个山洞的景象和换身山洞地景象交替变换着。再看古龙,一个劲地抓一个大石头,叫着他儿子的小名,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

  他背身卧伏在地上,叫着玲珑地名子,拼命命令自己的双手换上弹夹。这回他中的幻术并不深,而哈扎布一受伤就使用幻术,明显是受伤后不能过度耗费体力。哈扎布虽然看着是二、三十岁的年纪,但算计一下就知道很可能是一个老人了,他为了自己情人的复活,一定费尽心机以邪术保持了容貌,他怕失血的情况一定与这个有关。

  子弹上好,燕风扭转身来。可此时,眼前的场景又变了,而且是不停的变,让他的脑子混乱起来,找不到哈扎布的影子了,只能举着枪踉跄着走,用力想甩开眼前的模糊不清迷雾。

  他还是不行吗?还是破解不了哈扎布的幻术吗?燕风心里乱成一团,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一边的古龙也是一样,两人陷入了最大的危机。

  而此时,玲珑苏醒了过来,一睁眼就看她心中最亲爱的人满头大汗的站在那儿,眼神茫然的四处搜寻,一位最好的朋友跪在一旁,慢慢有枪指住了自己的头,立即明白他们是中了幻术,而那位施展了幻术的人正盘膝坐在床盖上,闭着眼睛,双手指向那两个陷入幻觉不可自拔的男人。

  “玲珑。”她听到那个他所爱的人温柔的叫了他一声,虽然知道他是无意识的,但还是心里一热,回身就瞄见了在一旁不知所措的小狗。

  “龙龙,咬!”她几乎是尖叫一声。

  小狗好像听得懂她的话似的,眨巴了一下眼睛,后腿用力,黑箭一样射向哈扎布,狠狠咬在他的手上,之后迅速逃跑。

  小狗不受幻术的控制,但疼痛却让哈扎布失了神,他一分心,燕风和古龙眼前的幻像立即消失,双手举枪对准了他。

  哈扎布见燕风离水池只有一步之遥,以为燕风要破坏他的复活大计,疯了一样扑了过来,完全不顾自己了,猛得跃向半空,带着要毁灭一切的气息扑了下来。枪响、人落,但他落下时却掐住了燕风的脖子。

  “我要杀了你!”他嚎叫!

  两人力量相差太大,燕风根本无力挣扎,古龙连发数枪,可哈扎布就是不放手。

  “啊,珠儿腐烂了!”玲珑爬到水池边,正好看到珠儿腐烂的脸。

  这句话如晴天霹雳一样,是太大的打击了。哈扎布立即松开了燕风,扑倒在水池边上,他身上中了数枪,根本就没法活了,失血也使他的容貌立即衰老了下来。他之所以还能伤害燕风,全凭着一股刚猛之气,而此时他的世界都崩溃了。

  “珠儿,他们骗我。珠儿,他们骗我。”他向水池中爬,声音绝望之极,让一边的燕风听着都不忍,只跑过去,抱起玲珑。

  “珠儿,你一定等急了。我该早陪你去的,珠儿,等我!我又犯错了,我原谅我。珠儿!”他慢慢爬到了水里,自身的血在粉红的池水上荡出一朵朵血花。

  “他们骗我,是假的,传说是假的。你回不来了!那我--去找你!”他一直沉到水底,抱起那开始腐烂的尸体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指向水面,“珠子,给我,是珠儿送我的--定情物。”

  燕风捡起那颗因打斗而掉在地上的珠子,这才明白为什么那天哈扎布拼命要拿回来。

  “让我们死在这里,永远不分开。不要打扰我们,只有我和珠儿,求你。”他用尽最后一口气请求。

  他眼里的绝望和幸福,他的破灭和渴望让燕风无法不答应他,怀中的玲珑已经泣不成声。

  他是为了生,还是带来死?他执着于一个念头,造就了自己无尽的痛苦,也许这结果是最好的解脱。假如他不死,他将如何面对这个结果?!

  燕风看着哈扎布渐渐沉入水中,把玲珑紧紧抱在怀里!

  人生无常,眼前的幸福是如此珍贵。





全文完结,米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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