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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鬼怪]《异闻录——每夜一个鬼故事》——他我别 著■转载■连载■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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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9-01-09
第五十三夜 家蛇
  蛇是古越人的重要图腾之一,后来演化为神,唐代杜牧《李长吉歌诗叙》有“牛鬼蛇神 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说:“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祀必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纤结,不怖人变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凡祀神者,蛇常游其家”江苏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分别称之为“里蛮”和“外蛮”。所谓家蛇,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共约三尺许。人们认为家蛇会保护人, 家有了家蛇,米囤里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
也有人常说,若家中发现蛇,最忌杀死。  
认为若杀死蛇或蛇没有被打死,蛇就会报复,于家门不利。  所以若在家中发现蛇,就将其捉入罐中或挑在长杆上,然后送到山谷中,并求其躲进山洞,别再回到人家中。
各个地方传说不尽相同,但都有一点,家蛇不是寻常之物。
   老人们常说,家蛇盘福聚财。家蛇去,则家败,家蛇留,则家兴。
   更有甚者,居然传说如果在自己家中亲眼看见家蛇从老宅离去者,大凶。
   一般上了几十年的农村房屋大都有家蛇,而且都很大。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家蛇从房中跑出,必要转过头去,不可心存邪念,不可口出秽言污语,然后焚香叩拜,以答谢多年来护宅之情。
  当然,有规矩必然有破坏规矩的人,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周末应父亲之托,回到老家送些东西回去,由于很久没来乡下了,一位老人听说我是父亲的儿子,硬要拉我去他家吃饭,执拗不过,只好从了他了。不过他的家的确不错,就算是与城里人的别墅相比也不逊色,不仅大方宽阔,因为它更多了分古朴神秘的风格,果然,老也有老的好处而且我在房间的木头架子上看到很多摆放整齐的药品和书籍,我暗自揣测难道老人是卖药的?
  “村里五十前本来有户赵姓人家,这个村子赵姓居多,若干年前可能都是亲戚,可惜一个家族发展的过于旺盛,四代之后居然就已经陌路了。
  不过这户赵姓人在村子里还是有些许地位,家中找老爷子是村子里掌管族谱的,倒也算是德高望重,加上虽然家有余财,却对贫苦的村民很好,所以他在村子威望很高。他的三个儿子也非常优秀。赵大自幼学习武术,几十年下来倒也略有小成,乡里村外都知道赵家有这么个看家护院的大儿子,那时候村子里,能打得人还是很有地位的。
  赵二和赵大是亲兄弟,不过性格大不相同,赵二文静,初中读了一半,在村委会作会计一职。
  至于赵三,年纪很轻,当时正准备考大学,成绩还算不错,加上自身勤奋,似乎很有希望。
  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很快乐,但那也只是给外人看的。”
  讲故事的这个老人是叫赵伯,我也是随旁里人一起叫,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也只是第一次见他罢了。赵伯在村子里地位很高,因为一来他按辈分在村子里比较老,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和那个赵老爷子还沾亲带故。二来为人耿直公平,很多事情都靠他来裁断,不过我也是听村民们这样说罢了。赵伯的头发已经掉光了,虽然已经将近古稀之年,但看上去精神不错,两只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豆腐样的眼白鼓鼓的凸了出来,侧面看很像青蛙的眼睛,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带着古铜色肌肤的皮肤虽然干燥的出现裂纹,不过他的手指很细长,虽然指结粗大,但异常灵活,赵伯的身体非常健康,想想城市里居然还有人晒紫外线,花钱找罪受,还不如来乡下住几天,种几株树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用蒲扇大的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油腻,将一个啃完的鸡翅膀扔了出去,神秘地的低着头说。
  “赵老爷子一家在外人面前很团结,其实经常吵架。”
  “哦?那是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赵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件傻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少许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都敬重他,也不曾在村子公开。居然和家中新来的一个小佣人勾搭在一起,事情败露,怕张扬出去丢丑,所以瞒了下来,把那个女子留在家中,虽然老爷子的老婆很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不过这个女人在产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赵家人也就秘密处理里尸首。这件事知道的人就更少,赵家人对外说这个女人拐带了钱财跑了,结果反到是赵家成了受害者。这个女佣是外地人,在村子里无亲无故,死前产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三。赵家人觉得心存内疚,于是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尤其是老爷子,经常疼爱有加,一来是老幺,二来赵三的确比俩个哥哥要聪明很多。
  时间一长,自然老爷子先前的老婆心中不满,加上老爷子后来身体日渐衰弱,赵家虽然谈不上富有,但也是颇有余财,尤其是家里的老宅。”赵伯到这里,不禁抬了抬头,看着屋子里的横梁发呆。
  我有些不解,但也不好发问,毕竟是晚辈,礼数我还是知晓的。良久,他才开口说话。
  “乡下人,一辈子也就图个家康人和,尤其是房子,赵家的老宅可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房子,冬暖夏凉不说,而且照人看过,都说是风水好,旺家。所以赵家的几个儿子都很看重这房子。当然,村子里的人也是。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赵伯轻轻呡下一口陈年米酒,眯起眼睛笑了下,然后砸把砸把嘴,显的非常享受。
  “可是您开始不是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么,到底现在那家人怎样了?”我问道,赵伯忽然脸色一沉。
  “赵家人出了事,死的死,散的散,那么大的家庭,一下就败落了。”他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有些阴郁。
  “据说在赵家老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家里出了件怪事,当时家里人都没在意,可是和后来发生的事串起来想下,倒是非常骇人。
    五月份村子里已经非常炎热,那时候还没什么电风扇,更别提空调,大家都赤着身子摇着蒲扇在门口乘凉。只有赵家老爷子一家人不用。”
  “哦?那是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夏天的确热得不行,闷燥的要死,若是坐在房间里,不消几个小时,绝对把人当包子一样给蒸熟了。
  “因为赵家的老宅非常的奇特,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无论外面多热,进去就阴凉无比,心神气爽,而且有些身体不适头昏脑热的人,只需在里面躺上片刻,也不治而愈。而到了冬天,里面又非常暖和,脸炉火炭盆都不需要,虽然房子盖了将近一百年了,由赵老爷子祖父传下来,历经三代,却依旧非常坚固,再大的暴雨房子里面也没半点漏湿,所以这一带,赵家老宅已经出了名了。”赵伯说的很快,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看得出他很了解赵家老宅。
  “话分两头,我再说说赵家那三兄弟。老大是练武之人,当然也喜欢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极大,寻常之人连番灌他都不得醉,于是在村子里没人敢和他对酒了,他身材魁梧而且热情好客,只是性情过于火爆,言语两下不和,拳头就上去了,赵老爷子没少为他儿子担心,好在后来把老大媳妇娶进来,赵大才渐渐安分下来,但是他对最小的弟弟却格外的好。
  后来老二也成亲了,两个哥哥年纪开始大了,心思也多了,尤其是两媳妇过门,自然对这个不是嫡亲的小三叔有了不少想法。老三是明白人,知道家里经常排挤自己,也就更加发愤读书,从很小就要求寄宿在学校,几乎不再家里住。那时候大学生何其荣耀,但考试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尤其从农村考取,真的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啊,不过好在老三天资不错,加上非常用功,倒也有很大的希望。
  可是两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婆婆并不想这么算了,她们经常去撺掇老头早点确定房子以及遗产的继承,并说老三没有资格来得到应有的一份。不过赵老爷子究竟是如何想的,那就天知道。
  总之事情发生在高考前的一个月,一个夏日的晚上。老爷子对老三一再要求回家住,吃好点睡好点,虽然老三拒绝了多次,可能想想为了考试,最后还是回来了。
  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村子里的规矩女人是不上桌的。于是三个女人们端着饭碗去外面走动,这也是老爷子要求的,把她们都赶了出去。
  于是老宅里只剩下父子四人,坐在餐桌的四个角上,老大埋头喝酒不说话。老二倒是客气的劝弟弟吃饭,只是那口气不像是和自家兄弟,倒像是对外人,客气的过了份,老爷子什么都没吃,只是抽着烟看着三个儿子。
  赵家习惯在客厅吃饭,诺大的房间里摆着张方方正正的老木桌子,上面正好是高高的横梁。门外已经擦黑,星星也能看到少许了。”赵伯吃饱喝足,抽了根烟,我虽然听的很有趣,但心中不免疑问,他为何对当时的细节如此了如指掌,仿佛就在现场一般。
  不过赵伯没有注意我眼里的疑问,继续叙说着。
  “老大一个劲的闷头喝酒,可能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老大往往敦厚朴实些,不善言辞。倒是经常出入村委会与人交际甚广的赵家老二,一直与久未蒙面的弟弟,只是这热情的谈话让人总觉得有些例行公事般的虚假。
  酒过三巡,菜略见底。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咳嗽几声,将烟头扔到地上,用自己的黑色园头布鞋狠狠的踩了踩,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三个儿子也察觉了,互相不说话,等着父亲说出来。
  老爷子清了清嗓子,告诉三个儿子。自己所有的财产会分为三份,三人各拿一份。可是那些微薄的钱财并不是重点。大家想的都是这所神奇的老宅。可是没等老爷子说完,老三忽然冷冷地说话了。
  ‘我不要我的那份,我也不要房子,如果能考上大学,我不会再回来。’老三说完,起了身子,老大显的很惊讶,也很痛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忍着不说。
  老二则很高兴,但又设法不想表现出来,只是低着头用手推着鼻子上的眼镜,用手遮盖住脸上难以克制的笑容。
  老爷子更是惊讶,然后则是不解。
  正当满桌子的人各有各的表情时,忽然从横梁上扑的一下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砰的一声砸在饭桌上,天色很暗,大家吓了一跳,也都没仔细看。
  等大家仔细一看,都倒吸口凉气。
  桌子盘着一条蛇。大概搪瓷杯口粗细,青底黑纹,蛇头对着老三,还在往外吐信。这蛇不小,虽然没有拉直来测量,估计也有三米多长。其余三人都吓得离开了座位,就是平日里向来胆大的老大也吓白了脸。
  ‘家蛇!’老二用颤抖的声音喊了句,然后不停的往后退。
   这条蛇仿佛睡着了一般,头重重的低了下去,可能砸下来的时候有点不适,看来它一直是在横梁上呆着。老三也有点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又无法动弹,只是端坐着,和这条家蛇对视。
  很快,蛇蜿蜒的顺着桌子腿爬了下去,如游水般在老三的腿脚边上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老爷子忽然痛苦地高喊道:‘家蛇已走,赵家要败了!报应啊,报应啊。’他如同疯子一般,重复着这句话,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屋子。
   老大搀扶起老二,也慢慢走了出去,临出门,他似乎有话和老三说,可是看着弟弟一脸冷若冰霜,只好咽下去。
   客厅里只坐着老三一个人。其实他在这个家只和大哥关系很好,因为他出身的时候大哥就十六了,长兄如父,这个大哥对他非常不错,经常跑上几十里来学校看望他,并希望他回家,可是这个家老三知道再也呆不下去了。许久,老三从几乎坐的让自己屁股麻木的长凳上起来,抬头看了高高的屋顶,也走了出去。
  赵家走出家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传了出去。赵家人一下在村子里仿佛成了晦气的代名词,平日经常打招呼称兄道弟的人一见他们就哗啦一下全散了。好在老三也不在乎这些,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
  七日后,他接到了家里的死讯。
  老大死了。  
死的莫名其妙,甚至老大临死前恐怕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夜里,他照例和朋友喝了一夜酒。其实量很少,远不及平时的多,老大自然没有放在心里依旧在深夜往家里赶。手里还提这个酒瓶,边走边喝。
  可是他摔了一跤,而那时候他正好把瓶口放在自己嘴巴里。
  于是老大厚实沉重的身躯完全压了下去,整个瓶子也完全塞进了喉咙,那种酒瓶是乡下特制的,比现在的啤酒瓶瘦,但是更长,有点像可乐的瓶子。那时候是深夜,老大无法喊出声来。  
第二天,老大的媳妇看见了老大在门外的尸体,据说是活活闷死的,嘴巴也被瓶子撑的完全脱臼了,两只手也僵立的伸了出来,上面全是擦伤的痕迹。可是后来瓶子拿出来,老大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关不上,那嘴巴黑洞洞的,仿佛像蛇要进食时一样,几个后生用了好大气力也合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找来锤子,把老大的下巴骨敲碎了,这才关上,否则一个张着如此大的嘴巴的尸体,如何下葬?
