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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鬼怪]《异闻录——每夜一个鬼故事》——他我别 著■转载■连载■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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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9-01-14
第六十八夜冥婚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历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并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
  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冲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发,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赤裸的,后来鉴定也证实她是被奸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凶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插进头发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发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呼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凶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凶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凶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强奸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强奸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强奸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警察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
  ‘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
  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凶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朴素被判监管,而朴家人也要对圆圆父亲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而学长和他同事也接到了上级的压力,希望此事尽快了解。
  当天朴素就又被他父母带回去了,而圆圆的尸体依然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父亲天天呆在那里,和女儿聊天。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样,只是抓着女儿的手。
  三天后,我又听闻了件更奇怪的事情。
  朴素要和圆圆结婚,也就是结冥婚。
  朴素回家的那天晚上,圆圆的父亲喝了很多酒,借着酒精的作用,提着菜刀冲进了朴家,他把刀架在朴素纤细的脖子上要挟说要不让朴素和圆圆结冥婚,以慰藉女儿的亡灵,免得玷污她的名誉,要么他豁出这条命,也要杀了朴素,朴家人没有办法,本身也是自己理亏,只好答应了这桩非常荒唐的婚事。
  而我和学长,居然也被邀请作为见证人。
  ‘你们是好人,我知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参加这次婚礼,算是我求求你们。’这个看似面容凶恶脾气暴躁的男人,居然老泪纵横地央求我们。
  ‘我是外乡人,这里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好让你暂时充当一下,还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嫌弃我。’他又再次恳求道,虽然学长略有犹豫,可还是答应了。
  而圆圆的尸体,也从太平间取出来,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朴家在这不大的地方算是声名显赫了,所以虽然是如此荒唐的婚礼,却也做的有模有样,该到的礼节,倒也是一样不落。
  即便是冥婚,也要有媒婆,这种人被称为阴司媒,多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颠簸着小脚,蹒跚着来往于两家人之间,所有的前奏礼节半天之内全部做完。
  接着就是准备酒席和新房。这里的酒席和其他婚礼自然不同,不能有热菜,所有的菜都是凉的,四凉果:荔枝乾、龙眼乾、合桃乾及连壳花生,四冷盘:腊鸭、腊肠、金银肝、油炸鱼(或皮蛋酥),四酸果:酸沙梨、酸荞头、酸子姜、酸青梅。四生果:苹果、甜橙、荔枝、沙田柚。另外还有馒头和花卷。如果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人预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圆圆的父亲准备了一天,并且在自家院子里拜了七桌,每个桌子菜都一样,全部铺着白布,每桌七个人,取七七四十九之意,表示死者的终结,桌子下面的椅子全都是圆木凳,上面漆着白漆。
  另外好来几十个纸人,男女老少都要,全部按房子啊院子和家里的墙壁旁边,所有座位上也放着。
  这就是所谓请过路游魂饮酒吃食,这些鬼魂进来讨了酒水,吃了食物,就不会骚扰死者的亡灵。
  而院门正中贴着白纸剪成的大大的‘喜’字,正对面则摆放着香堂和灵位。
  所有的一切布置好后,天色已经渐渐昏暗,我和学长站在里面,望着塞满整个空间的白纸糊好的,只会傻笑的纸人,黑色的夜和白色的纸人晃的眼睛生疼,心中也觉得很不舒服,本来是六月天,现在居然一阵阵的寒意,宛如冬天看见了冰块一般,虽然不曾用手去摸,但心中却已然冷了起来。办冥婚自然没有什么喜悦的调子助兴,偌大的院子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说有的话,也是风吹过纸人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不多久,夜色刚刚擦上来,朴素的父母以及他的大哥就带着他来了,朴素的脸比纸人还要白,穿着黑色的链扣马褂,剪了个平头,看上去非常滑稽,可是我去笑不出声来。
  他的父母非常紧张,生怕发生什么,两个老人紧紧的搀扶着朴素的两只手,那情景倒像是一对夫妻搀扶着自己的长辈一般。
  倒是朴素的哥哥非常高大,也很年轻,穿着白色短袖和灰色西裤,脚踏皮鞋,提着个黑色公文包,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东西。
  ‘这不是搞封建迷信么,真是的。’他嘟囔一句,忽然朴素的父亲转过头对着他低吼一句。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印象里这个男人自从知道儿子出了这档事后一直都是显的非常软弱的,但今天却又如此暴躁,朴素的哥哥被吼了一句后马上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院子只有圆圆的父亲依旧朴素一家人,当然,还有我和学长。
  例行的礼节后,朴素去跪拜老丈人,但圆圆的父亲只是从鼻孔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而是从后院把女儿抬了出来。
  ‘你要和我女儿照一张相片,留作纪念。’圆圆的父亲闷声说了句。朴素的父母只好点头答应,因为他们看见不远处就摆着一把闪闪发亮的菜刀。
  圆圆从里面被他父亲背了出来,她已经被打扮了一下,只是在苍白充满孩子气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让人看的如此不自然。圆圆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无力而无神,嘴唇也被涂的很红,不像是十几岁的中学生,显的过于成熟,或者说带着些妖艳。她皮肤经过冷藏又接触炎热的夏季,犹如刚刚化开的冻肉,表面上起着一道道的褶皱,和布满了如丝网状的紫色东西,不是血管,而是神经。
  ‘坐着拍么?’朴素小声问。
  ‘站着!’圆圆的父亲把女儿尸体放下来,怒吼了句。
  我们也奇怪了,这该如何去拍?难道要父亲搀扶着圆圆么?
  正当大家有些奇怪的时候,圆圆的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很长很细的牛皮绳,这种绳经常用力啊捆绑书籍,非常坚固。
  而圆圆的父亲居然将绳子打了个结,套在女儿脖子上,接着搬来张凳子,居然将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房顶屋梁凸起来的部位上。
  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圆圆倒的确是‘站’着的。
  圆圆的父亲小心的调整绳子的长度,让圆圆的尸体可以刚好脚尖着地,减少一部分拉力,免得给脖子留下过深的印记。然后扶正尸体,免得她摇晃起来,圆圆的身体看上去很轻,仿佛碰一下就会飘走一样,我看见她父亲的眼睛里始终溢着泪水。
  ‘拉着我女儿的手!’圆圆父亲把朴素的手扯过来,将自己女儿冰冷的手硬是塞了进去,然后用自己的大手揉了揉,仿佛要将两人的手如同揉面一样揉合在一起,想必是用的气力很大,朴素疼得闭上了眼睛,皱着眉头,却哼都不哼。
  我就这样看着朴素手中拉着一具尸体站在房门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家点上了蜡烛,学长用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他的照相机原本是只拍尸体的。
  ‘喝酒!’圆圆父亲拿过两个酒杯。
  ‘我家小素不会喝酒。’朴素母亲小声说了句。
  ‘不会喝也要喝,这是规矩。’圆圆父亲粗暴地把酒杯往朴素嘴巴里塞,朴素倒也没反抗,只是被呛的直咳嗽。
  ‘送入洞房。’圆圆的父亲又说了句,这下朴素的父母不干了。
  ‘你别太过分了,以前的事是我家孩子造孽,你要我们做什么都认了,这次你让朴素和你家女儿尸体睡一个晚上?’朴素的母亲哭喊着跑过去,想把儿子拉过来。朴素的哥哥也跑了过去。
  ‘怕报应么?怕报应就别答应,现在晚了,我女儿死了,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宰了这个小王八蛋。’圆圆父亲手里已经提起了菜刀,赤裸着上身,光着脚站在院子里,在蜡烛的照耀下,犹如一个鬼神。
  我们一看事情有些闹大了,连忙过去劝阻,可是圆圆父亲连我们也一并骂了。
  ‘你们这些家伙,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这个畜生关到牢里去,或者让他去吃枪子,陪那几万块钱算什么?还得回我女儿么?她才十四岁,还要被那些人去议论,说她是被强奸的,你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圆圆的父亲声音越来越沉闷,带着哭腔,最后也听不清楚他再说什么了,只看见他的眼泪如同决堤一般流了出来。
  那不是泪水,而是心里的血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不希望看见更大的悲剧。’我对他说了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
  ‘你放心,我要好好活着,本来这一步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他忽然冷笑了下。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看着他左手拉着朴素,右手扛着尸体走了进去。朴素踉踉跄跄地,犹如小鸡一般被圆圆父亲提着后领,但是他眼睛里没有恐惧,而是茫然地看着圆圆的尸体。
  院子里的纸人仿佛都在笑。
  那天朴素一家人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院子里,仿佛随时等待着什么发生,那一夜看来十分难熬,朴素的大哥倒是伏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而圆圆的父亲则提着刀站在门口,红着眼睛不准任何人进去。
  这样僵持了一夜,白天第一声鸡鸣刚过,房门开了。
  朴素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也没有看出别的不同,只是略有疲惫,脸上依然带着悲伤。
  圆圆的父亲有些惊讶,接着长叹一口气。将菜刀一扔,蹲在地上大哭。
  ‘现在,我们一家不欠你什么了。’朴素的哥哥打着哈欠,冷笑着望着哭泣的圆圆父亲,扬长而去。
  我和学长安慰了一下圆圆父亲,也只好选择离去。我们两个离开院子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圆圆的父亲蹲在那片白色之中,显的十分扎眼。
  第二天,圆圆的尸体开始发硬,出现尸斑,很快便火化了,骨灰让她父亲带回了自己家乡。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半年后,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村子,却是因为另外一幢婚事。
  这次结婚的人是朴素的哥哥。
  那个年轻的检察官,满脸意气风发,我之所以会被请来,是朴素告诉我的,他托学长告诉我,既然半年前我们参加了他的婚礼,半年后也来参加他哥哥的婚礼。
  这句话似乎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我却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我还是来了。比起半年前,村子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朴家人的婚礼办的非常奢华,比起城市里来丝毫不逊色,据说朴素的父亲也是承包鱼塘经营甲鱼生意的。
  老子有钱,儿子有权,我不禁笑了笑。
  与上一次冥婚相比,这一次倒是真的很热闹,不仅村子所有人都来了,连外地的也来了,一些朴检查官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来了,带着大小不同的礼盒和厚薄不同的红包。他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位检察官还会结多少次婚,不过第一次总要出售阔绰些,不过这次的婚礼却是在白天举行的。
  朴素的哥哥非常得意,手里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而朴素则蹲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白开水,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我不过是大家眼睛里的强奸杀人犯罢了,我永远比不上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看见我来了,自嘲地说。
  这时候宾客们要求新娘出来,朴素的哥哥也开始叙说他如何将新娘追到手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啊,她虽然没有父母,但异常聪明,自从我在湖边认识她就完全被迷住了,又漂亮又大方,而且还有着和我一样的家乡口音。’朴素的哥哥高兴地说着,想必有些醉意了,舌头有些打结,我听的不是太清楚。
  ‘哦,新娘的娘家人来了么?’我看了看四周,问朴素,朴素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
  新娘也走了出来,很漂亮,很白,脸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嘴唇如鲜血版红艳,走路轻盈不带风。
  ‘我娘家人来了。’她忽然掩嘴笑着说了句。葱段似的手指指向门外。
  外面进来一大帮人,呼呼啦啦,男女老少都有,居然有四十多个,看来这女孩娘家人真不少。嘴巴里都喊着同样一句话——恭喜姑娘新婚,他们虽然穿着各有不同但确有相同的特点。
  皮肤很白,走路很轻巧,面无表情。
  这伙人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开始大口地放肆吞吃着桌子上的菜肴,场面略有尴尬,不过很快又过去了。
  ‘新郎新娘照张相!’下面的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纷纷起哄喊道。朴素的哥哥和新娘也答应了,不过这次负责照相的是我。
  朴素的哥哥拉着新娘的手,站在新房大门前——这是朴素父亲花钱新盖的。
  当我将镜头对准他们,忽然发现那里不对了。
  我仔细一看,微笑着的新娘头顶上,居然有着一根似有似无的绳子。直直的从半空中垂了下来,一直到新娘的脑后。我挪开一看,却又发现什么也没有。
  再回到镜头,也没看见了,我飞快按下快门,心想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酒席延续到下午,直到把朴素的哥哥喝个酩酊大嘴,新娘笑嘻嘻地把他搀扶进洞房,而那几十个娘家人也忽然一齐起身告辞,又风一般离开了,整齐的如同军队一般。
  ‘真是古怪的一伙人。’朴素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酒席逐渐散去,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大概过了半小时,我和朴素聊了下,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洞房传来一阵尖叫,朴素的哥哥光着上身,穿着裤衩跑了出来,惊慌的地用手指着自己的背。
  ‘背上好痛!’他转过来对我们说。
  我惊讶的望见先前的新娘整个人趴在朴素哥哥的背上,侧着头贴着他的脖子,双手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如同一个孩子抱着枕头一样,而那脸分明是半年前被奸杀的那个女孩——圆圆的相貌。
  朴素的哥哥哀嚎起来,因为背上仿佛多了个肉块一样,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连接处肉芽还在不停的增长连接蠕动着,犹如齿轮的转动一样,两人的身体几乎完全成为一个整体了,而先前还看得到的四肢已经几乎融合了进去,远远望去,朴素哥哥背上仿佛长了个巨大的肉瘤。
  ‘我错了,我错了!是我那天喝醉酒强奸了你,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朴素哥哥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如同捣蒜一样往坚硬的石板上磕着头,可背上的肉块依旧往他身上陷进去,最后只能看见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露在外面。
  圆圆的脸,苍白而干净。
  朴素冷冷地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丝毫的表情。朴素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而他父亲也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至于那些宾客,早就作鸟兽散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朴素是为哥哥顶罪的,因为查出来是他哥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坐一辈子牢,而如果他去顶罪,自然没什么事情,顶多只是名声不好罢了。而且在收拾残余宴席的时候,发现桌子下面有很多没经过拒绝的菜和洒了一地的酒。
  冥婚的故事后来就在那个村子流传开来,朴素一家也倒了,他们家的甲鱼塘一夜之间所有甲鱼都死光了,朴素哥哥背上的肉瘤也那不下来,医生说如果拿下来,那即使没有生命危险,恐怕这辈子也要瘫痪在床。这男人听完后就疯了,天天跑到那个早就荒废的瓜棚里,高喊着,放过我,放过我。他背上的肉瘤也越来越大,最后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在地上爬行着。朴素的双亲不堪打击,不久就病逝了,而朴素则下落不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他带着圆圆的灵牌。
  ‘我会一直带着,当她是我真正的妻子的。’他苦笑着,摸了摸木质的牌位。
  后来,据说在离村子几十里外的一家祭品丧事店,一夜之间所有的纸人都肮了很多,嘴巴上全是居然油腻。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冥婚么?”我问他,纪颜点点头。
  “这种仪式不知道起源于那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两千年的历史了,下到百姓,上至皇家,都有为死去的子女举办冥婚的记载,不过现代后就渐渐泯灭不见了,或许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还会有这种冥婚的。”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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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9-01-14
第六十九夜 玩具  

      枯燥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有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遇见纪颜,我定和普通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的机械似的日子,当然,偶尔有时候也会遇见一些很讨厌的人,比如刚才在报社门口,一位长相落魄的中年人,硬要我买下他的东西。
他的头发很长,胡子拉渣,几乎脏的发黄的衬衣有一半塞在皮带里,而另外一般不安分地跑了出来,中年男人告诉我,自己失业很久了,据他自己地描述,自从在报纸上看见我关于那些有趣故事的文章后,觉得他这个故事我一定感兴趣,并希望卖给我,以有急用。看他的模样似乎很缺钱,我本不想答应他,可是那人死死拉住我的衣袖,并一再宣称我一定会出钱。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花钱来买你的故事?”我好奇地问他,但努力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会的,会的,您一定会的。”男人见我终于和他说话,非常的高兴,他把那一摞厚厚的档案夹在腋下,双手使劲在裤子上搓了两下,本来就不成样子的裤子一下子皱的如同腌菜一样。他郑重其事的将那档案袋双手交给我。
    “你要先付钱。否则听完故事走了怎么办?”他又说了一句,我当时也有些冲动,居然真的商量了一下价钱,把那档案袋要了过来,等到男人笑嘻嘻地拿着钱走远,我才有些懊恼,钱虽然不多,但万一里面是一堆废纸,这不是自己被别人当傻瓜欺骗么?  
   我打开袋子,还好,真的是一摞摞手稿,字迹很漂亮,和那男人的样子截然不同,或许,本来他也是位西装笔挺,身份高贵的人,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的变化永远比我的想法变化要快。
我将稿子带回社里,闲暇的时候,拿出来看了看。
   “在我还没有失业的时候,居住在自己家传的老宅里,那片地方现在已经被我贱卖了,没有办法,我无法还清自己的对银行的欠款。
买我房子的是一对奇怪的人,看上去应该是父子,年级大些的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俊秀,而且对人礼貌有加,而且从他的举止和那辆高价轿车还有一次性付清房钱来看,一定是位相当富有的人。
    而那个小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你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令人讨厌,不,应该是令人作呕的儿子。  
男孩大概十二三岁,只有一米二几左右,身上的一副脏兮兮的,头发乱的如同鸟窝,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细小的单眼皮夹着一颗几乎呆滞不懂的眼球,他的脸如同一块吸饱了过期牛奶的大海绵,蓬松而鼓胀,但是又苍白的很,令人称奇的是,那孩子的手掌却很大,几乎和成人一般大小了,手指的指节也非常粗大,远甚于同年龄的小孩,而且那孩子紧紧抱着一个已经破旧不堪的娃娃。
那个娃娃已经几乎破的不成样子,额头的假发已经掉光了,还掉了一条手臂,整个身体带着暗红的铁锈色。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那孩子自从下车,就张着嘴巴唱着这古怪的歌谣,一时也不停歇,抱着那残缺的玩具看着即将变成他们家的房子。
   我正在和那男士谈话,叮嘱他们一些必要的常识和这附近的地理情况,人际关系等等,那男人很有礼貌也很诚恳的点着头说着谢谢。
  ‘实在太感谢了,我和他出来匝道,还生怕有什么地方不了解,经过您的介绍,我已经对这里有了初步的认识了,如果以后不忙,希望多来这里坐坐,无需客气,既然相识我们就是朋友,您卖出这房子一定也非常不忍,所以万一以后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来找我。’年轻男子的话让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心头一暖,毕竟这样的朋友很少见了。
   我刚要离开,抱着破旧玩具的的那孩子忽然转过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那么的不自然,那肥厚的嘴唇就像是快要干死的金鱼一样,大口的呼吸着不多的空气。
  ‘你还会过来么?如果来的话,记得给我带玩具。’他说完,显的很激动,脸颊红了起来,胸膛也一起一伏。我一时被他问的没了回答,整个人僵立在原地,下意识的机械的点点头,还好男人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拍拍我肩膀,扶着那孩子进去了。
   这个奇怪的房主就这样住进了我家。说来惭愧,虽然将房子卖了出去,我依旧欠着一大笔钱,还是被高额的债务压着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那个男人分手前的话,我决定厚着脸皮,去找找他。
再次来到自己的以前的家,那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心酸的感觉,如同看见以前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躺在别的男人的怀抱里一样,许久不来,房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周围略显得比以前稍稍安静了些,我叩响了门,等了半天,开门的却是那个令我讨厌的孩子。
‘和我的儿子比起来,这孩子是多么难看。’我忍不住心里感叹道。
‘您果然来了啊。’那孩子没有抱着玩具,换了一身衣服,可是相貌依旧,我努力压制自己讨厌他的情绪,故作友好的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头卷曲的墨黑色头发硬的如同弯曲的铁丝。
‘你的父亲在么?我想找他有些事情。’我笑了笑,不料想他非常震怒地将我的手拍下来。
‘您太没有礼貌了,怎么可以随便拍打别人的脑袋,在我的家乡,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非常生气的说了一句,接着忽然又弯着眼睛笑起来,胖胖的脸颊露出两个酒窝,就像下水道的水流的漩涡一样,又像是哪个人在他的脸上用圆规扎了两个大洞。
‘原来你是找他啊,请等等,他在里面休息,我马上去叫他出来。’孩子笑嘻嘻地答道,请我坐在里面。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里面的所有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木桌,黑色的茶几,罩着黑色外套的沙发,以及黑色的玻璃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梵高的向日葵,虽然是仿作,但也活灵活现,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去,那花仿佛在随风舞动一样。
‘我去喊他。’孩子一步步走进内屋。
‘为什么他不喊那男人叫父亲呢,或许这孩子压根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我纳闷地想着,没过都就,房间深处的黑暗处响起一阵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似乎是轮椅,铁质的轮子滚在木板上,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果然来了。’我虽然看不清楚相貌,但肯定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依旧柔和充满了磁性。
‘哦是的,实在,实在是难以启齿,我的手头很紧张,自己到无所谓,关键是不想让我的儿子受苦,这不马上六一儿童节了,他虽然很懂事,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想去躺游乐场,所以,我才厚着脸皮来找找您。’我一口气说了下去。
‘这样么?的确让人心痛,我可以帮助您,因为我也可以体会您的心情啊。’那男人温和地说道,接着我听见一阵小声地说话声音。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
男孩从黑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些钱。
‘他说现金不多,暂时只能给您这些了。’男孩又笑了笑,这时候即便是他的笑容,在我眼睛里也显的可爱了。我收下了钱,对他们千恩万谢,并已在许诺尽快还清,不过那男人还是婉言谢绝了,并叮嘱有困难的话一定要来找他。
孩子将我送到门口,刚要关门的时候,忽然隔着门缝望着我,看的我有些不适。
‘我不是告诉过您么,下次来要为我带个玩具。’他忽然收起笑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这才想了起来,连忙说对不起,并告诉孩子我一定会履行承诺。
‘好的,我姑且再相信您一次吧。’说着,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合上了门。
有了这笔钱,我和儿子过了个非常快乐的六一儿童节。自从失业后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当然,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个男人,也为自己遇见贵人感到由衷的幸运。
可是日子还在过去,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刚觉得苦闷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马戏团找点零活。
那是一个不大的马戏团,与其说是马戏团,倒不如说是一群跑江湖的艺人,只不过到处在乡间郊外村子里表演些拙劣的魔术和杂技,外加一些略带X L的节目来吸引观众,这种团体大都是临时凑合的,随时可能散掉,就如同稀泥活好的建筑,用手指戳一戳就会碎裂。
我在那里为他们搬运一些杂物和道具,还负责为演员准备伙食,还好这些人都比较和蔼,而且对我还算不错,工资是每天结算的,虽然辛苦,但能拿到一笔相对还算可以的收入,对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的头头是一个上了年级的老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吧,可是他的嗓音和气魄却一点不像,他总是一副发怒的表情,严厉训斥着戏团里的每一个人,红红的脸庞总是挂着如同京剧演员一样夸张的胡子,只不过是雪白的,据说戏团里大部分的女演员都和他有染,闲暇的时候喜欢大碗的喝酒吃肉,总的来说是一位还算豪爽比较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他见过我儿子,并十分喜爱他,这也是我在这里受到的打骂比较少的原因。
他的左脸和左半身有着很严重的烧伤痕迹,每当我问起,他总是闭眼不说,要不就长叹一口气,说是很早以前的就事了,不必再提。一次在他的房间里—— 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我看见他的凌乱不堪的桌子上居然摆放着一个相架,里面有张黑白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她的鸭蛋形的了脸庞和圆润的下巴,以及美丽而慈祥的大眼睛让人看的很舒服,随时都可以发觉她非常慈爱而富有同情心的光芒。
我问过别人,大家都说这是团主以前呆的的马戏团表演魔术的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团主很少提及,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说起过,只不过在团里一场大火后也销声匿迹了,据说这女人和那场火,是团主心里永远的伤痛。
由于生意不错,马戏团在这块地方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所以我赚足够了那份钱,并打算还给那个男人。
我虽然失业,虽然落魄,可是我的自尊心还在,既然答应了是借的,就应该还,虽然没有限定日期,但自己的心里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所以钱一旦够了数,我立即带着儿子回到了那里,当然,我还特意买了个娃娃,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儿子坚持要去是因为他觉得也应该向人家道谢,而且自己也很想在回家看看,毕竟是长大的地方,我对儿子的懂事非常欣慰,于是父子两个去拜访他们父子两个。
很幸运,这次那男人在家,是他给开的门,虽然眼神略带疲惫,但依旧是充满阳光的笑脸,而非常优美的眼神。
‘是您?有事情么?’他和蔼地问我,并把我和儿子邀请进来。房间里一如上次一样,不过稍微要亮堂一些。
‘你上次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腿脚受伤呢?所以才坐着轮椅吧?’我忽然问他,男人猛的一愣,惊讶了一下,随机笑着点头,不再说话。接着他从里面端来了两杯可乐,我和儿子都喝了些。
我和他稍稍聊了会,正准备从口袋拿钱出来还给他。这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又跑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将手又拿了出来。
‘哦,是您啊,对了,答应给我的玩具带来了么?’男孩不客气的说,那神态非常的高傲和不屑,仿佛在指挥一个下人。
我忍着气氛,依旧笑着把那娃娃给他,谁知道他拿过来看了看,一下扔在了地板上,这时候的我虽然不至于非常恼怒,但脸上估计也完全失了颜色了。男人非常抱歉的拾起娃娃,小心的塞回到那男孩手里,可是他依旧扔掉了。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他忽然低垂着脑袋,仿佛脖子被人打断了一样,从他的身体传来上次听过的歌谣,但这次听上去非常阴沉沙哑。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男孩忽然又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我一旁发呆的儿子,忽然冲了过去将他一把抱了起来,我和儿子都来不及做反应,一下子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看上去比我儿子还要瘦弱矮小些,却轻易地将他抱了起来。
男孩子高兴的用手捏着我儿子的可爱的脸蛋,扯的他大叫着痛,我想过去抱回儿子,却发现自己迈不开步子。
‘好可爱,好可爱的玩具啊,做,做我的玩具吧,我会把以前的都扔掉。’男孩望着我儿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不要!’我忽然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可是眼睛一黑,昏了过去。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听见的只有那男人充满叹息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表,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苏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复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脱光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家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叹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家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发,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婊子。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愈,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 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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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夜 针眼

每个人都会被强迫去做过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或是为工作,或是为感情。所以我很羡慕纪颜,他总能无忧无虑的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有时候充满了危险和挑战,但这无疑使他的生活非常多彩。

我就不同了,有工作就意味着压力,那个单位也不会花钱买个二大爷来供着,今天运气不好,老总委派了个我非常不喜欢的采访对象给我。

其实这类事我在大学就经历过了。不过那时候不过是校内的游戏报纸。我的第一个采访对象就是刚刚在省内比赛活的冠军的某眼镜男。当我笑嘻嘻地准备采访他的获奖感言的时候,这位同学忽然辣刺刺地大声质问我。

“你们报社的女记者都死光了?”

当然,那次的采访让我很不愉快,至今都存有阴影,不过这次恐怕我会比吞了苍蝇更难受。

我眼前坐着的这个家伙基本上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那个圆圆的如同婴孩屁股样光滑圆润的双下巴和宛如两个插孔般的巨大鼻孔。他长着一双典型的单缝眼,不多的头发整齐的梳理在油亮的脑门前,双手合十放在前面隆起的肚皮上。

“我很忙,最好快点。”他哼了哼。

这个人叫黄肘子,我深刻的认为他的父亲很有可能是一位屠夫或者长期偏爱吃猪脚,结果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了儿子身上。不过从他硕大肥壮的外表以及两条仿佛泡在福尔马林溶液多时已经发胀般的大腿来看,名字倒也取得不为偏颇。据他自己说他是毕业于英国名牌医科大学,在那个充满绅士礼貌的国家他学会了礼貌和待人接物。其实每年城市里都会增及许多这样那样的海归派。只是当我带着后辈的景仰之情问起他大学名称的时候黄肘子却很不耐烦地说告诉我这样的乡巴佬也不会了解。方肘子还说,国内的中医就是垃圾,什么经脉学针灸都是扯淡骗人的玩意,国人被欺骗几千年,大有要靠他拯救世界的态势,他还说要学得治病救人普渡济世就应该去外国学西医才对。

“您总该有个英文名吧。”我实在不想在称呼他的名字,这让我有犯罪感。因为他的名字和国内某位著名医学倡导中医无用论的专家的名字发音颇为相似,感觉有亵渎之嫌。

“有的!”黄肘子终于眼冒金光,仿佛已经等待很久一般,“在英国他们一般叫我拉比须,听上去很顺耳吧。”拉必须先生得意的晃动着如同范伟般的巨大圆胖脑袋,激动的两颊腮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大学时代室友们经常聚餐吃的一道菜,好像叫红烧胖头鱼。

我凭着脑袋不多的几个英文单词记忆,似乎拉必须和某个单词发音很像,不过我不愿多想,毕竟采访时间不多。只是这个名字听上去更加不适应,我只好继续叫他黄肘子吧。

他是做医药卫生用具进出口的,说白了根据他的介绍和推荐,讲一些国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转卖到国内医院,也就是二道贩子。据说黄肘子靠着他在英国结识的朋友和关系网,长期做着把英国药品和治疗器械贩卖到中国的生意。美其名曰资源共享,而且花着不菲的钱财买下这些包裹着巨大“洋”字号的医药用具的各大医院无不得意洋洋欢欣雀跃奔走相告,毕竟医院里能有英国产的医疗用具是莫大的财富和名声啊,就如同一个乡下妓院,如果有了进口来的货色,老鸨们总是喜上眉梢的第一个向每个进进来的客人介绍和推荐一样。

黄肘子先生一面收着大笔的钱财,一面还获得了帮助国内医疗用具发展的好名声,的确是名利双收。当他兴高采烈的向我描绘他的宏伟蓝图的时候,听得想睡觉的我忽然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情。

对面坐着的这位流英归来的高材生,忽然把巨大的身体从已经不堪重负的椅子上弹了起来。这让我忽然想起了电影食神里的一段关于轻功的点评。

他的脸气成了猪肝色。

“什么破椅子!居然还有钉子!”黄肘子先生用香肠般圆润的手指指着椅子破口大骂。我奇怪的走过去看了看,椅子非常光滑,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钉子。

在我向他解释一番后,他也相信了,可还是嘀咕地说刚才屁股上明明有针扎般的感觉。但是没坐多久,黄肘子再次跳了起来,这次他死活不坐那张椅子了,我只好和他换了一张,但是同样的事情却依旧发生。

黄肘子的堆满肥肉的脸忽然抽搐了两下,直觉告诉我他一定想到了什么,却不敢说出来。

“我先告辞了,下次有机会在谈吧。”他穿好外衣,我刚把他送到门口,方肘子忽然转头问我,神色却有些和刚才不一样,似乎带着几分讨好的意思。

“你好像对解决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很拿手是吧?”

我愣了愣,随即摇头。

“不是我,只是我的一个朋友罢了。”

黄肘子很高兴,但他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接起了电话,一边走一边说着向下走。关门的时候,我好像隐约听到了一句话。

“你放心,死不了人的,顶多身体有点不舒服。”

伴随着声音的远去,我把大门带上了。但是我原本以为不会在着这位知名人士见面了,不过事情往往是出人意料,第二天,黄肘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我的电话号码,居然说一起出来吃饭。这种大人物的邀请我可不敢拒绝。

到达饭店之后黄肘子选了张靠窗的桌子。

一阵寒暄,他倒是很爽快,直接步入正题。

“我希望你,啊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帮个小忙,如果事成之后,我可以付给你们一大笔费用。”很少见人找人帮忙的口气却这么横,仿佛是他在施舍我一般。我摇摇头,说纪颜很少接触陌生人,更加不会为钱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何况他并不缺钱。

“那,他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对面的黄先生咬了咬肥厚的嘴唇,急促的追问。

“除非,这件事能引起他足够的兴趣。”我笑了笑回答说。黄肘子很高兴的松了口气。巨大高耸的肚皮像手风琴一样有节奏的起伏了几下。

他的眼神和表情居然和前些时日差了许多,满脸的谦卑恭敬。

可是我的鼻子不高,头发也不卷曲,自然没有波斯猫一般的多彩的眼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黄种中国人,既没有海外的亲戚,更美洋朋友,甚至我的那些土哥们里连姓杨的都没有,我有些诧异他今天着突然翻转的态度。

为什么以他的身份要对我这个普通的小报记者如此这般度,我感到非常奇怪。

“本来不应该占用欧阳先生的宝贵时间,报纸人嘛,讲究的时效,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希望您的朋友能帮帮忙了。”他拿出手绢擦了擦汗,然后高声喊来服务员说空调怎么不开大些。

我觉得以他这种身材即便是不说话躺着也会汗流浃背。

高声呵斥过服务员后,他又恢复了先前的状态。

“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不管是身体的那个部位,只要是接触到东西,就会时不时的有针扎的感觉,开始我以为是钉子之类的,就像上次再您办公室,我还很不礼貌的朝您发火,不过我发现了,压根没有什么钉子或者尖刺的东西,可是我却一直深受其害啊,就像那些经常身体带点的人一样,碰到什么都有电击的感觉。”黄先生苦闷的解释着。

“哦?这我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样吧,我带您去见见他吧。”我一听到也来了兴趣,估计纪颜也是一样吧。

“那太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可以陪您去见下那位朋友?”他笑了笑。

“就现在吧。”我不喜欢和他浪费口水,正好纪颜也在家。

半小时后,我和黄先生来到了纪颜家中。

“把你手给我看看。”纪颜听完描述后,面无表情地对方先生说,后者狐疑地伸出手来,那手掌,没说的,像陶瓷一样,还泛着光。

“每个地方都有针刺感么?”纪颜问。

“不是,像脸部就没有,但手臂小腿还有头上就很厉害。”黄先生如实回答道。纪颜再次看了看他的手臂小腿。

“你先回去吧,明天再来。”纪颜挥了挥手。黄肘子先生试探地问了问是否没事了,纪颜则不再理会他,而是径直走进房间去了。

我安慰了黄先生几句,叮嘱他明天再来。

“到底什么原因?”我回头问纪颜。

“这个胖子,他全身的毛孔都坏掉了,所有的毛发一干燥就变得像毛刺一样,你说他会不会经常觉得有针刺感?”纪颜反问我说。

“治不好么?”