  大家私下里多暗自恐惧,都听说过死不瞑目,但那里听说过闭不上嘴巴的?
  老三几乎是哭了一路赶到家里,结果一来,脸上就挨了大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的他几乎晕死过去。
  他不怪大嫂,因为大嫂一边哭一边喊着的话很对。
  ‘你就是灾星,你害死你妈,一来又害死你大哥,你自己怎么不去死?’而老二连大哥出殡都不敢出来,成天裹着被子蹲在房间里。而老大的母亲,也几乎哭在房间里,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
  赵家老三在他大哥灵牌前面跪了整整一天,然后走了,临走前他只看了看自己父亲,那个为了自己短暂的欢娱而生下他的人。
   他只和这个陌生的老人说了句保重,接着就回学校念书了。大哥死了,这个家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所以他反而要努力读书,离开这里。
  老大死后这个家败落了很多,赵老爷子也一下衰老了下去,反应也大不如前。老太婆的眼睛也哭瞎了,老大的媳妇几年后改嫁了,不过这是后话。
  老三果然考取了大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他,可是据说他走后,有村民看见赵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呆立在村子口,老泪横流。
几年后,老四毕业了,整个大学期间他几乎没回过家里,事情过去这么久,他决定回去看看。
  一切如常,不过那时候是三年灾害,好在这块地方还算富庶,即便是全国灾荒,村民们也可以自给自足,温饱不成问题。
  可是老三一回来,就听说了二哥死了。
  原因很简单,老二几乎每天醒过来都要看自己的脚,他老说有蛇在从他脚上开始吞吃他,而且他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一圈一圈的,从脚踝慢慢往身上绕,大概两个指头粗细,摸上去粗糙的很,一块块如鳞片一样,老二总是奇痒难忍,用手一抓,就抓下一大块皮,脱光衣服看去,仿佛他整个人被蛇缠住一样。结果被抓烂的地方就恶化的更厉害,皮肤腐烂恶臭,连他妻子多躲的远远的。后来老二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终于,老二受不了这种折磨,用了最后点气力,在房间里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了。
  几年之中,赵家就死了两个儿子,家蛇的故事更加让人恐慌。赵老爷悲伤过度,也入了黄土。老二的媳妇回了娘家。偌大的赵家短短几年就败的家破人亡,在老宅里只住了两个人,老大和老二的亲身母亲以及刚刚毕业的老三。

虽然老人非常讨厌老三,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和他搭腔也是因为眼睛看不到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且动不动就出言侮辱打骂他。可是老三却丝毫不引以为然,只是默默的照顾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甘心在村子里接替了自己二哥的位置,做了名会计。而且他拒绝了很多姑娘的爱慕,只是守着名义上也可以称做娘的这个女人。
  村民们对奇特的一家抱着很高的兴趣,各种版本的话也多,有的还传出了赵家有积财,老三害死自己两个哥哥,然后天天拷问老太婆逼她说出来等等。可是有个年代传言和谎话是会演变成可怕的事实。
   司令部,一伙愣头青天天在那里,白天就批斗走资派地主,晚上就睡觉打牌,倒也不亦乐乎。
  而老三则领着瞎眼老太太找了间茅屋,依旧不辞辛苦的好好照顾着。日子就这样过去,不过老太太还是没有对老三有什么好脸色。
  后来文革结束,村里念在老三可怜,将房子破例还给了赵家。
  那天晚上,当老三扶着老人走进赵家大厅的时候,多年来没有任何表情和多余话语的老太太忽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然后跪在了老三脚下。老三则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老太太泣不成声的一口一个造孽,一口一个报应之类的,一直到老三将她搀扶起,坐到椅子上。
  原来老三的母亲不是大出血而死。
  严格地说,是老太太做的,而老大,也知道这事。
  当年产期降至,赵老爷子的老婆怕这个佣人产子后和她平起平坐,就暗中买通了稳婆,抱了老三出去,自己则进去用被子把产后虚弱的老三生母闷死了。后来赵老爷子知道了,大怒不己,但估计颜面,只好将尸体安葬,对外则说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就跑了。
  事情原本以为会结束,可是赵家日后却经常出现怪事,于是赵老爷子请来道士,道士出了个点子,说是将尸体挖出,打断骨头,像蛇一样缠绕在一根细长园木上,外面在套上一层空心木管,以这根木头做横梁,可保家里无忧。而那个女子也会化为家蛇,为赵家看宅积福。
  可是道士还说,一旦家蛇跑了,将会祸连子孙,他就无能为力了。开始几年家里顺风顺水,赵老爷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后来就出了上面的事情。
  而老大,那是窥视到了母亲的动作,后来逼问后得知真相,但也只好暗暗把事情放在心里,只好对老三格外的好些,至于老二,则对这事毫不知情,他不过是想独占了老三的家产罢了。
   但是当老太太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老三却面如止水,平静地说其实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以前老大去学校看望老三的时候,话语里已经露出端倪,老三非常聪明,知道大哥嗜酒,于是他找了几个能喝的同学,终于把这事情套了出来,当初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也非常愤怒,只盼自己早点学业有成,然后回家报复。
   不过当老大死后,他也就不去想这些了,之所以这么多年伺候着老太太,实际上也是帮老大尽一份未完成的儿子的义务。
   那天晚上,老太太就去世了,死的非常安详。
   之后,老三继续留在村子里,终生未娶,而赵家老宅,也欢迎很多孩子老人来避暑,他学的是医科,靠着自己大学的知识和自学看书,将老宅变成了个乡村医院。”赵伯终于说完了,他把最后一点酒都喝了下去,似乎很高兴,仿佛多年来的苦衷都说出来一样。
  外面已经将近黄昏,一位中年妇女牵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赵医生,帮我看看孩子吧,瞧过去像是中暑了.”女人有些着急,我看了看孩子,果然,头晕乎乎的,脚步都不稳,脸上红热不退。
  赵伯打着酒嗝站起来,给孩子看了看,在孩子胳膊,脖子,腋下处按摩了几下。,然后递给女人一些白纸包的药丸,挥挥手说没事了。女人非常感谢的退了出去。
  “原来你就是那个赵三?”我忍不住问道。赵伯醉眼熏熏地望着我。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不过你长的和你父亲的确很像,而且一样喜欢刨根问底。”他说完,对着我笑了笑,充满苦涩。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
阳光透过门缝,我好像看见赵伯后面本该是空荡荡的空地里,站着很多双脚,很多双鞋子。
   其中,就有双圆头黑布鞋。
   当我揉揉眼睛想再看下,门已经紧紧关上,我暗想大概喝了些酒,加上光线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从梦中醒来,知道赵伯去世了。
   走的很安详,这种岁数无疾而终是件高兴的事,无论是对已还是对人。据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条巨大的蛇蜿蜒迅速的爬进了赵家老宅。不过,是否真的看得清楚,那人又不敢肯定了。
   周一还要上班,我匆匆祭拜了下赵伯就回去了,赵伯没有子女,或者说很多子女,因为他教了村子里很多小孩启蒙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所以他的后事都是由村子操办的。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了赵伯去世了。父亲听了唏嘘不已,并说自己小时候由于文革丧父,一直很敬重赵伯,因为他学识渊博而且热情待人,还会医术。
  “他又说什么么?临终前.”父亲问我。
  “他我很像你。”我老实回答,父亲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从此后他也没在提及过赵伯。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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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9-01-10
哦哦   这一回复是我在聚缘满250帖的纪念

我很虔诚的

希望能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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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9-01-14
第五十四夜 偷寿

   纪颜的伤势恢复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
  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发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发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吊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呼,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 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 。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征,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棱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象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当当。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呼,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年轻人打听的消息虽然不多,但无疑是非常令大家震动的。
  原来古七在帮那些人续命,也就是偷寿。
  古语言,北斗司死,南斗辖生。三国里诸葛亮精通奇门遁甲,在五丈原摆七星灯,作法想延续自己寿命。但古七的方法没这么麻烦,因为诸葛亮只是向天借寿,自然得看老天的颜面。而古七则是直接向人借寿,或者说偷寿,将一些人的寿命仿佛通分派钱财一样去掉一些,而加到另外的人身上。试想一下,知晓这类本事的人当然财源广进了。
  事情传开了,越传越玄乎,很多人都围着古七,有好奇的,也有想为自己续命的,甚至还有比古七大上几十岁却跪在地上要拜师的。总之村子的人都疯狂了,大家不再去务农,不再去辛勤劳作。田里的杂草也长开了,可是大家不在乎,谁要是学的一招半式,吃喝无忧,还去种什么田,受什么苦,看什么老天脸色吃饭?
  可是这些人都受到了古七的呵斥。大家从来没看见过古七生那么大气,他在大家眼里一直是微笑的,和善的。可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你们疯了么?这个也是好学的?有好吃的好用的就享受吧,不要做梦了。”无论大家如何央求,古七就是不肯再多说,有些人眼尖,看见古七后面似乎有双筷子。
  很普通的筷子,但又觉得不普通,因为那筷子在油灯下居然发着寒光,像金属一样,说它普通,是因为外面看上去又黝黑无华,并不惹眼。但是古七一下把大家赶了出来,甚至连村长也不准进他住的屋子。
  村民大都面含怨色,集体数落着古七的不是。抱怨这东西和瘟病类似,人越多,发展的越快,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那些曾经施舍过古七的人,那些喂过他奶水的女人,都说他不是东西,忘恩负义。当然,那些讨厌古七的年轻人更是煽风点火,提议让大家把古七赶出去。
  就在这时候,在村子里的人正在议论着是否要把古七赶出去。那个打听古七神奇法术的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他的尸体在清早被人发现,安静的躺在村长家的后院。
  你看过被挤爆的蛤蟆么?”老人忽然猛的抬头,那双灰色的眼球盯着我,仿佛看得见一般。我说了声没见过,老人继续说下去。
  “年轻人的脑袋仿佛被什么压过一样,眼睛都挤了出来,双手卷曲着神向空中,好像想抓住什么一样。尸体的旁边,是一把菜刀
  而那个年轻人,正是村长的独子。
  这件事像掉入油锅的水,村子沸腾了。村长顶着哭肿的双眼,他的婆娘更是捂着嘴巴,低沉的哭着——先前曾经嚎哭过,被村长扇了一耳光,村长提溜着老婆的耳朵,大骂道:“哭!哭个俅!一定是那个小兔崽子害死我家娃儿!我要他填命!”
  村里人愤怒了,他们觉得古七就是个瘟神,大家拿起农具镰刀跑到古七房间门口,最近来的人少了,古七也分外悠闲,那还是初夏,古七穿着一身丝制衬衣,提着个别人送玉茶壶,居然坐在外面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当他看见怒气冲冲的人们,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
  ‘你们想打死我?为什么不问问是谁杀了村长的公子?’古七忽然微笑着看着人群,慢条斯理地说。大家忽然面面相觑,的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古七杀了人。
  ‘我告诉你们,是我杀的。’古七依旧慢慢的说,仿佛在谈论一只蝼蚁的生死。人群静了一下,反而没有声音了,大家看着古七,忽然产生了惧意。
 那次我也在人群里,虽然那时候是早上,有太阳,可是我忽然觉得很冷,从记得事情起就从来没觉得如此冷过,仿佛渗透骨髓一样。
  最后还是村长硬着嗓子逼问一句为什么要杀他儿子。
  ‘因为他坏了规矩,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偷看我施法,不要拿我的东西,可是他不听,昨天晚上他还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教他偷寿。
  笑话,我能偷别人的寿,难道偷不了他的?我本不想杀他,是他自讨没趣,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古七站了起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他笑了笑,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大家渐渐散开了,任凭村长的呼喊,没人愿意也没人敢和古七作对。村长和他婆娘,在家门口嚎哭起来,一直哭到嗓子都哑了。
  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据说古七给了他们两个一大笔钱,把村长家里买了下来,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村民从此后看见古七都躲的老远,实在躲不过只好低着头匆匆打声招呼。古七不以为然,依旧接着被人的财物为那些有钱的富人或者地位显赫的从老远外地赶来的达官贵人续命,然后把礼物分派到各家各户。
  没过多久,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居然还来了几个日本人,开始我也不认识,不过后来听古七说他们是日本人,而更奇怪的是古七也会他们的语言,两边叽里呱啦的说了半天,却似乎谈不到一起,结果那几个日本人很生气的离开了,临走时还指着古七说了些什么,古七的脸色有些异常,嘴角抽动了下,转身进了屋子。
  村子里的人稍微议论了一下也没在意,因为毕竟大家见多不怪了,要是以前,还会兴奋一阵子。不过古七忽然把大家召集起来,神色严肃的警告大家最近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或者注意灭鼠,不要在附近随意走动。可是大家只是把他的话当作饿旁风,有的人还嘀咕着说古七把自己当村长了,就算是村长也没有管着大家吃喝的道理,古七交代了很久,直到嗓子都嘶哑了,才走了进去。不过还是有部分人相信了他的话。
  村子口就是一条小河,大家以前都是从那里取水,或者洗衣服。古七把那河封了,让大家去很远的地方打水,虽然怨声四起,但也没人敢公开反对。可是村子里的一部分后生们,包括我却很不服气,大家照例从河里舀水喝,因为天热,这些人为了家里挑了远路打水,水就让给老弱妇孺喝了。
  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河水的确和以前有些不同,上面漂浮着类似石灰一样的东西。所以虽然口渴,去喝的不多。
  果然,古七警告的话成真了,喝过水的人出现了虚弱,咳血的症状,然后迅速的死亡,阴影围绕着村子,我也出现了上述的症状,而且非常虚弱,连躺在床上都觉得呼吸困难。由于出事的都是年轻人,一些还未生病的人都吓的离开了村子,去外地避难。
  村民们终于愤怒了,他们说这是古七偷了大家的命,然后加到了那些来村子续命人的身上,自己牟取钱财,否则的话,他干嘛对大家这么好?干嘛送大家自己辛苦的来的财务?
  这番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村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而演变成了愤怒。古七从睡梦中抓了起来,帮到了木头桩子上。大家把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咳血的我抬到了古七面前。
  我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却听到了古七重重的一声叹息。
  “放我下来,反正你们要杀我了,让我帮他再续次命。”他的话有人反对,也有人同意,最后大家见我又开始咳血,于是把我和古七都送进了房间,而外面围了很多人。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忽然觉得其实他对人很温和。
  “师傅告诉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无所谓,人生一世,得意过就够了。”他的声音很沉,像木桶扔进深井的声音,不过却透着一股子不认输的骄傲。
  “我告诫过你们不要去碰那河水,也怪我,没有多家留意,算了,或许这都是安排好的。”古七忽然话音一转,语带凄凉。我则苦笑下,算是对他的回应。我挣扎着用手肘撑起自己,因为即便是这个时候,我也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偷寿续命的。
  我借着昏黄的灯光,看见古七拿出两只银色的酒杯,倒满了米酒,并抽出了那双筷子,筷子分别架在了酒杯上。他接着拿出一把糯米,朝我走了过来。
  “不能偷看,否则会自损双眼,切记!”古七严肃的对我说道。我听话的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用糯米盖在我的手掌心里,接着手心一阵刺痛。我没有听他的话,睁开了眼睛。
  只是一瞬间,但我看见了。
  古七手里拿着一支很长而细的尖刺状的东西,上面好像有血迹,接着他把那和长针一样的物体在两只酒杯里蘸了一下。接着把另外一把糯米洒向了平放在酒杯上的筷子。
  接着我的眼睛一片漆黑,没有疼痛,但是我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下你自己痊愈了,但是眼睛瞎了。不过我很庆幸,毕竟捡回了姓名,我正要去感谢古七,却被大家拦住了。
  大伙告诉我,他们把古七烧死了。
  我听了大惊,责问为什么,可是没人愿意告诉我。后来我去问负责行刑的人,他们说古七的身体烧的很快,像浇了烧酒的干柴。火熄灭后,起了大风,他的骨灰混合着木屑吹进了那条河里。
  后来喝过河水的人都没有事情了,村子好像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那些贵人们也消失了,不再来这个村子,本来,他们就是冲着古七来的。
  我也成了那一代人中唯一还呆在村子里的,虽然后来很多人向我问起关于偷寿的事,可是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老人忽然抚摸着我的手,非常的忧伤。我忽然觉得奇怪。
 “那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个外乡人呢?”我问老者。他却苦笑了下。
  “因为再不说,我就要带进棺材了,告诉你这个外人总觉得要比告诉这个村子的人好,让他们彻底忘记那疯狂的事情。忘记古七。”他说完,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走吧。
  我离开了村子,回头望去,村子又吹起了风,那个瞎眼的老人寂寞的坐在竹凳上,忧伤的看着村口。
  虽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出村的时候也看了下那条老人提及的河水,非常清澈,我还用手装了一口喝下去,很凉,不过略带苦味。”纪颜说完了,门口也进来个医生。
  “你说的那个好像是细菌吧,日本曾经投放过很多霍乱,登革热一类的细菌在中国农村和根据地。”年轻的医生解释着说。
  “不过既然你可以说的这么有精神,看来也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办出院手续吧。”他稍微观察了纪颜,插着口袋走了出去。
  纪颜无奈的笑笑,李多和落蕾也站了起来。
  真有续命么,我很想问纪颜,不过,或许他也不知道吧,没人知道古七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个秘密随着他的骨灰飘散而尽了。




第五十五夜 食发

   年后工作繁忙,加上所谓的正月不剃头的习惯,没料想头发居然像没人管的杂草,呼啦一下疯长起来。头发多了,头皮屑自然也多了,猛回下头肩膀上如同下了雪一样。出去的时候,发现报社旁边的拐角处居然新开了家理发店,居然还有些人围在外面,看来生意很不错,决定进去瞧瞧。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发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采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板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发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板在为一个客人理发,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发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老板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胡,但胡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板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板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发了。我也慢慢和老板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板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板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糊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板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发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板长叹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板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板只好继续为我理发。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发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板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板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糊糊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板忽然用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板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发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板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发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发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菊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发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发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发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荧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发店老板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发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摸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 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xing 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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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9-01-14
第五十六夜 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  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   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摸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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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09-01-14
第五十八夜 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文革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系。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文革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穴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穴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穴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穴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摸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穴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穴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须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烟也多出了好长一段烟灰,外面风一吹,将烟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炼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赞道果然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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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夜 裂缝

  “知道么,有些东西是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能窥测其现象,只能避免,却无法解脱,如同中世纪的鼠疫,现在的狂犬病,人们能做的只有尽量的避开它们,其实这是种消极的应对方法。”纪颜微笑着背负着双手,阳台的太阳刚好晒到他后面,我觉得他仿佛站在了光与影的边缘一般。黎正回来以后脚伤已经好了八九分了,不过他很注意锻炼,每天都去外面长跑,我忽然有种疑问,是否他还能重新以孩子的身体又长大呢?
  “难道连你也无法解释么?”我问纪颜。
  “当然,笛卡尔不是说过么,画出的圆圈越大,就发现外面的空白更多,越知道的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纪颜叹了口气。
  “我曾经遇见过这样一件事,面对那种现象我毫无办法,那不是我能解决的了得。
   大学的时候,暑假期间学生们组织下乡医疗队,免费为一些处于边远山区的人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提供一些简单的有效的药物。不要小看这些,或许对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些药物早已经过时,那些富人们经常对医生开出来的高价药品从不拒绝,其实那等于慢性自杀,设想一下,病毒的进化速度是远高于药品的开发速度,等那天体内的病毒已经免疫任何药品的时候,那就只有等死了。
  相反,在那些很少使用药品的地区,简单的青霉素也能治疗许多疾病。当然,对于热情的学生来说,探索未知也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事,可惜,现实总是与愿望相反。
  那是个几乎隔绝的山村,连接外界的只有一条如蛇一般蜿蜒盘旋绕在山上的一条小道。道路上崎岖不平,顶多只能容一辆车子行驶,所以大家选择了徒步进山。还好天气不错,没有下雨。
  由于要去的地方很多,同学们分散成几个小组,和我一起进入村子的是 一个身材略胖的高个男生,犹如一块门板一样,不过由于很少走这种山路,即便是强壮如同运动员的他也汗流浃背。
  村子不大,顶多只有不到一百人住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住了多久,这里的人似乎看上去和外界有些不同,感觉像很古老似的,或者说就如同刚刚出土的文物,浑身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据说村子里所有的人都生了病,所以连出山去外面换粮食和盐巴的人都没了,还好村子里有几只信鸽,所以我们才被乡长委派到这里来。据说那年很热,而且这一带已经连续数个月没有下过雨了。
  “记住,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本来你们都是学医的不需要我多说,不过我还是告诫一句,去那个村子最好不要接触任何东西,带着手套,而且别在那里吃饭喝水,避免感染。”乡长神情凝重的样子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这个村子归他管辖,可是他自己居然也一次都没去过。至于对村子的交代,也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那里的人,总让大家感觉的怪怪的。”乡长的助理秘书在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
  “怪怪的?”我奇怪地问他,这位年轻的秘书点了点头。
  “他们好像看上去总是很干燥,而且似乎从来没见过他们喝水,而那村子附近好像也没有水源,更别说井啊,小河之类的。”秘书摇了摇头,被乡长叫进去了。秘书说自己和出来换东西的村民接触过,觉得他们非常奇怪,至于他自己,也没有进过那个村子。
  看这里的情况,我再次回忆起来乡长和助理的话,刚要提醒那位高个胖子,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只是一个系的,同在一起上课,混个脸熟,不过印象中他似乎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孤僻,总是一个人坐在课堂的角落里,只是他的身材是在特殊,所以我才对他有些许印象。而当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后问他的名字,胖子却笑了。
  “你叫我胖子得了,没什么名字不名字的。”胖子一笑,如同年画里的人物一样,憨态可掬。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想也就算了。
  “记得戴上手套。”我觉得奇怪,外面明明很热,但一进村子就觉得有些冷了。赶紧戴上了橡胶手套,顺便抛了一副给胖子,胖子的手很粗大,比常人要大了一号,所以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胖乎乎的手塞进手套里去。
  “很难受,带着真不舒服,感觉随时会破一样。”胖子表情痛苦地望着我。我也没办法,也没准备一副超大号的手套给他预备,只好劝他将就一下吧。
   这个村子是半圆环形状的,几十户人家分散的居住在这里,与其说是村子,倒更像是个街道。我们没有找到这里的村长,似乎这里没有任何的行政单位和机构,村民们长久以来都自顾自的生活着。整个村庄干燥的吓人,四处都是干涸的裂开的泥土和墙壁,坐在房子外面的他们一个个大张着嘴巴,眯着眼睛长时间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看着我们,我甚至看见一只苍蝇飞在其中一个年轻男人手臂上,而他看都不看,也懒得驱赶。
  “他们靠什么生活啊?”我记得自己问过乡长,乡长也摇头,只是说这个村子的人居然每过一段时间都有人拿着玉石和玉料来换食物和生活用品。
  “玉石和玉料?”我吃惊地问。乡长听完点点头。
  “不过都是未经过加工的,而且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玉石,大多数开价很低,虽然我觉得奇怪,在这个地带本来按理说是不产玉的。”乡长解释道。
  现在看了看,或许村子后面的山脉里真的有玉石也说不定。
  村子里的人大都神情木纳地坐在自家门前,也不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看,有老人,也有成人,似乎只有少不更事的孩子才对我们的到来有些好奇,远远地望着,我们一旦走过去,他们就吓的四散开来,等转过身,又聚拢在一起在我们身后小声议论。
  “他们和阿爸阿妈好像不太一样啊。”一个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是啊是啊,不知道他们身上会不会也有缝。”另一个听上去年龄稍大,故意做着大人的声音说着,不过听上去更加有趣。
  只是不知道他们说的缝是什么意思。
  终于,一个老人肯让我们进去了,她大概七八十岁左右,脸上犹如干涸的河床,刀刻的皱纹纵横交错,枯瘦的手臂上青色的血管一根根暴了出来,我似乎可以看见血液在里面迟缓的流动。一双充满了眼屎的倒三角眼看了看我们,对我们招手说了句,“来!过来!”