“有必要么?你和他很熟?”我听后摇摇头。

“这不就对了,凡是有前因,才有后果。我叫他明天过来,实际上他可能明天都过不了。”纪颜冷冷地说,我瞟了下桌子上,放着一摞报纸,黄胖子的头像居然也在上面。

我奇怪那是什么报纸,估计是医学类的,我不太关注,纪颜多少是本专业,家中有这类东西也不奇怪了。

从纪颜家里出来,忽然对方胖子有些好奇,又有点不解,以纪颜的为人,不至于见死不救,而他又是不想说的打死不开口,看来我只好自己去查查了。

口袋里有黄肘子的联络电话,接通后电话里传来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全身都好痛!”说完这句,电话就挂断了,没有办法,我只好自己朝他家走去。

黄胖子的家很大,而且的确是按照英式房屋布局建造的,只是外面的那层冷灰色加上渐渐远去的太阳光,总让人觉得有些黯淡和荒凉,窗户都关的死死的。虽然离车站不远,却已经接近郊区,路边走动的人不多,都是住在附近的人,这栋房子在一堆居民楼中间显的非常惹眼,在黑铁尖刺栏杆下,我按了按门铃。

很快门便开了,我没有看到电视里穿着一袭黑色西装的老管家,也没有系着围群的年轻女佣,还好所有的门都是可以遥控的,想必这一条系统价格不菲。

“您快写上来吧,我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了。”我在门口连接里屋的电话里听到方先生这样的声音。紧接着,门就开了。

长而黑色的甬道铺着一层厚实的地毯,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越往里去越暗,我想来墙壁上摸索下开关,却什么也没有。

据说近视越厉害的人,夜色里视力反而会很好,看来倒是有些依据,我费劲的走了进去,窗外的残光射了进来,一个胖胖的人影背着光坐在正前面的沙发上。

“是黄先生吗?”我大声问道,声音在宽阔的客厅里回荡开来。

他没有回答,不过依稀听见了一声呻吟。

我小心的走了过去,没料想地上好像踩到了什么。拾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堆衣物,都是先前黄胖子身上的。

他该不会裸着身子坐在家里吧,难不成这也是英国人的礼节与待客之道么。

虽然东晋一些狂士有裸身在家会客喝酒作画集体淫乱的故事,但那也是特定的时期凭借着五石散一类的药物麻醉而产生的癫狂之举罢了。这种由张仲景发明的主要由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构成的治疗伤寒病和肺炎的药物,却成了那个年代的毒品兴奋剂而流行物,地位和现在的摇头丸类似。

我终于在沙发左边的墙壁上摸到了开关,啪的一下,房间瞬间亮堂了,习惯了黑暗,一下子眼睛有些不适,我稍微遮挡了一下。

沙发上坐着的果然是黄胖子,而且他的确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就身无长物了,光溜溜的如同等待宰杀一般,他低垂着胖胖的脑袋。

我走进推了推他,手刚接触到他的肩膀,忽然感觉像摸到了仙人掌一样,手被扎了一下。

他的皮肤上居然布满了尖刺。我吃惊的仔细看了看,不对,与其说是尖刺,倒不如说是他的毛发。他手臂的体毛很多,但是现在看上去却光滑的很,而且密密麻麻的有很多小孔,像撒了把芝麻在上面似的。

我看见其中剩余的一根慢慢的开始变直,犹如钢针一样,接着居然自己向毛孔下陷了进去,接着胖子忽然高抬起头,对着我杀猪般的大叫了一下。

他的脸几乎被扭曲了,和大饼脸想必显的略小的五官夸张的挤在了一起,好像一副上好的素描人物画像被人粗暴的揉搓成一个纸团一样,他躺着口水,瞪着眼睛望着我。

几乎如肉山般的身体像我压了过来,还好往后退了一步,否则就算不死也残了。

黄胖子跪在地上,抓着我的装着文稿的包。

“救!救我!”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稻草一般。可是我无能为力。

他的眼睫毛也一根根竖立起来,还有他的头发。胖子像电视里摸了静电器一样,全部树立了起来,他的脑袋如同一个胖乎乎的刺猬,那样子有些滑稽,可是随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眼睫毛一根根的插他的眼睛扎了下去。

随后而来又是那令人反胃而刺耳的叫声。

方胖子的眼睛,手脚的皮肤上密密麻麻的毛孔开始慢慢的朝外渗出血滴子,一粒粒的,晶莹透亮,冒着红光。

他就像西汉的汗血宝马一样,浑身流着血汗。又像一个装满了水的袋子被扎破了一般。

他不停的尖叫着,尖利的如同女性的呼喊一般,我终于明白古代钉床为什么被称为最令人恐惧的刑法了,就像凌迟寸磔,最惨烈的不是五马分尸那种一下就死,而是慢慢的折磨。

可是这折磨也快到头了。我呆滞地望着眼前的这个人,哪里还有先前盛气凌人的样子,可是我又对他无能为力。

“这是他自己造成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个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居然是纪颜,他的肩膀上搭拉着一个褡裢。

“是你?你一直跟着我?”我惊讶地问,纪颜没有回答,而是走到胖子面前看了看。

“迟了些,他的眼睛保不住了,不过性命还行,如果等头发也一根根插进去,就算我父亲祖父在也保不住他了。”纪颜摇摇头,把褡裢放下来,里面是一排银针。

“你该不会还要扎下去吧?”我看了看胖子,已经痛的不会叫唤了,只能嘶哑着躺在地上哼哼。

“嗯,他还得受点苦楚。虽然说不愿意救这种人,但看着他死那也就和他一样了。”纪颜认真的将银针一根根地扎进胖子的后颈和肩膀处。

方胖子的呻吟声逐渐小了些,头上本来已经坚硬如针的头发也慢慢软了下来。

“他没事了,不过,身体里的那些毛发,恐怕要全取出来要有罪受了,而且就算好了,他恐怕出汗都会有问题。”纪颜擦了擦汗,把针重新放回去,并且帮胖子拨通了急救电话。

“走吧,这里没我们什么事情了,我讨厌人多,趁着人还没来,我们回去。”纪颜将褡裢重新背起来,朝我挥了挥手。临走前,他似乎从沙发上拿了一叠东西。

我和纪颜说了下,把胖子费劲地搬到沙发上,披了件衣服,走出了那英国式洋房。

外面几乎全黑了,街道上响彻着我们的脚步声。

“你一定知道什么吧?”我还是忍不住问了,虽然我不确定是否纪颜会回答。

“嗯,这个家伙,专门把一些国外的医疗垃圾和过期药品倒卖进来,在外面是垃圾,包装一下居然成了进口货,你看这中间有多少差价利润。药品还好说,但那过期和二次使用的针管。”纪颜忽然不说话了,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整齐的方块报纸递给我。

靠着路灯,我看见上面登载了一则新闻。

一名十二岁的孩子由于感冒发烧在附近的医疗所注射了药品后查处感染了乙肝,而据说那针头还是国外进口,那孩子家里只是得到了一笔少得可怜的医疗费用,至今还在受病痛折磨。

“你在看看这个。”纪颜又递给我一张。这张好像是不久前在纪颜家看到的,似乎是一家媒体对方胖子的访问。

“我也是为了本国国民着想,人家科技发达,即便是废品也比我们好啊,大家不经常使用国外淘汰的电脑啊,汽车之类的么,这些不过是过期的而已,没有大碍。”这是胖子回答记者关于药品质疑。当记者又问他是否会对国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时候,方胖子这样回答。

“没关系,我们大陆的国民身体素质好,能受得了,不像老外那样娇气。”图片上的胖子一脸诚恳。

“你还是该让他被扎死算了。”我将报纸返回给纪颜。

“有些力量是很神奇的,你无法触摸到,但它造成的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就像那个胖子,可能这辈子也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判他的罪过,但这不意味着他就没有罪。而且,没有人比自己更明白自己的罪孽了。”纪颜说着,将一叠东西给我看。我接过来,原来都是信件。上面都写着大都类似的话,如你去死吧,你会有报应,你迟早被自己的药品吃死之类的。

“他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上百张这种东西,一个人生活在这样一栋大房子,又惧怕别人谋害自己,没有请任何佣人,也没有任何朋友,这个家伙就是一个这种人,他不明白自己赚的那些钱如同毒品,只能带来一刹那的快感罢了。长期的压力下他的身体自然起了变化,而且据说连他在老家的父母都极为恨他呢,身体发肤,受于父母,没什么比自己双亲的诅咒更有效的了。我的银针只是能缓解他身体的症状而已。”纪颜笑了笑,“至于如何根治,得看他自己了,其实真是他瞧不起的中医救了他。”

我也笑了笑。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事,你可以大胆的勇敢的确定一件事,但完全否定一些事物,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几个月后,做了全身手术的黄先生出院了,付清医疗费用后,他把大部分财产都捐献给了医疗基金,而后就消失无踪了,有人说他游走在乡村做了名赤脚医生,我也希望是的。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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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9-01-14
第七十一夜 桥祭

   离我居住的二手房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桥,这座大桥已经有好些个年头的历史了,而且作为这个省的第一座斜拉桥,还是十分值得骄傲的。由于紧邻着城市的河流并不十分宽阔,这座连通市区和郊区的桥梁自然并不长,如果是坐车行驶过主桥,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情,儿时候记得看过,有些地方已经十分破旧,几乎开裂的木板和老得发黄的桥墩,所以,就在几年前政府决定对桥梁进行一次大修,一来保护桥梁安全,二来也是一种新气象。
   这件事本来没什么好稀奇的,各个地方都有桥,有桥就需要翻新,可是我惊讶的发现这桥最近居然出现了问题,虽然不至于造成很大的灾难,但谁也不愿意踩在一座谣言随时会坍塌的桥上过河,虽然说是谣言,但俗话说三人成虎,谁也不会傻到拿自己来印证一下。而且桥上经常出现不干净东西的传言四起,而这一切,自然如同臭鸡蛋一样将一大堆我这样的苍蝇记者吸引过来,无奈消息封锁的紧,我们得到的不过是官方的礼节性叙述,毫无进展,主编大力赞扬我的工作能力,其实却是暗示我一定要搞到第一手资料,我不禁感叹,如今做记者不仅要专业素质过硬,有良好的新闻嗅觉能力,而且还要有詹姆斯帮帮一样的过硬的间谍本领了。
  我自然是没啥本事,不过事情来了,顺理成章的想起了纪颜。
  “闹鬼的大桥?”纪颜狐疑地望了望我。我则使劲点头,顺便将那些为数不多的资料递给他,纪颜则坐下来翻看着。
  “哦,原来是前几年修桥的时候死掉的几个工人,现在传说他们回来了?”他的阅读能力很快,八九页的东西一下就读完了。
  “我倒是识得这方面的人,只是不知道他肯不肯告诉我,对了,你找我怕是想在里面拿什么资料吧?”纪颜忽然转过头怪笑着望着我,被猜中心事倒也没什么,我点头承认。
   还没等他说话,电话却响了起来,纪颜起身去接,聊了一下,放下电话,眼中有喜色。
  “走吧,不用担心了,他已经在请我去了,不过去的时候千万别说你是记者,这家伙鬼的很,知道你身份死也不会开口了。”说完,我便和他在下午一起出去,前往这个名叫老喻的人约定好的地方。
  其实见面的地方就在离那所桥不远的一个凉亭,这凉亭还是清朝的时候一个中举的乡绅修建的,所幸这一带战乱颇少,保存下来,还没到,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穿着西裤皮鞋体型略胖的一个男人坐在里面摇扇子。我们还没进去,纪颜远远喊道老喻,男人看了一下,站了起来,却不离开凉亭,只是站在里面老远伸着手等我们来握。
  走进一看这个颇有官相,圆脸大耳,天庭饱满人中宽厚肚子略微有些凸起的中年男人就是老喻。扇子上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字,正楷书,字很端正。
  大家对个照面打过招呼,自然聊到了正题,老喻果然对我有所警惕,虽然纪颜一再解释我是他的助手,但他还是略有顾忌,说话吞吞吐吐,不过从不多的言语中我还是知道了老喻正是几年前大桥翻新工程的几个负责人之一,而且他是专门负责现场施工的,日晒雨淋非常辛苦,所以施工完成后他也就享了几年清福,躲在了空调间里办公,自然体形发福了起来。
  “去年不是罕见的大洪水么,几乎要淹到桥面了,解放军武警全都上来了,死命堵住缺口,这条河的水也涨的厉害,自打我记事以来这河从未涨到桥面来过,可是那天我在现场真个是吓坏了,感觉我们这些个人随时都会被水给吞了,还好有惊无险,不过洪水退后这桥就开始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怪事了。”今天天气有些闷热,想是许久不曾下雨,我看了看天色,云压的厉害,好像随时可以伸手摘到一样。
  要下大暴雨了,我用手提着衣领抖了下,不过进去的全是热风,令我费解的是,为什么老喻偏偏要来到这么一个地方谈,回望四周,几乎没几个人,到处都是被太阳灼的发亮逼人眼的白晃晃的地面,踩上去,热气透过鞋底直到脚心。
  老喻不停的摇晃着扇子,但如同没关紧的水龙头一样,汗珠一个劲的朝下掉,摔在地上成八瓣。
  “哦?我也只是略有耳闻,到底有些什么事情?”纪颜好奇地问。
  “你知道,这桥两边是人行道,效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我就住在桥边的沿江路上,没事情喜欢入夜前在桥上溜达,一来健身,二来也想看看自己参与修建的桥梁,人么,一老起来就很怀念过去。
  洪水刚退的第二个星期,我就扶着桥边的大理石扶手慢慢步行着,那时候已经过了上班高峰,往来车子少了许多,除开往来车辆穿梭带起的嗖嗖的风声,桥面显的安静许多,桥下的河水也是,这桥主桥部分大概几十米,不过从上往下去河面很漂亮。
  可是那天我走过去,忽然感觉到了桥有些许晃动,相当的轻微,可是我却是个感觉相当灵敏的人,我站立在原地多等了会,的确有这种感觉。
  接着,我又听见了咔嚓咔嚓的声音,犹如一堆鹅卵石与砂粒放置在搅拌机里搅拌一样,这让我非常费解,这桥是在我监督下完成的,我虽然谈不上是个优秀出类拔萃的人,但好歹我完成的事是可以让人安心的,再说这东西出点什么纰漏那可是要掉脑袋,牵扯到很多人的事。
  但是这种声音越来越响亮了,让我不由得感觉有些惊慌,很快我联络到桥的维修人员,不过经过检修他们说桥体很结实,压根没有异常,我才放心下来,可是没过多久,就有司机说经常在行驶在桥面上看见几个人驼着背低着头手牵着手在路上穿行,加上总是在入夜以后,虽然由于光亮工程,桥上安置了很多漂亮的路灯,但这样反而给司机造成了很大压力,随着很多人都强调的确遇见了这样奇怪的事情,都宁愿绕道也不肯过桥,或者只敢在白天过去,你要知道桥的收入来自于收费站这几天收入大大减少,而且众多车辆集中在同一个时段过桥也不是件好事情,如果这样下去,很多人都要失业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在我和你爸爸的交情上帮我下,这个不是什么光彩而且上得了台面的事情,这也是我找你的原因之一,当然希望你能保守秘密。”老喻不再摇扇子了,神情严肃,两撇只剩半截的眉毛拧到了眉心。
  纪颜听完点点头,忽然又望着我,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也只好尴尬的点点头。
  接下来自然是老喻为我们讲了下整个桥体结构和关于桥的历史。我在夜晚经常向外看去,整座桥如一座金龙,非常漂亮,横跨在河道上。
  “几年前施工的时候有没有出过什么特殊的事情?”纪颜一个个问题询问着,一边扎在桥边望着。我注意到老喻的脸色忽然很不好,如同遭霜打过的茄子,一脸紧张。
  “没出过什么事情,只是一些小问题,这座桥每次返修都出过类似的问题,早就解决了。”老喻头上的汗冒的更多了,他不停的摇着扇子,速度太快,以至于那五个字都看不清楚了。
  “历来大河上修桥都要准备桥祭,也做了么?”纪颜又问,我则奇怪,什么是桥祭?
  “这个其实当然晓得,这套礼数虽然我们这些党员自然是不屑一顾,可是施工的人很讲究,他们说逢山开道,遇河搭桥,都要为山神河伯准备祭品,否则施工艰难,事端很多,即便是路修成,桥搭好,日后也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了,只要别弄的过于张扬,否则上面会责怪我们搞迷信封建活动的。”老喻解释到,我见插不上嘴,只好待会再问纪颜。
  “他们准备了很多祭祀贡品,并且在桥头焚香祷告,说是为了讨生活不得以在河道上动土,说什么桥神河伯莫怪莫怪之类的。”老喻继续说道。
  “老喻,大体上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和朋友自己在这里看看。”纪颜见天气炎热,怕老喻吃不消,老喻客气的推托了两句,抹着汗回去了。
  我和纪颜坐在桥头阴凉处,这里有一片草地,坐上去很舒服,还有些大理石修建的石凳石桌。我们决定等太阳下去,黄昏之后再上桥看看。
  既然闲坐无事,自然要问问关于祭桥的事情。
  “哦?你不知道么?其实祭桥和祭河是相通的。祭桥习俗最早产生与中国,古代中国人很重视桥梁建设,夸一个人做善事多常说他:修桥补路。。桥梁落成必然要来一番隆重的游桥仪式,场面颇为壮观。最先上楼的是当地有名望者,如官吏、乡绅、老年人等。重要的桥梁都有一年一度的“祭桥”日,十分地庄严。以前,人们必须准备香及金纸,至桥头焚香烧金祭祀桥神,以感谢并祈求桥神保佑通行平安。有的地方仅烧香,金纸用线绸线绑着放在桥头上,俗称“压金”,为替桥换新光彩之意。并且保佑桥梁不毁,庇护乡里人。
  而祭河则更早了,以前河流山川都是祭祀崇拜之物,而且古代皇帝向来先祭河,再祭海,意指海由河流汇聚而成,河乃天下水之源头。而且经常以玉器当作祭品供给河伯。视为尊重名贵之意,而且玉通灵,古人相信能送到神灵手中,其实也是因为秦朝二十八年,始皇帝巡狩至洞庭湖,风浪大作,周将覆之,急投玉玺于湖而止。所以后人相信,一旦江河湖海发生灾难,投以名贵玉器可以安抚愤怒的水神们。
  不过祭河最出名的当然还是诸葛亮。相传诸葛亮平定孟获后路过泸水,正值九月秋天,河面忽然阴云布合,狂风骤起,诸葛亮询问当地人,皆言此河有神明,必须以活人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之,方能平息,诸葛亮不肯杀人,于是宰杀牛马,河面为剂,塑成人头,内以牛羊肉代之,唤之曰‘馒头’。当夜在泸水边上设置香案,铺设祭品,列灯四十九盏做招魂之用,将馒头等物放置在河岸边上诸葛亮亲自念了悼文,再将祭品抛入河中,风雨即使停歇。而所谓馒头,也就是现在的包子的由来了。不过这以后也养成了习惯,凡是要在河道上动土或者返修旧桥,一定要先祭祀一下,拜下桥神河伯,方能开工,否则会大不利。”纪颜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望向那座桥。
  “大不利?”我问。
  “是的,也就是会死人,而且很多人。”纪颜神色黯淡道,接着闭上眼睛,将手枕在脑后。
  “干脆休息下,现在天色还早,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呢,等天凉快些再上桥,再说,老喻不是说了么,入夜以后那桥才会出现问题。”他说着,居然躺在草地上睡了起来。我在唤他,纪颜也不再言语,我也只好伏在石桌子上睡了一下。
  我做梦了,很奇怪的梦,因为我梦见自己站在那桥上,到处都是人,可有一点声音也没有,接着那桥竟然从中间塌了下来,四处残破的碎片和尸体,那是个非常可怕的梦,当我惊醒过来,脖子处流淌着细细的冷汗,一道道的。
  “你醒了?”纪颜站在我旁边,我望了望四周,光线黯淡了不少,看来太阳要下山了。
  “走吧,差不多了。”纪颜朝我挥挥手示意跟上来。我看着天空忽然聚集起了黑云,厚重如黑铁,累压在桥上,忽然感觉我和纪颜踏上那桥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桥上的人少了许多,看来以为是快要下雨,大家都忙着回去,走上来才觉得这里空气压抑的很,好像身处在隔绝的房间里,每呼吸一口空气都很费劲,我的肺像一个大功率工作的抽风机一样。
  桥面经过一天的烘烤,几乎快成铁板烧了,还好鞋底不算太薄,扶手很漂亮,每隔上几米就有一个圆形的灯泡,桥中间的拉索高高掉着。
  “听老喻说,这桥设计为双独塔双索面扇形密索体系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斜拉桥,桥下的主桥墩可是国内最大直径的,整个桥造价六亿多,特别是晚上,所有的桥灯一开,特别漂亮。”纪颜慢慢说着,一边注意着四周的事物。
  “听说修桥的时候死了人。”我小声嘀咕着,一边抚摸下前面的护梁上的雕刻着花纹的灯座。
我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说不清楚那里不对,只是有些不协调,我看了看那灯座,好像依稀有个手印。我刚想和纪颜说,却发现他早就走到我前面去了。看来他没听见我说什么。
  桥下的河水流淌的非常快乐,我几乎可以听见它的歌声,抬头看了看,黑云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几乎已经触到了桥的斜拉索。
  “好像要下雨了。”我还没说完,鼻尖一凉。
  真的下了,而且来的非常迅速。纪颜连忙拖着我来到了桥中间斜拉索下面,上面有根桥梁,所以雨下不到这里。
  “那件事情其实我知道。据说修桥的时候正是这个时日,夏日炎炎,几个工人爬到着斜拉索上面,本来都系好了钢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齐齐地全断了。几个人一起摔了下来。”纪颜的声音靠着雨声的伴奏,缓缓说了出来。我抬头看了看,上面距离桥面少说也有五六十米。
  “一个掉在了钢索上,因为从上面摔下来速度很快,整个人被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也没好多少,直接摔在桥面上,或许就是我们现在站的地方,他们就如同这雨水,或者像一些颜料,啪的仍在了画布上,四下里绽开了,据说现场相当残,收敛尸体的人都忍不住流泪。”纪颜也抬头看了看,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一个人从那么高直接掉落到这水泥地面上发出的沉闷感,混合着肋骨的折断的清脆声和内脏破裂开的声音。
  天色变的灰暗起来,雨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风也起来了,桥面上的风比我们平时吹到的要大很多,呼呼的河风让我和纪颜无法站立,甚至互相说话的声音都很那分辨。
  纪颜对我做了个回去的手势,现在整座桥几乎没人了,仿佛是一座死桥,我看了看桥的尽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犹如连接着另外一个空间。好不容易,我们两个顶着风快走到桥头的凉亭了,到了那里,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我的眼镜被雨水打湿了,看不清东西,我索性摘下来,跟着前面纪颜的背影前进。不过我却清晰的听见了一声啪的声音,好像是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又一声,而且就在我脚边,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
  是一个人,他大张着手脚夸张的趴在桥面上,接着又是一下,另外一个人摔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头顶上黑乎乎的,不过很快一个人形的东西掉落在我面前。
  与其说一个,不如说是几段,整齐的从中间切开。
  我想起了那个被钢索绳切开身体的那个工人。
  我已经无法往前走了,掉下的尸体几乎把我的路封锁了,我只要往前走一步,一具尸体就从头顶掉下来,摔落在我面前。
  前面纪颜的背影已经渐渐消失在风雨中看不见了,这座桥只剩下我一个人。风没那么大了,我稍稍可以站立住,可是根本无法挪开步子。
  我深吸了口气,知道害怕也无用,我只好蹲下来,看了看那尸体,我本想用手抬起尸体的头看看,可是他们仿佛被粘在地面上一样,或者已经成了桥的一部分。
  前面传来雨水飞溅开的声音,我隐约看见一个东西从桥侧的扶手慢慢爬上来,四肢趴在地上,犹如一只蜥蜴,快步朝我爬过来。
  我忽然记起了开始为什么摸到灯座的不适感,也知道为什么了。
  被太阳晒了一天,本该是热的烫手,其他的灯座扶手的确如此,而那个灯座,有着手印的灯座却冰凉的。
  那家伙离我只有几米远了。每爬一下,手掌就往桥面上重重拍打着。我缓缓站立起来,可是却抬不起脚离开,甚至张不开嘴喊叫。
  越来越近了,忽然到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只能看见一个黑黑的后脑勺,和一个人形的身体,不过没有那个人会以这种方式移动。
  风更小了,雨似乎也开始停了。
  那家伙慢慢抬起头来,那是一张人脸,我谈不上熟悉,却绝对认识。
  老喻。
  他的腮帮子一下鼓着,一下瘪下来,苍白的眼珠几乎完全凸出了眼眶,整个人湿湿的,只是无神的望着我,此刻的他就如同一条抛上岸的鱼。
  “欧阳?在么?”前面传来了纪颜若有如无的呼喊声,老喻——姑且这样称呼吧,灵巧的转了转头。
  不是左右,而是调转下脖子,他的头转了180度,我几乎听见了颈椎断裂的声音,非常清脆,接着他的四肢也同样转开来,整个身体像甲鱼一样翻了个身,迅速从旁边跳进河里了,而那些尸体和断肢,也如同扔进水里的泥巴,化开来,沉进了桥面下去了。
  “你没事吧?”我终于看见了纪颜熟悉的脸,一下蹲了下来,等脚稍微适应了下,才站起来。
  “快去找老喻。”我终于能说出字来了,纪颜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路上我把看到的事情告诉他,纪颜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
  “如果你看到的是老喻,恐怕也找不到他了现在。”纪颜说道,我想了想,倒也的确如此。
  可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事,老喻居然好好的,而且他还主动打来电话,询问我们是否被雨淋着了。
  这样看来,我们只有再去拜访一下他了。不过这次则是在他家里。
  老喻的家很质朴,家中只有他和妻子,女儿去前年去国外读大学了,他年轻的时候与纪颜父亲相熟,纪颜的父母双双出外探险的时候就让老喻来为纪颜指导功课的,所以说,老喻到算得上是纪颜的启蒙老师。
  他很关心的询问我们有没有生病。知道无恙后松了口气。
  “夏季感冒也很厉害的,要当心,还是把湿衣服换下来,喝口热姜汤,我这就叫老伴去煮。”说完,闪身进了厨房,纪颜望着他的背影,似乎若有所思,等老喻出来的时候,纪颜起身。  
“喻伯,我真的很想知道当年修桥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几个工人是怎么死的,另外,我现在也很担心您,这几天您最好不要外出,尤其别去那桥。”
  老喻听完有些沉默,看了看还在厨房的妻子,对我们招招手,进了他的书房,书房里古色古香,有很多的书画名帖,另外还摆放了很多的奖状,从年轻的时候得到的劳模到中年后的嘉奖都有。
  “那件事情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老喻将门带上,瘫软着身体做到干净整洁的床面上,他的额头又开始流汗了,所以又摇起了那把扇子。可是房间里并不热,何况刚才还下了雨。
  “几年前,我得到通知要我负责修理旧桥,当然,我对于这件事是很看重的,所以立即挑选了最优秀的施工队伍和领导班子,修桥前我们也照例进行了河祭桥祭,可是施工还是很不顺利,因为队伍传言这桥修不得,据说以前每次修桥都莫名其妙要死几个人。
  我作为带头人当然对这话很不满意,所以更加严厉的要求他们赶紧完成施工进度,可是一拖再拖,居然拖到了汛期,河水涨的厉害,桥面的风也越来越大,我非常心急,要是等汛期过了再修,那会耽误很多时间,所以我加大了施工时间。虽然出于想完成这个事情,但是其中也有我怕受到上面责备的自私想法。
  本来只是这样到也没什么,但是我女儿在这个节骨眼要出国了,按照我家里的底子压根拿不出那么一大笔钱,可是这关系到女儿一辈子的前途,两下里公事家事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一个材料商找到我,希望由他来供应工程下半段的货,尤其是施工安全措施的产品,我有些忧郁,可是开出的丰厚回扣正好可以弥补女儿出国的空缺,我亲自去看了看那些缆绳和材料,修桥的建材到没问题,只是其他的一些例如灯座扶梯和副桥引桥部分稍微差强人意,但也绝对不会出事,但是修建斜拉索的相关高空安全防护设备的钢丝缆绳和安全网强度有些不够,但照理只要不出现级别过高的大风就不会有太大风险。
  我再次选择起来,并且做了错误的决定,我原以为赶在汛期高峰前结束,那天河面的风也可以接受,并不是非常强,本来在施工下方是铺设了安全网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根工作绳和安全绳,工作绳材质为锦纶,直径为20毫米,安全绳材质为高强丝,直径为18毫米—20毫米,是为了配合工作绳用的,以提高安全系数,这些绳索都是经过了测试的,虽然离国家要求的标准有些距离,但只要不出现大的意外也不至于突然断裂,而且河面超过四级风是不允许作业的,可是没想到河风突然转强,突然变大,吹得人都无法站立,我一时心慌,正要下令停止作业的时候,结果出事了。
  先是在拉引索那里的三个人的绳子突然断裂了,他们没有掉到安全网上,可是被吹了过去,其中一个给细长的钢丝绳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摔到桥面上惨不忍睹,接着更多的人来不及通过下滑扣滑落下来,而是被风纷纷卷下来,有的掉在石制的侧桥扶手上,有的掉到河里,高高的浪头一卷,声音都没发出来就没影了。当时我们都傻了,等反应过来救下其余的工人的时候当场就已经死了三个。
  另外有四个掉入河里,虽然事后将整个河面进行打捞,却一直找不到尸体,后来不论怎么寻找,在下游只发现一些衣物和断裂的绳索,可那四具尸体却找不到了,所以,那次一共死了七个人。大家都谣言说普通的贡品祭桥没用,还是要活人的性命才能在桥上动土施工。
  后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在惊恐不安和自责内疚中渡过,令我没想到的,这件事并没有东窗事发,大家都把灾难归咎于风速突然过快上,而且历来修桥都要死人,赔偿了死者一笔钱后,事情不了了之,而且继续修桥的进度,但是我知道,如果安全绳的材质更牢靠些,他们不一定就会死的,甚至可以安全的下来,有时候只是差那么一点,却变成了阴阳两隔。”老喻终于说完了,他低着头,手里的扇子也合上了。我们三人漠然无语,还是他妻子端着姜汤走进来才打破了这局面。
  当我们喝完姜汤打算离开的时候,外面的雨刚停歇了一会,忽然变的更大了,转成了暴风雨,外面的风也极大,好些个玻璃和竹棚都被卷起来了。自行车到了一片,而老喻则忽然接到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很着急,但老喻的神态更急,扇子被紧紧的纂在手心,几乎要掰断了。放下电话,我们才知道大桥出问题了。
  “不好了,检测桥梁安全的通知说不知道为什么桥侧下出现了裂缝,虽然不大,但有隐患,我现在必须马上去一趟,你们就先留在我家,等我回来。”说完,他拍拍我们肩膀,出门找雨衣,可纪颜忽然一把拉住他。
  “喻伯,你千万不能这时候出去,更不能上桥!”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激动,原本苍白的脸起了红晕。
  老喻拨下纪颜的手,沉默了一会,忽然抬头说道:“我已经错了一次,这次如果再错就说不过去了,那桥要是出事,我真的只能以死谢罪了。”说完,坚持要出去,纪颜见阻止不了,只要要求我们陪同着一起出去,老喻想了想,答应了。
  在老喻妻子的叮嘱声中,我们三人走进了暴雨。
  外面的能见度已经降到最低,虽然拿着施工专用的TX-3615强光手电筒,但也只能照到四五米远的地方,整个世界仿佛要塌陷了一样,耳朵边塞满了轰轰的声音,犹如万马奔腾。
  好不容易来到桥边,已经站了很多人了,他们见到老喻都尊敬地喊喻工,他问了些问题,决定带人上桥,查看一下桥的裂缝状况。
  “这不好吧,好像掉拉索的钢缆也有些松动了,我们已经封锁了整个大桥,还是等风稍小些再去吧,喻工。”一个带着黑框眼睛的中年男人劝道,其余人也附和着说,可是老喻断然拒绝。
“这桥是我负责修的,出了问题,当然要我亲自上去,什么都别说了,愿意和我来的就跟我后面。”说着,他把帽子带上,走上了桥。这些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有两个年轻人跟了过去,我和纪颜也尾随其后。
  桥面上的风力比在地面上要大许多,而且相当空旷,没有任何遮蔽物,我们几个都在腰间绑好了安全绳索,顶着风朝出现裂缝的地方慢慢的挪过去。每走一步都非常艰难。
  忽然,行至一半,我听见啪的一声,相当清脆,接着是平日里棍子或者跳绳卷起的呼呼风声,我看见老喻的头似乎被什么细长的东西勾住了,接着整个人飞了起来。
  我诧异地望着,老喻如同纸糊的风筝,被吹到了半空中,脖子上挂着一根断开的钢绳,腰间系着一根安全绳。纪颜连忙冲过去抓住安全绳,可是风速过快,绳索在纪颜手中刷了一下,留下一道血痕,就抓不住了,我们四个眼睁睁看着老喻被风卷到河里去了。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我几乎来不及反应,接着,脚下忽然有摇晃的感觉,我的安全绳也断裂了。
  纪颜和另外两人死死的抓住了断裂的部分,我如同一个蹦极者一样,倒挂在桥下。
  暴风雨渐渐停息了下来,风力也小了很多。
  “你没事吧?我赶快把你拉上来。”纪颜在上面高喊。我正在庆幸自己安全的同时,低头却发现自己正好在裂缝处。
  “等等,等一下把我拉上去!”我好像发现了什么,喊住了纪颜。
  因为我看见了裂缝的地方有东西。
  四个人形的不知道说是动物还是什么,赤裸着身体,四肢死死嵌进了桥梁下部,张着大嘴巴啃咬着桥底,已经破了好大一块了,砖墙的碎片和泥土混合着暗红色的血液从嘴巴里溢出来,黑红色的,还夹杂着几颗破碎的牙齿。他们像蝗虫啃食粮食一样疯狂的破坏着桥底。
  其中一个猛的转过头,望着被倒掉在旁边的我,裂开嘴巴笑了一下,然后又忘我地继续他的工作,咔嚓咔嚓的声音不停地传到耳边来。
  而且,我也看见了老喻的尸体,他的头和四肢全部折断了,成不同角度歪斜着,整个人躺在桥下隆起的一片沙丘上,大张着嘴巴,亮色苍白,和那天我看到的一样,就像一条抛在岸上无法呼吸的鱼。而那把他最喜爱,常不离手的纸扇也被水浸泡着,撑开着在旁边,扇子上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楚了。
  我终于被拉了上来,并且告诉他们我看到的,这些人惊恐不已,最后还是找来几个胆大的人绑好绳索下去查看,不过那四个怪物已经不动了,成了化石一样,大家废了好大劲才也拿不下来,因为手指头和脚趾头已经深深插了进去,只好锯断才拿下来。
  这四具尸体,就是当年没有找到的那四个工人的。
  老喻的尸体也被打捞上来,好好的安葬,并称为因公殉职。桥梁的裂缝很快修理好了,而且再也没有发生过异常事件。
  纪颜神色忧郁,他说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他非常熟悉的老喻的妻子,但是老喻的妻子伤心的告诉纪颜,这件事不要告诉远在国外的女儿,这也是老喻经常提醒的,他常面带苦闷地调侃,自己出了什么事情也不要打扰在国外求学的女儿,免得她担心。
  “她的女儿会为这个父亲骄傲的,至于老喻的犯的错,就和那扇子一样,一起随着他埋进棺材吧,就当作谁也不知道的秘密,永远保持下去。”纪颜望着我说。我点头同意。
  事情结束了,不过我还没完,至于那篇报道,我把已经写好的那份撕掉了,扔进了垃圾箱,至于主编方面,我只好告诉他我一无所获了,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挨骂了。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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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9-01-14
第七十二夜 尸水