  “大娘,我们是医学院的学生,在暑假期间特意送药下乡,听说您这里一带大家有些不适,所以带了些药来。”胖子到很会说话,和我一起走了过去。旁边的人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坐在阴处望着我们两个走进了老太太的家门。
  房子很阴暗,而且相当干燥,地面都是黄土,踩上去感觉脚下摩擦的很厉害,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干净的灶台,一些食物干粮,还有几张小木凳。
  “大家最近精神都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病了。”老人忽然说了一句,嗓子带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我和胖子坐了下来,不,应该说胖子根本做不下来,因为那张小板凳还没有他半个屁股大,何况看上去也不扎实,他索性那处张报纸垫在下面。
  我注意到干的发亮的墙壁上居然有很多裂缝,再看看屋顶,也有很多,就如同蜘蛛网状一般,心里不禁一寒,这不是危房么。
  胖子劝慰了老人几句,于是拿出药品交给她。老人用颤抖的手接过药片看了看,接着随即扔到了一边。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这个。
  “这里,需要的不是药,我们需要去换些粮食和盐巴之类的回来,只是大家都走不动。出不了村子。”老人不耐烦的说着,一激动说话就不流畅了。我只好和胖子走了出来,重新来到接到。
  “你觉得他们生了什么病?”我问胖子,他则摇头。
  “不知道,看不太出来,似乎感觉缺乏锻炼,你没发现他们都很瘦么,而且皮肤似乎长期没有接触谁,非常干燥,脱皮的厉害。”看来胖子的眼睛虽小,注意的东西却不少,不过我也看见了,的确不知道是什么病。
  虽然后来又和几位村民谈了一下,可是依然都是爱理不理的,唯一的几句话也是希望我们帮他们去换鞋日常必需品回来。
  时间过的很快,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而我发现随着阳光的退却,村民似乎开始活跃起来。开始还如同雕塑一样坐在那里不动的他们也开始行走了,聊天了,忙碌起日常起居,只是依旧无视我们两个的样子。
  “现在走么?”胖子忽然问我,我则摇头,毕竟还没有搞清楚村民到底患了什么病,这样走太不负责了,我们不是光把药品往这里一扔就了事了,最主要的目的是帮他们治好病。
  “太好了,我也想留下来多看看,似乎这里非常的奇特。”胖子见我同意留下,相当高兴和兴奋。而我看着渐渐沉下去的太阳总觉得有些许不安。因为村长说,以前有些人进山采风或者考古,却再也没出来过,所以外人就不敢在这个村子留宿过夜了。胖子始终抱怨说手套不舒服,我也只好和他一起脱掉了。
  夜晚很快来临,我发现老山里的夜色的确非常漂亮,可以看见一大片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的星星,密密麻麻的,数都数不过来。而村民们也开始热情起来,邀请我们过去吃饭留宿。选择了一下,我们去了一户四口之家。
  关键是胖子说那户人家的女孩很漂亮。
   她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大概比我们小一两岁,但是出落的很不错了,衣服虽然并不时尚,不过是普通的农家衣物,却很难掩盖她脱俗的气质和美丽,鹅蛋形洁白的脸庞,五官摆放的恰到好处,如果她在城市里包装一下,绝对不亚于那些明星。刚才开始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可能是躲在房间里吧,刚才也是她把我们拉到她家的。胖子自从看见她眼睛就没眨过,我暗笑胖子可能看上人家了。
   女孩叫画儿,可能是小名吧,总之他的父母,一对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家人是这样叫她的。还有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似乎是画儿的弟弟。
   晚饭很简单,一大碗腊肉,和干辣椒炒豆角,然后是大碗大碗的米饭。这里似乎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只是靠定期一些村民拿着玉石出去到外面集市上换取大家需要的吃食。村子里没有任何水源,这里的人似乎也不知道什么叫口渴,我和胖子还好自带了些水,自给自足应该够了。
   让我和胖子惊讶的是,这一家人真的太会吃了。光是那个画儿吃的就可以抵我和胖子两人了。你要知道胖子的食量已经非常惊人了,而我自然也吃的很多,可是看着这个外表非常并不惊人的女孩子居然吞下那么多东西实在可以气死很多勒着裤腰带啃着黄瓜半拉月只减个一斤半两肉的城市女孩了。
  不仅仅是画儿,她的父母以及其他人的食量都很大。而且几乎是往嘴巴里倒饭一样,开始我们还以为他们好客,弄这么多菜,现在才知道只是每天如此罢了。
  可是他们却非常瘦,瘦的吓人,不过画儿似乎不太瘦,倒显得比较丰满,和她父母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这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就是那个小男孩,他吃的倒是不多,而且并没有像他的父母那样瘦,只是他好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自己吃着自己的饭,慢慢悠悠的。
  小男孩眨着大眼睛拿着筷子在饭碗里插来插曲,忽然笑着对我说。
  “吃惊么?没什么,等我和姐姐一样大了,我也会吃那么多的,所以村子里每次都要换很多粮食和肉来。”他的话和随意,却让我非常不解。
  几乎是疯狂的进食后,画儿和她的父母又恢复了过来,并再三说不好意思,让我们见笑之类的话。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并不像是普通的村民,却觉得他们似乎很有文化以及涵养。因为在同样破裂不堪,充满裂缝的墙壁山我居然看见还挂着一些国画和书法。
虽然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和举止,但内心深处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文化底蕴却很难被抹杀,如同被狼养大的狼孩,无论如何改变,他骨子里的野性也无法磨灭。
  这对夫妇显然不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手虽然很瘦,但非常细长,也没有长期坐农活的老茧。
  只是他们的皮肤都很干燥,不过画儿和她弟弟不是。
  安置我们睡觉的地方后,画儿被他父母带走了。谁在木床上,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带着月光,我在床上磨蹭了很久,刚转过头,却发现画儿的弟弟笑嘻嘻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起来啊,我带你看好东西。”他依旧笑嘻嘻的,带着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符的怪异和成熟。让我不得不跟着他走出了房间。
  “去看什么?”孩子在前面越走越快,带着我走在村子外的街道上,现在外面安静的很,只能听见风声和我们俩的脚步声,我忽然想起胖子还睡在那里,不知道他睡着了么。
  男孩没有回头,只是不耐烦地说了句:“急什么,很快就到了。”说着高兴的指了指前面。
  “就在那里,我姐在那里。”
  我一听觉得奇怪,为什么男孩要带我来看她姐姐。
  前面好像是村子的后面,仿佛是一个类似祭台之类的,很古老了,是石头搭造的,很多已经被风沙磨损的非常厉害。我走过去才看见画儿和他父母以及还有白天看见的老太太和年轻人,以及很多村民都在。不过画儿的弟弟让我尽量离这远些,趴在石头后面看着。
  这些人都卷起了袖子,那天的月亮很园很亮。
  “你真幸运,正好今天月亮不错。”男孩再次嘲笑般的看了看我,我则没有搭理他,继续看着村民们。
  尤其是画儿,她的皮肤很好,在月光的照射下反射着白皙的冷光,白净细长的手臂就像荧光灯管一样,又带着瓷器的腻滑。
  “今天画儿也要有缝隙了,所以请大家来坐下见证,她也可以帮村子做些事了。”画儿的父亲似乎很高兴,拿着画儿的手举起来给大家看,而旁边的村民似乎没有太多的表情。
  很快,我看见了裂缝,终于明白那些小孩说我们身上有没有缝隙的原因。
  画儿陶瓷般的手臂开始出现了一条黑色如发丝般的裂缝,接着两条,三条,整个手就像被锤子敲破了一般,不过她的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不只是她的手臂,她白净的脸庞也开始出现裂纹,还有她的脚踝,我猜想可能她整个身体都在出现缝隙。
  画儿就像一个被打碎然后重新粘合起来的瓷人。
  接着,裂纹逐渐增多,终于开始脱落下来,如同下雨一样,白皙的皮肤一片片掉到地上,越来越多,最后在地上居然变成了块拳头大小的晶体,闪着白光。
  在看看画儿,她犹如被脱掉一层皮一般,虽然还是非常白皙,但整个人仿佛瘦掉一圈,显的很虚弱。
  然后村民们也同样开始出现裂缝,他们都掉下来或多或少的粉末碎片,也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石头状的东西,只是都没有画儿的那块漂亮晶莹。而且也变得如画儿一般虚弱,瘦的厉害。
  我大张着嘴看完后,村民们捡起那些石块。
  难道他们就是靠着那些所谓的玉料来换吃的?那不是人皮么。我越来越糊涂了,而且他们怎样出去呢,不是说村子里的人很久都没有出来换东西么。
  “最近的太阳很厉害,我们出不去,要不然我们会被外面的阳光晒的裂开的。”终于,画儿的母亲低着头说了一句。
  “天气越来越热,以前还好,可以勉强出去,可是今年是在出不了村子了,而且就算是你,也在这里呆了十余年,完全不适应外面了。”旁边的一个老头对着画儿父亲说道。
  “今天不是来了两个年轻人么,叫他们帮我们换吧。”画儿的父亲提议,居然还谈到了我和胖子。
  “可是顶多让人家帮我们一次罢了,以后怎么办。”画儿的母亲为难地说。
  “那就把他们也变成我们就是了,你原来也不是这样的么?在这个村子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不是挺好么。”旁边的一个老头咯咯的笑了下,接过话头对着画儿父亲说。
  我心里一惊,回头看了看那个孩子,孩子依旧带着笑容望着我。
  “他们想把你和那个大个也变得和阿爸阿妈一样,身上出现几条裂缝呢。”他仿佛在开玩笑一样,而我却并不觉得好笑。
  “这样吧,这件事交给你们一家去做,以后就专门让他们帮我们换粮食,他们不是在村子长大的,对村子的依赖要少,能受得了外面的光。”先前的老头似乎态度很坚决,旁边的人也一同赞同,画儿的父母无奈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他们似乎要散了,赶紧叫男孩带着我回去。
  一路上男孩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还没有长大,如果和姐姐一样大也能脱落下来漂亮的石头,帮家里换回吃的和用的。”
  “难道你觉得这样很有趣?”我忍不住问他。
  “当然,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睁着大眼睛奇怪的望着我,仿佛不对经奇怪的是我,他说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我不想和孩子多争辩,只是想赶快叫醒胖子离开这里。
  回到画儿家里,胖子还在呼呼大睡,当我拍醒他告诉一切,他也哦了一声。
  “果然是个奇怪的村子,我说呢。”他环视了下四周的墙壁。我对他说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赶紧离开才对。
  不过当我们商量如何走的时候,画儿一家人已经进来了。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没打算害你们。”画儿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们一家人看上去都和和善,并不像其他的村民,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和那些人不同。
  “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十几年前我来这里写生和游玩。听说这里有个很奇特的村子,所以好奇地来着看看,结果就再也回不去了。”画儿的父亲,那位看上去很老实的中年男人,缓缓地开口说道。我和胖子则用心的听着。
  “来到这个村子后,我也和你们一样非常好奇,后来才知道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生存的,这里种植不了任何农作物,也没有任何水源。村子里的人喜欢干燥,讨厌潮湿,因为如果和喝了水或者皮肤接触到水,就无法制造赖以生存的玉石玉料了。如同你刚才看见的,他们有种特殊的本领,身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居然都是玉石的材料,而玉石的优劣,居然取决于人的皮肤的好坏,他们的食量很大,但营养根本取不到身体的各个角落,而是神奇的在皮肤表面形成了玉的成分,到了一定的时候才剥落下来,然后换取食物,当我打算离开,结果已经晚了,不知道村民们做了些什么,居然把我也同化了,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外界的生活,我害怕剧烈的阳光,因为过热的光纤会把我们烤干,整个人变成具干尸,以前的天气并不炎热,而且每当下雨后温度低些我们才去外面换吃的,可是今年已经很久没下过雨了,大家都不敢出村子。所以,他们说要把你们也同化掉。因为你们不是在村子里长大,所以应该可以抵抗得了外面炎热的温度和阳光。”他无可奈何的摇头。
  “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尤其是在村子里还娶了一位妻子,还生下了画儿和她弟弟,这孩子完全在这里长大,再过几年,他也会像那些人一样了。”画儿的父亲望了望自己的妻子,然后摸了摸男孩的头,很无奈地说。  