   “端午节后会有一场雨的。”我剥着刚从家里拿来的粽子,还未放到嘴巴里,落蕾将头斜靠在玻璃窗上,歪着脑袋看着外面,她穿着一套橙色的套裙,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头发整齐的向后扎着一条马尾,我很喜欢看着她把陶瓷般的脸对着玻璃,因为那样我可以看着外面的阳光在她脸上形成的一圈圈的光晕,就像烧制的彩釉。而且,这样我也可以同时看见两个落蕾了。
   “哦?是么?”我咬了一口,很不错,母亲包的粽子一如往昔,糯米很紧,有弹性,还是非常好吃。
  “是的,而且这场雨一下完,天气就真的会开始热起来了,而且,很快就夏至了。”她没有望着我,依旧低垂细长的睫毛看着外面。
   即使再笨的人也可以察觉到她的心事吧,不过我不想问她,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如果别人愿意说就不需要去问,就像那些喜欢询问别人工资或者孩子是否考上哪里的名牌高校一样,那样反而尴尬。
  果然,只有我们两人的办公室稍稍寂静了一会,落蕾从窗外走到我面前。
  “我外公去世了,你能陪我回去一趟么。”她的声音很干涩,没有平日工作的激情,我停止了咀嚼,机械地点了点头。
  我不大会安慰人,读初中的时候我的同桌没有考好,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却去咯吱人家,换来的自然是一顿臭骂,而且也只好拿自己的手给人家练习九阴白骨爪,因为那时候的我单纯的认为想让一个人不哭,那让她笑就可以了。
  落蕾抱着双手走了出去,临出门前她对我了声谢谢。
  办公室再次只剩我一个人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
  我撑着伞来到约好的地方,本来想唤纪颜同去,因为这家伙向来对各个地方的葬礼非常感兴趣,他甚至说自己还特意躺在地上假扮死尸来引诱秃鹫来吃他,好体验一下天葬的感觉,而我早已对他这一类近乎疯狂的举动习以为常了,再我眼中,他无疑是海明威式的男人,他喜欢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与众不同,过的和昨天不一样。
   不过他也有必须关心的人,可以说关心她胜过于关心自己,于是他陪着李多去了乡下,去观看一年一度的端午节的庆祝活动,那个地方的居民和其他人过端午节的习俗不同,除了应有的吃粽子,赛龙舟,门前插艾叶以外,在那一天大家会让所有未满周岁的孩子都去外婆家藏起来,意谓“躲午”而且孩子们佩戴锦布缝制的小狗,小人等,忌讳丢失,否则,预兆着一年之内必有灾祸,躲过了端午后,将这些佩戴之物抛到水中以消灾去祸,而在落是在水上讨衣食的人家,也忌端午吃荤,一天内都要食素。
  既然这样,我也只好独自陪着落蕾去了。去世的老人家我还是有一面之缘的,上次为了给黎正治腿曾经见过,如此开朗健谈身体结实的老人居然也一下就走了,的确让人有些感伤,听说落蕾小时候都是由外公带大的——她的父母工作繁忙,常常无暇照顾她。所以对这位外公,落蕾自然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了。
  下着雨,不宽的路面更加崎岖,除了偶尔过去的发出突突的声音冒着黑烟的拖拉机和偶尔夹着尾巴快速跑过的狗,几乎看不到什么活物。雨水把黄色的泥巴冲刷的黏呼呼的,像一团团的浆糊,走起来非常费劲,落蕾站在我旁边,而我几乎可以嗅到她头发上发出的混合着雨水的淡淡香气。
   “对不起,没想到下了雨后路这么难走。”她没有抬头,抱歉地说了句。
  “是很难走。”我不会说谎。
  由于没有赶上车,所以几乎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只说了这两句。
  当来到目的地的时候,我的鞋子和脚踝部分的裤子几乎湿透了,屋子有些黑,原本叫嚷的狼狗却很安静的躺在原地,将嘴巴塞在伏在地面上的前爪里面,低垂着耳朵。
  不大的房间里,停放着老人的灵柩,只是盖了层白色粗布,躺在张据说是他自己早就做好的一张竹床上,头顶前面摆放是他的遗像,非常慈祥,真的让人很难相信,虽然我已经有所准备,可是看着原本不久前还在自己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居然就这样去了,如此突然,不得不有些感叹。
  落蕾表现的很平静,很大气而温柔地向房间不多的人打着招呼,这些人大都和老人没有亲戚关系,都是四里八乡的村民好友,他们有的接受过老人的治疗,有的喜爱老人养的狼狗或者花,人虽然不多,但脸上都泛着黑,透着悲伤,有一种忧伤不需要流泪,因为那是一种惋惜却又带着羡慕的感觉,他们既对老人的死感到难过和不忍,却又对他可以平和的离开这世界感到羡慕和钦佩。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对出生和死亡多同等重视,都要摆宴庆祝的原因,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吃是顶重要的,以这种活动来欢庆生者,悼念死者,才是最恰当的。
  落蕾的父母远在国外,恐怕刚得到消息赶回来还有有些日子,而落蕾在这里只有外公一个亲人,老人的妻子早些年已经过世,所以他与自己养的狼狗和花几乎渡过了漫长的孤独的十几年。落蕾话虽不多,但一直在忙碌着,向这些外公生前的好友询问丧事该如何办理,既然父母没来,这件事自然压在了她身上。落蕾和大家打过招呼,并介绍了一下我——一个来帮忙的同事。
  “老爷子是昨天夜里去的,我听见他养的狗叫个不停,虽然平日里这些狗也叫唤,但昨天那声音真个听得渗的慌,跟狼嚎一样,所以我披着衣服来看看,结果看见他扶着胸口倒在了墙角里,过去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了,唉,临了临了,居然连个接气的人都没有。”说话的是一位中年男人,大概四十开外,矮胖身材犹如个肉丘,肌肉健硕,留着小平头,细眼如豆,嵌在同样不大的眼窝里,眼下的颧骨处鼓起两个油亮的肉团,一说话变朝下眼皮压过去,厚而干裂脱皮的嘴唇以及黄的如同掉皮墙壳的牙齿,看来是位老烟枪了。上身裹着一件发黄的背心,罩着一条蓝布裤,裤子上满是油腻,他的手掌厚而宽大。落蕾低着头,一副听从着长辈训斥的样子,咬着嘴唇不说话,等他说完之后,才徐徐喊了句刘叔,我来晚了,没让外公接到气,是我的错。
 这位被唤作刘叔的人叹了口气,掏出一只烟,正要点上,忽然又马上拿下来。
  “险些忘记了,这里不能有别的火头。”说着,扶起落蕾的肩膀,“丫头,你爷爷很信这些,你也该知道,我们这里老人家过世,没个后辈亲人们抱着,不是死在他们怀里,接不到老人这口气,他是不会安宁的,而且说不好还会……”刘叔欲言又止,望了望四下,不再说下去。
  “你胡说些什么,快回去做饭。”门口传来一阵尖锐如指甲划过黑板样的声线,大家望去一个瘦削如鲁迅先生笔下圆规般的女人,叉开细长的双腿,撑着腰站在门口。
  “她是刘婶,刘叔很惧内。”落蕾见我不解,低声解释,我想笑,但马上忍住了。
  刘叔很不愿意的抵着脑袋,嘴巴里嘟嘟囔囔的朝老婆走过去,可是走了一半又返回来。
  “丫头,关于你们家后院的那块地,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商量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落蕾面无表情地望着刘叔,刘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开来。
  “瞧我,当我什么也没说,今天晚上你好好守灵,明天我和乡亲们帮你筹措丧事,千万别难过了。”他还没说完,已然被老婆拉走了。
  落蕾接着又和其他人聊了会,没多久,房间里的人渐渐散去,只剩下我和落蕾。她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坐到旁边的竹椅上。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我走出去,只能看见黑夜里闪烁着绿光的狼狗的眼睛和飘忽的依稀可见的远处灯光。
  雨声依旧很大犹如一堆鹅卵石猛地倾倒在玻璃窗一样,与房子里的死寂形成对比。
  “我太在乎自己的事情了,从未想到外公已经年岁大了,我天真的以为他精通医术,又练过武术,照顾自己绰绰有余,身体硬朗的很,可是我不记得他除了这几只狗和那些花,每天像这样下雨的日子都是自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有多么寂寞和孤独,每次来看他,他总是那么开心,也从不要求我多回来,只是告诫我好好工作,而我也想当然的以这种借口来告诉自己不是我不想常来,而是外公不让我来。”落蕾终于开口说话了,似乎再对我说,又似乎在对着躺在竹床上的老人的尸体说话。
  “你外公不会怪你的,看得出,他很喜爱你。”我只好这样说到,虽然知道无济于事,可是希望也能多少安慰她一些。
  “其实叫你来,只是希望能有个说话的对象,我怕我一个人呆在外公身边会胡思乱想,爸妈没来,我就必须一个人忙活外公的丧事,这个时候我必须坚强一些。”落蕾从椅子上起来,走向老人。
  这时候一个炸雷打过来,闪电将原本昏暗的屋子照的亮堂起来。
  “欧阳!”落蕾在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连忙赶过去。她一只手捂着嘴巴,惊恐的张大着美丽的眼睛,另外一只手指着尸体。
  有人说过女人惊恐和哭泣的样子最能表现自己真实的最另类的美的一面,看来听上去的确有些道理。
  认识她这么久,还没见过她这个样子。
  我顺着落蕾的手指望过去。我看见老人的裸露在外面的脖子上开始朝外冒出一滴滴的水珠。
  不仅仅是脖子,我仔细看了看,手脚脸部都是如此,而且水珠的颜色暗黄色,带着少许血红。
  “尸水。”落蕾低沉着说了句。
  “尸水?”我不解地反问她。
  落蕾似乎慢慢平静下来,脸色也没刚才那么苍白了。“这一带居住的人都知道一个规矩,如果家里的长辈过世不超过一个礼拜,也就是在家中停灵的七天内有尸水出现的话,是非常不吉利的。”
  “可能天气炎热吧。”我安慰她到。
  “不,欧阳,是外公,他在怪我,怪我没有在他身边,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没有接到他最后一口气。”落蕾流泪了,她环抱着自己的肩膀,我无法在她身上以前在报社里看见的那种高贵而闪耀的气质,剩下来的只有无助。
  门外的狗开始嚎叫起来,非常凶。我望过去,原来是先前的那位刘叔又来了。他微笑着,手里提着一片生猪肉。
  “丫头啊,明天要准备丧宴,我怕你来不及购置吃的,你也知道我刘叔没什么别的本事,这不昨天宰了头猪,我拿了些肉过来。”落蕾走过去,道了声谢谢,接过了肉,似乎很沉,她单薄的身子晃动了下,我连忙帮她接了过来,落蕾将头发捋到脑后,说了声谢谢。
  刘叔忽然怪怪地冲我下了下,接着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那椅子看上去还不及他屁股一半大,到不知道他是如塞进去的,只是那椅子马上嘎吱嘎吱响了起来。
  “丫头,你外公已经走了,人死如灯灭,灯都灭了,还要灯座干什么,你和你爸妈都是城里人,这房子和后院那地总不能荒在这里啊,你有没有想过如何处理?”刘叔似乎又来提地的事情了。
  落蕾低着头,没有说话,沉默地靠在木制的门板上,等刘叔说完很久,才徐徐说到:“刘叔,您是长辈,我是晚辈,照例这房子这地我没发言权,但我爸妈不在,您问我,我就得给您个回复,至于这房子和地,我们暂时不想买,也算是给大家留个念像,而且我相信妈妈也会支持我的,您说是这个理么?”她一气说完。
  刘叔听完后不作声,而是大步走过去。
  “那我先走了,不过在看看老爷子一眼。”他走到尸体边,鞠了个躬,接着大惊小怪的啊了一声。
  “尸水?”刘叔慌乱地望着落蕾。落蕾点点头。
  “丫头,这事不妙,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尸水一出,家宅不宁,子孙荼毒,我劝你还是注意些啊。”说完,他大步走了出去,门外的狗见有人出来,又汪汪大叫起来。
    落蕾见他离开,叹了口气。
  “他是我外公的朋友,一个屠夫,生前的时候就经常提出买后院的地,但被外公拒绝了,据说刘叔年轻的时候跟着一个风水先生学过些堪舆相术,所以外公和他很谈得来,居然成了忘年交,而他也经常拿一些卖剩下的下水碎肉来与外公一起喝酒。”落蕾对我解释道。我嗯了一声,看着她望着窗外的雨站在木门门槛边。
  “你外公似乎是突发性的急性心肌梗塞,而且,可能是无痛性的。”我打破了沉默,落蕾听了略带惊讶地望着我。
  “可是外公从来没对我说过他有这个病,他一直身体很好的,只是有些低血压。”
  虽然我不是很精通医道,但是和纪颜呆久了,一些常识还是有的。急性心肌梗塞可产生剧烈的胸痛。但是,据统计,尚有近三分之一的心肌梗塞病人不伴随典型的心前区疼痛,甚至某些病人仅有轻度的胸闷、气短感,因此常易被忽略和延误诊治。医学上将上述现象称之为无痛性心肌梗塞。
  “你外公是不是曾经有过胸背部憋闷、沉重、或者气短骤起咳嗽、吐白痰、不能躺平等不寻常的状况?”我问落蕾。她略微思考了一下。
  “外公前些日子的确咳嗽的厉害,而且痰多胸闷,他只说是变天,抽烟太多造成的。”
  “天气对心肌梗塞也有很大影响,可是,一般冬夏两季是这种病的低发期啊。”我继续说。
  落蕾叹了口气,“或许外公太大意了,他一直以为自己身体很好,所以没有重视吧。”
  “他经常和刘叔一起吃猪下水和那些碎肉么。”我想了想,又问到,落蕾点了点头。
  外面的雨开始小些了。
  我看了看躺在竹床上的老人,心中掠过一丝悲凉,忽然有种感觉,很无奈,我的亲人也在渐渐老去,有时候真的很害怕这种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落蕾一直都显的毫无生气,虽然只在快到家的时候哭了一会,但她很快在进房间的时候擦干净了眼泪。
  “想哭就哭一下吧。”我劝她,落蕾苦笑了下。
  “借你肩膀靠靠可以么?”
  “我肩膀太窄了,靠的难受,还是背吧。”我指了指自己的后背,落蕾笑了下,但脸庞很快又再次板起来。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落蕾起身接了电话。
  “二版的专访不能动,我说了多少次了,那是我们报纸一贯的风格,还有,我不再的这几天不许偷懒,回去我会核对你们工作质量的,每一篇稿件我都会去重新看一遍,要严格按照三校五定的规矩!”她说话的语气又恢复了过来,急促而严厉。
  可能身为一个年轻的女领导,不厉害些的确不行。
  “先睡吧,明天还很忙。”落蕾关上木门,插上门闩。
  “好的,明天见。”我也走进里屋,和衣朝里面的床上躺去。
  这个晚上特别漫长,一来蚊子甚多,跟轰炸机群一样,嗡嗡个响个不停,加上里面湿热的厉害,一股股的霉潮之气扑鼻而来这种环境实在很难入睡。我忽然想起了母亲说过的一个关于她同事家人的故事。
  这位同事的丈夫,家中原先也是高门大户,祖上还是皇帝钦点的状元,但也是一夜之间主家的男人暴毙,接着也是莫名其妙,刚死就流出尸水,家里本来豪门大宅,人丁兴旺,结果一个个都奇怪地倒下,最后同事丈夫的母亲带着孩子逃走了,才幸免于难。
  难道,尸水真能预示某些灾祸?如果那个什么刘叔所言为真,那还是让落蕾早些离开为好。
  睡不着,因为落蕾告诉过我,这个房间是她外公生前的卧室,我倒并非害怕,因为我相信即便老人家生灵还在也不会加害于我。
  房间不大,除了摆下一张床外勉强可以容纳两人进出,我在黑暗之中摸索床头,忽然触到了一件东西。
  似乎是个圆柱形的,拿过来一看,好像是个装药的罐子。
  我接着不多的灯光,相当吃力的看清楚了上面的字。
  “硝酸甘油片。”
  我有些吃惊,看来老人早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可是为何还是去世了,而且并没有告诉过落蕾。
  打开瓶盖,是一片片白色药片,其中有几片似乎还有些脏了。我将盒子盖好,放进口袋。晚上狗叫的很厉害,落蕾起来过一次,又睡去了,她告诉我可能狗儿也感觉到了悲伤。
  虽然睡的难受,但辗转反侧,终究还是在天明前睡了过去,早上又被山风吹醒,着凉了,咳嗽喷嚏不断,落蕾很不好意思,只好为我借了些感冒药,让我将就一下,等外祖父的丧事办完,就赶紧回去。
  我拿着药片,忽然觉得和昨天看见的非常想象。
  “药片,哪里来的?”我把药喝下,顺便问道。落蕾回答我,是刘叔的,她妻子,也就是那个圆规女人,居然还是村子里的医生女儿,刘叔的老丈人自学过几年西医,搞了个诊所,为村子里人医治个头疼脑热,不过有些大病,还是要找落蕾的外祖父。
  “哦,原来是这样。”我嗯了一句,落蕾还告诉我,圆规女人也通一些医理。
  将门打开,却发现狼狗一条条地趴在地上,毫无生气,落蕾有些吃惊,这些狗是老人生前最为喜爱的。
  落蕾走过去,一条条摸了摸,接着叹了口气。
  “全都死了。”
  “看来是被毒死的,有人想警告你,赶快离开这里。”我走进狼狗,发现狗嘴边吐着粘稠的泡沫,四肢也夸张的变形了。看来昨晚的狗叫是毒药发作,它们痛苦的哀嚎。
  “你外公没有得罪什么人吧?”我问落蕾,她自然摇摇头。
  这时候刘叔忽然走了过来,他吃惊地望了望那些狗的尸体,接着连忙对落蕾说:“丫头,你外公的狗怎么被毒死了?你没什么事情吧?”
  我笑了笑,对刘叔说:“刘叔你怎么知道狗是被毒死的?”他撇了撇嘴巴。
   “猜的。”他不再理我,转而去追问落蕾。
  “丫头啊,我早说了不要住了,你还是赶紧着把这屋子卖了,要不然我怕你也会有危险,我可不能看着老人在天之灵比不上眼啊。”他说的捶胸顿足,表情十足夸张,落蕾只是抹了抹眼睛,反到安慰了刘叔几句,只是房子依旧坚持要等父母来了再说,刘叔失望得叹了口气。
  我忽然觉得刘叔居然比昨天看到的样子要瘦了许多,或许算计人多了,自然会瘦。
  “刘叔,你怎么这么多汉啊。”我望了望他后备,白色的背心几乎完全被打湿了,如同糊了一层浆糊,而且额头上还大颗大颗的汗珠往下掉,今天风很大,并不热。
  “是啊,我也不知道,晚上也盗汗的厉害,床上起来湿漉漉一片,饭也吃不下,你外公的死让我太突然了,太伤心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啊。”他居然还会接楼梯上爬。
  落蕾再次例行的表示了感谢,送走了这个家伙。
  我带着些疑问,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医院主治心肌梗死的医生朋友,朋友把答案告诉了我,我咳嗽了几声,说了句谢谢。
  落蕾很奇怪的望着我,环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
  “我总觉得你有些事情瞒着我。”对聪明的女人说话很累,但更累的是当你和她们说实话的时候也无法取得相信。
  “因为你现在感情波动很大,我希望调查清楚些再告诉你。”这绝对是实话,但实话偶尔也是废话。落蕾很聪明,聪明的女人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就不会去追问了,所以她没再继续问下去,而是着手忙于老人的丧事。我则去了刘叔老丈人的医疗所一趟,似乎感冒药的效力不够好。当落蕾问我的时候,我是这样告诉她的。
  丧事简洁,但并不代表简单,乡间的规矩着实比城市多了许多,什么白布遮脸啊,死不落地啊,寿衣的换发,先穿那只手再穿那只手,加上感冒,我头疼的厉害,但即便如此,我依旧始终注视的一个人。
  刘叔。
  他换了套衣服,可是还是不停的流汗,带来的毛巾被他擦拭的已经拧了几次了,长长的裤子也湿了一片,只是心想,他这样流汗下去,不会脱水么。
  丧事一直从早上忙道下午,落蕾几乎累的差点晕过去,虽然在报社累,但那毕竟是本职工作,全然不像今天事情如此烦琐,规程如此复杂,所以即便是她,也有所不堪忍受了,我叫她休息一下,她也只是苦笑摇头。
  最后所有人再次散去,房间里刘叔却依旧擦着满头的大汗,尴尬地站在屋子中央,老人尸体的旁边。
  尸水已经没有在流了,山风很快把老人吹的干净了,但某些人的心却不是纯净的山风吹的干净的。
  “刘叔,有些事情我想问你。”我忽然抬头问他,后者有些意外,但同时把脸上流露出来的讨厌之情压抑下去,依旧客气地回答。
  “说,只要是我刘叔能办到的不办,还真对不起这个叔字。”
  “你经常拿着酒肉来找落蕾外公喝酒么?”
  “是。”
  “你知道他有无痛性心肌梗塞么。”
  “不知道。”
  “那老人抽屉里的硝酸甘油片哪里来的?这附近只有一家可以拿到西药的地方。”
  “是我帮他取的。”刘叔的汗流的更加多了。
  “你不是不知道他有心肌梗塞么?”我笑着问他,一旁的落蕾则吃惊地望着刘叔。
  刘叔在擦汗,却不说话。他站的地方居然留下了一小淌水渍。
  “我原以为老人得的是无痛性心肌梗塞,其实不是,他知道自己有病,而且准备好了急救的药品,可是他不知道那些酒和高脂肪的肥肉下水比毒药更可怕。
  酒后不能使用硝酸甘油片,否则非但无法发挥药力,还会造成严重的低血压,老人似乎还有严重的低血压史,本来对这药物就要严格控制,而且长期饮酒和肥腻食物也会诱发病症。”我拿出药瓶,拿在手里把玩着。
  刘叔的汗淌的更加快乐,但依旧不说话。
  “可是低血压也不会造成外公去世啊。”落蕾忍不住说了句,刘叔像找到了救命稻草,眼巴巴地望着落蕾。
  “是的,的确,如果他只做这些,恐怕老人的死从法律来说根本治不了他,他只要推说压根不知道罢了,但是这药是你拿来的,可里面装的却不是硝酸甘油片而是医治感冒的普通药片,那就相当于谋杀了。”我将药瓶抛了起来,望着刘叔。
  他固执地喊到:“你凭什么说我换了药。”
 “那不见得,老人的病连自己儿女外孙女都没告诉,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药出了事情,不找你,找谁?而且外面的狗,恐怕也是你下的毒吧,昨天拿来的肉,可能早就切了一些混合老鼠药扔给狗儿了。而且,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是你吧,把散落在地的药片又重新放回去,在放到床头,装的好像是突发性梗死,来不及拿药,可惜,药片里有几块沾了泥土,你应该扔掉的。”
  刘叔听完,像暴跳的狼狗,冲过去抢过那个药瓶,然后将里面的药片统统倒出来扔出门外,接着还跑出去使劲踩跟疯子一样。
  “你不用踩了,那瓶药是我找来的,不是你换掉的那个,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没想到你反应如此之大。”我从怀里又掏出了一个瓶子。
  刘叔如同傻子一样望着我和落蕾,落蕾眼睛里满是不解和愤怒。
  “我只是为了房子,为了这房子后面的地。”刘叔跪倒在老人的尸体前,居然哭了起来。
  “这地是百年难寻的龙嘴穴,埋进自家祖先进去,后人必定飞黄腾达,我求过他好几次,可就是不答应,当然,我不好直说,后来他拜托我去为他开一些硝酸甘油片,我才鬼迷了心窍,动了这心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刘叔脸上又是汗,又是眼泪鼻涕,就像打翻了一碗粥在脸上。
  “可是这尸体出水?”落蕾奇怪地问。
  “那都是我卖猪肉使的坏招,将水打在皮下,一些时辰后,尸体血液凝固后会江水从毛孔中挤出来,自然成了尸水。”刘叔断断续续地解释着。
  “那等于是你杀了我外公。”落蕾几乎是咬着牙齿说着,脸冷的吓人,我从没看过她这样生气。
  刘叔低着头,不再说话。
  “你还在流汗么?”我忽然蹲下来,问刘叔,刘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落蕾,他奇怪地点点头。
  “你的汗,可能永远也止不住了,或许那天老人原谅了你,或许,你会流到死为止,你死的那天,会变得如同人干一样,身上一点水也没有,像风干的腊肉。”我一字一顿地说,刘叔的眼睛满是惶恐,他爬了起来,看了看尸体,大叫起来。
  接着,刘叔高声喊着跑出了屋子。从房间到门外,一串脚印,居然连鞋子也湿透了。
  “算了,他得到应有的报应,即便去报警,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啊。”我看落蕾还有些生气,安慰她说。
  “嗯,时间不早了,爸爸和妈妈刚才打电话来也说快到了,让你忙活这么久,真不好意思,还感冒了。”她抱歉地说。
  我自然说没事,而其实头疼的几乎裂开了,在女性面前逞强似乎是男人的天性。
  最后,我陪着落蕾回去了,老人就葬在了房子的后院,倒不是说为了什么龙嘴穴,只是他是在太爱这房子了,生前就说过许多次,死也不离开,陪葬的还有那些可怜的狗儿。
  几天后,充满干劲和精神的落蕾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照样喜欢说话开玩笑,该严肃的时候又很严肃,只不过当下起大雨的时候,依旧会端着咖啡,脑袋斜靠在玻璃上,望着窗户外面出神。
  后来我打听过,刘叔疯掉了,他走到哪里都不停的擦汗,即便已经没有汗了,也使劲擦拭着,把皮都磨破了。
  “我没有流汗,我死了不会流尸水。”他总是翻来覆去的念叨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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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夜 画头

   纪颜父亲的朋友数量之多,实在是让我难以想象,但是,那本留给儿子的笔记中,却详细地说其中有个朋友会在几十年后回来再次拜访,纪颜父亲已然料到自己活不到那天,所以把这人的事和名字记在了笔记中,好提醒儿子。
   纪颜当然知道这个人,可是提及起来,他对这位父亲的故友,按理说是长辈的男人却不屑一顾。
   这个奇怪的人叫白水良夫,当然,他是一个ri,.ben,人,按照当时纪颜父亲的记载,即便在二十年前,这个人就已经六十多岁了,如果他现在能来,恐怕都已是一个徐暮老者了。
  “父亲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他又为他治疗过怪病,不过,父亲告诉过我,白水良夫二十年后还会回来,因为那病,父亲也无法完全根治。”纪颜关上笔记,将它重新放回书架。
  “哦?既然你父亲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为他治病呢?”话一出嘴,我忽然发现自己问了个很傻的问题。果然,纪颜摇摇头。
  “这是自然,医者父母心,无论他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作为医生,在父亲眼睛里他只是个病人,不过父亲并没有把详细的细节记录下来,只是说,这个人还会来一次,而且算算看,就是这几天左右了。”纪颜笑了笑,忽然看了看门口。
因为外面传来了门铃声音。
  “真有这么神奇么,居然来了。”我一边惊讶,一边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却不是我推测中的老者,而是一位和我们年龄相若的年轻人,个头稍显矮小,但却非常结实,许是外面天气炎热,他已经将西装脱了下来,整齐的放在抬起的左手,衬衣被身体绷的紧紧贴在身上,不太宽阔却又浑然略向外凸起的额头全是汗水。他的脸庞犹如刀刻过一样,下巴尖而犀利,皮肤如同干涩的树皮或者是闲置已久未曾使用的抹布,但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眼白不多,咖啡色的眼球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嘴唇很厚,向上微微翘起,把上面的两撇八字胡抬高了点,这个年轻人见到我,他略有惊讶,但又非常高兴,不过还是很礼貌而小心的询问起来。
  “请问,您是纪先生么?”他的发音不是太标准,我相信这个人不是中国人,但还好,可以听清楚。
  我摇摇头,对着里面的家伙招招手。纪颜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提溜着拖鞋走了出来。
  “我就是。”声音懒而清脆,年轻人很惊奇地望望纪颜,马上固执的摇头。我发现他的头发很特别,摇动的时候前面的在动,而后面仿佛被胶水粘住一样。
  “绝对不是,我的祖父说,纪先生应该已经最少四十多岁了。”他说的纪先生,应该就是纪颜的父亲。
  两下里一解释,年轻人才明白,但随即又非常失望,不过依旧保持着良好的礼节,微笑着想要告辞。
  “你是来问关于你爷爷的病情的吧。”纪颜笑了笑朝着转过身去的年轻人喊道,果然,这人重新走回来,三人走进屋,聊了起来。年轻人进屋的时候整理好衣服,小心的脱下鞋子,整齐的提在手中,放到鞋架上,动作干脆整齐,很有军人的感觉。
 这个人,正是白水良夫的孙子,他叫白水英喜,英喜的中文说的一般,不过却居然写着一手好字,这让我非常惭愧,因为我身边认识的人,大都习惯使用键盘了,他们对练字不屑一顾。
  “何必去浪费时间呢?”他们都是统一的回答,并认为与其去花大气力练中文,还不如练习书写英文。
  但一个日本人,居然能写着这样一手好字。英喜说的很差,所以只好靠书写,还好他的听力不错,我们的话只要说的慢些,他都能听懂十之八九。
  不过为了方便记述,我还是按照他“说”来写吧。
   “爷爷从中国回到ri.ben,就和从小的玩伴结了婚,接着做了些小生意,过着相对平凡幸福的生活,然后有了父亲,可是后来得了怪病,他遍寻无方,经常在睡梦中惊醒,他告诉奶奶,这病的源头在中国。”英喜说到。
   “在中国?”我和纪颜齐声问道。
   “是的,在中国,他是一名军人。”英喜说。白水良夫,ri,ben,.滋贺县人,姓氏是因为家中祖上在泉水边,而源自得之,他在十七岁的时候,随着ri,ben,国内号召参军,而跟随着ri.ben.第六方面军下辖的十一军,该军当时的司令官正是臭名昭著的冈村宁次,白水良夫作为华中ri.ben.军来到了中国,并参与了进攻上海,苏杭,江西的jun.shi.xing.dong.
我有些明白为什么纪颜的父亲比喜欢这个人了。不过我看了看白水英喜非常真挚的脸,忽然预感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爷爷终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辗转来到了中国,他回到了这个城市,想找到自己的病根,结果偶然在别人嘴里听闻了纪先生,也许是缘分,纪先生高超的医术暂时控制了病情,可是他也说无法找到病根,也无能为力,所以说顶多可以控制二十年,而后来的事情,他说到时候再说。”英喜手开始流汗了,他喝下一杯水,随着喉结的蠕动和咕咚咕咚的声音,他接着下下去。
   “可是,爷爷等不到二十年后了,他回去以后,在第十年的一个夏季晚上,他痛苦地高喊着死去了。可是事情没有完结,如果就此结束,我也就不会来您这里了。
  三年期,我的父亲,居然也得了和爷爷同样的病症,他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着了,这种病各大医院都束手无策,甚至厌恶而且恐惧的避开,他们把父亲看作瘟疫和恶魔,而就在不久前,我也被发现得了同样的病,父亲艰难地告诉我,如果想活下去,一定要回到中国找到纪先生。”一气写完,英喜似乎好受了些。
我们等他平静了些,才问道事情的关键——到底他们一家得了什么病。
  白水英喜的眼睛低垂着,他的嘴角不停地抽动,胡子也不安分的翘了起来,他慢慢转过头,用手拿下了什么东西。
  竟然是一片假发,难怪刚才觉得看起来奇怪,原来他的整个后脑勺都是光的。
  不过在仔细看看,其实并不是光秃秃的,那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准确地说,是一副人头画,而且画的如此逼真,仿佛英喜的脑后又长出一张脸。
  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年轻女性,额头有刘海,瓜子脸,相貌端正,可是我不明白,这和病有什么关系。
  英喜看出了我们的疑惑,他又拿出两张照片,一张已经很旧了,似乎有几十年。
  旧的那张,是一个穿着和服的人坐在椅子上,双手平放,可是我仔细看了看,发现了个奇怪的事情。
   放在椅子两边扶手的双手,大拇指居然是朝外的!  
   换言之,这手是从正常位置折断后翻过去的,果然,脚也是如此。我非产诧异的看了看那人的脑袋。
  脖子处,充满了褶皱,仿佛拼命拧干的衣服,可是那是人的脑袋,整个人的头部,完全折了过来。最诧异的是,这人光秃秃的后脑勺上,也有一张和英喜相同的女人脸孔。
  这是一个背人,他的五肢从前面折到了后面,本来是一种失传很久的刑法,折断四肢和头部而死,喻指无脸见人。
  可是,这也太诡异了。
  第二张似乎是最近的,照片里的那个人四十来岁,和英喜有几分相似,但他的四肢和头也已经开始向后旋转了,从那人痛苦不堪的脸来看,的确是非常残忍的刑法,这身体已经不是正常的身体里,犹如一个提线木偶。
  “第一张,就是我爷爷临死的样子,他用最后的气力告诉我们拍下来,而第二张,就是我的父亲,这是我离开日本的时候拍的,他已经在死亡边缘了,而我,恐怕不久也要成为下一个了。”英喜说。
  “的确很奇怪,而父亲似乎没有在笔记里留下关于这个的任何资料啊。”纪颜苦恼地说。
  英喜告诉我们,当年他爷爷来的时候病症也十分严重了,纪颜的父亲帮他扭转了过来,但是没想到他还是死了,而现在我们根本无法知道如何去治疗,更何况,笔记也说,无法知道病根,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另外,和爷爷一起参战而又回来的战友,都是这样痛苦死去的,他们的子孙也是,仿佛如同咒语一样,旁边的人根本不同情我们,而是说是活该,他们谣传说爷爷和他的战友在中国触怒了当地的神灵,而导致遭到了报复。而爷爷说当初他来找纪先生的时候,由于对自己的过错羞于启齿,也怕纪先生生气,所以只字未提。”英喜说到。
  “看来,我们得知道当年你爷爷到底和他的战友在当地做了什么事情,恐怕这是事情的根本了。而且,我们时间不多,你父亲恐怕撑不了多久。”纪颜从来不会去说谎话安慰别人,因为他觉得这是对他人得不尊重,英喜似乎是个很坚强的人,他点了点头。接着又从脖子上取下一个心形吊坠。
  吊坠打开,里面有个人像,是个外表平和清秀的女孩子。
  “这是我妻子,她已经怀孕了,我无论如何,即便是拼上性命,也不能让我未出世的孩子背负如此残酷的命运。”这一句,英喜是说出来的,虽然断断续续,发音并不标准,但我却听得异常清晰。
  我们三个先去了躺当地的资料库,结合白水良夫生前留下来的不多的资料,知道白水曾经担任过准尉一职,并在进攻江西洞庭湖的时候被委以巡逻后方的任务,他和他的下属战友,在这城市停留过一些时日,接着随着十一军开赴前线,从武汉出发,发动了直攻衡阳的大会战,彻底击溃华军第九战区的主力,然后往柳州去了。
  而且白水良夫自己也说道,他的错源自于这里。我们寻着不多的痕迹,想找到当年白水所在部队驻扎的地方。
  可是,途中,英喜已经接到电话,父亲已经病逝了,他强忍着没哭,只是不停地吞咽唾沫,大睁着眼睛望着天空。我想去安慰他几句,但被纪颜阻止了。
  “让他一个人呆会吧。”纪颜望着他,眼睛里似乎可以找到相同的悲伤。
  不过很快英喜又恢复过来,但是我可以发现他的脖子已经有些歪斜,而同样他的手脚也是。
  “快些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英喜将字条递给我,上面的字迹已经很潦草了。他脑后的人脸渐渐变的清晰起来,而且开始微笑。
  一天过去了,查询一个当时的一小股日军的动向实在非常困难,偶然的一个机会,我们经过一个县城,想询问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并且把白水良夫的照片给他们看。
  白水良夫当时只有二十多岁,幸好他是个相貌奇特而容易记住的人,圆圆的脑袋,向外凸出如同的了甲亢的眼睛和一对鹰眼,虽然充满刚毅的精神,却也透露出几分残忍。
  终于,一个老人非常激动地告诉我们,他认识白水良夫,因为在为日本军队修筑防御工事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来监督的白水良夫,因为白水良夫在日本人中还稍显宽厚,并未过多责骂,所以对其略有印象。
  他还告诉我们,白水和他的小队,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村子里。我们谢过老者,马不停蹄地赶过去。
  英喜的症状更加严重了,就像浑身抽筋一样,我和纪颜只好搀扶着他过去。
  “答应我,如果我死了,也要为我的家族后代解除这个厄运。”他流着泪说。我和纪颜点点头。
 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入夜了,我们花了些钱,住在了一户老乡家里,我们叫英喜不要开口说话,更没说他是日本人。
  因为,早有人提醒过我们,这个村子里的人十分仇恨日本人,即便是三岁孩童,也被从小教育过,日本人都是人渣,是畜生。我依稀觉得村民的态度,和白水良夫奇怪的病症有关。
  虽然大家对英喜的病很奇怪,但也不去多管,这里的居民有一点好处,从来不多事,似乎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好奇两个字,只要不妨碍他们,一切事情与之无关。
  我们住在的是一个壮实的农家汉子家,看上大概五十多岁,可是非常健硕,肌肉依旧发达黝黑,可能长期农作的关系,大家互相聊了下,吃过了晚饭,大家便相继躺下。
  村里刚过九点,大都熄灯了,倒不是真的缺乏热情,而是白天一整天的劳作,让大家都很疲倦。
  半睡半醒之间,我被纪颜推醒了。
  他朝着英喜的床铺指了下,不过很快用手捂住我的嘴,的确,如果不是这样,我真的会叫起来。
  英喜坐在床头,动作似乎灵活了,仿佛一个女子一般,坐着梳理头发的动作,嘴里又哼着仿佛是歌谣的东西。歌谣声音渐渐变大。
  门打开了,一束蜡烛的光透了进来,正好照在英喜脸上。
  不,应该说是他脑后的那张脸。
  那脸居然如活的一样,仿佛有人用一把刀子雕刻出来的一般,五官都有了层次,尤其是嘴,真的在一张一合,而声音,的确是年轻女性的,说出来的,也是中国话。所谓的梳头,实际上是他背着手的,那动作非常夸张,仿佛杂技里的柔术一样,手臂反转到了非人的地步。
  门外啪的一下,跪倒了一人。正是那个中年汉子。
  “姨娘!”汉子手举着蜡烛,大声喊到。
  英喜背对站了起来,手脚的关节响彻着折断的声音,他痛苦的高声喊道,纪颜也不知所措,只是连忙咬破手指,将血涂抹在英喜头顶,太阳穴,人中,口鼻耳朵嘴上,并用布把他的眼睛嘴巴鼻孔嘴巴包起来,当然,不能太紧。
  灯光点亮,中年汉子带着怪异的目光望着我们三个。而我也奇怪地问纪颜刚才在做什么。
  “魂以脑存,我用血封住几个大穴,还有口鼻眼睛耳朵这些地方,可以暂时让他的魂不散罢了,可是持续不了多久,只是例行之法。湘西赶尸为了不让死人散魂去魄,也用朱砂封嘴,道理相似。”纪颜止住血,缓缓回答。英喜虚脱地倒在床上,纪颜看了看他的伤势。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中年汉子点好灯,板着脸孔问我们。纪颜看了看我,还是把所有事情告诉了他。
  “带着这个日本人走吧,我不会为难你们,如果等大伙知道了,别说这个家伙,就是你们都很难走出村子了。”中年汉子冷冷地回答。
  “当年白水的小队在村子里到底做了什么?”我不禁问道。
  “难道那畜生居然也有愧疚么,居然没有像自己的后代说过?”中年汉子苦笑了下。
  “其实,那年我根本没出生,都是我娘告诉我的,姨娘是比她小六岁的妹妹,家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她是村子里唯一进过学堂,在大城市见过世面的女人,所以大家对她很佩服。我自小娘就拿着照片告诉关于姨娘的事情。她是学西西洋画的,据说很得到老师的赞许。”中年汉子继续说着,并且走到里屋,翻找了一下,拿出一张发黄的黑白老照片,照片是个年轻女子的半身像,果然,和英喜脑后的人脸很像。
  “那个叫白水的家伙,带着部队以查找伤员的名义住在村子里,大家都很害怕,姨娘也闭门不出,村子里年轻的女性都躲了起来。只不过姨娘躲在屋子里天天画画,娘后来说,经常看见她流泪。
  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发生什么,白水曾经想在村子里找些姑娘,但可能又嫌弃乡下姑娘土气,于是他带着部下去逛县城的窑子去了。可是没过多久,白水的部下到处忽然对村民们询问年轻女性的下落,大家都很恐慌,不知道鬼子想干什么。大家没有答应,白水就带着军队挨家挨户的搜索。
  果然,所有的女孩子都被搜了出来,被整齐地叫道村口排成一行。村子里所有人也去了。娘被姨娘藏了起来,那是家后院的小地箱子,一般是用来放置腌菜的,只能容纳一个人进去,姨娘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坚持要将母亲藏进去,因为那时候母亲刚怀了我大哥。
  娘呆在里面很担心姨娘,所以搜查的鬼子刚走,她也爬出来,悄悄的跟在后面,伏在村口不远处的乱石堆里看着。
  原来,白水和他的部下,要的是年轻女人的脑子。
  不知道是听谁说的,说是生吃活女人的脑子做药引可以治那些脏病花柳病,白水和他的部下一定是在县城里染到的,那时候这病是非常麻烦的。
  当白水靠着翻译结结巴巴说出来的时候,在场的人几乎都吓晕了,白水告诉村民,只需要一个志愿者就可以了,而且最好是自愿的,否则药效不好,他还是要再杀一个。当然没人愿意站出来,白水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掏出枪,就把我大伯一枪打死,大家都呆滞了,接着他走回原地,说没人愿意他就随意挑一个杀了取脑子。
  姨娘离开的时候刚画了幅画,不过谁也没看见画了什么,这是我娘告诉我的。抓走的时候她手里攥着那幅画。
  姨娘将画扯碎,然后塞进了嘴里吞了下去,白水和他的部下都很诧异,不明白是为什么,姨吞下画纸,往前走了一步,微笑着来到白水面前,告诉他自己愿意做他们的药引。
  就这样,姨娘被砍掉了脑袋,白水和他的部下分食了她的脑子,而姨娘的尸体被大家收殓起来安葬在村子里。

 没多久,白水带着部队离开这里,然后就再也没回来。”中年汉子低沉着声音说完了。我们还未来得及反应,忽然英喜从床上爬下来。
  他几乎已经无法弯曲自己的膝盖了,但是他趴在地上努力做出跪下的动作。
  “我为我祖父的暴行感到愧疚,我知道道歉并没用,但是他和我的父亲已经得到报应了,我不怕死,但我希望解除掉您阿姨的诅咒,我还有个未出世的孩子,他是无辜的啊。”英喜断断续续地喊到。中年汉子本来坚毅的脸庞有些异样,他抽动了几下脸部,想去扶起英喜,但又停下了。
  “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帮你,这我实在无能为力。”他重新站起来,看了看英喜的后脑。
  “但是,我可以替你们向大家保守秘密,我只能够做到这点了。”说完,他叹气走了出去。
  “请等等,您阿姨是不是还有些别的遗物?”纪颜站起来问道,中年男人思考了下,说好像有。我和纪颜将英喜扶上床,让他休息一下。
  在里屋,有一间不大的房间,里面布置的干净简洁,很像女孩的闺房,中年汉子告诉我们,自从他姨娘死后,家里人无论住的在紧张,都不准进这个房间,而且所有的布置都和当初一样。
  里面只有一张挂了蚊帐的木床,书桌,和一个画架。
  “如果是带着怨念而死,她留下来的东西,应该可以感觉到什么。”纪颜翻了翻那些画纸,可是大部分都已经变脆发黄,可能整理的还算不错,没有发霉,因为这里气候还算干燥的缘故。
  纪颜走到画架面前,那里是白纸一张。
  “从那天起几十年来都一直没动过么?”纪颜问男人。
  “是的,即是是搬出去晒晒,也是小心翼翼,而且像画架那些画纸画笔都没有碰过,这房间一般不让人进来。”男人回答到。
  “有米酒和醋么。”纪颜伸手问,我很奇怪他干嘛要这个,很快中年男人拿来了米酒和陈醋。
  “在弄张薄牛皮。”纪颜结果东西,将米酒和陈醋倒在一起。过了会,薄牛皮也弄来了。
  纪颜将米酒和陈醋调制配的液体涂抹在牛皮上,然后又重新按在画纸上面。中年男人惊叫了一下。
  “你干什么?”他想冲过去阻止,不过纪颜猛的将手指咬破,在牛皮上涂抹了一道血迹。
  他将牛皮拿下来,找来张白纸再次铺上去,并放到了太阳底下。
  “晒干后,把牛皮揭下来,不过要小心点,不要把纸弄坏了。”接着他又告诉中年男人,自己这么做,是想看看那位死去的姨娘临死之前究竟画了什么。
  牛皮被小心的揭开,白纸上果然有一副画,虽然不太清晰,但大体可以分辨出来。
  那是一副女子的画像,但是我们只能从服饰来看,因为光有头发,而整张脸孔不见了。
  “我明白了。”纪颜恍然大悟道。他拿着纸,走进英喜的房间。
  英喜平躺在床上,显的很虚弱,纪颜叫我把他扶起来。
  后脑的脸孔紧闭着眼睛。
  纪颜小心的将纸按上去。
  那幅画完整了,我这才看到原来那个死去的姑娘其实非常美丽而充满艺术的气质。
  “该走了么,原来已经过去了。”女孩的脸依旧闭着眼睛,张了张薄薄的嘴唇,说出这么几个字。
  纪颜缓缓的将纸拿下来,英喜脑后的人脸也不见了。而纸上的人像也如同掉进了水里一般,渐渐模糊不清,然后最终消失了。
  只过了数小时,英喜的手脚骨头都复原了,我们无法解释,也不想去解释,他几乎是带着感恩的神情谢谢我们和那个中年汉子,中年汉子始终不屑一顾,并警告他不要再回来这个村子。
  “我不能担保,下次见到大家会怎么对付你。”他冷冷说道,不过却还是带着忧伤地看了看低垂着头的英喜,看着他光光的后脑。
  或许,他们都是受害者。
  英喜离开的时候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打算活着回去,能有这样的局面已经是出乎意料了。
  “我会告诉我女儿,他祖父的罪恶,这没必要去隐瞒,而且,我会想办法带着我太太而女儿来中国定居,虽然有些难,虽然可能大家不会喜欢我们,但我还是会去做的。”英喜坚定地将纸条地给我们,我和纪颜则笑道随时欢迎。
  “下次,下次来我一定不用在写字和你们交流了!”英喜将最后一张纸条给我们,然后进了机场。
  “你在想什么?”我看见纪颜凝神着若有所思。
  “我在线,父亲是不是特意将这个事情留给我来解决的,也或许他知道,整件事就是轮回,他无力去阻止,时候到了,自然会有一个结果。”他缓缓说道。
  “那米酒和醋?”我好奇地问。
  “我只是将几十年前的画痕勾勒出来罢了,那女孩临死的画当然留着不少的怨气,米酒是可以捕捉到那些东西的,而我的血只是为了固定住并且让它实体化罢了。”纪颜解释说。
  出去的时候,街道上到处悬挂着标语,电视里也提醒着我们,今天是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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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夜 丹缘

   立夏以后天气逐渐炎热了,一想到真正的夏天还没到来,已经陆续看到有人被热死的新闻就觉得烦躁。
  在办公室里的大家都在死撑,绷紧了的脸像拧到底的发条随时都可能迸发。没有什么比大热天没空调更难受的了。尤其是八个人和八台电脑挤放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面。没有人说话,说话只会更热,没人抱怨,抱怨只会浪费自己的体力。埋头干完然后走人是大家难得达成的共识。我一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一边校订着稿件,可是随后接到的电话却让我无法安静下来,而是立即请假往纪颜家里赶去。
   电话是李多打来的,话筒里带着哭腔的她说纪颜忽然晕倒了,而且送到医院也诊治不出什么,只能打着盐水躺着。现在李多都慌了,只好打电话给我。
   我向来认为中国的西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他们喜欢走有自己特色的路子,于是聪明的他们发明了中西医,或许是变形金刚看多了,天真的认为凡是合体的都是强大优秀的,无奈治病这东西却不能这么简单拿的来看,所以当他们遇见诊治不了的病就会拿出一堆我们老百姓看不懂的名词来忽悠我们,小到伤风感冒,大到手术开刀,以牟利为本,以治不好为宗旨。只是奇怪某些人却高喊着西医是世界的医学,可惜他忘记了但凡是世界的,到了中国都会多少带着点中国特色,如同银行一般,收费向国际靠拢,而服务却要有本土情结。
  赶到医院的时候,我居然见到了另外一个许久没见的人。
  纪学,纪颜的堂叔,本来就不喜欢走动的他加上在怨崖那次事后失去了一条腿,他本来更不可能来到这里,可是他究竟还是来了,而且来的如此凑巧。
  纪学的脸依旧消瘦,深陷的眼睛却很有神,他没有用拐杖,在旁人看来哪里能瞧出他的一条腿是假肢?虽然我知道有一位美国黑人可以一条腿跳街舞,而且很不错,不过毕竟是少数。
   “我是来救他的。”纪学看了看紧紧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的纪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纸包,里面似乎包裹着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居然是一些小药丸,大概指甲盖一半大小,一个个圆溜溜的,只不过包裹的纸张接触到药丸的部分都变成了淡蓝色。
   “把这些按每天一粒服下,四天后再把这包药粉合水吞下就没事了。”纪学又拿出一包东西交给我,我则递给了李多,李多擦着眼泪,连忙点着头,把两包药收好。
   我看了看纪颜,既然有李多照顾,我自然没事了,纪学正想离开,却被我拦住了。
   “能告诉我那是什么么?”我问到,纪学看了看我。
   “不能。因为你没必要知道。”他微笑着回答,我如同喝水被呛到一样。
   “不过据我所知,那些药丸的毒性很大吧,否则也不会把白纸变成淡蓝色,你交给李多最后一包东西是解毒剂么?”上次和落蕾去拜访她的外祖父,老人家曾经提及过一些,我也暗自记下了。
  “看来你知道的不少,这样吧,我们找个地方聊下,或许你作为小四的朋友,我不该隐瞒你,前面的话我道歉,希望你不要介意。”纪学的态度非常爽朗,反到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们两个来到了医院外面的一个供人休息的茶座。
  “我讨厌呆在医院,因为不仅仅有浓烈刺鼻的药味,还有死者和生者纠缠的怨念,或许你感觉不到,但我多呆一秒,都让我窒息。”纪学走出医院脸上带着轻松,他走的如此之快,居然我都跟不上他,我瞟了下他的腿,要不是我上次亲眼所见,真无法相信。
  “在告诉你那些药丸的事情前,我想先说一个关于炼丹的故事。”纪学点了两碗茉莉花茶,他一边品茶,一边说着故事,那些话仿佛带着茉莉花的清香,在我耳多边上回荡开来。
   在我还是幼童的时候,就被我的父亲告知,无论以后出现什么情况,我的堂兄——也就是纪颜父亲的生命永远是最重要的,如果他死了,那我就要接着维护他的儿子,这也是分家的使命。
  那时候村子里来了一位江湖郎中,一个赤脚医生,操着一口浓重的江浙口音,他不住在村子里,也不知道生活在那里,只是经常来村子晃荡,不过与其他医生不同的是,这个人却穿着一身道袍,虽然那蓝色的道袍已经被油渍和泥巴弄得污秽不堪,但他丝毫不介意,依旧穿在身上。这个人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精神很好,虽然偏瘦,但是无论如何都挺直着细长的腰杆,两条眉毛很长也很整齐,直直的朝两边太阳穴延伸出去,一双鹰眼平时总是半闭着,懒懒的,不过睁开的时候却很有威严感,方而狭长的下巴一旦吃饭就一上一下的抖动,他的鼻子左侧到嘴唇下面有一道很深的伤痕,导致一说话嘴巴就有些歪,若是情绪激动就歪的厉害,不过那伤痕看上去像是剑痕,他自称用剑很厉害,寻常人近不得他身边三尺,杀人只需一剑而已,所以我们叫他一剑道长。村里人开始总是喜欢戏耍他。说他既然用剑厉害,为何脸上还着了这么厉害的一下。道长总是挥了挥大而宽阔的袖子,撇撇嘴巴。
  ‘厉害是厉害,但不是最厉害的。’他总是解释着,村里人在发生后来的事情之前,包括我,也总是将他看作一个吹牛的闲人,每个地方都需要这种人,如同汉武帝需要东方朔,大家也需要一个可以闲暇时逗逗乐的人,加上虽然大家总是戏弄他,一剑却总是不以为然,所以村民还是从自己的碗里各家扒拉一口饭下来养着他。
  ‘我会报答各位的!’一剑吃着斋饭,忽然高昂起头对着大家来了一句,村民们一伙晒笑,把这句和先前他说自己用剑厉害归到一类去了。可是道长说的很认真,也为村里的小孩医治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
终于,有一次村里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孩子在山上挖蘑菇的时候误食了毒蘑菇,这并非一般的毒蘑菇,而且山里的孩子大都认识,颜色花哨的就是有毒的,可唯独这种,高而宽厚,颜色灰白,现在这种蘑菇叫‘死亡酒杯’就是因为看上去像一个酒杯一样的形状。
  孩子很快全身痉挛,意识模糊,脸色也开始泛青,纪家人也略通医道,可惜那时候我祖父,也就是当时纪家的族长,在实施了针灸后也无能为力,毒性早已经深透血液,纵使华佗再世,扁鹊重生,恐怕也无能为力。
  孩子的父母哭的很伤心,因为这个儿子是他们四代单传,两人年纪也蛮大了,此子若就此葬送了,恐怕日后连个持节送终的人都没了。不过大家又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呼吸越来越弱。
  这时候一剑忽然拨开人群,左手紧握,跑了进来。
  大家觉得奇怪。
  ‘我有办法救活孩子!’道长睁开双眼,大声说道。可是众人并不相信这个平日里向来夸夸其谈只知道医治些寻常小病的人有什么作为,不过父亲忽然扬起手,同意让他试试。纪家在村子里威望很高,所以父亲发了话,大家也没在阻拦,更多的则是好奇的看看一剑到底用什么法子。
   那时候我拥挤在人群里,看的不是很清除,只知道他摊开左手,取出三枚药丸,以凉水塞入孩子嘴巴里,在让人捏住孩子鼻子,嘴对嘴将药丸吹下腹中。
  不消片刻,孩子变苏醒过来,接着开始呕吐,孩子父母非常高兴,当场跪下来向一剑磕头,旁边的村民也大呼惊讶。后来孩子配合父亲的针灸放血排毒,慢慢将身上的毒缓解了,可是由于中毒太深,终究还是落下了病根,身体常年虚弱。不过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大幸了。
  这一次事情后,一剑道长在附近十里八乡就出名了,可是他拒绝见任何人,也不告诉一星半点关于那药丸的事情,只要是问的急了,逼的紧了,他就跳将起来,双手高挥,如同孩子一样,一边叫着我不知道,一边赤着脚跑了,大家见他半疯半癫,也只好作罢。
  不过村里的少年却对他很是着迷,每天都缠着他,一剑十分喜欢孩子,尤其喜爱我和堂兄两人,他经常摸索着我们两个的小脑袋,笑嘻嘻的,他笑起来很有趣,及时那道深的吓人的伤痕,也变的柔和起来。
  ‘那个是丹药。’终于,有一天我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剑说了出来。我和堂弟不是很懂,于是缠着他多说些。
  ‘丹药是炼出来的,古时候叫黄白之术,炼丹的人叫做方士,他们认为人只要吃下某些丹药就可以得道飞仙,最不济也可以延年益寿。
  炼丹讲究理,气,数。也是大部分道家最求的目标。说多了你们娃娃不懂,我只能说一般将炼丹十日为一周,所谓阳一二三四五,阴六七八九十。五天又按照金木水火土的排列顺序进行。
  后晋到晚唐的时候,炼丹大为盛行,最有名的方士楚泽编订了苏元明的著作《太清石壁记》,记载了各种丹药的成份和炼制方法,如九鼎丹法,而且他还未皇帝炼过丹。可是炼丹讲究丹缘,炼的人要,食的人也要,我看那个食了蘑菇的孩子还算有些丹缘才敢拿给他吃,否则,没有丹缘的人,吃了轻则中毒,重则丧命。而没有丹缘的人去炼丹,炼出来的就是毒药啊。有些丹药有剧毒,里面包含了丹砂、云母、玉、代赭石、石、松子、桂,水银等等。所以我不敢随意告诉别人这是丹药,不过我虽然炼不成真正的金丹,但是可以治病去毒的丹药,我还是可以制作的。’说完,他深深笑了下。
  ‘而且,我现在正在努力炼丹,应该快接近成功了,我的祖上是葛洪,他的子孙众多,基本在宁海一带,我属于前山葛氏。为其长子渤的裔孙一支,不过我这房家道中落,才流落于此,不过只要我可以炼丹成功,一定可以再次光耀门庭,说不定可以重现祖上的辉煌。’那时候我才知道一剑道长的姓葛,那时他的眼睛来散发着很亮的光芒。
   不过我依旧问他身无长物,却又是如何炼丹的,他神秘地笑了笑,说第二天再带我们两个去他藏着丹炉的地方。
  ‘你们两个很有丹缘,可惜不喜此事,不过既然相见,我一定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们。’他笑了笑,卷起油腻腻的袍子拂尘而去。我和堂兄则回到家中。
   我们带着非常期待的心情回家去,孩子么,总是对未曾见过的新奇东西抱着很大的好奇,在回村的时候我们遇见了一个村民,他奇怪地询问我们天色这么晚从哪里来,我老实的告诉他从道长出来,攀谈之中,居然一时大意,将明天要去他那里看炼丹的事情说出来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随意的一句,居然害死了好几个人。
  这个家伙当时就很兴奋,提出明天要和我们一起去,由于道长交代过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拒绝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悻悻地走开了,嘴巴里不干不净地嘟囔着。
  我认得这个人,那天道长用丹药救人的时候他也在场,据说他做梦都想发财,虽然找过道长想将丹药做成药品出售,但被拒绝了。
  ‘没有丹缘的人,吃了会死的!’道长一脸严肃的但又略带滑稽地说。那个家伙则不以为然。
  第二天,我和堂弟去了和道长约好的地点,但是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人随行。
  见到一剑后,他很高兴,说昨天晚上炼丹已经略有小成,并且为我和堂弟各准备了一份礼物,我问他是什么,他却笑而不答。
  他带着两个小孩,沿着山路崎岖的前行,我虽然和堂弟从小也在外面瞎跑,却不知道这里有条山路。行了几里路左右,居然在山腰处看到了一个山洞,洞口非常宽敞,可是按理这种山洞应该非常凉爽,可是进去的时候却异常炎热,甚至有些窒息。
  ‘道长,穿着这么厚的袍子呆在这里你不难受啊?’堂兄问他,道长擦了擦满头的汗。  
‘热是热,可是这衣物是祖传的,脱不得,脱不得!’他只是略微挽起袖子,带我们走了进去。
  洞内比较昏暗,可是还是有些许亮光,走进一看,居然正中间摆放着一口和成人差不多高的青铜丹炉,它的样子非常古怪。
  最下面的底座是个扁扁的圆形托盘,上面雕刻了些阳纹图案,下面由三个支角撑起,有点像冬天里取暖的炭炉,上面则像一口铜钟,不过钟鼻子却是个空心的半圆形,最夸张的是钟的两侧是两扇弧度非常大的圆型提手,犹如两只大耳朵一样。整个炉子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非常陈旧。炉壁居然冒着红光,仿佛要烧着了一样。接着不亮的炉火,我看见墙壁上还挂了幅画像,和一柄剑,下面则摆放了很多零散的东西和器械,似乎是些药物,因为我进来后就闻见好大一股子雄黄味。
  ‘这里面正在炼丹,炼丹的火候也很重要的,所谓文火一炷香,武火一炷香,交替进行,好要严格按照天理之数,稍有差池就前功尽弃了。而且最关键的是即便炼好以后也要……’道长仿佛看着自己刚出世的孩子似的眼神望着丹炉,全然没发现身后慢慢伏近一人,悄无声息的在他后备刺了一刀,是把匕首,刀锋进去了一半,刚好刺在右边脊背上,虽然不致命,不过说话很困难了。
  我和堂兄两人都吓呆了,回过神一看,才发现居然正是昨天向我问话的那个人。
  ‘嘿嘿。’他得意地笑了起来,笑声在洞里回荡开来。
  ‘你们居然引了恶人来我这里,想谋我的丹药!’道长捂着胸口皱着眉头吼道,我则哭着说不是我干的。
   ‘是我跟着他们来的,不过你识相点就赶紧把丹药交给我,否则我连这两孩子一并宰了,这荒郊野外,你们三个就是化成白骨,也无人知晓。’说着他居然又摸出一把镰刀,架在我脖子上,冰冷的刀刃几乎要划破我的皮肤了,这下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道长不说话了,只是指了指丹炉。
  ‘你拿了也没有,没有丹缘的人硬要食丹,只会害了自己,虽然这东西可以延年益寿。’他还没说完,那人就冲上前一脚踢开道长,用镰刀将炉顶掀开。
  里面居然倒扣了一只金碗,闪闪发亮,那家伙眼睛都直了,小心翼翼得将碗拨弄了出来。
  ‘妈的,原来是镀金的!’他把碗拿到亮光出看了看,骂了一句。
  ‘那当然,本来是钢碗,经常接触黄白之物,自然也镀上去了。’道长说了一句,便剧烈的咳嗽,我和堂兄跑过去扶起他,他则善意的摸摸我们的头。
  ‘没吓到你们吧?’道长和蔼地问。
  进洞的那人把炉子里仅存的三颗丹药拿了出来,大概和玻璃弹珠一般大小,只是通体闪着红光,非常好看,艳丽的很,那人用手拖着,拿出一块手绢将他包裹了起来,后来眼珠子转了转,居然吞下了一颗。我看见他接触过丹药的手指头,表面居然起了天蓝色的一块。
  ‘老头,丹药我拿走了,至于这两个孩子就在这里陪你一起走吧,免得寂寞。’他又咧嘴笑了笑,走出了山洞。
  的确,我们根本不认识回去的路,往回走的分叉口极多,在野外一旦迷路,到了夜晚山狼就会出来。
  道长见那人走了,挣扎着爬了起来,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一包东西,打开后是三包油纸叠得非常整齐巴掌大小的纸包。他将其中一个交给我,另外两个交给堂兄。
  ‘我第一看见你就知道日后肯定会有大劫,这种病没法根治,而且会随着你的血一代代传给你的子孙后代,不过这丹药可以暂时缓解一下病痛,记住,一包是丹丸,一包是解丹丸的毒的。’他对堂兄说着,堂兄似懂非懂地点头。
  ‘你日后会有刀伤,必定折伤一肢,这包药不是金丹,却可以去腐生肌,而且对伤口康复很有帮助,带着吧。’他又回头对我叮嘱了一番。说着,他取下墙壁上的佩剑交给我们。
  ‘每到分叉口,将剑直竖,剑倒向哪里,你们就随着那个方向下山,祖师爷会保佑你们的。’说着,他慢慢的将身子放下来,在地上盘腿而坐,做了个打坐的姿势。
  ‘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你们赶快下山吧,我也要去了。’说完,他便闭上眼睛,不爱言语,脸庞也忽然变的灰暗起来。
  那时候年级小,根本不知道死为何物,只是拿着剑和那三个纸包匆匆赶下山,果然,每到分叉口都将剑作为导路工具,居然真的顺利回到了村子。
   刚回来,就发现村子里的人围绕在一起,挤进去一看,原来在村口发现了那个家伙的尸体,喉咙到胃全变成了黑色,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软塌塌的,还烂了好几个洞,臭不可闻,犹如坏死的鸡蛋。抬他起来的时候,一下没扶住头,喉咙就断开了,脑袋一下滚落了下来。
  大家只道是他吃了什么剧毒的东西,可是怎么也想不到是什么。也只好草草安葬。由于道长交代过,任何事情都不要向外人提及,我们也只好把这件事烂在心底。
   后来我们也没有再找到那个山洞,只好将那柄剑埋了起来,作为剑冢。
  村里人对道长的突然消失非常费解,每当大家吃饭的时候都会聊到,许久没有看见道长了,饭后消遣又少了一件事情,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将他忘却了,唯一让人记得的,只是他那说起话来非常严肃如同旧时候酸腐的老学究一般。
  至于那丹药,纪颜的父亲不以为然,后来他离开了村子去外面游荡,药自然交给我保管,我小心翼翼的藏了起来,可是当我接到他病重的消息为时已晚,等我赶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之后如道长所言,我断了一条腿,这才记起道长的话,那药用下后,伤好的很快,虽然断肢无法再生,却远比寻常人要好得多。所以我才带着药来这里,我不能再看着纪颜也和他父亲一样了,否则这就是我分家的责任了。”纪学默默地说完,喝下口茶。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他和他父亲为何会突然间得这种病?”我急切地问,以为可以从中得到答案,不了纪学却摇摇头。
  “不知道,我只了解可能和纪氏嫡系长子一族的血有关,你也知道,纪颜的血有驱魔辟邪的能力,可是这能力只限于嫡系,我们这种分家的血是没有这能力的,可是似乎这东西使用的太多,就会对身体很大的伤害。”他无奈地回答。
  “丹药可以暂时延缓一下,后面的那包就是解丹毒用的,两者缺一不可。”纪学站了起来,“好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等他醒了记得告诉他回去看看,那里的人都很想念他。”说完,纪学便转身离去了。
  我忽然想起黎正走之前的叮嘱纪颜少用血剑,或许也是这个意思吧。时候不早,我决定先去医院看看纪颜,然后回报社继续工作了。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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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9-01-15
第七十五夜 回唐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告别了学校的伙伴,快乐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只是平时熟悉的街道忽然变的冷清了,她低着头,快走了几步,希望早些到家。家里学校很近,没有几条街,所以女孩经常一个人回家。
  “小朋友,你喜欢纸鹤么?”女孩抬起头,眼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由于背对着太阳,她看的不是太清楚,只是看见他满头漂亮的银发在阳光下闪烁的耀眼光芒。
  “喜欢。”女孩奶声奶气地回答。
  “那,这个给你吧.”年轻的男人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鹤递给女孩,女孩高兴的接过去了。不过当她要抬起头说谢谢的时候,那男人又不见了,地上却留下两种足迹。
  一个是人的,一个却像是某种猫科动物的。女孩好奇的拨弄着纸鹤,继续往家走去。
  几小时后,女孩的父母却打着手电到处哭喊着寻找自己的女儿。
  今天是周五,最近经常出现六七岁左右的孩子无故失踪的事件,仿佛被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任何的线索,开始认为是人口贩子,可是数量如此之大,根本没这个可能,各家各户的家长都惶恐不安,小学已经没人敢去了,可是即便把孩子关在家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只要一下没注意就不见了,多少父母心胆皆碎,整个城市几乎笼罩着一种说不出的悲伤氛围里,到处都能看见四处寻找孩子的年轻夫妻,哭喊着,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对父母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
   “你怎么看?”纪颜用手指按了按鼻梁,他已经很多天没好好休息了,可是这事情也太过于奇怪。
  “不知道,总不至于像西游记里的一样,一夜之间所有的孩子都被孙悟空卷走了吧。”我苦笑道,的确,这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不只是报社,所有人的生活工作规律都被打乱了,其中最忙的当然是警察。
  “看样子,不像是普通人能干的了的,下午二叔会过来,我希望和他一起查查,能有些新的发现。”纪颜将头仰了仰,靠在沙发里。
  门外响起了一阵电铃声,我暗想难道这么快就到了?走过去打开门,却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让我惊讶的人。
  许久不见的黎正,而且他已经不是小孩子的模样了,恢复了自己真正的身体,依旧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带着墨镜。而且旁边还有一只身躯庞大的老虎。
  “坐在这里等我。”黎正微笑着,朝老虎头上拍了拍,那老虎温顺的坐了下来,犹如一只大猫一样。
  “纪颜在么?我想找他谈谈。”他说着,朝门里走了进来,我没去拦阻他,只是奇怪他带着一只老虎这样走过来没发生骚动么?
  “你能看见它并不奇怪啊,因为你的眼睛里不是也有一只么?”黎正走过我身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一样,笑着解释道。
  “好久不见。”纪颜从沙发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惊讶,而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盯着黎正。
  “不算久,我来是想告诉你,希望不要插手关于最近小孩失踪的事,本来我不想见你,但我也很想知道她的消息,所以顺便告诉你一声,免得说我没有提前通知你。”黎正站在房子中央,沉着声音说着。
  原来这事情是他干的,可是他要那么多孩子干什么。
  “这不可能,你知道我一向好管闲事。”纪颜耸耸肩,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总是如此,其实有一件事我早就想说了,难道你不觉得么?任何事情只要你插手,总是闹得无法收拾的局面,与其说哪里有死亡和鲜血哪里就有你,还不如说根本就是你带来的,你才是真正的不详者。”黎正忽然情绪激动的高喊起来,与他平时的冷静地近乎冷酷的个性十分不符。纪颜也有些不知所措。
  “你应该知道,我们两个人都背负家族的命运,都是背负不详命运的人,返魂香与其说是宝物,倒不如说是能引起灾难的祸由,作为它的看护者,我们已经变的和普通人不一样了,我听说,你的祖父,父亲甚至你的高祖们都不长寿,或死于非命,难道你还没有觉悟过来么?”黎正继续说道。我吃惊的在一旁听着,想想前些日子纪学告诉我的关于炼丹的事情,看来的确有些道理。
  “而我,在和你们一起的日子里居然也觉得十分快乐,但是我也很迷茫,本来我应该憎恨的,憎恨将我一族灭杀的皇帝,憎恨我的父亲,憎恨这一切,可是我却慢慢的心安理得接受这个世界了,所以,与其说是他来找我,倒不如说是我主动去跟随他,那个人的理想只能用伟大来形容,如果可以成功,就可以消除我内心的憎恨,所以,我才来告诉你,不要插手,我之所以这样做,是看在妹妹的面子上,否则,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抹去,一点也不会剩下。”
  纪颜的表情很奇怪,他忽然变的有些呆滞。
  “你说我,我才是灾难的缔造者?是我给那些不幸的人带来了死亡?如果不是我去多管闲事,或许本来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纪颜整个人重新栽倒在沙发上,脸色惨白。
  “要说的我说完了,至于你,最好还是带着李多离开这里,或许可以活的更长一些,记住,我们背负的噩运是无法消除的,因为那源头正是我们要守护的东西。”说完,黎正走了出去,蹲在外面的老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低吼了一句,黎正抚摸了下它脑袋,坐了上去。我见他要走,立即追了出去。
  “你到底把孩子藏到哪里去了?”我问他。
  黎明正望着笑了下,“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说完老虎背着黎正,渐渐远去了。
  我回望纪颜,他喃喃自语地坐在沙发上。
 “最近没有人出入么?”我笑着问他,谁知道他很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我们快走。纪颜则看着他的脚。
  “你的下巴掉了。”纪颜笑着说。
   “没有啊。”老头很差异地摸摸自己的下巴。
  “现在掉了啊。”纪颜猛地冲过去,朝老头的脸部砸过去一拳,力气之大,几乎把他打飞了,老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们非常惊讶,一向温文尔雅的纪颜会出手如此唐突。可是等那老头抬起头来,他的下巴犹如掰断的莲藕,除了少许连接的肉丝,倒真的是掉下来了。
  “你怎么识破我的。”没了下巴,他每次张嘴发出的声音都异常的怪异,而且他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仅有的那些,也粘稠的很。
  “你的脚,肿大的连拖鞋也穿不下了,还有你的眼睛,下次伴活人,记得戴上眼镜,你瞳孔都快赶上猫了,而且最关键的是,你是靠振动胃部粘膜来发出声音,太笨了!”纪颜再次跨前一步,将那家伙又一次重重打飞。
  “你们先进去。”纪学将我们赶进校园。这个老头没有再次爬了起来。从他的腹部钻出一条类似虫子的蠕动物体,我想,那应该是控尸虫吧。纪学刚要过去抓住,虫子却一下不见了,速度非常快。
  “别管它,先找到那些孩子要紧。”纪学对着前面的我们喊了下。整个校园非常地安静,我跑向了学生的宿舍大楼,以前在这里采访过,所以对地形大致有些了解。
  不过宿舍里空无一人,于是我们跑回教室。
  果然,这些孩子全部整齐的坐在教室里,就像平时上课一样。
  但那情景,实在安静的让人发冷,即便在炎热的酷夏时节。
  所有的孩子,都用同一个坐姿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雕塑般机械的笑容,仿佛他们的眼睛根本没有外来者。
  “看样子,他们都被洗脑了,或者被催眠了。”纪颜在一个孩子面前看了看。
  “那怎么办?”落蕾着急地问,她平时最喜欢孩子。
  “我没有办法,如果没有关键字,这些孩子一辈子都醒不过来。”纪颜咬着嘴唇说。
  “催眠历史悠久,早在三千多年前古埃及的女巫就在祭祀活动中使用过了,后来才经过后人不断完善成为一门科学。大多数人格很强精神顽强的人都适合使用催眠术,像丘吉尔,爱迪生他们经常通过自我催眠来提高自己的信心和能力,老虎伍兹也从十三岁开始就有专属的催眠教练,告诉自己是最强的。”李多飞快地说,我们看了她一下。她吐了吐舌头。
  “都是选修课学的。”她笑着说。
  “你说的没错,催眠术中国古代称为‘祝由术’,但是越是高级的催眠术,施术者所需要的精神控制力就越强,而且,像这种集体催眠,恐怕不是普通人能干得了的,如果不尽快接触,这些孩子的脑部会留下后遗症的,可是要强行是他们回到现实,恐怕会伤到他们。”纪颜为难地说。
  大家都在看着孩子,没有留意到门外走进来的人。
  “真难为你们找到这里了,没错,给这些孩子催眠的就是那位大人。”原来正是黎正。
  他和我在老屋第一次见到的感觉一样,冷的如同一块冰。
  银色的头发,白色的西装,以及墨镜,不同的是身边还有一只老虎。
  “看来你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阴影了。”黎正看着纪颜,笑着说了句。纪颜没有搭理他。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讨厌我,可是如果允许我把我和那位大人的想法告诉你们,恐怕大家还反到会支持我这样做了。”黎正摘下眼镜,缓缓说来。
  没有人反对,算是默认了。
  “一切的一切都源自返魂香,你们也知道,被东渡大唐的鉴真和尚带去日本的那块造成了日本国家的崩溃,皇太子早良亲王的被杀,使得整个京都陷入恐慌,最终拉开了平安时代的序幕。一百七十多年后,日本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时代就精通灵力的阴阳师安倍晴明,他的出身,家世,以及神奇的力量来源都是谜团,传说他有着洞悉人心的本领,并且操纵着众多强大的式神。”
  “可是这和返魂香有什么关系?”我忍不住问到。
  “听上去的确没有,或许无瞳那件事中,你们对他的身份也有所怀疑和察觉吧,其实他正是被封印在里面的安倍晴明,不,或者说他正是那被冤杀的早良亲王皇太子,但是,如果追查起他的真正身份,却应该是唐朝最伟大皇帝的儿子!”黎正高声说到,我们全都听糊涂了。
  “记得么,我说过黎氏一族由于窥伺返魂香的力量而被太宗诛杀灭门,你们纪家也被贬到荒原之地看守返魂香,其实,这件事真正牵扯到的,确是诸位王子对皇位的权利斗争,黎氏一族几百条人命不过是替罪羔羊罢了。
  那位承载着两代帝王之血的年轻皇子,怎么可能安心皇位被自己无能的大哥所继承。他希望通过获得返魂香的力量,可是皇帝看出了他的用心,把返魂香交给纪家保管,虽然一千多年后在战乱中那一块被辗转流落到了美国,后来又被那位工程师幸运的带了回来,当然,这是后话。
  太宗并不知道,返魂香有三块,当玄奘从西域带回第二块返魂香的时候,那时候太宗年事已高,晋王李治也早被立为太子,这位皇子郁郁寡欢,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研究这块带来的返魂香上。太宗以前虽然有过立他为太子的想法,却被长孙无忌拒绝,太宗考虑到关内豪强的利益,只好作罢。
  太宗去世四年后,这位被太宗誉为最为像他的皇子,被长孙无忌以卷入房遗爱、高阳公主谋反案中,其实是杀之以绝后患,故当时有‘以绝众望,海内冤之’的评语,而他在临刑前,也愤怒的喊出了:‘社稷有灵,无忌且族灭!’的诅咒,果然,可笑的长孙无忌被武后所杀,他最终还是死在了辛苦扶上皇位的亲外甥手中,高宗皇帝连他临死前想见一面的要求都被驳回了。  
但是无忌的死不是整个事情的终结,被冤杀的皇子灵魂孤独在荒世飘荡着,结果被残留在返魂香的九尾的意识捕捉了,我说过,他们达成了交易,九尾给了他新的身份,不过可惜,即便在ri.ben,,他也没有圆自己成为皇帝的梦。
  至于以后,他成为了阴阳师,虽然希望靠着普渡众人获得的威望成为帝王,但无奈时运不佳,他只好以假毙之法,将自己整个封印在返魂香里,等待着时机的到来。”黎正一边说,一边往外走着。我们跟了出去,最后,他来到了学校操场——一个大型的圆形瓷砖铺垫的地方。
  “你的意思说,难道那个骑鹤者就是他?”纪学惊恐地说。
  “没错,我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四子,吴王李恪!”头顶响过一个声音。我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纸鹤浮在半空之中。
  上面站着的,就是上次见过的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昂着头,犹如俯视蝼蚁一般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骄傲。
   “我在返魂香里呆了一年多年,并不是睡眠,而是在观察和学习,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要清洗这个世界,这个充满了贪婪,嫉妒,肮脏,人心沦丧的国家,我要把它回复到盛唐的时代!那才是真正的zhong/hua.帝国,那才是让所有人对zhong.guo.膜拜和臣服的国家!”他说的很激动。
  “笑话,凭你能办到?”纪颜冷笑道。
  “你太愚蠢了,作为返魂香千百年来的看护者,你们根本不明白它真正的力量何止是医治伤病,让死人复活这么简单,你想想,否则的话,九尾狐会为它不远万里,横跨三个国家来追寻么?返魂香可以使死者复活不是因为它是药物,而是因为它有可以是时间倒转的能力,让本来死去的东西恢复到还有生命的时候。”李恪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黑色华彩笼罩了整个操场。
那是返魂香,而且三块已经融合在一起了,比以前更漂亮也更大。
  “我不想多说,要么,你们把那个女孩交给我,我答应放你们活着回去,否则,”李恪转过身,对黎正喊到:“十五分钟,把那女孩带过来。”说完,他拂袖而去,纸鹤飞上了半空。
  黎正神情冷漠地望着我们。
  “你真的甘心做走狗么?”纪颜吼道。
  “不是走狗,是战友,我需要他为我达成理想,创造一个新的世界。”黎正一边从怀中掏出钉子,一边慢慢逼近过来。他的声音依旧没有太大起伏,如同机器人一样。而那只老虎也同时从另外一个方向朝纪颜扑来。
  “你们要杀光这世界的所有人?”纪颜躲开老虎,朝另外一边跑去,黎正也追了过去,原来他想引开黎正。
  “不,我们办不到,到有其他的方法改变,你还是老实呆着,把李多交给我吧。”黎正手里的钉子不见。接着纪颜的脚下多了几颗。
  “没有射中呢。”纪颜站在原地看了看钉子,嘲笑道,黎正没有说话,我却发现那钉子忽然变化了。
  仿佛是蜡做的一般,居然融化了,钻进了地里,紧接着,从地面伸出几根细长的触手,拽住了纪颜脚踝。
  “我告诉你,控尸虫就像橡皮泥,可以模仿任何物体的,你给我好好呆着吧。”黎正掉头朝我们扑来!
  纪学闪身挡在李多面前,迅速的拔出血剑朝黎正刺去。
  “太弱了,老头!”黎正只是用手轻轻一推,纪学整个人如同被弹簧弹了出去一样被撞飞到一边。
  “这身体是他为我特制的,你们还是不要反抗的好。”黎正依然站在了我和李多中间,速度几乎超过了我的眼睛。
  “还有十分钟,看来我高估这些家伙了。”李恪微笑了一下,返魂像就如同失重一样,漂浮在他旁边。
  “把女孩带过来,我好召出九尾,履行你们黎家和九尾的契约啊。”李恪高傲的呼喊黎正,犹如叫唤下人一样,黎正低着头,满是谦恭地答应了,将李多拉了过去,李多奋力的反抗着,无奈一点用也没有。
  “你走的时候叮嘱我什么?不是要好好照顾她么?你还算是她亲哥哥么?”纪颜无法动弹,高声质问说。黎正停了一下,转头看了看纪颜,随即又往前走。
  我和落蕾无奈地看着,这才发现原来平常人是如此弱小。李恪将左手摊开对着李多的脸,右手点向她的十三个耳环,李多宛如被催眠了一样,眼神呆滞,站立在原地不动。
  “来吧,你在这黎氏一族的血液里沉睡了一千多年,是该觉醒的时候了!”说完,李多的耳朵再次发出多目的亮光,一道,两道,十三道光芒逐渐完全释放出来。
  “我们完了。”纪学无奈的趴在地上,绝望地说。
  “不,纪学,你错了,这只是新世界的开始,真正的大唐王朝又会再次回来,要让四方夷族们明白,我们才是天朝子民!”李恪高声笑道,返魂香黑色的光芒大盛,整个操场都被盖住了。
  我居然看见了。
  我看见李多的身体逐渐漂浮起来,接着她的身体仿佛找了火一样燃烧起来,衣服很快烧尽,她的身体里逐渐钻出一只野兽的形态,一只巨大的带着火焰的狐狸,它是如此美丽,足足有六米多高,庞大的身躯很快把操场塞满了,不过我却全然感觉不到热,原来那所谓燃烧的身体是它那金色的皮毛,随风舞动,犹如跳舞的火焰,煞是好看。纸虎不安份地朝着九威大吼起来,九尾只是朝它瞟了一眼,后者全身就开始燃烧起来,顷刻间化为乌有。