“你们走吧,我们不会加害你们两个的。虽然村子里的粮食已经用完了,再过几天,大家都会饿死在村子里了。”画儿轻轻地说了句。我觉得她很可怜,完全没有选择命运的能力,甚至她想都不敢想,因为只要离开了这里,恐怕她就必须一辈子活在阴影里面。
  场面开始沉默了下来。这时候胖子忽然站了起来。
  “我答应帮助你们,你们把我同化吧,不过要放过我同学。”他的话让我很惊讶。
  画儿一家人也很惊讶,随意又非常感激地看着他。
  “可是,要如何同化呢?”胖子笑了笑问他们。我赶紧站起来扶住他。
  “你疯了么?还是和我一起离开吧。”
  “不了,其实我也有些厌倦呆在那个世界了,在这里蛮好的。”胖子笑笑,挣脱了我的手。
  “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我留下来也是为了帮助这里生活的人。”胖子忽然不笑了,一脸严肃地说:“我们开始来的目的难道你忘记了?”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原本我们就是来解决这里村民所谓的病来的。可是我没想到却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法。
  当我在天亮的时候离开画儿家,我看到画儿从手臂上剥落了一块白色的片状物,胖子把它吞了下去。
  离开那个村子后我告诉了村长,以后不要再派人去那个村子了,至于原因,我却没有说。
  还有,胖子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闽书。”纪颜说完了,虽然说的略有些伤感,不过他很快又语调轻松地说:“你知道么,我在后来回过那个乡镇,居然真的见到了胖子,他果然拿着那些玉石玉料来换东西,不过他已经瘦了下来,脚边上有一块比其他玉石大得多的一块。他告诉我,自己和画儿结婚了,而且妻子已经怀孕了,很快就会生产,所以他必须多出来几次换些必须的东西。似乎很奇特,他很能适应这里的气候和环境,或许有的事情就是如此,无法解释清楚,我唯一知道的事,他看上去过的很快乐,起码,看上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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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夜 犬娘

   我有一位朋友,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尤其喜欢养狗,无论是名贵的犬种,还是街头流浪的小狗,只要他看见了,绝对不会放过,一定带回家里好好抚养,但他对狗的态度很自由,随意进出,以至于有时候他也向我说有很多流浪犬在他家养好伤吃饱后拉下一堆堆排泄物就摆摆尾巴摇摇屁股走了。不过他不在乎,始终乐此不疲的重复,让我非常奇怪。
   他对狗的喜爱似乎已经大大超越了正常人的情感,隐约中我觉得应该有些其他的故事。由于从小和他认识,我对他的家人还是很了解的,很不凑巧,他的父亲,确是一位屠户,而且,专门杀狗。却说这个行当倒也是有位祖师爷,而且名声颇为响亮,此人正是助汉高祖刘邦打下天下的大汉第一勇士樊哙,据《史记》记载: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手下的大将“樊哙沛人也,少时以屠狗为业”。汉高祖刘邦与樊哙自幼就是好朋友,后结为连襟,同娶吕氏为妻,樊哙自幼家贫,住在沛邑城郊的乌龙潭(现为樊井)边,以屠狗为生,他用乌龙潭的水洗狗肉,再用乌龙潭的水煮狗肉,其味道特别鲜美香醇。所以有很多人对狗肉情有独钟,所以同学父亲的摊位倒一度也非常红火,甚至在改革初期就给很多狗肉火锅提供肉源,很早就发了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一下放弃了,将生意卖与他人,真是让人好生奇怪,本来想问问,不过想想既然别人没有主动说,自然是不便说,问起来回答不是,说谎也不是,于是干脆就压在心里不说了。
  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肉摊,那还是因为我的父亲有一次叫我去买点狗肉下酒,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狗肉,但对于孩子,尤其是那个时代,有些肉吃还是很高兴的,于是我想起了我的同学,他曾经说我如果想要买狗肉,一定要去他爸爸那里,可以便宜些。
  我自然找到他,朋友也一口答应,孩子嘛,总有些喜欢逞意气,其实他也极少去他父亲那里。
  那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进去就可以闻到混杂着汗臭味,腐烂的菜叶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这种奇怪的味道让我很不舒服,朋友一蹦一跳着带我来到了他父亲的肉摊上。
  他的父亲相当高大,赤裸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肉依旧宽阔的肩骨,他系着一条长长的充满油腻闪闪发亮的深蓝色围裙,上面似乎还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有两个年轻人,招呼着客人,负责拿肉找零钱。我望了望肉摊,左边的挂钩上挂了一串串红色的肉块和内脏,旁边还有数个砧板,但上面已经是血红一片,沾着很多红色的肉末和骨头渣滓。我的旁边还有两个先到的客人,一个个半张着嘴巴,带着满意的眼神端详狗肉,而且不停的指指点点。
  在同学父亲的脚下,有着好几个铁笼子,光线很暗,我只好走过去看,原来里面关着许多狗。
  我无法忘记它们的眼神,很绝望,的确,那是种非常绝望的眼神,它们大都只有一米多长,体型并不大,毛色很杂,都是土狗,其中一条黑色的幼犬,睁着圆圆的毫无光泽如同塑料般的眼珠流着泪直直地看着那个红色的砧板,接着又盯着我看。我被盯的有些发毛,这时候同学的父亲一直在催促我。
  “娃娃,快点,我还要敢去喝酒。”同学父亲的声音犹如雷声一般震耳,我只好胡乱指了一只。
  “就它吧。”我指着刚才的黑狗。它瞧见我的手指着它,开始剧烈的颤抖,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同学的父亲大手一挥,把笼子里的小狗拖了出来。这时候,所有关在笼子里的狗都开始叫起来。并不是愤怒的吼叫,而是低沉的哀鸣。
  我终于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杀狗的。
  朋友的父亲一只手揪着黑狗的耳朵,像提兔子一样把它提留起来,被提出来的小狗没有任何的反抗,或许它知道是徒劳,只是呆滞的缩着四肢,而同学父亲的另外一只手拿起一件很怪的铁器,有些像撑衣服的架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改造而成,只不过前面弯曲成了一个U形的样子,他把前端压在狗脖子上,黑狗整个身体被卡在地上,任凭四肢如何摆动,也无法挣脱出来,它的脖子晃悠了很久,最终不动了,把小脑袋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只是不停的流泪,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同学的父亲拿出一柄铁锤,我看见他高高举起,朝黑狗的头上砸去,刹那间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折断的柴火一样。
  那狗还没死,头上已经凹陷了一大块,不停的向外吐着白沫和热气,嘴巴张的大大的,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如同一条红色的带子。
  很快,第二声闷响后,那黑狗不会动了,眼睛里的亮光也渐渐暗淡下去。同学的父亲手法熟练的把狗尸提起来,挂在铁钩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手法熟练地在狗脖子上划开一个口子,接着犹如拔香蕉皮一样,一下就把狗皮扒了下来,露出冒着热气的粉红色的肉。我已经完全看呆了,脚下的狗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浸透了穿着凉鞋的脚。同学的父亲割下一大块狗后腿肉,我交了钱,脚步迟缓的走了出去。
  出菜市场后我和同学都不说话,两人先前来的兴奋和高兴一扫而光,我和他分手后脑袋空白的走回家。
  从那次后,我不再吃狗肉了,同学也是。
  可是我只是知道这些罢了,却不知道同学为何如此喜欢溺爱狗。
  在他家,我望着满地乱跑的小狗,和眯着眼睛不知疲倦的拿着狗粮喂养他们的朋友,终于问起他为什么如此喜爱养狗,并谈到了他那位杀狗的父亲。
  “你还记得那次和我一起去看杀狗啊。”他歪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随后又表情严肃起来。
  “告诉你一些事吧,或许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狗。
 一般犬类的寿命都不会太长,虽然视种类而言,但大体到了十几岁的狗已经算是高龄了。犬娘的确也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活泼和旺盛的精力,不过很奇特的是,自从它走进我家后,就再也没有和别的狗接触过,十二年来它也没有再生育过任何小狗,而是始终陪伴在我身边,虽然有时候我要去上学。起初母亲把它关在家里,结果回来一看所有的东西能撕碎的都被它咬了,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它和我一起,所以我的同学和学校的老师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只白色的大狗非常老实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不时的晃悠着脑袋等着我过来,而每次我习惯地走过去抚摸着它的脑袋,而犬娘则用它黑色带着湿润的鼻子碰了碰我的手,用暖暖的舌头舔了舔手背,接着脚步愉快地走在我前面。
  可是这种日子结束了,因为我要上初中,那是所不错的重点学校,父母花了很大气力才把我弄进去,我不想去那里,因为那个学校是寄宿的,也就是说每个星期的周末我才能回家,才能看见犬娘,可是我更无法拒绝父母期待的眼神,我知道为了让我进去他们省吃俭用的存钱,而在他们看来,能上好初中才能上高中,能上好高中才能上好大学,而好的大学毕业才能有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而且他们一直在存钱,母亲总是叮嘱父亲买最便宜的药品,而父亲也和那帮朋友断绝了交往,把酒也戒掉了。
  这似乎是所有为人父母心中一条环环相扣的锁链。
  犬娘似乎也了解,这次并没有生气和愤怒,只是睁着眼睛低着脑袋在我脚边转悠,时不时的发出一阵类似玩具娃娃挤压才发出的声音。其实我知道它也没有气力奔跑吼叫了,它越来越老了,每天都吃的很少,而且更喜欢趴在那里将头埋在前肢里一动不动,除非是我过去抚摸它,否则犬娘可能会一趴就是几个小时。
  学校的生活很好,刚刚接触那么多同龄人在一起生活吃饭游戏和学习,让我觉得离开了犬娘原来也能这么快乐。于是,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每次回去也忙着和父母谈学校的见闻情况,与犬娘在一起戏耍也越来越少,每次当我停下嘴巴无意间瞟了一眼犬娘,看见它失望的低垂着耳朵夹着尾巴,脚步迟缓地离开,走到墙角趴了下来的时候,我会有一刹那的不舒服,就像心里被掏空了一般。
  直到发生那件事,我才明白自己和犬娘间的纽带却一直还在。
  开学的时候,下了场大雪,这个时候还下雪算是比较少见的了。我离开家还看见犬娘蹲在门口看着我。雪下得很大,印象中那是唯一一次这个城市下着那么大的雪,而且雪一直在下,仿佛没有停的意思。
  回到学校,和不见了一个寒假的同学聊了聊,接着收拾东西,很快一天就过去了,可是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情没放下,很奇怪,一直都睡不着,虽然那天我已经很累了。
  现在想想,的确有预感这回事。
  在沉静的校园里我忽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幻听,可是转个头的确听到了,而且叫声带着急促和沙哑。
  是犬娘的声音,我有些不敢相信,连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到窗户前擦了擦被大家呼出的气息模糊的玻璃窗。
  外面有路灯,所以能看得比较清楚,雪地上白皑皑的一片,非常的空旷,我第一眼并没有看见犬娘,可是当我仔细的看了看,原来原本皮毛就是白色的它身上盖了层厚厚的雪,而它就蹲在雪上还在仰着头叫着。
  叫声已经把一些同学惊醒了,纷纷在埋怨着,我只好赶紧穿好衣服跑到宿舍楼下。
  真的是犬娘,我再次确定了,可是我从来没带它来过这里。而且这里离家相当的远,如果是步行恐怕要八九个小时。
  可是它就这样当真跑来了,我高兴的抚摸着它的脑袋,上面铺了层厚厚的雪。犬娘似乎也很高兴,欢快的摇着尾巴,我已经许多时日没有看见过它这样了。
  可是我忽然发现犬娘的嘴巴里似乎有东西。它死死的咬着,不肯开嘴。昏黄的路灯下我努力让它张开嘴巴,看看到底是什么。
  终于,犬娘吐了出来,白色的雪地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一截断指。上面还带着血,可能是因为一直含在犬娘嘴巴里的缘故,血液居然还没有凝固,非常迟缓的流淌开来,在地上映出一个淡红色的半圆,只不过流淌的很慢,如同儿时吃的麦芽糖一样。
  指头已经有些变黑了,我吃了一惊,不过又仔细看了看,那指头我看的非常熟悉,指头上有道不小的三角伤疤,那是一个叫胡子的高个男人,是父亲众多朋友中的一个,非常喜欢赌博酗酒,因为他曾经用手摸过我的脸,我看了看他的手,所以记着他的指头上有一截伤疤。
  家里一定出事了。
  我拍了拍犬娘的脑袋,捡起地上的指头,学校老师出来了,我告诉他们家里可能出事了,老师们叫醒了学校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而且报了警。上车的时候,犬娘开始有些反常了,它没有像以前那样热情的舔着我的手背,而是温顺的趴在我脚边,我的腿可以感觉得到它肚子随着呼吸的一起一伏。可是我现在无心关心犬娘,我更担心的是家中的父母。