  我居然看见了。
  我看见李多的身体逐渐漂浮起来,接着她的身体仿佛找了火一样燃烧起来,衣服很快烧尽,她的身体里逐渐钻出一只野兽的形态,一只巨大的带着火焰的狐狸,它是如此美丽,足足有六米多高,庞大的身躯很快把操场塞满了,不过我却全然感觉不到热,原来那所谓燃烧的身体是它那金色的皮毛,随风舞动,犹如跳舞的火焰,煞是好看。纸虎不安份地朝着九威大吼起来,九尾只是朝它瞟了一眼,后者全身就开始燃烧起来,顷刻间化为乌有。
 “我看到了一只狐狸?”落蕾不可思议地问我,原来九尾已经完全实体化了,连她也可以看见。
  这就是几千年来深化时代起就最令人畏惧的妖怪么?或许那气势连神也不惶多让。
  九尾如同造物主一样看着微小的我们,朝天高吼了一句,几乎震坏了我的耳膜,接着,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它闭着一只眼睛,只用另外一只黑紫色的半透明的眼球盯着李恪,不,倒不如说是盯着那返魂香。
  “带我,带我回大唐吧!”李恪笑了笑,纸鹤高飞起来,一直停到九尾的耳朵旁边。
  黎正也惊呆了,只是望着九尾,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都在这无比美丽而强大的生物面前自惭形愧。
  李多似乎虚脱了一样,晕倒在地上,落蕾马上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套为她披上。纪学已经站了起来,砍断了纪颜脚下的束缚,控尸虫很快回到黎正那里去了。
  纪颜连忙跑过去抱着李多,还好,只是体力透支,脸色略显苍白,没有什么大碍。
  “现在该怎么办?另外那些孩子李恪抓他们到底为什么?”我问抱着李多的纪颜。
  “带我回去,让我愚蠢的父亲和无能的兄弟们知道,我才是真正拥有皇室高贵血统的男人,我要我的母亲和我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遇!我要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李恪对着九尾高声喊道,后者则似乎耳朵聋了一般,只是抖了抖脑袋,依旧睁着一直眼睛望着李恪。
  “我,拒绝。”九尾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仿佛从地底传来的一般,浑厚而带着磁性,又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发出的低吟。
  “是想要这个么?”李恪笑了笑,指着返魂香。九尾眯起眼睛看了看,可是没有说话。
  “没人可以威胁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九尾又说。
  “我没打算威胁你,只是交易,我希望你用你的能力将我和这些孩子送回到一千三百年前去。”李恪笑着指了指那些装满孩子的教室。
  九尾沉吟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先干掉这些杂鱼吧,否则没有资格和我谈所谓的交易。”说完,九尾将身体放下来,蜷缩到一团,巨大的火红尾巴把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似笑非笑的眯起眼睛望着我们,犹如在欣赏一幕即将开演的戏剧。
  李恪的脸阴沉了下来,他对着黎正说:“全部杀掉,包括你妹妹,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黎正愣了愣,接着点头,“好的。”说完,脱下西装和墨镜,朝我们走过来。
  “你疯了。”纪颜想要拔出血剑,却发现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他吃惊地望着我们。
  “看来上次的丹药虽然救了你的命,却也改变了你的体质和血液,你无法使用血剑了。”纪学咳嗽了一下,将身体挡在纪颜前面。
  “你来么?老鬼。”黎正不屑地所。
  “总要试试吧。”纪学笑了笑。
  “二叔!”纪颜想要拉住他,纪学则拨开了纪颜的手,带着慈祥和微笑地神情望着纪颜。
  “你父亲的死,我很难过,也是我一直自责的,不过当我看见你完全长大成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没有辜负族人的委托,我们分家本身就是为了你们宗家而生,而你们又是为了守护返魂香而生。一千多年的命运纠缠希望划上句号吧,我不想看到你也重蹈祖先的覆辙,好好看着吧,看看叔叔最后能为你做的一些微薄之事。”纪学脱去上衣,朝黎正走去。
  纪颜和我们呆在原地,只能看着纪学走过去。
  黎正的身体里渐渐朝外浮现出了凸起物,那东西戳破了皮肤伸了出来,仔细一看,居然是钉子!
  “你已经和控尸虫结合为一了?这身体其实就是控尸虫?”纪学惊讶地说。
  黎正没有回答,只是稍一用力,全部的钉子犹如散弹一样朝纪学射去。
  可是纪学没有退让,迎着钉子冲了过去。
  在纪颜呼喊中,纪学的全身扎满了钉子,可是同时他也冲到了黎正的面前。
  “还真有不怕死的。”李恪站在高处冷笑道。
  几乎是同时,纪学抽出了血剑,削去了黎正的左手,不过黎正没有丝毫的痛感,仿佛不是他的手臂一样。被削去的部分在控制慢慢变色,然后如泥土一样干裂开来,一些碎片也飘落到了李恪的身边。
  纪学最终倒了下来,倒在了黎正面前。
  纪颜大声呼喊着叔叔,跑了过去,我也走过去,可是纪学已经倒在地上,紧闭着双眼。黎正冷漠地望着我们。
  “我会杀了你。”纪颜放下纪学的身体,站在黎正面前,黎正没有理会自己的断臂,也没有理会黎正,而是望着依旧躺在落蕾怀里的李多。
  “如果要杀我,等等也不急。”黎正将剩下的那只手插进了自己的银发,接着仰头高声笑了笑,然后拍了拍纪颜肩膀。我和纪颜则奇怪地望着他。
  “黎正,你在干什么?”李恪奇怪地质问着。我看见漂浮在他身边的起先断臂的碎片居然自己活动起来,接着结合在一起,成了一条细绳,套在了返魂香之上。
  “我说过,控尸虫可以依照我的意愿变成任何形态,回来吧。”黎正的断臂慢慢的长了出来,原先被砍断的部分就像被磁铁吸引一样,逐渐回来了,包括系着返魂香的部分。而纪学身上的钉子也软了下来,全部回到黎正身体上,纪学一点伤也没有,好好的爬了起来,只是略有惊讶。
  “刚才似乎昏过去了。”纪学望望自己的身体,纪颜又惊又喜。
  李恪面无表情地望着下面的人。
  “不要忘记了,我还有九尾狐。”李恪冷笑道。
  “哦?似乎我刚才听见,有返魂香的人才有资格和九尾对话吧?”黎正的手完全复原了,手里拿着那块真正的完全的返魂香。而且把他交还给纪颜。
  “原来是装的。”纪颜笑了笑。
  “不全是,有时候,真的很想杀死你。甚至在刚刚的几秒钟前,不过,我不是他的对手,必须要动点脑子,”黎正笑了笑,随即又说道,“而且为了妹妹,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们似乎高兴太早了。”李恪的纸鹤终于飞了下来,高高在上的皇子又和我们同一地位说话了。
  “看看你的手臂吧,黎正。”李恪指着黎正复原的手,“当你用残骸将返魂香卷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把那把纸刀连带送过去了。”
  黎正抬起手,果然,一把白色的纸刀从肌肉里刺穿出来,直接插在心脏部位,黎正哼都没哼一身,倒了下来。  
“我根本不在乎返魂香被你们拿走,因为只要杀光你,这个自然是我的。可惜,黎正,我本来想给你个机会,但你错过了,不要怪我,你们黎家人本就是皇奴,就像你的祖先,不好好尽忠职守,造次的下场就是如此。”李恪高傲地说。
  “哥。”我听见身后传来了李多的声音,原来她醒了,而且似乎以前的记忆也恢复了。她流着泪抱着黎正的身体,后者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笑着伸出手抚摸着李多的脸。
  “很感人啊,临死可以听到妹妹的呼唤就够了吧,不像我,我的兄弟姐妹整天都想着如何排挤我,杀死我,提防我。”李恪的话忽然透着一股悲凉。
  “你们凡人的事情太麻烦了。”九尾站了起来,咧了咧嘴,露出了整排的獠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李恪皱了皱眉头。
  “你们应该知道,我另外的身份安倍晴明拥有控制所有妖怪的能力,既然这样,不要怪我了。”李恪高抬起头,双手合十与胸间,他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瞳孔,朝外散发着黑色的暗光,嘴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和妖怪订立契约的人会共享妖怪的力量和生命,黎正,如果你的控尸虫消失了,你也就消失了,虽然你的身体不会被杀死,但你的本源被灭,你也无从依靠了!”李恪大喊道。
  我的眼睛开始剧烈的疼痛,仿佛有什么要跳出来一样,我痛的大叫一声,接着镜妖从我眼睛里跳了出来。
  它的状态很不好,仿佛快死了一样,而我也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也失明了。
  “欧阳,你没事吧?”落蕾扶住我,我摇摇头,只是捂住眼睛。
  “原来你的眼睛里也有啊,那小家伙死去的话,你的眼睛也要永远瞎掉了!”李恪继续笑道。我用剩下的眼睛看了看纪颜他们,黎正几乎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身体犹如干枯的树枝,开始枯萎开裂,纪学的面色通红,只有纪颜和李多没有大碍,而落蕾也无事。
  “全都死吧。”李恪眼睛里的亮光更加强烈了。
  李多站了起来。
  “纪颜哥哥,把你的匕首给我。”她走到纪颜身边,纪颜迟疑了下,把匕首给她。
  “你的血剑,需要拥有灵力的血吧。”李多缓步走到纪颜面前,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黎正。纪颜奇怪地将匕首递给她,李多带着欣赏的眼神把玩着匕首。
  “帮我照顾哥哥,他真的很可怜。”说完,李多对我们最后微笑了一下,纪颜似乎觉察了什么。
  无奈太晚了,李多已经把匕首插进了身体里,鲜血喷洒而出,落蕾哭着跑过去扶住挣扎着站立的她。
  “拔,拔出来,别让哥哥和大家就这样死去。”李多苍白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来。
  纪颜颤抖的握住完全没入身体的匕首,终于闭上眼睛,将匕首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李多昏死了过去。
  “居然用心爱人的鲜血铸剑,这是你们纪家的传统么?如同你的父亲一样?哈哈哈哈!”李恪笑道。
  纪颜愣了愣,但手中的血剑似乎与以前不同,更红,更亮了。
  “来啊,看看你的血剑是否可以刺穿我的身体,看看是我死的快还是你们死得快!”李恪全身笼罩着白色的光芒,将身体遮掩住了。纪颜拿着剑冲了过去,对主李恪的身体刺下去。
  我期待这一剑可以刺穿李恪的身体,那一刻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但是一阵强光后,李恪的身体的确被刺穿了。
  但刺穿他身体的并非是纪颜的剑,那血剑依然消退,冒出缕缕血色雾气,围绕在两人身边。
  纪颜和李恪都很惊讶,因为刺穿李恪身体的,居然是九尾的长而锋利的爪子。
  “真够无聊的,还是让我快点解决吧。”九尾拔出了爪子,李恪的身体开始朝外喷洒鲜血。他似有不服地望着九尾。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不是我把你召唤出来的么?不是我让你摆脱了一千多年的束缚么?你和我的约定呢?交易呢?”李恪绝望地大吼。
  “别激动,首先告诉你,如果我要出来,没有人可以阻拦,我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至于我和你的约定或是什么交易,你应该清楚,我不是赐予了你两次生命么?该知足了,而且我只是按照自己的随意而来得想法做事,什么时候我想出现自然会出现,就如同刚才,或许只是一刹那,也学我消灭的是纪颜而不是你,总之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会做什么,要怪,就怪你的命运吧,李恪,命运你是无法改变的。早在你死的那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无法改变的。”九尾走到黎正面前,返魂香飘了起来,一直到它的眼窝边。
  九尾狐睁开了一直闭上的那只眼睛。
  那是个空洞洞的眼窝,原来,这块东西居然这个正是它的眼球。
  “返魂香不是那为印度高僧火化而来的宝物么?”纪颜惊讶地问。
  “可笑,那不过是我为了报答他而寄放,但人类的贪婪居然想据为己有,那家伙用法器将我的眼球分成了三块,而且吞服了下去,所以我不过是在要回自己的东西罢了。”九尾眨了眨眼睛,似乎在适应着。
  “好了,结束了,我该走了,你们的事情我不想在搭理了,总之,我拿到了我要的东西,当然,这几千年的追寻之路有你们低微的人类作伴让我倒多了一些趣味,或许,我还会来找你们。”九尾睁着眼睛,微笑着在环绕的红色雾气中慢慢消失,就像烧尽了蜡烛的烛火一样,熄灭了。
  黎正和纪学也很快恢复过来,走到了躺在地上的李恪身边。他胸口大量留学,呼吸都很苦难。
  “我费劲气力,学习那么多法术,只是为了保存这身体和灵魂,等待回去的机会,算计了整整一千多年,却的来了这种结局,为什么,为什么。”李恪大口吐着鲜血。
  “告诉我们,那些被你催眠的孩子的关键字是什么。”纪颜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李恪笑了笑,眼睛却望着天空。
  “母亲,我还是未能成为皇帝啊,为什么你不再对我微笑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看见你的笑容,希望本来身为皇族的我们不用受那些低微下贱人的气,难道,这,也有错么,还是说,真的我的命运,早就已经注定好了?”李恪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别死啊,告诉我关键字是什么!”纪颜大声喊到。
  “回唐。”李恪艰难地说完,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也很快地冷却僵硬,迅速的腐烂化为尘土了。
  镜妖又回到了我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惊讶的发现,李恪死去的地方站起来一个面容文雅俊秀的小男孩,穿着一身唐装,而旁边则走过来一个美丽气质高贵的年轻女性,身着唐朝贵妇的衣饰,微笑着牵着男孩的手,朝远处走过去了,两人的背影慢慢消失掉,融合在一起。
  李恪没有骗我们,那些孩子醒了过来,四处哭喊着找父母,我们只好打了电话给警局,接着在警察来到的时候悄悄离开了那学校。后来黎正告诉我们,看门的老头在被他打晕了,那个人只不过是纸虎杀死的一个地痞流氓的尸体罢了。
  李多的伤没有大碍,不过需要在医院呆上好一阵子了,只是她经常缠着纪颜,我和落蕾来了多看不见了。黎正依旧离去了,他留下字条告诉我们,虽然李恪已经完全消失了,但他的身体依旧不是正常人,他决定四处游历,相信一定有办法可以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如初,当然,我们衷心祝福他。
  我和落蕾相视一笑,走出病房。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恪要带走那些孩子。”路上落蕾问我。
  “你知道徐福么?当年秦始皇给了他五百对童男童女,让他出海寻找仙丹,据说,日本人可能是这些人的后代呢,当然,只是传说而已。”我笑道。落蕾睁着大眼睛,不解的望着我。
  “你想,如果李恪回到过去,我们所有人都会被改变了,或许你我包括我们的祖先都会完全消失掉,这么说吧,我们整个的层面都会被毁灭了,而李恪可能认为,他带去的那些孩子,可以延续这个时代的生命,亦或者他想从这里选出一批孩子,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乌托邦,属于他自己的大唐。”落蕾听完,哦了一声。
  “其实我也只是猜想罢了,究竟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想重新见到盛唐重新回到这世界上,不过,可能他的方法错了吧。这世界可能的确比以前肮脏了,复杂了,但也同时在进步发展,负面的东西不可避免,我们只能将他最小化,努力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吧。”我又继续说。
  “你听上去很像教书的老先生在说教啊。”落蕾眨着眼睛笑道。我摇头。
  “或许吧,反正如果真相在我们有生之年看到第二个盛唐,那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开拓了,走吧,报社还有很多任务等着呢。”我拉着落蕾的手,朝下一个路的转角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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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夜 齐鱼
  
  自古以来,无论南北方人似乎都有夏夜聚谈的习惯.可能是漫漫长夜无从打发,便凑到一齐聊天论地吧.我本身是极喜欢夏夜出来的,尤其是
  
  和美女那就更添兴致了.那种感觉我想反是追求过女孩的人都会知道.而且落蕾的心情今天也出奇的好,一边走我一边小心地问她:"难得有出来转转
  
  ,我们去那吃宵夜呀?"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打电话叫上纪颜和李多,一起去"蜀香园"吧."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这时间手机确响了起来.
   "是纪颜打来的,真是巧呀."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告诉落蕾.
   "我正想找你呢,现在你有.......什么?我知道了."  
   纪颜对我说现在有事情找我,让我马上就到他家去.听他的语气很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我看了一眼落蕾,有些遗憾又有点不知所错.
   "是不是有事?"她先问我.
   "嗯,纪颜让我过去,可能是有点急事."
   "那就走吧,吃饭随时都可以.我很想再听他讲讲故事."一边说落蕾一边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纪颜家使去.
   "今天恐怕没有时间给你讲故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隐隐感觉到一些不安.因为纪颜很少会像今天这样急噪,平时的他一向是很稳重的. 我们到
  
  他家的时候他已经在家里等我们了,而且李多竟然也在.这倒在我的意料之外.除了他们两人,还有一个女孩.
   屋里的气氛很压抑.大家都没有说话,看到我进来,纪颜和李多同时站了起来.李多向我们介绍到:"这是我同学,她叫胡娜."这是一个挺普通的女孩
  
  子,不漂亮,但也不丑.就是那种放到人群中再也找不到的人.不过她的脸色很不好,苍白中带着恐惧.让我那不安的感觉升华到了一丝惊僳.纪颜看我
  
  们来了,对李多说:"让她开始吧."
   我看了看纪颜,又看看李多,问道:"到底怎么了?风风火火地把我们叫来又神神秘密的.纪颜笑了笑说:"没什么大事,胡娜是李多的同班同学.最近
  
  家里出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李多带着她来问我.正好我想让你也听听.省得将来埋怨说我有事没叫你.不过我不知道你在和落蕾在一起."听他话里
  
  有话,落蕾笑道:’正好我要听故事呢,快开始吧."纪颜摇了摇头,说:"这可不是故事,不过你既然来了就一起坐下听吧."
   我们没有再说话,都坐下看着胡娜.她似乎有些紧张,喝了两口水,然后才说:"其实这事时间并不长.不过麻烦的很.我想李多很聪明,就和她讲了.她
  
  说你们都很有本事,就带我来了. 是这样的,前一阵家里给我打电话,我妈说我爸病了.我就请了几天假跑回去看.开始的时候病得不是很重,就是发烧.
  
  不过后来越来越重,每天的饭量越来越大,吃的东西非常多.但还是喊饿.一天要吃十几顿饭,每次吃的都是平时的好几倍.我和妈把他送到县医院,可
  
  是大夫说没什么大事.就是发烧,似乎是着凉.开了一点退烧的药就送了回来."她又喝了口水,脸的表情很无奈,慢慢道:"可我爸能吃这个病还是改不
  
  了,而且饭量极大.开始每天胡言乱语,说一些不明白话.医院又去了二次,还是没查出什么毛病.而且......而且住院又要钱多得很,我们就把爸接回家了
  
  .后来妈去找村长他爸王大爷.他今年八十八了,是村里最年长的人,而且懂风水算命.听说很准.虽然我不信,但妈还是让他去看了."
   说到着她停了下来,似乎再看我们的反映.落蕾问道:"后来呢?"胡娜抿了一些嘴唇,接着说:"后来王大爷到家里看了爸说他上不干净的东西上了身
  
  .妈就问他有没有办法治好,他说他不能治好,只能让爸把饭量恢复正常."我看了一眼纪颜,他听得很认真,似乎又在想什么.落蕾问道:"后来恢复正常
  
  了吗?他用什么办法治好的?"
   胡娜点了点头,又道:"嗯.基本上饭量是正常了.不过神智还不清.王大爷没用什么药,用的是针灸和推拿."
   "针灸?那不是中医吗?你不是说他会算命吗?"我感觉有点意思,这个老头也是一个奇人.
   "嗯,是中医.他可能会一点吧.而且听王大爷说他用的方法叫’辟谷’."  
   我没有听明白有什么治疗方法叫"屁股"的.转头看纪颜.正好纪颜也在看我,他笑了笑道:"辟谷是中国传统养生术的一种.也读避谷.分为主动和被
  
  动两种.主要是通过内在或外在的力量使人不吃或少吃饭.可以治疗某些疾病. "
   胡娜点了点头,然后说:"嗯,王大爷也是这么说的.他还说他治不了爸的病.得找一个能力更强一些的人来."
   纪颜点了点头,问我:"欧阳,你怎么看?"
   我耸了耸肩道:"你早有主意了,现在确来问我.不过我可不知道你会看病.上次受伤好像你也是在医院里躺好的吧?"
   "你忘记我是那里毕业的了?"纪颜道."不过现在看来他的病是现在医学治不了的."
   "那怎么办?你还会古代医学?"落蕾插话问他.
   纪颜看了看满脸关切之色的李多和胡娜,然后说:"我们去看看吧.到时候到说.李多一听有点着急,她一把拉住纪颜说:"不行,你得先说你有什么治,
  
  要不你不能走."
   "你还不相信我吗?"纪颜对她有些无奈.
   "我当然一百个相信你,不过我想知道有把握吗?"
   胡娜点了点头,表示她也想知道. 纪颜一笑,道:’本来我不想说的,我原来学过一些’祝由科’,这是一种古老的治病手段.有它的神奇之处.可以去试
  
  试." 我没有再问什么,感觉到人生的脆弱与无常不由得让我发出感叹.看看落蕾,暗忖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真是一种幸福.谁也不会知道自己的
  
  幸福会持续多久.
   胡娜的老家远在河北的最北边,与北京,内蒙,山西三省相领的一个小城市.我和胡娜,李多,落蕾四人坐火车去.本来不想带她们两人,不过在她们
  
  执意要求下我和纪颜为了日后耳根的清静终于妥协.在给报社打了电话请了假后我们就出发了.不过纪颜不喜欢坐车,他自己去那等我们.
   纪颜实在有趣.反正能不坐车从来不坐.不过我也从来担心他会迟到.有次问他到底他遁地的法术是什么,他拗不地我,才告我说他用的是道教上
  
  清门最高的法术,叫<太上丹景道精隐地八法>,相传一可藏形匿影,二能乘虚御空,三则隐沦飞霄,四术出有入无,五是解形遁变,六法飞灵八
  
  方,七曰回晨转玄,八炼隐地舞天。不过此术级难炼成.要每年立春之日开始修习,通过上清门特有的"吞符","冥气"等手段一年方有小成.他到现
  
  在数年也不过只得二法而已.  
 北方的这个城市天空灰蒙蒙的,一下车就会有些呼吸不畅的感觉;大地笼罩在谈谈的烟尘下,轻烟薄雾中飘浮着一丝压抑的味道。
   纪颜还没有到,我们找了一个宾馆住下;然后我给他发了条短信。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静静地等待我们这位主人公的到来。我们那二位美女在胡娜的带领下相约出去逛街了,真搞不明白她们的精力从那里来?如果是到了北京出去转转还有情可缘,不知道这个小城市里有什么吸引她们的地方;不过也许未知的才是最美的吧。我没有她们那样的精力,我头很痛,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我的房间里睡觉。
   屋里有一点冷,这里的黄昏果然是不一样。我拉过被子准备睡一会儿,确在这时听到了一声叹气。声音很轻,但我决对没有听错,是一个男子的声音,似乎还不是很年轻。我们住的是一个准三星级的宾馆,还算干净。人不是很多,来的时候我们就打听过了。整个楼层了除了我们只有一间房间里住着有人,是一个中年人而不是一个老人。但我刚才的的确确听到一个老年人的叹气声。
   在我发楞的时候,这个声音又出现了。这次离我很近,就在门外。我“腾”地跳下床,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和我想的一样,门外什么也没有,走廊里空荡荡的。就在我准备关门回屋的时候,这个叹气声再次出现了,这次这一声是在我的身后。我没有转身,我知道就是我转过去也一定看不到什么。最好的方式就是闭上眼,无论是什么它都会自己消失的。
   不过这次我想错了,当我闭上眼的瞬间,我感觉到有一只手从后面搭在了我的肩头。手很轻,慢慢地向我的脖颈移动过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把眼睁开。因为我怕看到一个面目狰狞的东西或是血污遍地的场面,但我还是睁开了眼。
   感觉没有消失,我眼前还是没有人。无形的手在背后掐住了我的脖子,力量一点点地增大。它好像贴在了我后背上一样。我有点别无选择了,脑子里迅速闪过纪颜曾经告我说如果遇到强大的灵异怪物时就默念《六字大明咒》,一般来说可以化险为夷。不过非常可惜的是那六个绕口的字我确没有记全,虽然歌里面都唱过但我还是没有记住,不知道我记住的这四个管不管用:“俺把你哄(唵叭呢吽),俺把你哄(唵叭呢吽)……”反正念比不念强吧,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
   ”你在门口干什么呢?“就在我念”四字大明咒“的时候,三位美女回来了。李多推了我一把,我下意识得躲了一下,这才发现那感觉已经消失了,那只无形的手也离开了我的脖子。  
   ”你们怎么回来了?买什么了?”我一边让她们进我的房间一边问。李多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落蕾和胡娜也没有说话,三个人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我。 ”怎么了你们?”就在我奇怪的同时,发现她们三个人的裤管都是空空的。这一下终于轮到我天旋地转了. 望着面前目无表情的她们,我真的开始害怕起来。
   她们始终没有再说一句话,自从进了屋就一直看着我。三个人的目光给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我搞不清我面前是什么人;也不知道我要怎么办才好。“纪颜,你在那?”冷汗已经浸透了我的内衣。有的时候死亡甚至不是最可怕的事情。
   “欧阳!醒醒?”一个人大力的摇动着我的双肩,从朦胧中转醒才发现刚才的切好像都是幻觉。环顾四周,纪颜正在站在我的面前,而落蕾、李多和胡娜也看着我。“哦,她们是脚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说什么呢?谁没有脚?”落蕾问我。
   “没有,我没说什么。”我可不敢告他刚才的事情。纪颜看了看我,道:“你知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吗?”
   我摇了摇头:”好像是幻觉。我看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我们都看到了,不过每个人不一样罢了。她们看到的是你出了车祸,要不是我正巧赶到恐怕她们仨先出事了。“纪颜没有说自己看到了什么,现在这个时间我也不好问他。
   ”那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胡娜问道。
   纪颜从怀里摸了支烟,掏出火机慢慢点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才道:“我们让它盯上了!”
   “什么?”我们四个人几乎异口同声的问他。
   “齐鱼!”纪颜从口里射出两个字。接着他又补充道:“齐鱼是传说中一种四目六臂的怪兽,善幻化,能惑人。从刚才我们四人的幻像来看非它莫属。而且……“
   ”什么?“
   ”而且这还不是一只普通的齐鱼。刚才它用的幻术需要较高的能力。”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我皱了皱眉问他:“它很厉害吗?"
   纪颜吸了两口烟,微微一笑道:”没事,只不过让他缠上怪麻烦的."听他这么说,我们几个都放下了心。李多嗔道:“那你不早说。卖半天关子吓死我了。“
   我的一颗吊起来的心终于放了来。一屁股坐到床上,对纪颜说:”没你真还不行。刚才吓死我了。不过你的本事可出忽我的意料。有时间一定得向你学学。“
   纪颜今天的心情好像不错,没多说话,从怀里拿出一本书给我扔了过来,道:“这是我前几年得到了一册真本,你可以看看。可能以后我们这种遇到得多了你有所帮助。”这是一本挺旧的线装书,就是那种竖排繁体倒着翻的书。我看着比较别扭,半天才看清楚名字是《凤阳府江湖法术总集》。纪颜看着我,道:”此书与《鲁班书》齐名,不过真本极少。现存与世的多是些欺世盗名之作 。”我翻了几页,说:“真有那么神吗?有这本书就万世不愁了?” 纪颜微微一笑,道:“你真不是玄学材料,也难为有这么高的兴致。好了,我们走吧。”
   “走?上那呀?”落蕾正和李多胡娜三人咬耳朵,听到 纪颜说走,转过头问他。
   纪颜一指胡娜,道:“去她家。齐鱼找上我们恐怕就是和这事有关系。夜长梦多。不如早走。我们几个人对望了一眼,也都无甚异议,就忙着退房出发。