  等我来到家里,发现警察已经来了,原来胡子输光了钱,又知道父亲为我读书存了些,所以喝了酒拿着一把剔骨刀趁着夜色和另外一个家伙向来家里抢劫。母亲惊魂未定地说胡子把父母用绳子帮了起来,正在家里翻东西。结果犬娘猛的冲过去咬住了胡子拿刀的手,胡子的另外个伙伴吓住了,用刀顶在母亲脖子上喊着让犬娘松口,犬娘咬下胡子的指头,然后从门外跑了出去。
 警察到的时候胡子和他同伙走了,不过凭着断指他还是被逮住了。
  父母非常高兴可以拿回被抢走的钱财,可是犬娘却再也无法蹦跳着围绕在我身边了。
  原本八九个小时的路程,它居然只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赶来了,这种消耗燃烧了它身体里最后的精力。
  不过犬娘离去的时候非常安详。我始终认为它能找到我是因为我和犬娘间有着被人无法理解也无法看见的纽带。
  那以后我不再养狗,父亲也不再杀狗。
  但是我会收留一些很可怜的,在街头流浪的小狗,或者是被遗弃的宠物犬,但是我不会养它们,虽然我会尽力为它门寻找新主人,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没有任何一条狗可以替代犬娘在我心里的地位。”朋友说完了,不过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有些湿润。
  虽然我解开了心里一些多年的疑问,但我并不觉得轻松。
  “你知道么,有时候我在床上睡着后,搭在床沿外的手经常可以感觉到有东西在舔我的手,一如以前一样,就像犬娘,非常的温暖。”他笑着抱起一条瞎了只左眼,老是汪汪在脚边叫唤的吉娃娃,送我走出了家。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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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9-01-14
第六十夜 割喉

   纪颜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过黎正还需要留院住些时日,可能是因为身体缩小到了孩童,恢复能力也差了不少。纪颜离开的时候黎正连眼皮都没抬,依旧在看书。出院后的纪颜在家中静养,可惜这几天李多也在,恐怕要静是不大可能了。
   当几天后来到纪颜家里,却看见了一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大概二十七八,高而偏瘦,几乎半凹陷的脸颊有着一些病人般的苍白,却也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严肃认真犹如机器般的冷酷表情。制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有些滑稽。同他握手的时候感觉很有力,尤其是食指。
   “我是刑警队的桑一阳。其实我们不认识,不过我的一位警校校友纪先生应该是故交了。”桑一阳的声音很独特,是那种混合着回声的低沉嗓音,随着上下滚动的巨大喉结,他薄而紧闭的嘴唇吐出几个有力的字语。我把名片给了他,不过年轻的警探虽然结下了名片,但眼睛却一直注视着纪颜。
   纪颜笑了笑,“不妨说下,我一时记不得了。”
   年轻的警探顿了顿,“叶旭,想必你还有印象吧,他告诉我你帮他破过一桩非常奇特的案子。我其实不相信这些,不过最近这件事实在很古怪,叶旭向我极力推荐你,我希望纪先生最好和警方合作下,尽一下优秀市民的责任。”桑一阳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和黎正拼一下了,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我叹了口气,心想又来个不好对付的人。不过纪颜却依旧不说话,只是高兴地坐了下来。
   “说下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果然,这家伙除了对奇怪的事情感兴趣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纪颜的热情似乎让桑警官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也坐了下来。我看见他坐下的时候特意用手往腰间挪了下。
  我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夜晚经常出现割喉的案件。起初我们认为是抢劫杀人,可是被害者的财物分文未动,几名被害人之间也毫无联系。长时间的排查丝毫没有进展,所以大家本来把这件事情判断为无差别杀人。”
   “无差别杀人?”我问道,桑一阳皱了皱眉头,不过又很快解释道:“就是凶手杀人没有丝毫的预判,随意杀人,这样我们很难找到他。而且所有被害者遇害的地点时间都是没有共通性,也没有目击者,简直成了悬案。”桑一阳说到这里有些生气似的吐了口气。
   “如果不是上周看到电梯里留下的录影带,恐怕我们也会把这事当作普通的变态杀人狂处理。”桑一阳的语气有些不连贯了,居然带着略需悲伤。我很想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最近的一名遇害者是一位白领女孩,她是独自一人在电梯里出事的。”桑一阳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卷录影带。
   “你们看了就知道了。”他指了指电视。
   “画面出现了一名穿着黑色套装的年轻女性梳着一头过肩的乌黑头发,背着一个皮包,画面正好是从头顶上方正对着她。女孩似乎有些疲倦,身子歪斜地靠在电梯壁上。
   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忽然,她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开始翻找背包,原来是手机,她拿出了手机,看了看,似乎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放到了耳朵边上。
   “注意看这里。”桑一阳忽然把带子放慢了,画面一下一下的慢慢前进。
   我清除地看到,女孩耳边上的头发好像飘起来了几根,宛如失重或者有风一样,接着,女孩的喉咙起了变化,而最差异的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对着手机喊话。
  我看见女孩的喉咙就像拉链一样,一条口子慢慢的打开,没有流血,一点也没有,伤口几乎一直拉到脖子的另外一侧。接着,停止了。
  女孩也收起了电话,我惊讶她难道一点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么.这时候,女孩似乎想开口说什么,电梯门也打开了。
  伤口开始流血了,最开始是往外渗透,就像漏酒的酒桶一样,接着,女孩察觉到了,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捂住,可是那是徒劳,很快,她倒在了电梯口,女孩拼命想挣扎着爬出去,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瘫倒在地上后腿开始有节奏的抽搐,我忽然一阵恶心,因为儿时看见父亲宰杀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身子下的血液像化开的冰块,浓稠地慢慢散开。
  录像结束了。
  “你们看到了,我们把几个受害者的伤口对比了下,都是同一类型的,不是用利器像刀片之类的划开的,因为如果是人,用力的大小,会让伤口呈现不同的粗细程度。可是这些伤口几乎是一个宽度的。如果要说的话,感觉就像是有人用刻度其画好了蓝本,在如同解剖室的医生慢慢的打开似的。”桑一阳的话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
  “手机呢。”纪颜忽然说了三个字。桑一阳点点头。
  “的确,我们查看了手机,包括以前的几个受害者,他们最后接到的电话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个号码是个空号,无从查询。不过由于数年前同样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割喉案件,我们以前曾经对比过,那儿凶手叫王真,已经入狱了,据说他当时就是事先打电话给受害者确认其身份再计划杀人。而现场的那个号码,就是王真的。”
  “你是说他每杀一个人前都要打电话给受害者?”我惊讶地问,这种人还真是不多。
  “王真还在么?”纪颜问道,桑一阳点了点头。我却更奇怪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难道还活着?”我有些质疑法官的宣判了。
  “他不仅活着,而且活的很好,你们要是不相信,我带你去吧。”桑一阳终于露出了进屋子以来的第一次笑脸。
  虽然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或许有些人的确不适合笑,桑一阳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见到王真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说他活的很好了,的确是活的很好。
  无论谁有着好几个漂亮年轻的护士照顾日常起居,住着宽敞明亮的住房,躺在舒适暖和的被窝上都不得不说这个人活得很好。
  不过活的很好并不代表活的很快乐。
  桑一阳脱下帽子,把身体埋进病床旁的软沙发,沙发发出一声噗哧的声音。
  “喏,他就是王真。”桑一阳拿帽子指了指床上的那个人。
  如果还能算人的话。
  王真的四肢几乎干枯了,就像刚打捞上来木乃伊,骨头上面包着一层薄薄的布满蜘蛛丝一样的青紫色血管,全身插着十几根导管,旁边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机器。一台似乎是心电图,不过看上去他的心脏跳动很微弱。王真的脑袋很像电视里出现过的那些食人族吃完人后遗留的头部标本,几乎全部缩进去了,头发就像刚被火烧过的草地,残存着几根枯黄的头发,只有眼睛圆鼓鼓的放在眼眶之内。
  “其实忘记告诉你们了,虽然王真杀了很多人,但这些人都没死。”桑一阳的话又让我惊讶了。
  “哦?”纪颜也有些不解。桑一阳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王真身边。
  “所有受害者都是在被电击后晕倒了,他们的咽喉都只是非常准确的离气管很近的地方划开了。而且每次离开的时候,他还用随身带好的纱布把伤口包扎好,并且帮助他们叫救护车。以至于在最后定案的时候都不知道如何去判。由于情节不是太严重,而且他家人四下里花钱到处打点,最后还是以故意伤人罪判了十年。”桑一阳说完后带着非常戏谑的眼神盯着王真。
  “当年把他抓起来的,是我的一名同事,那家伙真是走狗屎运,居然在值勤的时候偶然撞见了神色匆忙离开现场的王真,结果就这样戏剧性的逮起来了。不过王真入狱前自杀,虽然救了过来,却成了这个样子。”
  “不明白你们怎么会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来维持一个将死的囚犯的生命。”我语带嘲讽地说。
  桑一阳似乎不介意我的话,而是转动着自己手上的警帽。
  “呵呵,保住他的命不是我们要求的,而是他的亲人。王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外科医生,要不然也没有那么高超的刀法了。快而准,下手力道也不轻不重。”
  “那个号码的确是王真以前打给曾经的受害者的,不过那部手机已经不翼而飞了。所以我们觉得这次的割喉案子非常蹊跷。当然,叶旭告诉了你的事,所以我只好试试看,当然,如果你们害怕拒绝也没有什么,毕竟是人之常情。”桑一阳带着挑衅似的用黑而发亮的眼睛看着纪颜。
  “好的,我会立即开始查,不过我需要你给我以前受害者的所有资料。”纪颜非常干脆的答应了。
  桑一阳把我们送出了医院门口。我和纪颜则搭上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去哪里?”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色不太好。
  “没办法,虽然讨厌坐车,现在我们就去那个出事的电梯看看,死了人的地方一定也会有一些遗留下来的普通人看不见东西。”看来纪颜好奇心的确勾起来了。
  这是栋非常普通的写字楼。我们进去后表明了身份,因为桑一阳先前打了电话来,所以我们进去的很方便。我极讨厌这种写字楼,建筑布局非常紧凑,虽然外表高大,里面却非常狭窄,犹如一口巨大的棺材,而且每当走到电梯时候总觉得有些凉意,楼层非常安静,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少数几个人出入,出事后警察曾经封锁过现场,现在还能看见遗弃不用的道具。
  出事的电梯已经封锁了。紧闭的银色电梯门前摆了个黄色的塑料警戒牌。上面写着八个黑体正楷大字。
  “电梯故障,正在维修。”
  其实不用上锁,出了这事,在这里工作的人还有谁敢乘坐这部电梯。
  人内心的锁比外界任何的锁都要坚固百倍。
  地面上似乎还能看见黯淡的红色血迹,我觉得那女孩很可怜,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了。或许死的时候她都无法理解是为什么。
  纪颜打开了电梯们,里面空荡荡的,可是我又总觉得似乎塞满了什么东西一样。
  纪颜蹲了下去,仔细的看着电梯内部,不过看来没有什么发现。
  “干脆我们坐坐看。”纪颜笑了笑。
  “好吧。”我勉强挤出笑脸。纪颜喊来了管理者打开了电梯开关。这个厚实的中年男人拿来钥匙打开了,接着立即跑开,非常注意不让自己的手接触到电梯,似乎生怕自己沾惹到什么晦气,我回望四周一个人也没有,看来连旁边的电梯都没人坐了。
  我们按了顶层的按钮,电梯却没有反应。纪颜继续按了几下。
  这下有反应了。
  “电梯超过最大限载人数。”我听见一个非常机械的女声。随即电梯上的红灯转了几下,四周光滑的电梯壁上如同泼了血一般鲜红。
  纪颜看了看电梯,和我一起走了出来。
  刚出来,电梯门就关上了,然后徐徐上升。
  “这是怎么回事啊?里面不是没人么。”我非常奇怪。纪颜则一言不发,使劲掰着电梯门。我虽然不轻,但这电梯至少可以同时进去十几人,为何我们两个上去就现实超载了?