   胡娜的家离市区不是很远,从长途车倒小巴不到二个小时。这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小村,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村子里静哨哨的,远远望去黢黑一片。 我对今天纪颜的安排感觉有点不理解,我们俩还罢了。他怎么让落蕾她们也跟着这么辛苦。 纪颜没有理会我的心思,他看看表然后对胡娜说:“带我们去吧。”胡娜也没有多说话,答应了一声就带路往前走。
   因为天太晚,胡娜敲了半天门我们才进去。她家院子很大,三间平房一字排开,正中间的屋子刚点亮了灯。胡娜一进家就开门见山的把我们介绍给了她妈。那位朴实的老太太好像见到了救星,拉着纪颜的手道:“大夫,你可得救救他呀。我们全靠你了!”
   纪颜把老太太扶到椅子上,和她说:“大妈,你现在能把大爷叫出来吗?我们最好现在就开始?”
   “好,好,好。你等着。”老太太有些吃惊,胡娜扶着她进了里屋。
   我和落蕾对纪颜的这个安排极为不解,对视了一眼就想问他,这时候纪颜说话了:“用祝由科治病子夜是最好的时间,而且齐鱼的控制能力也在这个时间是最低的。”原来这样,怪不得他要急急赶路呢,我们如此释然。
   虽然有心理准备,不过将胡娜的父亲扶出来时我还是吃了一惊。他大约有六七十岁,一米七左右的大个(在老年人里);面色确白得彻底,白得我都感觉到有些害怕。双眼无光,随意的跟着胡娜移动脚步。纪颜让老头坐下。然后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一卷黄纸,只见他左掐了个决,有牙将右手的中指咬破在纸上画了一个符,然后嘴里念着什么。他治病的祝由科我懂得不多,不过掐决倒是知道。原来也听他说过《百决图》之类的书,说白了就是用手做个手型。不过这类的手型多一点而已。比如用拇指掐住中指第二节就算一个"巨阙决"听说再配合咒语“塆蠃忽“就可以达到隐身的目地;不过我从来没有实现过。《西游记》中孙悟空不是也掐决念咒吗?感觉纪颜现在快成仙了。
   念了一会儿,纪颜把符贴到老头的后背上。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瓶,倒出几颗红色的药丸来。他向胡娜要了一杯水,然后将符在水里浸了一下,用这杯水让老头吃了那几颗药丸。忙完了这些,他转过头对我们说:“差不多了,大家休息一会吧。让大爷也去休息吧。”
   我们几个愕然相顾,茫然地问他:“这就完了?”
   “嗯,完了!纪颜好像有心事,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
   我和纪颜睡在小屋,等我洗好脚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第二天刚亮天,胡娜就高兴地跑来和我们说:”纪哥欧阳哥,我爸神智清楚了。就是这几天的事他记不清了。你们去看看吧。
   纪颜似乎知道这是必然,仅点了点头,对我说:“我们去看看吧。”
   老头的屋里挤满了人,除了胡娜他妈和他哥他嫂子,胡娜、落蕾和李多三人也在。看我们来了,他妈一把拉往纪颜说:“太谢谢你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 纪颜的表情确很严肃,他说:“大妈你们都坐,大爷现在虽然清楚了但还很虚弱。我们到客厅时说话吧。”
   纪颜看着人都在客厅坐好,才慢慢道出实情。原来,胡娜家前几个月翻盖小房,就在拆旧顶的时候跑出一条蛇来,我国北方人的风俗是见蛇就打。这条蛇不大,是条小青蛇,跑得很快。好几个小伙子都没打着,眼看就要跑出屋的时候胡
  纪颜看着人都在客厅坐好,才慢慢道出实情。原来,胡娜家前几个月翻盖小房,就在拆旧顶的时候跑出一条蛇来,我国北方人的风俗是见蛇就打。这条蛇不大,是条小青蛇,跑得很快。好几个小伙子都没打着,眼看就要跑出屋的时候胡大爷正从外面进来,一脚将蛇踩住,拿出刀就剁了蛇头。后来别人都没要,胡大爷自己将蛇扒皮煮了一锅蛇羹汤喝了。他不知道那条蛇确不是一条凡蛇。原来齐鱼因面目丑陋,自古以来便以蛇的面目示人,胡大爷杀的那条小蛇就是一只小齐鱼,本已修炼了三年。后来的事都是它的家族齐鱼为它报仇所致。
    “那你将齐鱼治住了吗?”我问纪颜。
     他摇了摇头,道:“不容易呀。我想它还会报复的。万物有灵,也许它不会杀人。但它会让你很麻烦。”
     “那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胡娜的声音有些变了“以后可怎么办?”
     纪颜看了看胡娜,说:”治他没办法也不代表等着倒霉。我已经将它的怨气集到了这里。“说着他拿出一块木头牌子,:“这块木头是块百年怨木,用来集齐鱼怨气是最好的了。如果你们家想平安,那么从今天起就供着它,一直到齐鱼的怨气完全化解了。”
   “那什么时候化解完?”胡娜的母亲问纪颜。
   纪颜把牌子举了举,然后说:”现在怨木是棕红色的。等到它变成白色的时候就好了。不过要很久。可能是十年,二十年。而且你们每年都要烧几天香才行。“
   ”齐鱼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它补充说。
   回来的路上,我问他是不是真的要拜一块木头牌子那么久,:“我总有种你在惩罚胡家的感觉?“
   纪颜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得道的齐鱼是非常可怕的。而且——“他顿了一下”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不能以任何手段剥夺任何生灵的生存权!“
   ”好深奥哦,李多从后坐一把抱住纪颜,说”下面,我们去那里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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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夜 千目
  高兴的日子在空气中慢慢变凉,黎正告别了我们,而这个城市也似乎慢慢开始恢复了宁静,纪颜说,可能近年来出现的怪事,多少和返魂香活动频繁有关,而现在它已经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们的生活自然变的正常了。
  “我要远行一趟。”纪颜告诉我的时候并不让我觉得惊讶,他能够在这里呆上半年多已经让我很惊讶了。只是,我略有担心,他已经失去了血的能力,是否还能应付那些古怪的事物。
  他似乎看出来了,爽朗地笑笑。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希望多出去走走,李多也会和我一起去,这次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了,你要多保重。”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有多说,纪颜也走了,而且带走了那个经常笑个不停的疯丫头,不了,她经历了那件事情后,已经长大了。
  猛的离开这么多人,似乎有些寂寞了。
  我又接到了采访的任务,一个化妆师。
  但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化妆师,这似乎是句废话,要不然我去采访他做什么。
  准确地说,这个叫宗木的男人是一位为死者化妆的化妆师。
  我和落蕾一同坐车来到了这所殡仪馆,似乎这个外界称奇的化妆师也吸引了落蕾的注意,所以自然一起来了。
  我不怕鬼神,但不代表不信鬼神,如同我相信人,但我又最怕人一样。
  殡仪馆从外面看上去如同一个倒扣的冰箱,虽然依然是七月,但这里依然清凉如秋,甚至略有些刺骨,难不成还真是阴气重么。进大门的时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收费的地方闲聊,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牌,标明了各种价位,我不禁有些感叹,就连死去的人,也免不了受钱的制约。大门两边摆放了很多盆鲜花,但这些花大都有些枯败了。我们的车停在一辆面包车后面,似乎有人先来了,或者是说这里又多了位死者。
  穿过狭窄安静的走廊,我们两个走进停尸间,落蕾似乎有些放慢了步伐,因为我们的脚步声在这安静的地方回荡开来,她生怕惊扰了亡者。
  与我想象的略有诧异,整个房间很空荡,大约四十多平米,,在左边整齐的停放着二十张床,还有三口漆黑发亮的新棺材,房间很干净,但依旧有些阴冷。不过我很快发现,原来里面有个门,似乎旁边就是放尸体的冷藏间,难怪有冷气进来。
  “你们找谁?”忽然一个年轻男人过来问我,我回答他是找宗木。年轻人忽然流露出厌恶而惊讶的表情。
  “他就在停尸房,他和死人相处的时间多过活人。”年轻人问明了我们的来意后冷笑了下就走了。
  我和落蕾走了进去,却发现空无一人,正觉得奇怪。
  “这里一般只来两种人,死人,和送死人的活人。”我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却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以前老旧的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带着一点嘈杂的干扰。
  我回头一看,一个细瘦而高的男人背对着窗外的光站在我们身后,我记得刚才没有看见他,可能是从旁边的冷藏间过来的。可是他脚步轻盈如猫,接近我和落蕾却丝毫没有声音。
  “我叫宗木,你们是那个报社派来的记者吧?”他慢慢走过来,或者说仿佛一个风筝一样,被风吹过来一般。
  这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他。
  宗木穿着一身青灰色的长袖硬布装,下身是黑色直筒长裤,一双黑色白边千层底。我奇怪虽然这里比较凉快,但还不至于穿的这样密不透风啊,而且他的手上还带着白色的手套。另外他的头如同一个被刀削过的白烨原木,平整的短发,狭而高的额头,两颊高耸,那嘴唇仿佛是不经意的在上面划开的一道口子,闭起来看上去就如同没有一般,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眼窝有些塌陷,如同在阳光下曝晒的西红柿,干瘪而赤红。
  他吸了吸鼻子,忽然咧开嘴微笑着解释,我看见他的牙齿微黄,但是饱满整齐,仿佛一截刚掰下来的玉米。
  “你可能对我这行还不是太了解,也难怪,我看过的尸体可能比你认识的人还多。”宗木笑着说,话虽然不错,但我听得十分不舒服,勉强笑了笑。
  “你们所接触的,或者说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尸体,都是来自与电视或者某些亲友,这些人都是病逝的,作为我们,最喜欢就是为医院里的尸体做尸妆,因为那些尸体还算完整。”宗木一边说,一边向其中一个棺材走过去,他的步子很奇怪,仿佛走在钢丝上的杂技演员,双手略微张开,身体两边微微摇摆着走过去,步伐很小,却非常稳健。
  “可是有部分尸体是残破不全的,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的,他们的亲友送来的时候,一般都是拿红色的塑料布把他们包起来,据说这样可以安抚死者的怨灵。
  接尸,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说过,这里最高兴的是接在医院去世的遗体,因为这属于很好处理的那类;如果接到的是腐化很厉害的遗体,比如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遗体,往往发出了恶臭、生满了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通常使衣服都渗透着恶臭味。接尸很有讲究的,头的一边需要仰起,让遗体以半卧的方式从车厢里请出来,这样他才舒服,不会为难我们。所以我需要穿着比较封闭的厚重衣服,这样可以避免被有毒的尸水溅到我身上。在这里工作的人有很多适应不了离开了,剩下的,在外人眼里多少有些异类,其实他们不过都是一堆即将腐烂的肉体,只要过得了自己一关,也就没什么了,而且这一行收入还算丰厚,所以还是有人坚持留下来。
  其实,我们之所以害怕,是因为看见这些尸体仿佛看见了未来自己的下场罢了。”宗木说话的时候始终微笑着,但脸上却没有过多的其他表情,如同任何事情都与他无关。
 “我的工作比较忙碌,有时候八个小时要为上百具尸体化妆,一般二十分钟可以化完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如果遇见刚才搬进来的那个女孩,恐怕几个小时都不够。”宗木打开了冷藏室,我听见哐当一声,非常响亮,是那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心里还好,可以过来看看,不过那位小姐还是不要了,你的呼吸声很没有规律,看来还是有些害怕吧。”宗木似乎在说落蕾,可是他却没有对着落蕾说。
  果然,我看了看落蕾,她双手环抱搓了搓肩膀,望着我尴尬地摇摇头。
  “欧阳,还是你去吧。”她未必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恶心吧。
  我跟着宗木走了进去,脚还没踏入,身体就打了个哆嗦。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闪烁着银色金属光泽的东西,总共三层,布满了很多抽屉,就像中药方里的药柜一样。宗木熟练地拉开了一个抽屉,哐的一声,一具尸体拉了出来。
  尸体体型偏瘦,应该是个女性。不过整个都包裹在一个鲜红如血的塑胶袋子里。
  宗木拉开拉链,我看了一下,很庆幸,落蕾没有过来。
  如果只看半边脸,这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姑娘,即便是由于失血过多导致面部非常惨白,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生前的容貌,可是另外半边,就像一个被白蚁蛀空的老旧木头一样,残破不堪,边口处是已经成焦炭状的皮肤,整个脸几乎被烧掉了一半。
  “这也能修复?”我捂着嘴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两边脸,美丽与丑陋,截然不同的对比,让我觉得很难受。
  “这算好的了,上次一个出车祸的,整个头骨都变形了,我还得用大头针缝好他的头盖骨和头皮。这样吧,你是否有兴趣看看我如何将她化装好?不过可能要花些时间。”宗木摊开双手说。我看了看手表,时间尚早,于是叫落蕾去采访些其他的工作人员,自己则留在这里看宗木如何工作。
  宗木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换好了类似与医院做手术的,可是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反而将手套摘下来了。
  他的手很大,略微和手腕有些不协调,手指细致修长,白皙如葱段,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宗木把女孩的尸体抬了出来,当然,我也搭了把手,接着,他先弄来一张类似于皮肤颜色的非常有弹性的塑胶制品,平铺在损坏的半边脸庞上,接着将手掌张开,轻轻的放在死者的脸庞之上。
   “你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在感受,为每个尸体化妆,就像制作一件艺术品,损坏的越严重,挑战就越大,而我自然就越兴奋,不过动手前,我必须感受他们的想法。”宗木说着,脸上浮现出孩子获得心爱玩具般的满足感。
   真是个怪人,我暗自嘀咕,不过我知道,我最期待的事情还没出现,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主要原因。
   过了数分钟,宗木的手就像一道白光,忽然拿起了手术刀,在那半块胶布上开始裁剪,我就像在看一个街头制作泥人的艺人 ,本来半边普通的胶布,先是大体浮现被毁灭的五官轮廓,接着是细腻的雕塑和修编,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何处,完全被那双手迷住了,仿佛那手依然脱离了宗木,成了一个单独的生命体,独自在完成这个工作,不,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说是在跳舞一样。
  两个小时过后,我几乎不认识这个女孩了,除了接口处淡淡的缝线处,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看来这种胶布也是特制的。女孩的脸很漂亮,就像充满哥特风格的唯美人偶娃娃的脸,不过却毫无生命力。而且似乎眼睛处有些异样。
  “经过火烧,可能皮肤有些萎缩脱水。”宗木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解释道。
  “接下来就是需要化妆了,而且我们还有种特殊的药物,可是使死者闭上眼睛和嘴,而且皮肤松弛,看上去非常安详,但这是要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的。”宗木的手离开了尸体,而且他走进了洗手的地方,认真的洗刷起来,接着换掉了衣服,再次戴上了手套。
  “你做这些不戴手套的?不怕扎伤自己么?”我问他。
  “戴上手套,感觉就不灵敏了,我的手和我做出的作品就不完美了。”宗木端起杯茶,他的额头全是汗。
  “可是,他们不是都说你是一位盲人么。”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宗木停下喝水。他凹陷的眼窝忽然转动了一下,两边的颧骨也蠕动开来,他严肃地对着我。
  “我比很多眼明的人手更灵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里的原因,很多他们修补不了的尸体,都要靠我才行。”果然,他的确看不见,却能完成这么精细的工作。实在让人称奇。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你的采访也该结束了,这是我的名片,你是个不错的人,很少有陌生人可以在这里呆上数个小时,还看我工作的,如果有事,你可以来找我,当然,我想永远不要在这里替你工作。”宗木递给我张名片,然后转过身,不再和我说话了。
  我拿着名片走了出来,找到落蕾,离开了殡仪馆。
  “真是个怪人。”我暗想到。
  可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却又再次和宗木见面了。
  因为一个自称是了解宗木的人,忽然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上午采访了他。”这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来岁,相貌普通,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沙滩短裤,他大咧咧地的在我面前点烟,仿佛和我交情很深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先前在殡仪馆见过的那个。
     “真是个迷啊。”天色渐渐黯淡,我看着宗木家紧锁的房门,忍不住说到。
  “什么迷?”身后响起宗木低沉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转过身,他微笑着站在我身后,我觉得奇怪,即使在室外,这么眼热的天气,他依旧穿这长衣长裤,还戴着手套,连脖子也被高领的衬衫保护着。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尴尬地回答。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有些饿了。”他很友好的对我邀请,正好也是吃饭的时候,我决定和他一起去了。
饭店也是这一带的人开的,专门为附近的居民服务一个只能容纳三张木桌的小饭厅.,后面就是厨房.,典型的居民房改成的饭馆.。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开始聊起来。  
  “哦?有人这样说我么?”我把年轻人的话告诉他,但没告诉是年轻人说的。
  “其实,并有什么,我其实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们世代都是为尸体化妆的,你不用惊讶,任何职业都有其悠久的历史,我们自然不例外,只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有些另类,比如说空姐,大家之所以对她们好奇,是因为少,什么时候当飞机取代火车和客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候,空姐不和售票员于乘务员一样普通了么?尸体的化妆术源头很早,我们家族最早是为皇室化妆的,由于压力大,自然手艺也高,一些战死沙场的人,也能化妆的栩栩如生,不过,我们的家族也要付出代价,或许长期接触死人而遭致的诅咒一样——所有继承化妆术的人,都会慢慢成为瞎子,无一幸免,这就是等价交换,我们得到常人没有的能力,自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过还好,在知道即将变瞎的同时,我们拼命锻炼其他感官,所以常年下来,也无所谓了,我的祖父,父亲,都是盲人。”他微笑着说,凹陷的眼窝正对着我,让我有些难过。
  “不可以选择放弃么?”我问他。
  “不,有些人的命运出生前就注定好了,就像墙壁上的浮雕。保持着自己惯有的姿势和习惯,如果我想改变,崩塌的只有我自己的身体,而且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依旧平静着说。
  我不再说话,而是开始闲扯些别的东西,两人chi,guo,fan,外面已经完全黑了,宗木喝了些酒,可能由于带着手套不方便,他除去的手套,吃完后将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宗木说。
  我本想拒绝,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跟随着他,穿过了狭窄的弄堂小巷。
  街灯很昏暗,就像风中残烛,时亮时熄。不过前面却来了几个类似混混的年轻人。
  为首的一个身材比较高大,剃着光头,打着赤膊,肩膀上纹了一条龙,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没有一点创造力,就知道纹龙纹老虎,纹点其他的也好,比如新七大奇迹的长城啊,那么长,可以在身上绕几个圈了,出门绝对震撼。
  “哥几个,兄弟没钱吃饭,掏点出来吧。”这家伙拿出一把锋利的弹簧刀,在手里挥舞,我希望他把自己给割伤了就好。
还没等我说话,宗木忽然慢步走了过去,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手里似乎握着些钱。
  “拿去。”他将手伸过去。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混混看了看他的手,刚想拿钱,却像看到鬼或者警察一样(似乎这样的比喻有些不妥)大叫着妖怪啊,怪物之类的落荒而逃。
  “这是怎么回事?”我再次不解。
  “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宗木转过头,难怪,在这种灯光下,他的脸的确有些吓人。
  “胆子这么小还敢来抢劫。”我摇头苦笑。
  终于,我来到了宗木的家,不过时间不早,我最多呆半小时就要回去了,顺便把关于他的稿件整理下。
  他的家里非常干净,我说的干净有两个意思,一是没有什么灰尘,二是也没有其他多于的东西,除了必须的卓子椅子,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奇怪他赚的钱到底拿去做什么了。
  客厅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的房间很暗,其实客厅的光也不强,勉强看得清楚东西,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我进去换件衣服。”宗木背朝着我说到,我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椅子上四处瞧。
  所有的东西之用一眼都能看清楚,我顿觉得无聊,于是起身到处看看。
  这时候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原来殡仪馆来了位特别重要的死者,他们希望宗木赶快来一趟,毕竟尸体在这种天气,虽然有冷藏,可是过了一夜多少会影响化妆,这种事家属自然觉得是越早越好。宗木非常抱歉的对我说他很快会回来,并且希望我能等他一下。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笑着说,说完,再三交代我别走,然后合上门出去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我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熟悉,似乎就是上午在殡仪馆闻到的。
  我朝着黑暗的里屋走去,还好墙壁上有灯,里面居然比客厅要大些。不过也只是一张床而已。
  我沿着房间的墙,慢慢走进来,忽然觉得墙壁有些古怪。
  天气很热,可是有一段墙体却冷的像冰块。我为了确定,去摸了摸客厅的墙,果然,温度不一样。
  “这后面难道有东西?”我疑惑了,然后学着电影里,用手在光滑无一物的墙壁上四处敲打。
  果然,一声类似与机械转动的声音,墙壁居然打开了,当然,一阵冷气也扑面而来,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
  借着不亮的灯光,我勉强朝里面望了望。
  那是个非常大的房间,几乎比客厅和里面的卧室加其来还要大。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金属柜子,如同图书馆一样,一层一层。
  上面没有放书,却是一个个玻璃罐子。
  罐子大概和我们普通用的喝水玻璃杯大小,而且似乎上面还有注释用的标签,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标签上写了什么。我随意拿起一个,走到光亮处。
  要不是有些准备,我几乎把罐子失手摔碎了。
  罐子里装着的是一个眼球。
  完整的一对眼球,浸泡在透明的估计是防腐液里。随着我手的动作在透明的液体中缓缓转动,那眼球仿佛有生命般地看着我一样,我无论如何转动视角,都感觉被盯着。
  标签上写着一句话。
  “1996年,7月14日 女 26岁 杨月 死于溺毙 眼球完好 ”
  我将瓶子放回去,打开手机灯,走了进去。
  所有的瓶子,里面都是眼球。码放的相当整齐,一层一层的,各种各样,黑色,咖啡色,蓝色,我没想到居然还有外国人的,已经丧失生命力的瞳孔放的很大,在幽暗的室内折射着手机微蓝色的光芒。瓶子的标签注明了眼球主人的名字,死亡时间和方式。简直就像一个收藏馆一样。而且严格的按照时间分放开来。我犹如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浑身都有被刺的感觉,我可以感觉仿佛这个房间里有很多人,他们都大瞪着双眼,都在望着我。
  我没有离开,只是沿着柜子找到了最近的一组。
  居然有个瓶子是空的,不过也有标签。
  “2007年 不明 男 24岁 欧阳轩辕 死因不明 眼球未获得”我再次几乎没抓住瓶子。
  我将瓶子放回去,拿起了旁边的一个。
  里面是一对红的如同火一般的眼球,非常熟悉,我看了看标签,果然,就是时间就是今天,是那个年轻男子的眼睛,那个男的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小心地关上门,拿出那个贴了我标签的瓶子,稍微镇定了一下,心里只想着要立即离开这里。
  可是刚走出卧室,却发现宗木站在大门处。他带着古怪的笑容望着我,可是他没有眼睛。
  “我说过要给你看些东西,不过你已经看了一部分了吧?”宗木说。
  “为什么要选我,而且你不是只拿死者的眼睛么?”我流着冷汗问他。
  “是啊,所以如果杀死你了,你的眼睛不就是死者的眼睛了么?”他依旧平静地说,仿佛在同我继续讨论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一样。
  “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多人的眼睛收藏起来?你难道心理变态么?”我努力使自己的声线稳定,尽量不要露出害怕的感觉。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在过瞎子的生活,我要看到阳光,看到颜色!”宗木反而情绪激动了。
  “去他妈的什么祖宗规矩,什么教条,我愚蠢的祖先定下这么荒唐的法条,却要我来遵守,不过当我即将失去希望的时候,我却从临死的父亲那里得知,其实我还是可以重新复明的。
  我告诉过你,自从我被选为家族的接班人后眼睛会慢慢萎缩,直到完全失明,不过还是有办法让我的眼睛再次看将光明,这也是我要给你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宗木忽然伸出他的手掌。
  他的手心有一道刀痕。但是几乎同时,那道裂痕忽然慢慢张开了,里面居然有一个眼球。眼球很活跃,四下里转动着,就如同摄像机的镜头。
  我几乎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宗木则得意的走过我,打开暗门,拿出一个罐子,那是刚才我看到的年轻人火红的眼睛。
  “这个家伙太多事了,我没有选择,我只想默默无闻地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非要揪我出来。他以为跟踪没有被发现,可笑,这个蠢材根本不知道我早就在他脑子里放了点东西了。”宗木打开罐子,拿出其中一个眼球。慢慢脱去上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气如此炎热他也要穿这长袖了。
  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了类似手掌上的刀痕,一道一道,密密麻麻。
  那些刀痕都在慢慢睁开,里面居然都是眼球,而且全是活的。宗木从其中一个刀痕处拿出一个似乎已经变质的眼球,并且把刚才的火红眼球慢慢塞了进去,塞入的眼球很快恢复了活力,开始转动,并且望着我。
  “就像吸毒上瘾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手掌植入了眼球,让我重新看到东西,可是我很快发现,植入的越多,我拥有的能力越大,那种感觉实在妙不可言,我对任何事物的敏感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可是这些眼睛大都只能在我身体呆一段日子,接着就需要新的眼球来替换。这个术叫千目,可以通过植入死者的眼球来重新看到光明,还可以获得其他的能力,每植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我都会兴奋好一阵子,因为新的体验再次降临了。可是,随后当眼球与我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后,我又痛不欲生。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父亲告诉我,如果要真正变成正常人,必须找到一对完全适合我的眼球,放进我本来萎缩的眼眶内才可以。而且,死者的眼球里包含了他们各种各样临死的感觉,每植入一颗,我就多感觉一次死亡,再也没有比濒临死亡前的感受更刺激的了。”宗木放肆地笑道,我忽然觉得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疯子。
  还好,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了你,在殡仪馆第一见面,我就知道你的眼睛很适合我,尤其是你的右眼。”
  我这才想起,我的右眼封印着镜妖。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还不能完全适应你的眼球,可是我会耐心地等待,就像伏在草丛中的老虎,等待完美猎取食物的机会。”他笑着拿出剩余的眼球朝我走过来。
  他身上所有的“眼睛”都睁开了,我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他将拿着刀在我右手手腕处割开一道口子,奇怪的是我没有任何的痛感,然后,他缓缓的将红色眼球按进伤口,伤口开始慢慢自己愈合关上了。
  “当这只眼睛完全睁开,我会来取你的眼球。就像种庄稼一样啊,我会来取我的收成的。不过,下次你不会认出我了。”宗木兴奋地大笑着,接着,我眼睛黑了过去。
  当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街边的路灯下。天色已经大亮,我居然睡了一晚,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可是当我抬起右手,手腕处的确有到很细的缝隙。
  当这个完全睁开,他真的会来拿我的眼睛?我自问道。
  后来我去找过宗木的家,那里已经完全空了,什么也没有,包括他众多的恶心的收藏品,我也明白他的钱都拿去做什么了。
  至于那个年轻男子,几天后他的尸体也被好到,空荡荡的眼窝,眼球被取走了。据说找他的时候整个尸体就像脱水蔬菜,都干枯了。殡仪馆也说宗木打了个电话告诉领导说不上班了,然后就没再去过,没有了宗木的殡仪馆,很快萧条起来。宗木仿佛一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每当我看到右手手腕的那条细细的黑线,我就又会想起他。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落蕾,自然是怕她担心,可是当老总叫我写篇关于盲人化妆师的文章时,我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了。
  我不知道,宗木何时再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取走我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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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夜 冥河
   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中的英雄似乎大都是半人半神的混血儿,作为神的母亲,海洋女神在儿子出身的时候就倒提着他的脚踝将身体浸入冥界之水(居然没淹死),使得这位英雄全身刀枪不入,但唯独被握着的脚后跟却没有被浸到,以致于最后在特洛伊战争中被弓箭射中身亡,以后人们经常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来形容一些致命的伤害。
   说这么多并非是想给大家恶补希腊神话知识,只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那条河,颇为引人关注,据说这条神奇的河流是世间上死者泪水汇聚而成,而且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童,经常在人的世界出没,包括以前说的双界湖,或许也是它的杰作,这条河流只能在晚上才能被看见,而且平凡的生者,据说是很难看到这条河的。
   冥河,在中国又被唤作黄泉,古代中国的奈何桥或许就是假设在其之上,各个国家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关于分隔开阴间与人间的一条黑色河流的传说,看来的确所言非虚,而且冥河如同塔罗牌中的第13张死神一样,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
   我手中的这封信是上午在收到的,当我正奇怪谁寄来的时候,却看见信封上熟悉的字迹。
  居然是纪颜寄的,信中除了说了写寒暄的话,另外就是告诉我他最近遇见的一个怪异的故事。
  “当我在向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如此的卑微渺小。
   冥河也是父亲和我立志寻找的河流,虽然这条黑色的不祥之河经常意味着死亡,但依旧挡不住千百年来冒险家的好奇心,而最让大家心动的是,据说英雄阿喀琉斯所言非虚,即便是死去的人,在浸入冥河的水中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可是大部分探险家都无功而返,甚至还有很多人就此失踪。根据父亲遗留下来的资料,据说冥河最后一次有记载的出现记录是在中国西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附近。
  而留下这些珍贵资料的,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位著名冒险家,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好友,两人曾经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兴趣相投还设立了一个社团,经常组织同学去旅游,后来毕业后还经常联系。
  但是在父亲结婚后他收到了这位叫詹起轩的朋友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后就再无音讯了。
  信中詹起轩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冥河的踪迹,并且居然寄了些样本回来。父亲非常兴奋,同时也为这位好友担心。果然,那以后詹起轩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寄来的样本,在打开包裹后一遇见阳光就消失了,只有一个空瓶子,仿佛被蒸发了一样,但是父亲经常说,在那一瞬间,他的确看见黑色的液体。
  寻找冥河一直是父亲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了遗愿,我这次出来,也是想顺便完成他的愿望,当然,我也对冥河很感兴趣。由于旅游有些危险,我好不容易才将李多安置在城市里,并打算花一个星期只身前往。
  当我来到那个小县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的县城居然荒败到已经和小渔村没有分别了——忘记说了,这附近有条河,当地的居民大都靠捕鱼维持生计。不过很幸运,我们遇见一个故人。
  那天我正在挨家挨户的大厅关于詹起轩的消息,我认为要找到冥河,当然要先找到最后发现它的人,不过都多数居民都摇头,即便我是我将詹起轩的照片给他们对认也无用,而且一些中年人脸上还带着难以抑制的恼怒和厌恶,想想也是,都二十多年了,一个匆匆的外来旅游者,人家怎么记得住。照片上的詹起轩一副书生气,很端正地微笑着,只不过左边眼球的眼白上有一颗细小的红斑。
  “你们在找我的父亲么?”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忽然走过来,他非常强壮,穿着花格黄衬衣,背着个单肩大大的旅游挎包,一顶巨大的太阳帽几乎把整张脸都遮掩住了,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交叉双手于胸前,玩世不恭的望着我,我看着他,发现他居然和照片中的詹起轩非常相似。
  年轻人叫詹晖,同时他声称自己正式詹起轩的儿子,和他的攀谈中,我惊叹他如此博学的知识以及非常老练成熟的交际能力,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与他的年龄实在不符,连我也自叹不如。
  “纪颜,我的父亲曾经说过,冥河曾经出现在这个村子过,而且当时死了很多人,所以才让这里破败如此,不过冥河的运动似乎没有规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出现一定会带来死亡,当然,似乎靠它心情而定,欧洲的鼠疫,死亡二十多万人的全球流感,甚至包括战争,都是它的杰作。”詹晖轻呡着嘴唇,侃侃而谈。
  “那不是瘟疫之河么,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我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论点,当然,如果他有轮据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是数个人还是数万人,冥河终究是条死亡之河,它似乎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只会出现在有水的地方,没有水,它也就没有依附的条件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会证明给你看的。”詹晖似乎并不对我的质疑感到意外和生气,他似乎非常大度和耐心地朝我解释,不时地推了推眼镜,我原本以为他还会和我大吵一架。
  “可是,传说中冥河不仅代表死亡,也象征着重生么?”我问到。
  “是的,的确代表着重生,可惜没有人真正理解,当时的詹起轩——我的父亲也没能理解。”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触发了他的难受之处。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我相信冥河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这附近都是水源地带,湖泊河流交汇很多,我们沿着水域问下去,看看有什么发现么。”詹晖的确比我想的要仔细的多。
  我不是一个甘于听从别人的人,但詹晖的确要比我有经验得多,至少在寻找冥河这件事情上。
   老人在前面走的很稳,我不禁奇怪,她不是瞎眼么,即便是我们在这么黑的夜里,也不见得就不会摔跤了。
  “我不让你叫,不是怕吵醒她,而是怕吵醒里面睡觉的人。”詹晖说。
  “她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慢慢在后面跟着,一边小声问,詹晖没有回答我,只是做了个继续走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还好这是条非常狭窄的石头铺成的向下台阶,否则我真怕跟丢了。
  我忽然感觉到风中的湿气更大了。那老人居然来到河边了。詹晖和我伏到一边的石头堆里,仔细看着。
  老人在河边停了一下,然后开始向下走去。
  河水渐渐淹没了她,从脚踝到脖子,我看不下去了,难不成看则老人被淹死我们却无动于衷?但我刚想过去,却被詹晖阻止了,拉扯的时候,河水已经把老人完全淹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心何忍啊?”我大声质问他。詹晖只是笑笑,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往回走。
  回到屋子,他带着蹑手蹑脚地走进里面的屋子,来到了那老人的房间。
  我仔细看了看,老人好好地躺在床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是老人的魂魄么?”走出屋子,我点上烟,问詹晖。
  “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是冥河在召唤她。明天或许还会出现那一幕,我们不如在这里多呆几天吧。”詹晖不再说话,而是打了个哈欠,进去睡觉。
  由于我们付了足够的钱,中年汉子一家到也不介意,可是每天晚上半夜后,我们都能看到另外一个老人走出屋子,走进那条河,连续五天了。
  老人的身体,也日渐虚弱,今天,她甚至爬不起床来,中年汉子的脸色也像即将下雨的乌云,他经常蹲在屋口抽闷烟。
  “今天晚上,我们下河吧。”詹晖忽然提出这么一个意见。我有些吃惊。
  “你怕了?”他戏谑地说,我自然是不怕,只是觉得那河实在有些古怪,我对冥河知之甚少,但詹晖却似乎始终有事情瞒着我,父亲每每提到这位詹起轩,总是摇头说这人做事目的性太强,而且心机过重,看来儿子如此,倒也和他父亲有些相似了。
  “好吧,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问他。
  “就今天晚上,跟着那婆婆一起下河。”他的脸神秘的耸动了一下,宛如被砍掉脑袋的青蛙的后腿,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是农历十九,是退潮最厉害的日子,河水平稳点,而且要浅的多,大概十米左右,夏季河水温差很大,下水前按摩下你的小腿,别抽筋了,这么晚,恐怕很那找到人救你。”他一边拿出一套泳裤一边说,接着走出了门口,去外面抽烟,因为有孕妇,自然不便把本来就狭窄空气不好的屋子弄得满是浓烟。
  而我只好和那对夫妇随便聊着,只是那孩子始终用非常奇怪的眼神望着我,一种仿佛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村里人没什么特殊娱乐活动,电视也没有,所以睡的很早,我也小睡了下,怕等下精力不够,詹晖说他会叫醒我,我也就放心睡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我被人推醒了,詹晖兴奋地拉着我走了出去。月光透过他的镜片折射出很奇怪的光芒,不过我来不及多想,跟着他走出去。
  不远处,依稀能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和前几天一样,老人又再次走入河里了。我和詹晖马上跟过去,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腰间帮了条坚固的绳索——这也是詹晖包里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还包括两个微型氧气瓶。
  “你怎么跟事先知道我们要下河一样。”我拿着绳子问他。
  “有备无患罢了,我经常四处走,一些工具总是放在身边。”他脱了衣服,准备下河。
  “难道氧气瓶也算么?”我忍不住嘀咕道。
  “不摘下眼睛么?”我问他。
  “嗯,我视力很差。”他拿出两盏头灯,那种矿工用的,据说这灯在黑暗的水中照射距离也不错。
  河水有些微冷。但并不深,找了半天,我们终于看到那位婆婆居然还在朝水下走去。
  她的脚步一如陆地一样平稳,一动不动的朝深处走去。我们继续往下潜水,我自认为水性不错,但詹晖似乎要更好些,始终比我多一个身位。
  几乎到了河底,我们看到了。
  七个老人,包括正在往下走的那位。
  第七个人慢慢地走下去,蹲在一群人中间,开始哭泣。那种声音伴随着水流,渐渐送进我耳朵。就如同婴孩的哭声一样。
  詹晖用两根指头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那一群人,示意我好好看着。
  七个人长的都一个模样,仿佛一个人站在六面镜子前,接着,她们站了起来,开始缓缓的消失,最后只剩下一个。
  老人居然又开始缓慢的朝河面走去,一如既往的缓步,仿佛周遭的河水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我们也跟在她身后。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乎每往上走一步,她都在变化。
  变的更加年轻。
  老人,中年人,青年人,我和詹晖仿佛在看一幕快速倒带的人生电影,虽然隔着不近,而且灯光微弱,但老人的个头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在接近河面的时候,她开始变成一个小女孩了。
  我忽然感觉到,她还会变化。
  老人,不,应该说那个小女孩的头发开始慢慢脱落,一缕缕的发丝朝我这边飘过来了,像黑色的水草,身材越发变得矮小。
    离开河面的时候,她已经只能爬着了。
  我看见一个婴孩摇晃着爬出了河面,发出嘤嘤啼哭声,消失在河对岸的夜色里。
  “这就是冥河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的意思?”我探出头,大口的呼了一口气。
  詹晖在我前面,背对着我没有说话。
  我不耐烦地将手拍在他肩膀上,把他身体翻转过来,这才发现他的眼镜被河水冲掉了。
  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眼镜,或许我早该猜到,有一种眼镜表面看过去和普通的无异,但其实可以遮蔽后面的不同色彩效果。
  詹晖的左眼球的眼白部分有一块很明显的红色斑迹。他苍白的脸带着笑容看着我。
  “该叫你什么?詹晖?还是詹起轩?”我冷笑着问他,但其实浸泡在河水中的我身体更冷。
  “我知道瞒不了你多久,你和你父亲很像,都很细心,只不过太容易相信人了,这是致命的弱点,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如果要害你,机会多得是。”他嘲笑了我一生,仿佛已然看透了我心中的一点恐惧。说完,转过身游向岸边。
  我们两个脱去装备,坐在河沿上。四周安静的渗人,凉气从毛孔里侵入血液,在炎热的夏季里,这种寒冷本不该有。
  “二十年前,我孤身一人寻找冥河,果然,我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信息,了解到冥河就如同寄生虫一样寄居在别的河流湖泊里,并且弄到了一份我认为含有冥河的水样本寄给你父亲,可是在不久后,那个靠着冥河的村落爆发了瘟疫,我研究冥河的事情被村民们知道了,他们把我看作灾星,一拥而上,几乎把握打了个半死,而且被扔在了村子外面,让我自生自灭。
  等我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口渴,但我的双腿全断了,手上也都是伤,眼睛由于被揍的充血,完全被肿胀的皮肤遮盖住了,所以我几乎是用下巴一下一下挪到河边。
  那只是动物的直觉,下意识地朝水源走去,可是当我浸入到河里,才想起这水中还有冥河。
  接着,就如同你看见的那样,等我爬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个婴孩,但我却保留了自己的意识,这奇怪的变化让我不可思议
  接下来的事情很有意思,我一家一家的走,累了就爬,还只能在夜晚,终于有一户人家收留了我,而我还要装的如同一个婴儿,努力掩饰自己的智慧,慢慢的长大,直到考入大学——你要知道,现在考大学居然比我那个时候难了许多,连我这个原本的高材生也不得不努力去学那些其实根本用不着的迂腐知识,当然,大学四年之后,我再次回到这里寻找冥河。”詹起轩叙述着自己的往事,无论说道那一部分,脸上依旧安静如水。
  “其实这对我来说也好,我可以彻底放弃以前的身份,来研究这条冥河,看来我猜测没错,临死的人会如同口渴的人寻找水源一样找到冥河,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会回到婴孩的时候,只不过我可以保留了自己以前的记忆,而那个老人却没有了,她恐怕不知道已经去哪个临产的孕妇那里去了。”詹起轩缓缓说道。
  “这就是投胎?”我不禁问道,“不是说这是死亡之河么?为什么我们下去没事?”
  “我说过了,将死之人才能感觉到冥河的存在,而他们一般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彻底变成一个婴孩,二就像我,不过估计我这类情况非常少了,冥河不是带来死亡,而是死亡会来找它罢了。”
  “那河里的那些鱼呢?还有其他一些生物?”我问道。
  “不知道,或许被冥河带到被的一个地方去了,或许会出现在另外一条河里。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他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冥河没有大小,无论是一滴雨水,还是一条大河,都有可能存在于其中,就如同细菌于宇宙的对比。我劝你还是不要以现有的知识去理解它吧。而且,我感觉它已经快要离开这里了。”詹起轩又接着说。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泛黑的水面发呆。
  回去后,我们又再次睡下,谁知道天还未亮,已经被那对夫妻的哭声惊醒。
  那瞎眼的老人已经去世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又出生了个新生儿。
  临走前我看了看那个怀孕的女人,我忽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注视着那圆鼓鼓的肚子一般,或许已经有个人在痛苦期望死亡,同时又在等待出生,等待着冥河的召唤。
  “你们就这样走了么?”那个男孩忽然走过来,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我们两个,我伸手想去摸他脑袋,可是他灵活的闪躲开了。
  “走吧,最好,不要再回来,打扰我的生活。”男孩的脸上浮现出很怪异的只有成人才有的厌恶和城府,但只是一闪,马上有堆出可爱无邪的笑容,自己玩耍去了。
  “或许,你不是个例。”我对詹起轩说。他愣了愣,看了看那男孩,冷笑了下。
  “可能是吧,总之,我还会一直追下去,直到完全揭开冥河的秘密。”他忽然坚定地说道。
  “希望吧,不过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了。”我和他做了短暂的告辞,就回头去接李多了。
  或许你见到这封信还会觉得有很多的不解,但我也只是将我所知道了解的告诉你,死亡和降生这对孪生子,恐怕永远都是我们无法解开的迷,我倒是真心希望詹起轩有一天可以真的领悟到冥河的实质。
  信结束了,后面是一些他和李多的祝福,我折起信放入了抽屉,可能每个人都怕死,但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有一个刚出世的可爱婴儿,在你背过身忙碌的时候,他忽然却带着怪异的眼光转头望着你,不知道有没有背后感到一阵发凉呢?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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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夜 捉迷藏
  我的幼年时代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酷热难耐,只好去外婆那里避暑,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儿就是pin,min,ku,从东往西都是一条条狭长顶多容三人进出的小巷,每条小巷都居住着十几户人家,整个一片地方都是低矮的平房,当然,如若像外婆一样有六个儿女的,就会在楼顶在割出一块更狭窄的空间作为分房,记得最小的舅舅高考的时候就住在上面,潮湿而闷热,一股霉味,即便是深秋,在上面呆上一会儿也汗流浃背。房子大都是自己垒的,虽然破旧,却相当结实,只是大都采光不足,就是白天,里面也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总比住草棚茅棚的好。
 每条巷子从头到尾总有一两个联通的地方,如同一张大网,又像一块布满沟壑的耕田。各家各户的孩子们无论大小,都是放养型的,春天玩弹珠,夏天扑画片,秋天耍陀螺,冬天打雪仗,小伙伴们的脑袋只想着怎样变着法子玩,那时候你几乎随处可见疯跑着满头汗水泥土的小鬼,有时候也会撞着做事忙碌的大人,父母偶尔呵斥一句也无暇顾及了。
  当然,这种地形最适合也最容易玩的自然是捉迷藏了,而谈起捉迷藏,我就会想起小元。
小元一家不是这一带的原住民,他和他的母亲——一位身体孱弱面黄肌瘦的女人,一同搬家到外婆的隔壁,原来的住户要去外地,就将这房子租给两母子了,小元的母亲是位非常古怪的人,无论春秋冬夏,她都穿着一身碎花衬衣和薄薄的棕色西裤,每天手里拿着一把碎谷子招呼着她养的几只比她更瘦骨如柴的母鸡。  
她不太爱和邻居们说话,不过她经常都要靠编制一些竹制品卖钱养活自己和儿子,例如一些扫把,米斗,斗笠等等。
她的脸上总是挂着难以名状的痛苦, 犹如得了暗疾的病人, 又像是一直等待责骂的幼童,  黄色如小米般的脸庞和青的略有些干裂的嘴唇都让人看的非常不舒服,   每次看见儿子回来,  眼睛中无法掩饰 的厌恶和 恐惧却与xing.dong.上的体贴关心截然相反。小元母亲的说话声音总是很低,就像是隔着一层头罩,抑或是从地底发出来的一样,在热天中听起来像将要断气的知了的哀鸣。  
 这女人虽然不喜欢凑热闹,但却经常能听见她和儿子聊天,但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而听不到她儿子回答,不过偶尔可以听见几句,因为大多时候白天小元在外面疯玩,只有晚上,娘两才在一起聊天。有几次我起来小解,听见里面有动静,就趴在他们家窗台下面偷偷听。
  只是谈话的内容颇为奇特,甚至让我费解。
  “你放过我吧。”
  “你到底还有什么要求?”
  “你究竟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还不走么?”诸如此类,而小元的回答只有重复的一句。
  “不。”
  我对这家奇特的母子感到好奇,但那时候的大人们很发对孩子多事,即便是将这些东西告诉外婆或者母亲,也顶多只是一巴掌轻轻地拍在我的屁股上,然后玩笑似的一声训斥,接着又去忙碌自己手上的事情去了。
  五六岁的孩子脑袋只有问号,对什么都好奇,于是我对小元留了个心眼。
  外婆家呆的地方原本是森林,一百多年前清末一些渔民来到岸上,在这里居住了下来,并把这一代唤作方家场,至于为何这么叫,大家早已经无法解释,只是跟着老一辈的人习惯罢了。
  这一带从五岁到八九岁的孩子一抓一大把,所以经常玩耍自然少不了,由于大家家境差不多,都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似乎天性喜欢互相帮助,所以小元没来几天,就和大家混熟悉了。
  只不过他略有一些怪异。
  小元的脑袋很大,而且五官奇特,几乎是平的没有一点起伏,远远看去如同一个精细描绘了五官的人脸后被吹起来的红色气球气球,大而圆亮的脑壳上点缀着几根湿润润的头发,薄而白皙如同被洗衣粉漂洗多次的布匹的头皮下一根根吸管粗细的紫色血管清晰可见。他的眼睛很小,稀稀拉拉的眉毛几乎让人感觉到那眼睛像塞进一个面团里的两粒豆子。可是他却还喜欢眯起眼睛说话,鼻子不高,宽而短,还略微向里塌下去,厚厚的略微向上翘起的嘴唇总是挂着油珠子——小元的母亲即便自己不吃饭,也要保证儿子天天有肉有鱼,实在太穷了,她就赤裸着双手到附近的池塘逮一些蛤蟆烧给小元吃,哪怕自己的手被蛤蟆皮肤分泌的毒液灼伤。所以我们这帮孩子非常妒忌他。而且他不太爱说话,可每次说话犹如一个大人一般,总是教训同年龄的我们,而大家也对他的话非常信服。小元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总是肿胀的成半透明色,如撕扯下来的薄薄的猪皮,手上总是湿漉漉的,每次我握着他的手,老感觉滑腻,仿佛握着一块肥皂。
  几乎每次玩捉迷藏,他总是能够找到我们,无论我们躲藏到哪里——板车下,竹筐里,小黑屋,还是大树上,每次自以为躲的天衣无缝,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而且每次,小元都出现在你的身后,朝着肩膀重重的拍一下,然后冷笑着说:“我看见你了。”
  按照规矩本来是被抓到的人去躲,可是小元却似乎不喜欢躲藏,而大家也乐得让他去抓,只是游戏这东西,一旦失去了平衡,被抓住的次数一多就没有意思了,当小元热情的邀请大家再次玩的时候却遭遇了众人的白眼,小伙伴们一哄而散,只留下我一个人,而他则再次眯起眼睛望了望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没有说话。
  “为什么你总是能找到我们?”我和他顺路,自然问了问他。
  “你们太笨了,那些地方,我以前躲过无数次了。”他的回答依旧非常不客气,不过我也习惯了。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抓你的人永远找不到呢?”临到家了,小元正要推开木门进去,我又问他。
这次小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将推开木门的手抽了回来,他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伸出双手,将大拇指轻轻按在我眼睛上。
  “弄瞎他的眼睛,像这样,大拇指用力按下去,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他的话像锥子一样,而且手上真的开始用力,我的眼睛很快感到一阵挤压感。
  五岁多的我自然哇哇大哭起来,小元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妥,立即收回手,走进了屋子,留下我一个人小心的按摩着被揉痛的眼睛。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耳朵边上已然听不到外婆和母亲梦呓似的哄我入睡的歌谣,只是不停的回荡着小元说的那句话。
  “弄瞎他的眼睛。”
  “真是个怪人。”我翻了个身,忽然感觉到今天夜里热的有些厉害,本来夜风应该非常凉快,而现在却软弱的厉害,忽然下身一紧,有些尿意,我从竹床板上爬了起来,揉着还略有疼痛的眼睛去解手。
  前面说过,方家场的巷子很窄,一道入夏,房子就如同一个蒸笼,大家都将床啊,竹席摆放到外面来避暑,外婆家在巷子头,而这里各家各户都没有厕所,大的就去一百多米外的公共厕所,至于孩子,一般都在厨房旁边的水沟边对付一下算了。
  我从床上下来,发现月亮出来了,由于东西多,我小心的避开堆放的杂物,忽然发现了那些睡在外面的邻居。
  以前我并没有过多注意,可能是那天眼睛有些痛,不自然看了一下。
  从我站着的地方一直延伸下去,每家每户的门外都躺着几个人,大家一动不动,就像堆放着的一堆堆的货物,看都看不到边。银色的月光透过破旧的塑料棚子的裂缝照射在他们裸露的肌肉上,反射着奇异的光,我见过这附近的一个加工塑料人像的工厂——一个专门为衣店制作模特用具的地方。那天他们卸货,正好大风,一堆堆码放好的人形模特裸露在空地上,就像现在一样,年幼的我有些诧异,几乎分不清楚那些躺在地上的人是不是真实的。
  可是当我小解完,我这才留意到唯独小元家是不再外面睡的,而且似乎从搬来到现在,无论天气多热,他们母子也从未睡在外面过,总是吃完晚饭,就早早的关门进去了。
  我刚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是房门忽然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人影从门缝从猫着腰挤出来,接着直立起身体,又将房门带上。
  我连忙蹲在一个竹楼旁边,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她的脸侧对着我,流露出无法抑制的兴奋和解脱感,就像刑满释放的囚徒,又如同赌博着正在关注结果的赌徒。她的手里提溜着一个小布口袋——她和小元搬过来的时候也就背着。
  这个女人似乎又不放心地看了看里面,接着小心的穿过躺在弄堂里的人,不过那可不是个容易的事,她似乎犹豫了下,当然选择了从我这边走出巷子,接着她越过了我躲藏的地方,消失在夜色里。很幸运,也许她正着急的离开,没有注意到我。
  不过我正诧异她为何深夜这样小心的离开,那被带上的木门又打开了。
  小元从里面走出来,他的眼睛并不像白天看上去的那么细小,反而泛着光,犹如猫的眼睛。
  “你走不掉的,我最喜欢的就是捉迷藏了。”小元的声音很低,却犹如一个成年男人的嗓音,如同我的舅舅和外公一般。紧接着,他闪进了屋子。我有些害怕,先前感觉的燥热一扫而空,我双手揉搓了下手臂上浮现出的鸡皮疙瘩,爬上竹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家人推醒正打算洗漱停当吃早点,却发现小元的妈妈端着一碗盖有荷包蛋的面条递给坐在小板凳上的小元。
  小元的表情很得意,他接过了那碗面条。不过我看见那面条分明朝外吐着热气,可是小元却不怕烫的大口大口吃下去,而且几乎没怎么吞咽,一眨眼功夫,面条下肚,大腕空空了。
  而小元的母亲似乎对这并不惊讶,只是恨恨地拿过空碗,咬着嘴唇,而小元吃过后就一溜烟跑外面去了,临走前还叮嘱我吃快点,赶紧过去和他玩。
  我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的不真实,或许,那只是我的一个梦,压根就没出现过,当时的我如此安慰自己。
  又过了几天,夏日的温度开始退却,我在外婆家的快乐日子也要到头了,数着指头满打满算也就是明天了,而小元听说我也要离开,也只是哦了一声,然后又邀请大家玩捉迷藏。
  孩子们只有在实在没有别的游戏可玩的时候才会同他玩。当然,结果显而易见,一下午都是小元在抓人,而且没漏过一个,而我自然在小伙伴的抱怨声中和小元一同回家去了。
  晚饭过后,大家睡的很早,半夜里,风突然变凉,犹如铁刀刺肉,我闭着眼睛摸了半天的毯子却没有得手,结果却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般的东西。
  猛的睁眼一看,却发现小元蹲在我床旁边,而我的手正在他的大脑袋上,他瞪着眼睛抽动着鼻翼望着我,当然,我吓得叫了一声,不过很快他用手把我嘴巴捂上。
  “跟我来。”他说完背过身,朝外面走去,而我犹如中邪一样,居然真的跟在他后面。
  白天里热闹的街道,店面都寂静无声,那个年代还没有酒吧,网吧之类的夜生活,即便是电视,也是少部分人的奢侈品,这个时段外面除了守夜人,连个鬼影都没有,我和小元的脚步声回荡在涂满柏油带着余热的路上。
  他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走出了方家场,还有粮站和自由商场。
  “你到底去哪里啊?”我忍不住问他。
  “去找人,她要和我玩捉迷藏。”他没回头,依旧走着。
  “找谁啊?”我嘟囔着问,不过这次小元没回答,只是在前面哼哼笑了几声,肥厚的肩膀抖动了两下,把脖子的后的赘肉也堆积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几乎累的闭上了眼睛,却一下撞到了小元身上,原来他停了下来。
  “你明知道逃不了的。”小元忽然说话了。我正诧异,接着才发现他没有对我说。
  他谈话的对象是一个卷缩在一个早已经关门的小杂货铺旁边的人。
  “我会跟着你一辈子的。”小元又说。
  这里是一个连接着外面公路和居民区的交接点,旁边一个人也没有。
  “我总要试下。”那人忽然站了起来,手里提着一个包袱。
  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小元忽然转过头,带着微笑望着我,而我木然地点点头。
   “在这里,也就你对我最好了。”小元忽然伸出手,如同长辈似的伸出手想摸我的脑袋。
   “你又想干什么?”女人忽然尖声叫道,就像是手指甲刮过黑板上的声音。
   小元的手在半空中停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此刻的小元非常危险,我跑到了那女人身边。
   女人用手将我推到身后。
   “我讨厌这身体了。”小元双手抓着自己脑袋低声说着。
   “你为什么总要和我捉迷藏?我说过你玩不过我的,无论你躲到那里我都可以找到你。”小元伸出双手做环抱状朝我走过来,我明显可以感觉到女人在发抖。
   “逃啊,躲起来,然后我再来找你,我说过的,我最喜欢找躲起来的人。”小元一边咧着嘴巴笑着,一边走过来。
   “快走,别让他找到我们。”女人伸出手来拉着我在寂静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回头望去,小元依旧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只是对着我们伸着手。
  我们先后跑到了好几个地方,可是每次还没等坐稳,小元就从黑暗之中慢慢走出来。
  “我又找到你了!快跑啊,快躲起来啊!”女人听完了发疯似的叫喊起来,又拉着我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那女人和我都没气力了,后面几乎是被她拖着走的。两人靠在马路上的铁栏杆上大口喘气。
  “跑不动了?”小元从身后的铁栏杆之间的隔缝中伸出脑袋,傻傻地笑着。
  “老娘不跑了!”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忽然伸出双手按住了小元的脖子,把他拖到地上,可是小元依旧笑着。
  “我只是买卖东西,从来没杀过人,平日里对你忍让够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么?不是吧?”小元的声音已经被掐的走了音,尖细如同快要断水的水龙头。
  “弄瞎他的眼睛,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而且嘴里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那女人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真的伸出手指头按向了小元的眼窝。
  一股子鲜血从眼窝里飞射出来,溅了女人一身,可是小元却不知道疼痛似的笑着,也没有任何的反抗,过了会,小元才真的躺在地上不动了,女人也用尽最后的气力拉着我继续往前跑,一边跑还一边骂骂咧咧。
  我则回头望了望,小元躺在那里没有在动弹。
  终于,我和她都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喘息了一阵,女人的声音似乎又恢复过来了。
  “我救了你的命啊,细伢子。”她得意地转过头说。
  “小元不是你儿子么?”我整理好呼吸,奇怪他们母子怎么会这样。
  “他才不是我儿子!”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如同恶神,双拳紧纂。
  “我原以为他只是件货物,不料想居然像狗皮膏药一样脱不了身了。”她继续抱怨道,不过转头看见我不解的样子,又不耐烦地摆摆手。
  “我和你说这个干什么,你个小鬼也不懂。”她站起身来,伸了个腰。
  “应该看不到他了。天天说捉迷藏,死小鬼,老娘弄瞎你眼睛看你怎么找我。”说完,她忽然眯起眼睛望着我,犹如一个饿鬼望着食物,让我不住后退了两步。
  “和阿姨走吧,阿姨带你去好玩的地方。”她朝我伸出手,我拼命摇着头后退,她忿忿地骂了一句,不再理我。
  “你去哪里?”我见她转身,忽然很费力地弯着腰。
  “不用你管。”她有些奇怪的转动着脖子,“怎么头发老是被钳着的感觉。”
  我忽然发现女人的脖子上伸出一只胖胖白白的手,布满着青色的血管,犹如枯叶上的经脉,于是我抬起头望去。
  又一个小元沉重的身体压在女人的背上,夸张的裂开嘴巴笑着,一只手攥着女人的头发,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嘴巴上,对着做了个收声的动作。
  不过我觉得又有些不妥,因为小元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可是那女人明明刚才手上在滴血啊。
  女人似乎丝毫不知道,而是沿着街道朝前走去,走不了几步,就转动转动脖子。
  “走到那里,我都能找到你。”忽然耳朵边上穿过一阵低语似的声音,那声音是小元的。
  我没有回家,而是一直坐到天亮,因为脚有点软。
  当白天回去的时候,挨了顿臭骂,外婆和母亲吓坏了,不过好在我没出什么事情,自然也就算了。
  不多久,听说有警察来到这里,拿着一张通缉令寻找小元的母亲,或者那个女人更加合适。
  “那人到底是谁啊?”我问母亲。
  “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口贩子,专门倒卖几岁的娃娃,就像你这样大小,她把骗来的孩子集到一起,拉到乡下去买,可是有次晚上司机没睡好,车子翻到河里,所有的孩子都淹死了,而且泡了好多天才被发现,捞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头肿的跟包子一样,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十几个娃娃,嘴唇都紫的厉害,眼睛都被额头肿起的头皮压的看不到了,全身皮肤泡的跟萝卜一样透明。那天警察把通缉令和事情经过告诉我们,大家才知道那女人是个这么狠心的人,她自己也有娃,却干这种伤天理的事情,可惜没抓到她。”母亲愤愤不平地解释说。
  “小元不是她的娃。”我忽然说。
  母亲有些奇怪,但又自顾自的说到:“管她呢,反正警察说她被人告发前好像也骗了个娃,而且经常带在身边,估计也想认个儿子吧。坏事干多了,可能自己生不出来!”母亲再次痛骂道。
  说完,母亲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后来再去外婆家,那房子又换了别人了,只是那个女人再也没了下落,后来偶然听到邻居议论起,再别的地方也看到过一个带着大头儿子的瘦弱女人。只是一直抓不到,这两人仿佛在和警察做迷藏一样。
  后来,我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梦中我远远的看见一伙孩子在玩捉迷藏,孩子们一个个笑着躲好,只有一个背对着大家枕着手臂靠在墙壁上数数。我也高兴地朝他们走过去想加入。
  靠墙的孩子忽然转过头,他没有眼睛,眼窝处只有一片片血迦,将眼皮和额头拉的紧紧的,形成了几条深如沟壑的抬头纹。
  那脸正是小元的脸。
  梦中我的正吓得一步步往后退,先前躲藏起来的孩子忽然都从躲好的地方走出来,慢慢朝我走来。
  他们都是小元,胖胖大大水肿的脑袋,细小的眼睛,青而发紫的嘴唇,湿漉漉的身体都一个样子,却又仿佛有点不同。
  “来玩捉迷藏吧。”他们异口同声地充满稚气喊道。
  我从梦中惊醒,一身大汗。似乎明白了那女人为何怎样也甩不掉小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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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夜 半根针
   可能是台风的缘故,原本火热的八月也凉爽起来,只是想到即将到来的七月半,忽然觉得这天气又十分应景了。不知道纪颜和李多已经走到哪里了,随手打开邮箱,却发现居然多了封纪颜的来信。
   这家伙相比知道七月半将至,居然发了封问候信,只是看着多少有点别扭。
   “又快到七月半了,前些日子我和李多为了寻找当地的传说故事,要渡过一条河,据说河对面的村落发生过非常奇怪的事情,我急于过去,只是河面没有桥,水却又涨的厉害,所以搭了个老人的船过去,没想到居然有意外的收获,时至鬼节将近,或许这个故事你可能用的着。”我看了看前面的话,忽然来了精神,早上起来的困意一扫而空,继续看了下来。
  “这里荒凉的很,四处望去只有无边无际的石滩和杂草。原本狭窄的河面忽然湍急起来,就像揉散了的面团,水浪都是一块一块地涌动着,我和李多找了许久,却没有看见过河的桥,天色渐渐暗淡起来,刚刚结束的大雨似乎又有回头的意思,河面的鹅卵石被雨水冲刷的光亮异常,正着急,却看到在水天一色的角落里居然停靠着一叶扁舟,不仔细看,仿佛被融进去了一样。
  我走过去,一位带着灰白色草帽,披着件陈旧蓝色工作服外套,下身套着灰色短裤的摆渡人,闷着头在抽着水烟。我走过去,问了声。
  ‘请问开船么?’
  他抬起头,脸犹如一个干瘪放置很久的老面馒头,带着萎黄,又像个缩严重的苹果,眉毛几近脱落了干净,眼睛和脸颊都铺满了深入沟壑的皱纹。嘴巴含着烟嘴,带着漠然的眼神望着我们。卷至手肘处的袖子下面是布满了如蚯蚓粗细的长长的血管,一根根凸立出来——常年接触水的人都会这样,皮肤黄而干燥,上面站着一层层还未完全脱落下来的灰黑色的死皮,终于,在注视了我们几秒后,他的嘴巴离开了水烟筒。
  ‘当然开,不过你们姓什么?’他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问道。
  我奇怪他的问题,不过还是告诉了他,李多也有些不悦,性急的催促着。
  他看上去似乎年纪很大了,却不知道为何还在摆渡,而且这里似乎很少有人来,或许不是我们,他一天也接不到一个客人。
  老人的身体去很健硕,站立起来后面如铁板一样整齐直立,他将水烟筒收拾起来,顺手结果我们的行李,船体不大,却也勉强容的下四人,我和李多对面而坐,老人则站在船头,将船撑离了河岸。
  船缓缓的驶向河心,水流似乎也小了些,河边还有很多耸立的怪石。
  ‘七八月山洪来的凶,这里的水也涨的厉害,所以必须看那些石洞,如果河水过了石头,就是在高的钱,也是不能出船的。’老人的声音很沙哑,却非常清晰,他可能看我盯着石头看,于是解释了下。
  ‘您刚才为什么要问我们的姓?’李多好奇地问老人。老人迟疑了下,忽然朝天高亢的唱了起来,歌声从四周的山壁反射回来,在耳朵边上环绕开。
  ‘过河人哟,莫着急,待我将你姓名问哟,不怕恶浪与险滩哟,船工一身都是胆罗,出船宁带一根针,回家不载陈姓人哟。’老人唱完了,这才低头对我们说。
  ‘我是住在河对面的船工,这一带有规矩,出船定带一根针,回船不载陈姓人。’
  ‘哦?不载陈姓人是因为陈沉谐音吧,可是为什么要带一根针呢?’我好奇地问。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告诉你为什么要带一根针。’老者抬起头望望淫靡的天空。
  ‘这一带地势不好,加上非常荒凉,所以也就没去修桥,自然就多了我这样的摆渡人,以前河对面的村子还算热闹,大家要出去赶集看戏采买货物都得靠我们船工双手摇过去,有些人世世代代都是吃河面饭,河边生,河边长,即便死了,也要让家人葬在河岸边上,这是我们的命,虽然辛苦,却也活的下去。
  出船的人水性都好,这是当然的,可是只要是第一次单独出船,老人们总交代,身边带好一根针。我问为什么,他们总是叹气摇头不语。
  我第一次单独出去,也很欢喜,只是对这根针有些看不大起,可是既然长辈说了,自然点头称是,便将针别在裤腰带里,时间长了,自然也就忘却了。
  直到有一天,也是这样的日子,七八月间,暴雨连这几日,大家都出不了船,没了收入,坐在家里发呆,好不容易雨停了半晌,我赶紧推船出河,等着人来。
  果然,那天生意旺的很,中午出去的,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几躺了,我几乎没歇过,虽然累,却心中高兴,一来有了生计,二来觉得自己的本事帮了人。
  我刚准备回去,却被一个年轻人叫住了。
  他身材高大,不过天色已经灰暗,我看不清他容貌,一身读书人打扮,手上还提着一口皮箱子,脚踩黑皮鞋,我瞧他眼生,更断定他不可能是本地人。
  ‘带我过去吧。’年轻人在身上摸了摸,掏出钱,我瞅了下,已经超过了双倍的船钱,刚想接过来,忽然想起来还未问他。
  年轻人居然姓陈,我有点懊恼,摆摆手说不渡了。
  ‘你要是不渡,这天已然黑了下来,这十里八地的一个人也没有,难不成我还要走回去不成?姓陈又怎了?难不成姓陈的都一辈子不要渡河么?为什么这个年代还有你这样封建迷信的人啊。’他有些生气,大声斥责着我,接着又在身上掏了掏。
  ‘拿去!’他居然又多拿了些,我犹豫了下,那时候人年轻,天不怕地不怕,那里管得了这么多,只是想着总是要回家的,多带一个人有何不可,一手接过钱,就让那人上了船。  
我载着他,朝对岸划去,可是心里多少有点不安,原本熟悉的水路居然有些陌生起来,只恨不得能来一阵大风,将我一下吹到对岸,早些回家了事。
  船到河心,两人攀谈了下,原来这个陈姓年轻人居然还是个读过大学的秀才,而且是来这里采集民风民俗的,并且带了一箱子书来教化这里的孩子,听了他这话,我也忍不住对他敬佩起来。
  可是没想到,离岸还有几里的时候,真的开始下雨了。
  雨势来的非常大,不消片刻,我的船里也灌满水了,风也吹得厉害,只是不把我朝岸边吹,而是往河心吹,我顿时慌了手脚,年纪轻,还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情。
  ‘船家,现在怎么办啊?’年轻人大声喊道,可是口齿不清,含含糊糊的,估计是雨水冲进了嘴巴里。
  ‘你抓牢住船,我想办法!’我叮嘱他,心中却忍不住恐惧起来,虽然撑船时间不长,但知道这样的风雨下,一旦船撞到凸起的石洞,我们必定要落河,别说是这秀才,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游的出来。
  果然,还没等我说完,船就翻了过来,我和年轻人都落进水里,水流重重地拍在我身上,肉痛的厉害,嘴巴,鼻孔都灌满了水。
  不过还好,我勉强游出了水面,只是不见了那个读书人,旁边都是黑乎乎的河水,雨声混杂着雷声,把我呼喊的声音淹没了。
  ‘许是已经沉到底了吧,唉,这姓还真邪门。’我感叹了下,立即朝对岸游过去。
  忽然,脚底下一沉,仿佛被人拉扯了一般,接着腰上也有被抱住的感觉,我整个人迅速往水下翻过去。
  一个闪电打过来,我看到那个年轻人死死地环抱着我的腰,他的双手拼命抠住我的裤腰带。
  ‘放手!不然我们会一起死的!’我大声叫喊着,可是他仿佛已经没了知觉般,呆呆地抓着我,拼命摇头。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晓得我气力一尽,明天就要等我家人来为我捞尸了,水上的人都知道,就是水性再多好的人,一旦被这种求生欲望极强的人抱住,都没办法生还。这种人如同秤砣一般,就是没有这风雨,带着他都很难游过去。
  我忽然想了起来,想起来临走前带的一根针。
  那时候我没有多想,从裤腰里翻出那根针,朝着年轻人的手背狠狠扎了下去。
  他大叫了一声,带着愤怒和怨毒望着我。
  ‘别怪我!否则大家会一起死的!’我闭着眼睛,将针拔了出来,又再次扎下去。
  腰间的气力果然小了,我马上挣脱了他的手,只是用力过大,拔出的针断掉了,枕头留在了那年轻人的手背上。
  我鼓足了吃奶的劲,等我摸到河岸的石头,挣扎着爬上去,雨水立即小了起来。
  我见没了危险,就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家人说我命大,这种天气,十个有八个难回来,村里人都说那晚上的雨这辈子都没见过,下的那么大那么急。
  他们还说,般我回来的时候,手心里死死地纂着半根针。
  那以后,我大病了一场,闭上眼就看见那年轻人湿漉漉地站在我面前向我索命。而我也终于明白,老人们为什么叮嘱我要带一根针,而又一再不愿意说明原因。
  那半根针我藏了起来,这件事没告诉过别人,只是向我父亲说了说,当年父亲听完大惊,他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出了这档子事。
  ‘你没有把针完整拿回来?而是断了一截在那人手里?’他失色地问道,我则回答说是。
  ‘这是大忌!除非我们可以找到那人的尸首,否则就,’父亲说了一半,却打住了,接着叹气着摇摇头,即便我追问,他也不再告诉我。
  随后,大家找了几个水性好的沿河搜索,可是却没有找到那人的尸体,这让我着实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不过接连十几年没有事情发生,我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我也结婚生子,直到我的女儿慢慢长大。虽然我的父亲在忧虑中去世,甚至临终时一直握着那半根针。可是我却没有过多介意,或许是从小就不信鬼神的原因吧,而且那以后我也很注意天气,绝对不再强行带人渡河了。
  去年的八月初,我接到女儿的信——这里唯一能够和外界联络的邮局也离村子有几十里远,我隔段时间就会去那里替全村的人取信,她在信里告诉我,会带男朋友来这里。这么多年,女儿只要在外面,她都靠寄信过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信却有些异样。
  那些信仿佛被雾气打过一样,湿漉漉的,我以为是邮递的时候着了水,可是其他的信都没什么。我曾经回过信询问她,女儿只说是不小心沾了水,或者是每次都是刚洗完衣物碗筷才开始写的。
  那点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没干么?我狐疑起来。
  不过我并没有过多介意,只是急着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孩子他娘。
  我们俩沉浸在快乐之中,自从女儿去外省读大学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上一次已经是半年多以前了。
  这一代带人渡河的已经越来越少,为了怕他们来的匆忙找不到人渡河,接下来的日子我天天都在河边等待,而且不载被人,只为等他们——毕竟靠女儿寄来的钱就足够维持家用。
  接连等了十几天,一直到七月半那天晚上,那天我本不愿意出去,行船的人忌讳鬼节,尤其是河底冤魂多。于是刚到天擦黑,我便打算撑船回去。刚起身,却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的和一位个子高高的男人,两个人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那女的自然是我女儿,可是当我看到那男人却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几十年的那个书生样子的年轻人,除非了衣服发型不同,甚至连手里提着的箱子都是一样的。可是就是脸却依旧觉得模糊,似像又似不像。我暗自咬了咬舌尖,告诉自己天底下哪有如此怪异之事,全当是自己老眼昏花所致。
  未来女婿对我很是尊重,女儿也热情的向我介绍。原来这个男的是女儿大学同学,比女儿高上一届,女儿的工作也是他帮忙介绍的。我自然对这个女婿非常欢喜,看着天色已晚,便不再多聊,让两人上了船。’老船工一边摇着桨,一边说着,船已然接近河心,他却忽然停住了,带着怪异的眼神,眯起眼睛望着我和李多。
  ‘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都是相对而坐,很高兴的望着对方,可是当时我觉得有些怪异,但始终没有觉察出来,这事本来对在船上讨了二十多年生计的人来说应该很容易想到,可能是当时过于高兴,却忽视了。’他长叹一口气,将草帽压低了下,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那天还有个一同撑船的同村人,他的船也载了两个姑娘,是村子里的,说是到河边烧纸钱刚回来,他的船经过我的旁边的时候,忽然望了望,然后奇怪地说了句话。
  ‘好浅啊。’然后就划开了。我没在意,只当时一句玩笑话。
  回到村子里,我婆娘都等急了,早就做好了一桌子菜,都是时令的河鲜,水上人家,大都鱼虾为主,我怕女婿吃不惯,畏腥,还特地做了些猪肉和蔬菜。男人随着女儿一起叫爸爸妈妈,我们听着相当高兴,我也干脆直接把他当女婿看待。
  那天晚上吃的很愉快,虽然在灯光下我一直看着女婿的左手。
  我当时断掉的半根针就遗留在那年轻人的左手里,虽然自己一再骂自己多心,可是眼睛却不自觉的瞟过去。
  即便吃饭,女儿的手依然牵扯着那男人的左手,我看不到什么。
  吃过晚饭,我为女婿腾出了一间房,女儿有些不高兴,我可不管,虽然我们家贫贱,但这女孩子家的清誉还是要的。
  但是,河畔的村子,晚上风中带水气,吹一夜就能伤了骨头,别说我一把年纪,就是年轻人也吹不起,而家里就两间睡房。
  女儿自然跟着他娘。
  我只能跟女婿睡。
  可是当时我望着女婿的眼睛,他似乎很乐意,又仿佛是河边捕鱼人拿着鱼叉死死地盯着活鱼般。
  ‘睡吧!’我咬咬牙,熄了灯,和衣躺下。
  那边房里娘俩多些时日没见,自然少不了悄悄话,不过到了后半夜,自然也平静了,只有细小的鼾声。
  我则混混沉沉睡去,尽做梦,梦见那个掉进河里被我用针扎手的年轻人。
  没过多久,我就感到脸颊上冰凉的,睁开眼睛,发现女婿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看,他头发一缕一缕地,正朝下滴水。光着上身,穿着一条短裤。
  他的样子和那个掉水的年轻人几乎一摸一样,仿佛刚从我梦中的河底爬出来一样,我猛的一激灵,跳了起来,抓起床边的撑衣棍。
  他似乎有些惊讶,然后看了看自己,接着笑了笑。
  ‘不好意思,爸,吓着您了,我睡不着,所以出去游了下,因为身体弱,从小就被送到游泳队学,这不,反而惯了身臭毛病,一天不游反而浑身不舒坦。’他又低头道歉,然后进去了。
  我这才放下东西,再次躺下来。
  可是又那个人喜欢七月半晚上去游泳?而且只要不和女儿握着手,他的左手要么藏在身后要么紧紧攥着。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会安心的。带着这种想法,我又昏睡过去。
  女儿告诉我们,她会和准女婿在这里留一个礼拜。
  ‘爸,一个礼拜我们就要赶回去了,时间不多,等以后我们还会常回家看望二老。’女儿笑了笑说,女大不中留,这点我知道,何况这里穷乡僻壤,总不能让自己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来鼻子却又一阵酸楚,仿佛被人从鼻孔倒进了姜水一般,又苦又辣。
  这个女婿不爱说话,却毕恭毕敬,我则一天到晚把眼睛挂他身上,终于,我想到一个看他左手的机会。
  ‘你喜欢游泳,今天天气不错,河水也暖,要不我们爷俩去游个痛快?还可以比试下么,游不过我,我可不答应我闺女嫁给你。’我开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应了。
  ‘我一定会赢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
  正午河水最不伤人,我带着他来到河边,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带是半山环绕,加上杂草多,太阳照不进来,温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脱光衣服,然后看着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终于看见他的左手,不知道该说失望还是高兴,他的手上什么也没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纸笔的读书人一般。
  ‘游吧。’他扑的一声跳进河里。我也紧随着下了河,心里石头落了地,自然没什么牵挂,游起来也格外畅快。
  我和他都是话不多的人闷葫芦,可能因为这点女儿才喜欢他,两个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声。
  河水有些混浊,扬起的泥沙弄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犹如一块疤一样焊在我心里,我尽力朝前游过去,望见女婿正在前面一个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确实老了,便想做鼓气超过他。
  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自己的那股气一下就没了。
  我的身体下面浮起一件东西,一件人形状的东西。
  我起初以为是阳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随着卷起的泥沙渐渐退去,那居然是具尸体。
 头发差不多掉落个干净,脸犹如泡发的香菇,带着紫黑色的细小血管密布整张气球般的脸庞,嘴里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么东西,四肢也无力的漂浮着,他慢慢浮上来,几乎快要碰到我的脸了。
  虽然样子变化极大,但我从他的衣着一下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没找到的尸首,只是那个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冲走了。
  我平素胆子极大,但这下也吓的着实不轻,一口气没接上,呛进胸膛里,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见眼白鼓出的尸体望着我微微笑了下,他左边的袖子漂浮起来,挡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处开始有了勒紧的感觉,渐渐觉得喘气不过来,眼睛一片黑暗,最后听到的是女婿的呼喊声。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围了很多人,我已经躺在自家床上,原来女婿把我抗了回来。
  ‘尸首!那尸首!’肺里似乎还有积水,我又大声喊起来,所以距离的咳嗽,我婆娘轻轻拍着我的背。
  ‘捞起来了。’旁边的村民告诉我。
  ‘二十多年的尸体为什么浮不上来?而且还没烂掉?’我大声问道,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别人,因为我想知道答案,否则我会疯掉。
  ‘烂没烂不知道,不过浮不上来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说道,‘他的肚子里面,全是鹅卵石,刚才他们搬上来的时候咕噜咕噜作响,跟工地的水泥搅拌机一样,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个人吞了那么多石头,自然是起不来了。’
  ‘难怪,我看见那尸体嘴巴鼓鼓的。’我这才安静下来。
  ‘而且,那尸体没了左手,好像被什么啃掉了一样。’旁边的一个人嗫嗫地说。
  我沉默了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后不理家人的询问,埋起脑袋睡觉。
  其实我那里睡得着。那个带着半根针的左手究竟在那里,找不到那半根针,我迟早会像我爹一样郁郁而终,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渐过去,女儿也告诉我很快他们就要离开了。好在身体没过多久就康复了,只是心病无法医治,村里的人知道几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里有一定威望,于是让大家出点钱把那人尸体好生安葬了。
  女儿牵着女婿的手,面带愁容地看着新坟。
  ‘好可怜,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没有,说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这才收声。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女儿居然哭了起来,可能是非常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孩子娘抹着眼泪抓着女儿的另外只手,‘你看手这么凉,以后怀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会照顾好我的。’女儿笑了笑,望着女婿,女婿也点了点头。
  我提出送他们过河,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身体刚好,不适合,还是多卧床休息。
  ‘爸妈我们走了。’女婿朝我们鞠了个躬,接着忽然松开握着女儿的左手,朝我伸过来。我愣了下,心想可能这是他们的道别方式,也伸出手过去,两人握在一起。
  那时候,我感觉到手心一阵微微的刺痛。
  女儿和女婿消失在门外,我把手转过来,手心里是半根生锈的针头,那时候的我犹如当头棒喝,张了张嘴,想叫女儿回来,但我知道无济于事,孩子娘还以为我舍不得,安慰我说;‘女儿还会回来的,难过什么。’
  ‘回,回不来了。’我哭丧着说,不再理会她,只是冲进内屋,翻出一个小铁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另外半根针。
  两下里一重叠,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针,就是二十年前我带出去的那根。
  我无力的把盒子放回去,吃力的撑起眼皮,忽然看到墙角里的皮箱子。
  那个女婿第一天来带来的皮箱子。
  那个和二十年年轻人手里提着的一摸一样的皮箱子。
  只不过,前几天它还好好的,可是现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从箱子缝隙出流出来,湿了好大一块地方。
  我爬过去——因为脚已经完全使不上气力了,强忍着打开了箱子,里面并没有我以为的东西,那只失踪的断手。
  里面只有很多信,都被水泡着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们曾经收到过的,都是女儿曾经寄过来的。那些信大都字迹泡的十分模糊了。我发疯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面,老婆怕极了我,她后来说我仿佛如饿鬼一样。
  几天后,我再次去邮局,那里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儿写的,那是她单位寄来的。当我打开信,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却还是差点昏过去。
  信上面说,女儿两星期前独自去游河,遇到风浪遭到不测,结果女儿的尸体过很久才被打捞上来了,而且最蹊跷的是,女儿被打捞上来的尸体,手里紧紧的纂着一个断手,一个断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场的人都说那手看起来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样。而这封信也不知道为何许久才到这里。
  拿着信,在邮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撑船回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诉家里的那位,所以我决定隐瞒起来,只说是女儿出国了,总之瞒多久是多久。
  回来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个伙计,这时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太浅了,其实是好奇为什么我的船上一个大男人却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当然,当时船上的只是一只断手罢了。”船夫终于说完了,船也已经到岸。我把船钱给他,他却摇摇手。
  “不用了,你们能听我的故事,我就很高兴了。”他朴实地笑笑。
  “那A村往哪里走您能告诉我们么?”李多笑着问他,船夫点了点走,走下船,对着地图详细的指点我们,接着才上船离开。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河面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刚才上下船的时候,船身动都没动。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常年在船上稳定性好吧。
  还没到村子,就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免有些抑郁,可是谁又晓得那村子里还有更奇异的事情呢?只是时间不够,我只能先说到这里了,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体健康。”
  信的内容结束了,看来纪颜是离开了村子以后为我写的信吧,当然,我更着急几天后他的故事,那个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么呢,不过既然他能告诉我,相比定然是没有什么危险,只要一切安全,作为朋友的我来说自然是无比欢喜了,不过,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话,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针扎下去了?或许每个人都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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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夜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插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欧阳,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过来,一手接过我的行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拒绝了,一来东西不是很重,二来我向来没有让别人提包的习惯。他也不介意,依旧非常高兴的拉着我往前面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几乎掐着我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几乎萎缩的臂膀生疼。走进去,我只闻到了草场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犹如肥皂般的味道。这里的人似乎很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看上去远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经意的几下望去,家家都住着如同城市里楼房别墅的住宅,而院落里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取而代之的则是摩托和轿车。
  我忽然想起这个村子不是个相对贫困的地方么,三年内可以改变这么多?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些可爱的羊。”朋友拉着我,来到一处建筑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规而且宏伟的多的地方,我抬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当地的村委会,惊诧之余,疑问更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边随着他走进去,一边问道。
  “我先带你去件村长。”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高兴的拉我进去。
  里面更加宽敞,甚至装修的奢华超过了我所在的报社,大可以与城市机关攀比下了。在楼层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同学介绍的当地村长,一位长着园胖脑袋,却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秃的脑门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双手背在身后。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聊天,村长穿着一套西服,却并不十分得体,拖长的衣角和堆叠的裤筒让人觉得他犹如一个滑稽演员。敞开的西服里面并非是得体衬衣和领带,让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无袖的白小夹袄。那情景不亚于看见一个人在用刀叉吃米饭一般。
  和村长交谈的人带着一副金边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狭长的脸和尖尖光滑的没有一根胡须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鸡啄米般的点着,他的腋下夹着一个深黑色的公文包,两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说在达成什么协议。
  “那就这么说定了,价钱可不能再退让了,吴总我们也是穷村子,大家伙都指望着这些畜生吃饭过日子呢。”村长的话虽然非常带着谦恭,但音调反到是上级训斥下级一样,那个被称呼吴总的也只是嗯嗯啊啊的答应着,见我们来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辞,出去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头,从牙签般细长的鼻梁里哼了一声,擦肩出去了。我正觉得这人不可理喻,同学把我拉到村长面前。
“这是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他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在城里做记者的那个。”同学高兴的介绍到,我处于礼节的伸出手,村长也伸出手,不过他只是去弹烟灰。
  “哦,原来是大记者啊,小梁经常向我提起你,这次你来一定要好好报道下我们村子,作作宣传嘛。”接着,他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同学则领我出去了。
  “你们村子靠养羊致富的?”我想起同学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学的是计算机,却偏爱去图书馆看生物农作物养殖业的书籍,而且颇有研究。
  “是,又不全是,我马上就带你去看看。”他的脸上带着神秘,我也猜不透是什么。
  来到楼下,看见一辆轿车开出了村子,看来这是那个什么吴总的车子了。
  同学带着我来到一个巨大的羊舍旁边,上面是斜拉式样的三角屋顶,利于散热,地面也很光滑,没有什么裂缝或者坑洼,而且多有平斜,想必是为了羊群排泄粪便聚集之用,羊舍呈倒三角形,两边各有容纳一人半宽的舍道,羊舍围栏有10到15厘米粗细,我摸了下,是混凝土和砖石砌成,砖石是灰砖,远胜与现在城市的红砖,冬暖夏凉,看来羊倒是比我们生活的更舒适。
  “羊圈建筑是否合理,对羊生长发育关系很大.长期以来,我们这一带农产养羊均是放养,地圈垫草积肥,有的羊牛同圈,圈舍潮湿,阳光不足,羊经常发病,出现春夏发展,秋肥冬死的情况,所以羊圈的设计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羊舍的基本要求是通风干燥,卫生清洁,夏凉冬暖,而且多选在草场的中心,这样放养利便,羊群不容易感染疾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虽然不懂养殖,但恐怕这些也只是养羊最基本的规则吧,这如何说明你们这里偏偏羊卖的如此之好?”我想起刚才的那个吴总,忽然觉得有几分眼熟。
  “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城里的商人,转么批发肥羊肉,量大的很,不只他,全国很多人都来我们这里,三年里,这个村子的一下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很多人都把耕地变成了草场,祖上世世代代背朝黄土脸靠地的农民都扔掉了锄头养起了羊,周围的人也纷纷效仿,可惜,他们的羊却无法养的和我的一样好。”他不屑的摊开双手——这是他在大学的一个习惯动作,每当十分高兴或者胜利的时候他都爱这样。
  “你的羊?”我奇怪地问道。
  “是的,我的羊。”他的脸换了副表情,紧紧咬着牙齿,仿佛怀揣着仇恨,似乎我们提及的不是羊,而是他的儿子,或者干脆是身体的一部分。
  “我的羊不仅仅肉质鲜美,吃过这里羊肉的人都赞不绝口,而且与其他羊肉相比简直优差立见。甚至繁殖和生长能力都比普通的羊要优秀的多。一般成年羊六十天就可以育肥出栏,而我养的只需要四十天就可以了。”同学继续缓缓说着,可是夜晚的风让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凉,自从进村子开始,我似乎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而且,眼睛的主人似乎并非是人。
  “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么?如同村长说的,我还需要更多的人知道这里,你就是活的广告牌,我调查过,你们报纸的影响不错,只要你多帮我下,在报纸做一篇关于这里养殖业的报道,我和村子绝对不会亏待你,甚至可以让你在这里拥有一片草地和羊群。”他听起来是央求,实际却口气强硬,毋庸推诺。
  我心算了下,这样一群羊少说有百八十只,甚至还有一片上好的草地,听上去倒是十分诱人。
  “我更想知道你究竟是怎样养羊的?而且你不是要做一名老师么?那些本该围绕着你如同精灵般的孩子呢?那些求知若渴的学生去哪里了?”我大声问道,小梁愣了下,忽然高声笑了起来,笑声在空旷的羊舍和草地里回荡开来。
  “问得好,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他们真的和你所说的一样,我和他们,包括我的祖辈父辈,甚至我的子孙都和着羊圈里待宰的羔羊没有区别了。”我对他话十分不解,而梁似乎也看出来了,他一屁股做在羊圈旁边,靠在羊舍的围墙上,我也坐了下来。
  “最开始的那年,我的确回来想好好教书,希望他们可以和我一样,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可以飞出国门,去国外留洋。但是很快,我发现我错了,即便是我这样所谓的跨越龙门的天之骄子,其实在村子的作用还比不过一头种羊。
   我的一名学生家里就是养羊的,那时候村子里养羊和养鸡鸭一样,单纯是为了温饱而已,而且这里穷山恶水,草食枯黄,加上养殖技术缺乏科学管理,所以这里的羊一只只都长的瘦弱干柴,毛质低劣,学生被他父亲叫回去放养,没有在读书,我忿忿不平地跑到他家,质问他为什么不让孩子继续学习,结果反到被他臭骂一顿。”他忽然苦笑道,转头问我,“你知道他说什么么?”我自然是摇头。
  “你算什么东西?我让我儿子放羊,好歹学一门营生,就算再不济,他也可以去做羊倌,你呢?花了村子这么多钱,读个破大学,还不是混成这样?村子又沾你什么光么?我听完后自然和他理论,他说不过,就把孩子从房间拉了出来,让他自己选择。
  那孩子低垂着脑袋,将手别在身后,我几乎将自己前半身所有的抱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我自己所坚持的原则和牺牲都希望有所回报,而结果是,孩子亲口说了句读书无望,老师您还是放我回来吧。
  我不知道当时是如何在那孩子父亲的谩骂和嘲笑声中走出那间房子,又是如何如幽灵样飘回自己的房间,那晚上我想了很多,几乎觉得自己活着还不如一头羊,不过,后来我想通了,与其慢慢地等着那些孩子成长,再回来建设这里,倒不如靠自己使这个村子富裕起来。”梁斩钉截铁地说。
  “可是你要知道养人和养孩子不一样,要很多年以后才看得到。”我驳斥他道。
“我自然晓得,可是与其把希望寄托人家身上,倒不如靠自己。”梁继续说着,接着点燃了一根烟,在烟雾的环绕下,我忽然发现身后的羊居然走到我们旁边,闭着眼睛嗅着烟气,仿佛十分享受的叫了几声,而且其他的羊虽然啃着草料,却吃的非常慢,仿佛难以下咽一般。
  “于是我开始养羊,可是我发现即便按照我从书本学来的知识,也无法在改变村子积弱已久的穷困弊病,而且真正动手和书本的平面文字相差甚远,再我苦恼的时候,我想起自己在大学无意想起的一个故事,不,与其说故事,倒不如说是传说更恰当。”他忽然裂开嘴巴笑了下,长长的下巴上的那尖尖的胡须,在月色下他的确张的如羊一般的脸庞,而且我这才发现,他的脖子处有一道浅浅的紫色肉芽伤口,伤口不是十分锋利狭长,看来并非刀伤,可是为什么会在脖子那里。
  “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么?”他忽然叉开话题,转头问我。
  我看了月亮,非常圆。
  “不是初一就是十五吧。”我随口答道,不明白他问这个做什么。
  “你知道畜神么?畜神的生日就是七月十五。”他神秘地说到,关于羊神我倒是略有耳闻,据说世间所有的牲畜都有同一个祖先,那就是畜神,所以七月十五就是畜神的生日。
  “得到畜神的人,无论养殖什么动物,都会一帆风顺,远胜与其他人。”梁再次说着。
  “你得到了畜神?”我惊讶地喊道。梁点点头,但又摇摇头。
  “到底怎么回事?”我继续问道。
  “与其说我得到了畜神,倒不如说是它让我知道如何去养好羊。”梁得意的笑道。
  “我按照传说里的指引,在三年前的七月十五在野外独坐,据说只有那天,是不可以杀畜的,而且必须好生对待,而且在那天晚上,据说畜神会来到农户家里看看他们养的牲畜长的如何,农户又没有虐杀它们,如若畜神高兴,那这户人家自然兴旺发达,反之,则发生瘟疫,灾祸不断。
  我则希望能在那天见到畜神,因为我要知道如何才能把羊养的比一般人要好。
  可是快三更的时候,我忽然莫名其妙的睡过去了,因为是靠着羊圈等畜神,所以自然脑袋歪到里面去了。开始怕睡着,还特意拿了本书看,结果书盖在脸上就不知不觉睡过去了。
  半夜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梦见了畜神,我问他如何才能让羊养的与众不同,它却回答说梦醒了自然知道。
  结果我被脖子处的一阵疼痛弄醒了。
  醒过来摸了摸,发现脖子上全是血,原来一只羊看见了纸张,便立即吃了过来,结果无意咬伤了我脖子。
  我当然觉得十分晦气,只好回去养伤,至于畜神的事情也就淡忘了。
  可是不久,我发现那只咬伤我的羊忽然长的远要比其他羊肥壮的多,而且毛色纯亮,相当有精神。
  终于,我意识到了,或许以肉喂养,可以使羊长的更好。”梁继续说着。
  “你疯了。”我吃惊的望着眼前的人。
  “对,我是疯了,如果你和我一样的遭遇,在歧视和贫困中成长,你可能也会发疯。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大家,在我的推广下,这里的人很快全部从事了养羊,没人再去辛苦劳作而到了来年还巴望着没有天灾人祸却只能得到可怜的千八百块钱来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大家都富裕了,所有的农田都被征集做了草场,不愿意养羊的人就让他们走好了,草场需要大量土地,我和村长一起向村民摊牌,很多人不愿意养羊,我就只好靠村长的权利逼走他们,低价买进他们的土地。”梁的脸上是我未曾看过的冷酷。
  “你们和十六世纪的圈地运动有什么分别?”我站了起来,梁也站了起来。
  “当然不一样,他们是为了贵族的利益,而我是为了整个村民的生计。”他也不服的反击。
  “算了,我不想谈了,你还是找张床让我躺一晚,天亮我就走。”
  “那关于报道的事情?”梁还不死心的问我,我看着他,摇摇头。他也叹了口气,忽然轻松起来。
  “我就知道你不会答应,那也好,起码我了解到至少还有一个人遵循着他做人的原则没有改变,明天早上吃过饭再走吧,这里的羊肉还是很鲜美的,接的大学的时候你经常请我吃涮羊肉。”他的样子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我不忍再回绝,只好答应了。
  躺在床上,梁已经走出了房间,可是即便是这里,我仿佛也能嗅到羊特有的膻味听到咩咩的羊叫唤,无法入睡的我只好又再次爬了起来,结果在门口忽然发现了梁的身影。他的匆匆的走过去,手里似乎还提着什么东西,闪闪发亮。
  我紧跟了我过去,他却飞快地走到一个远离村口的地方,一处和村里高楼不相称的低矮平方,破旧非常,仿佛一阵狂风都能吹走它。
  梁走进了房间,我也跟了过去隔着窗户的缝隙看过去。
  我看见梁走向一只什么东西的旁边,那似乎是一只羊,却有仿佛不是,因为趴在地面的那东西远比羊要大得多,而且那双眼睛透着无生气的亮光,直直地望着小梁。
  梁走过去,双手合十,深深的鞠了一躬,嘴里不知道说些什么,接着他居然举起手,原来那是把尖刀。
  他朝着那东西缓缓地割了下去,那东西似乎没有痛觉一般,动都不动一下。
  梁的动作就如同那些从北京烤鸭上慢慢割下一片薄薄鸭肉的服务生一眼,不多久,他手里提着一片像皮似的肉片,接着继续双手合十,退了出来,消失在夜色里。
等他走远,我进入了房子。
  原来,那是一头黑色的羊,而且体型很大,只是羊的后退已经被割的只剩下骨头了,但没流一点血,而且这羊动都不动。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忍不住问道。
  “它是畜神。”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猛回过头,发现他左手提着刀,右手拿着那片肉。
  “我其实知道你在外面,只是割肉的时候需要非常虔诚,所以我也就当不知道。”
  “你说这是畜神?神怎么会这个样子?”我吃惊的问。
  “那你觉得神什么样子?我所知道的就是这样罢了,它其实只能算畜神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我和畜神达成的买卖,换句话,它是商品。
  我告诉过你,三年前我知道要用血肉来喂养羊,可是光是那样羊也仅仅比普通人养的稍好一点,可是我不满足,于是我又继续追查畜神的事,终于我明白,想要将羊养成现在这样,必须喂畜神的肉给它们吃,混合在草料里面。
  可能心诚则灵,我遇见了一位瞎眼的高人,他指点我如何与畜神沟通,终于,我得到了这只黑羊,你也看到了,它不知道疼痛,也不会流血,每次只要割下一小片肉就可以喂养几千只羊,而结果你也看到了,这里一下就富的流油,就如同羊身上取之不尽的羊毛一样。”梁继续说着。
  “既然是买卖,那你付出什么?”我问他。
  “付出?不知道,畜神只是说事无过尽,不可做的太绝。管他呢,或许本身天下间养殖畜牧的人越多,对他就越有好处啊。”梁回答。
  “瞎眼的高人?是不是高高瘦瘦,身上带着一股子死气?”我忍不住问他,因为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哦?你认识?虽然是盲人,但他行动自如,根本就不像,要不是我看了他眼睛,真的很怀疑。”梁微笑着说,可是提刀的手却靠近了我。
  “那现在你打算如何处置我?难道也要如这黑羊一样,切碎了拌进草料喂羊么?”我问道,梁停止了动作,迟疑了起来,嘴角开始不停的抽动。当我们僵持的时候,忽然远处想起了高声的喊叫。
  “着火了!草场着火了!”
  梁和我都不假思索冲出房子,果然,不远处火光冲天。
  “羊!我的羊!”梁仿佛疯了一样冲过去,完全不理会我。我则跟在他后面赶去救火,可是当我跑到村子的时候,草场几乎烧尽了,羊舍里的羊也全被烧死了,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肉被烧焦的炭味。
  所有人犹如丢了魂魄一般,顾不得治疗自己的烧伤和脸上的烟灰,沮丧地坐在地上。他们仿佛丧失了一切感官功能,什么也听不到了。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汽车行驶的声音,虽然微弱,但还能分辨出来,倒是梁和那些村民,都没有反应。
  一辆红色的轿车,向那间关着黑羊的房子开过去。
  那车好生熟悉,我终于想起,就是那个吴总的车。
  我立即叫起梁,朝房子赶过去,果然,黑羊不见了。
  “没了,全没了。”梁靠着房子瘫倒在地上,我知道此刻说什么也没用了。
  天亮后,我告别了梁,他还没有从打击中恢复过来。
  “还会去求畜神再给你们一只黑羊么?”我问他。
  “不了,所有的草场都烧掉了,不过那土地好像肥沃了很多,也许更适合种粮食,我会去好好学习,慢慢来。”梁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羊吃人不可怕,别让人心也给吃掉了。”我笑着拍拍他肩膀,他也笑了笑,回敬了我一拳。
   出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一年前我写了篇关于无量肉贩子倒卖变质羊肉的报道,而那个幕后的肉贩子就是叫吴德的家伙。
  再后来,听说这个人再一个荒村一个人养了好大一批羊,可惜不久后发生了事故,传说所有人都不见了,羊群也不翼而飞,只有好事者说草场被啃食过尽,还找到了几具粘连肉末的白骨。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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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9-01-15
哇。。。68夜。。上帝。。我才看到7.。。。。5555555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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