  “来帮忙,看看有什么可以撬开的。”纪颜吃力的掰着,我怕他手上的伤还没好,赶紧过去帮他,很快,电梯门被拉开了。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下面好像还有层地下室。我和他小心的站在电梯边缘,上面传来咯嚓咯嚓的缆绳摩擦声音,听起来似乎电梯开始往下走了。
  “你这是干什么,被人看见可不太好。”我埋怨他道。
 “电梯好像快下来了,你用眼睛好好看看电梯底部有什么。”纪颜抬起头,盯着上面的电梯。
  “这么黑怎么看?”我话一出口,忽然想起镜妖,有它的话,即便在黑暗中视力也很好。
  电梯的确又开始回落了。
  我眯起眼睛向上望去。
  电梯的底部似乎粘着什么东西,就像是一块口香糖一样,死死趴着,电梯越来越靠近,我也看的越来越清除。
  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装,但衣服显的非常陈旧,头发低垂着下来,遮盖住了一部分脸。双手双脚张开,像一个大字一样,刻在电梯底部。为什么说刻?因为我看见她的肢体几乎有一半已经陷入到电梯里了,仿佛她的身体和电梯连成了一体。
  电梯还在继续降落。
  我已经看清楚她的脸,她的脖子了。
  女孩的脸几乎是飞快从上面接近我,我看见面无表情的她似乎又好像在笑,很迷人的笑,却又很忧伤。说老实话,她的脸还算清秀。只是她的眼睛没有光泽。
  死者的笑容,我是第一次看见。
  脖子处一条手指粗细的均匀伤口,已经变的紫黑色了,可是她身体其余的部位却是惨白色的。
  她的嘴唇动了下,可是我听不见任何话。虽然我极力眯起眼睛想靠着嘴型猜测下,可惜我没读过唇语。我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字。
  那个字似乎是“风”。
  电梯重重的落了下来。纪颜把我拉开了,因为我几乎看的入神,差点被砸到。
  纪颜望着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的我。眼睛有些疼痛,纪颜说过,镜妖不能使用过多,毕竟我无法承受它的能力太久。
  “她好像向告诉我们些什么,不过我听不见,只知道其中好像有个风字,不过也可能是同音字啊。”我从地上爬起来,赶紧把看见的东西告诉纪颜。
  “那个女孩一直都不肯离开。”纪颜若有所思地说。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要趴在电梯底部,而且似乎不准任何人进入?
  电梯门又打开了。纪颜决定再次走进去实验下,可是虽然只站了一个人电梯依旧报警说人满了。我想到纪颜的脚底下就是那个女孩就一阵不舒服。
  出来后,我们叮嘱管理员关闭电梯并不准任何人靠近,哪怕是电梯修理工人。他点着头答应了。于是我和纪颜离开那栋事发的楼层,只是我的脑子里女孩的脸还在晃来晃去。
   这次换我的脸色不好了。
   “女孩好像在阻止任何人进入那个电梯。”纪颜望着窗外的景色。
   我们接下来继续走访了后面的几个出事地点。总共有三个。第一个死在路边的电话亭里。第二个死在自家的浴室里,而第三个,则死在车窗紧闭的汽车里面。
  后来的调查没有别的情况发生了。可是我们依旧没有太多的头绪。纪颜于是开始翻看起王真的资料。而我也瞅见了那个象征死亡的电话号码,很普通的一个电话,是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些人死前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都是这个号码打来的。
  王真是名资格老到的外科医生,而且尤其擅长咽喉部最难的肿瘤息肉切除手术,一些歌手由于用嗓过度,加上不注意调节和保养,所以很容易产生息肉,自然,王真的那一刀对他们来说是保住自己身价的一刀。
  唱歌唱的烂的演员可以去唱歌。但演戏演的烂的歌手却不是那么好转型做演员的。所以王真的名气自然越来越响了。
  不过王真在几年前忽然连续几次手术失误,这对外界来说非常奇怪,因为这些失误几乎是连新手都不会去犯的,他甚至还让一个病人这辈子无法发声,成了哑巴,不仅赔偿了一大笔医药费,连医生也没的做了。或许后面他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医术还在么?不过这也太无聊了吧。
  纪颜合上了王真的资料。
  “我们去找找那个女孩身边的人看看。”我很同意他的观点。
  死在电梯的女孩叫孙颖,是一名文职人员,平时为人处世小心谨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无父无母,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男朋友。我们找到她的住址时,恰巧看见个男人走出来。
  这个男的大概小三十左右,梳着大背头,身材很高大,国字脸,鼻子高挺,五官棱角很分明,只是脸上很悲伤,眉毛几乎连到了一起。他的头发很长很邋遢,两边的络腮胡子远远望去就像涂抹了层黑色的泥巴。 那人一直低着脑袋,所以没有注意我们。
  我和纪颜表明来意,他没有说话,只是听说我们是桑一阳委托的,抬了抬眼皮,接着哦了一声。然后请我们进了房间。
  房间里很凌乱,东西到处都是,仿佛要搬家一般,在里面的房间,我们坐了下来,我看见墙壁上似乎挂了很多照片,其中就有孙颖的
  “我们本来很快就要结婚了,不过那天晚上我们吵了架,大吵了一架,天色很晚了,我告诫过她不要离开,说了很多次了,因为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可是她不听我的。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噩耗。”男人低着脑袋坐在床边,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纪颜看了看墙上的照片,皱着眉头,忽然冒出一句。
  “你是警察?而且和桑一阳是好朋友?”
  男人抬起头,顺着纪颜的手的方向望去,接着机械的点了点头。
  “王真该不会是你逮捕的吧?”纪颜又继续试探地问。果然,男人没有否认。
  几年前是这个叫柳落石的警探在值勤时候误打误撞逮捕了王真。并且还得到了嘉奖,获得了升迁。而王真最后一个割喉的对象,其实就是孙颖的姐姐。看来两人的结合从某种意义来说倒是王真的功劳。
  我和纪颜没有见到孙颖的姐姐,因为她已经出国了,恐怕还没有接到妹妹遇害的消息。只是从柳落石这里也没有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我和他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接着就离开了孙颖的房子。
  “我总觉得,墙上的照片有些奇怪,但又一时说不上来。”纪颜离开的时候回望了下呆在房子里的孙颖的男友。
  洗澡死在自家浴室的是位医生,很巧合,他是王真以前的助手,当王真出事离去后他接替了王真的职位。至于另外两人,就没有任何的联系了,一个是下班回家的DJ,被人发现喉咙割开死在电话亭里面,一个是某公司高级白领。直到第二天他的同事来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从车里漏出来的血。电话亭的询问结果也是那时候打进来的电话和其他几人接到的是同一个号码。
    “医生不是在洗澡么?”我看着档案有些奇怪。
  “很正常,一般他们会在浴室也会安置一部电话,怕有急事出诊。看来倒是名副其实的死亡电话,接到的都死了。”纪颜看着医生的资料,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我见他专心看东西,就没再问他,只是有些担心纪颜的身体。还好我把桑一阳的委托告诉了老总,毕竟是刑警,有道是民不与官斗,老总也只好放了我的假。
  “如果你是一位医生,一位艺术高超,刀法精湛的医生,而且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影响你做手术的心情,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犯错了,你想会是什么原因?”纪颜经常把自己代入人物,或者干脆把我带进去。
  “不知道,或许手突然抽筋吧。”我半开玩笑地回答。可是纪颜却非常认真地望着我。
  “你知道么。那个死在浴室里的医生,以前就是为王真准备日常用品和手术衣服及手套的。”
  “那又怎样?”我不解。
  “有一种外伤用的麻醉剂,如果涂抹在手套内侧——你想下如果手指接触到,在进行手术的时候当然反应会迟钝很多。”纪颜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指着资料上那位遇害的医生,“不巧,这个家伙好像手里就有,这种麻醉剂叫表面麻醉剂,这个本来是为了帮助儿童而发明的,结果也用于小型手术,如扁桃体的切割,一般当需要对扁桃体手术的时候,医生会把麻醉剂喷洒在喉咙里,世界上第一种能渗透完整皮肤的浅表麻醉剂——恩纳就是由英国阿利斯康公司推出并进入中国市场的。这种麻醉剂可以成功地将高水含量和高浓度局部麻药碱性基因结合起来,克服了其他麻醉剂不能渗透皮肤的缺点,可以在皮肤上保留4~5小时的止痛效果。用这种麻醉剂大量稀释后加入0.5毫升的利多卡因,只要在手套内部涂抹薄薄的一层就足够可以使王真灵巧的手指失去平时的灵敏了。”
  “你怎么连这个也知道?”我听他说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好奇。
  “不要忘记了,我是医学院毕业的。”他笑了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果然,进一步调查我们知道这个死去的医生的确和王真积怨颇深。看来四个死者里有两个居然多少和王真有联系。
  可是一个躺在床上几乎是个半死人的王真是如何去杀人呢?
  我问纪颜难道可以灵魂状态去割喉,纪颜笑着摇头,回答说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王真没死,即便死了,他也是无法对人做物理攻击的。
  另外,那个手机也找不到了,像桑一阳说的一样,在王真入狱的时候就不见了,至今也找不到,资料上写着丢失二字。
  将近半天跑下来,却没有得到太多的消息。我有些许气馁,中途还接到了桑一阳的一个貌似关心的一个电话。不过纪颜似乎在医院呆久了,精力充沛的很,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和厌烦。
  如果王真要报复,杀死逮捕自己刑警的女朋友和害自己失去工作的同事似乎说得通,可是一个死在车子里的公司白领和那个迪厅下班的DJ和他并没有任何联系,似乎这就有些不明白了。
  桑一阳给我们的资料可以说比较详细了,可是其实没有太大作用。警察甚至怀疑过王真的家人,但那次电梯里的录像却又让他们觉得非常不解。因为那的确无法被认可为是人所能做到的。
  我和纪颜决定先回王真所在的医院,去看看那个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纪颜则去了病房翻看了王真的病历。
   我看了看王真已经萎缩如同鸡爪一样的手,忽然感叹了一下,曾经是一双治病救人的手,却变成现在这样。没过多久,纪颜变回来了。
   “你知道王真是怎样自杀的么?”纪颜一边看着王真,一边对我说。我摇了摇头,似乎资料上并没有写。
   “刚才我打了电话给桑一阳,在王真入狱前在拘留所的时候,除了他的亲戚朋友外还有一个人探望过他,这个人是柳落石。那个逮捕过他的人,两人似乎交谈过,而王真在回去后,就用毛巾想勒死自己。”我大惑不解,除了上吊,怎么可能勒死自己?
   “拘留所里没有可供上吊的地方,也没有任何铁质锋利道具,王真开始就表现过自杀迹象,所以只要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连嘴巴里都放了牙套,根本合不上,就是为了避免他咬舌自杀。不过王真的确很厉害,居然用带来的几条毛巾系在一起,绑在两边的铁栏杆上,在把脖子套进去,然后身体开始转圈,毛巾如同扭螺丝一样,把脖子勒慢慢勒紧。
  你也知道,自己勒死自己是不可能的,因为失去意识后手自然会松开,不过铁栅栏不会,而且那毛巾是湿的,所以即便后来王真被勒的昏迷,可是脖子上的结却依然很紧,不过他差一点就可以死了,很凑巧,那天的警卫突然接到了个电话,然后发现了他在自杀,把他救了下来,不过由于缺氧太久,他变成这样了。”纪颜慢慢悠悠的在王真的病床前走来走去。
  “其实他躺在这里还是很幸运的,因为我听说有好几个受害者都买通了里面的牢头,要废了他的手,可能他知道了消息,所以决定自杀吧。”
  我望了望躺在床上的王真,开似乎对这个疯狂的外科医生有了些怜悯和同情。他恐怕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连死的权利都丧失了。
  出来的时候,门外停了辆警车,我以为桑一阳来了,可是四下里看了看却没发现他,我猜想估计上厕所去了吧,也好,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多说话,这人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不料,车门渐渐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人,不过不是走出来的,那人巨大的身体几乎从车里翻出来,从车子里爬了出来,我看见他的喉咙就像破裂的水管,鲜血从里像外喷射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车子里面也鲜红一片。
  那人正是柳落石。
  我和纪颜连忙赶过去,看到他的车子里还有部手机。
  如果发现的早,即便喉咙割开用手捂住也能多活十几分钟,可是柳落石已经断气了,临死前他的脸似乎很安详,没有像前几个受害者一样的恐惧表情,似乎一切都如他所愿一样。他的左手拿着一部手机。
  “一定是王真了,可是他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啊。”我扶着柳落石的脑袋,恨恨地说了句。纪颜则长叹了一口气。他在柳落石身上找出了个钱包,并在车子里看了看,用那部手机打通了桑一阳的电话。
  桑一阳来的时候脸上像铺了层霜,一句话也没说,看了看尸体就叫人用白布盖上了。
  过了好久,当他照常忙完例行的公事后来到墙角点了根烟,不过他的手在颤抖,居然连打火机也打不着,恼怒的他将烟和打火机一起扔了出去。
  纪颜把一根点燃的香烟地给了他,桑一阳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
  烟过半根,桑一阳终于说话了。
  “或许对他来说是解脱吧,孙颖死了之后他一直魂不守舍,一米八零的大个子居然一下瘦了几圈,本来警队给他放了大假,让他好好休息,但没想到他也出事了。”
  “哦?这么说他很爱孙颖了?”纪颜突然呛了桑一阳一句。桑一阳奇怪地望着纪颜,肯定地点了点头。
  柳落石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和其他几个人一样,都是王真以前用过的那个号码。
  “我原以为你可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但没想到你也只是如此罢了,一样有人死。”桑一阳的抽完烟,先前的神情又恢复过来了,纪颜却也不恼。只是向桑一阳要过柳落石临死前握着的电话,开始拨打起来,并且往车子走去。
  不久,他从车子里又拿出一个手机,式样不是很新,似乎是几年前的款式。
  “这是在他车上的。”纪颜把手机扔给桑一阳,后者狐疑的翻看起手机,接着拿起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号码拨打过去。
  果然,手机响了,桑一阳的脸色也变了。
  很复杂,如同一个迷路者站在了十字路口。
  “我在柳落石家里看见的照片没有两人在一起的,只有单独的,似乎所有的合照都不见了,当时我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也没多想,可能这并不算什么,不过作为未婚妻,连他钱包里的照片都是这样,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纪颜将柳落石的钱包打开。里面有孙颖和他的合照。
  不过那照片是撕开后又重新粘上的。
  “今天并不冷,也没有下雨,可是他却把整个车子窗户全部关的死死的,在车子里用王真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因为他知道,想要被割喉,需要的不仅仅是那个电话,最重要的是封闭的空间。电话亭里的DJ,车子里的白领,浴室里的医生和死在电梯里的孙颖。
  和空间有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空气了,我不知道王真到底做了什么,似乎接听者在封闭的空间里接到了手机打出的电话,旁边的空气会被急剧压缩,而且是从外部缓缓割开喉咙,奇怪的是被害者直到完全割开后才有所察觉。”纪颜把手机放到自己耳边,接着有手做了个划开脖子的动作。桑一阳没有说话。
  “至于动机,那个车子死去的白领你们不是调查了么,其实他最近正在和孙颖所在的公司谈生意,我想柳落石应该产生了不该有的猜疑和误解,两人之所以吵架恐怕也是为此,大概柳落石是在忍受不了内心的自责,也选择了这样结束自己。
  当年他逮捕王真的时候,曾经还去探视过王真一次,这个疯狂的医生可能把这种杀人方法和手机告诉了他,不过可能当时柳落石并没在意,一直到今天,他打算杀死那个白领的时候,他尝试着用了一下,往街边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自己则躲在旁边观看,结果倒霉的下班DJ成了第一个受害者。至于那个医生,可能是王真交代过柳落石,顺便帮自己复仇吧。这个医生生活很有规律,柳落石可以选择在他洗澡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对于警探来说,要到他的浴室电话也不是难事,而孙颖,恐怕那天晚上柳落石跟着她出了门,在确定她进了电梯后,拨打了电话。”纪颜终于说完了,我也想起电梯那里原来女孩说的不是“风”而是“封”字,原来是死去的她害怕别人也这样悲惨的死去。
  桑一阳没有说话。不过纪颜却忽然皱了皱眉头,仿佛想起了什么一样,快步走进了医院。我和桑一阳则跟在他后面。
  病床的王真居然坐了起来,旁边围了很多护士。
  “真实奇迹,他居然醒过来了。”一位医生扶了扶眼镜,感叹道。场面很混乱,桑一阳也忙乱起来。纪颜青着脸,和我走出了病房。
  一周后,我几乎忘记了此事,不过纪颜却拖着我再次来到医院探视王真。
  他恢复速度之快令我咂舌,居然已经可以扶着拐杖下地走动了,虽然还是非常瘦弱。
  王真已经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的确也无可厚非,至于纪颜向桑一阳解释的那些,即使他相信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有的罪名都放在了柳落石身上了。
  互相告知了身份后,王真坐了下来,虽然还在喘气,不过脸色好多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想知道的,因为所有事情结束了,我会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其实当我知道了自己无法再做手术的时候更多的是高兴,因为我早就厌倦了每天拿着手术刀小心翼翼的划开别人的喉管,避开那些重要的血管和气管来割除恶心的息肉或者肿瘤,每次我拿着手术刀的时候,我都有种冲动,一种想一刀割下去冲动,规矩是很奇妙的东西,有的人可能遵守了一辈子也不觉得,有的人却一天也不能忍受,我就是厌倦了重复的工作。
  终于,我想出了个游戏,一个我从未玩过的游戏,这个游戏足够让我享受一下以前从没有过的刺激感觉,那些高贵的身份优厚的生活待遇孝顺的子女和显赫的地位我都不想要了。
  接下来当然是我故意发生了几次手术失误,我的助手顺理成章的接替了我的位子,而我也开始装疯卖傻,整天郁郁寡欢。
  然后,我开始选择受害者,没有特别的要求,只是看上去顺眼罢了,我小心的电晕他们,接着割开他们的喉咙,以前的我只在手术室这样做过,你无法想象我在大街上,或者公共厕所里,或者只有两个人的车站上做这些的时候有多么刺激,当然,我没有杀死他们,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想法。”王真说到这里得意的笑了下,眼神里充满了满足感,不过他接着喝了口水,继续说着。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警察,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警察,他渴望破一个大案子,渴望得到名利,渴望和他喜欢的女孩结婚。于是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的计划,起初他打算直接把我捆到警局,不过我很了解他,他更希望和那个叫孙颖的女孩子结婚。于是我们导演了一出好戏,让这个小警察救下了孙颖的姐姐,两个人自然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可是当我真的入狱的时候,我开始害怕了,因为我风闻到那几个受害者居然联系里监狱里的牢头想要废了我的双手!那对我来说还不如杀了我!我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到时候连双筷子都拿不起,何况,这个游戏我还没有玩够。
  在即将押送去监狱之前,我在拘留所的几天几夜都在冥思苦想。起初我开始装着自杀,希望可以弄点伤保外就医,不过很可惜没有成功,反倒让他们把我弄的连根牙签都不给我。直到那个警察来探视我,他居然恳求我千万不要说出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忽然想到这个家伙好像还有利用的价值。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王真刚想说下去,纪颜忽然从床边的沙发上站了起来,冷冷地说:“是咒媒?”
  王真愣了下,接着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居然知道,那我也就不多解释了,我是从一个家伙手里高价了解到的,咒媒不是一般人可以完成的,搞不好我自己就没命了,开始决定用毛巾绞杀自己之前我试验过了很多次,我的身体窒息的极限是多少,然后终于决定告诉那个姓柳的警察在特定的时间打电话给看守说我要自杀,如果晚几秒,我恐怕就真的要死过去了。”
  “你故意让自己陷入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状态,这样你的身体可以安心在这里躺着,而不必去监狱。不过你知道如果不为自己离开身体的魂魄找一个地方安置,因为脱魂的时间长了,你照样还是会变成真正的活死人。”纪颜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王真居然赞许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就呆在了那个手机上,我在完全进入睡眠前告诉王真,如何使用,如何杀人,他根本不相信,不过这也很正常。因为我知道这个人总有一天会去使用那部手机。而当他开始激活那个手机去杀人,我也可以再次回到我身体,不过我必须等一个时候,等一个出现替罪羊的人,然后我才可以安心活过来,创造一个植物人苏醒的奇迹。至于那个助手,我实在很讨厌他,虽然我是自愿放弃我的所有,不过一想到那条卑微的杂鱼继承了我的荣誉和地位,我就想切开他的喉咙,所以也就顺带交代柳落石杀了他。”王真的脸变的通红,他好像很激动。
  “我过了番从未有过的一种生活,这个游戏我玩的很开心,再也没有比能够欺骗这些愚蠢的人更有趣的事了,很快,我的身体恢复后,即便我不继续作我的外科医生,我还可以写书,收徒,对外界说自己幡然悔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躺在病床几年生死之间游走一遍的人说的话啊。”王真嘿嘿的笑了几声。
  纪颜忽然从口袋里摸索起来,掏出一样东西放在王真手上,王真奇怪的低头看了看。
  “你忘记一样东西了,这是你的手机,应该还给你。”纪颜也同样笑起来。
  王真手中的手机忽然响了。
  王真得意的表情不见了,他拿起手机看了看,一下扔到了床上。
  “怎么不接?不是找你么?”纪颜依旧笑着。
  王真重新拿起了手机,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终于,他忍不住按了接话键。
  电话里只有沙沙的声音,虽然我站的很近,可我什么也听不到,但王真的脸却开始扭曲起来,他抛下手机,浑身开始哆嗦,脸也变的铁青,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喉咙像停水的水管,发出阵阵怪声。一个小护士走了进来,看到这个情况立即叫来了主治医生,不过例行的几下抢救后,王真倒是真的变成死人了。
  我看了看他的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居然是自己的。
  “咒媒究竟是什么?”王真并没有多解释,我只好问纪颜了。
  “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眼睛瞎了,其他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么?同样,王真把自己变成活死人,附在手机上,用自己做了个咒,咒媒是咒的载体,咒媒的力量越大,自然咒的力量就大,王真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冒着被勒死的风险去完成了这个咒媒。”纪颜向我解释。
  “那刚才的手机?”我继续问他。
  “我不过是去旧货市场买了个和他以前型号一摸一样的手机罢了,然后借来他以前的手机,在口袋里打给了他。本来只是个恶作剧,结果他居然吓成那样。”纪颜仿佛如同小孩子般笑了起来。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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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夜 纸虎

   “一切fan.dong.pai都是纸老虎。”这是mao.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凶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家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鉴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发,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梁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呡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赤裸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复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凶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  
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zao.fan.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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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9-01-14
第六十二夜 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著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折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复吸吮,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呼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发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胡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复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同伴在吃过饭后建议我们明早就离开,我也表示同意,毕竟这里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农家竹制的床非常凉爽,不过也有传说,说竹席竹床越是颜色深,越是红色的就越凉快,不过等到了完全变成深红色就不能用了。因为开始竹床还是青色的,先是吸汗感觉凉快,等到了后来则是会吸使用者的鲜血了。农家人怕竹床成精,所以快吸饱了血汗的竹制品就扔掉了。
  不过这也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
  不知道是否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忽然隐约听见老者从里房起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门,接着便蹲在地面上不动了。
  我的床在客厅,正对着大门,所以看的很清楚,不过由于老者背对着我,实在不晓得他在干什么。
  月光如雪,洒落似霜,我为了能看清楚,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不料想竹床已经年岁久远,稍微一动,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无法忘记那一瞬,老人听见了,猛的转过头来。月光恰巧照射在他脸庞上,白天慈祥善良的老者已经不见了。
  我看见他正抓着地面上红色的土往自己的嘴巴疯狂地塞着,他的嘴角,脸上到处是红色土粒,口水混着着红土流下来,宛如鲜血一样,我看着他,想起了动物世界播出的狮子进食的画面。
  老人的眼睛瞪的很大,随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凹陷鼓起,他将嘴巴里的土使劲吞咽了下去。我则吓得话都说不出。
  ‘外乡人,吓到你了吧?’老人忽然恢复了先前的友好,只是嘴边的红土让我还是有些畏惧。他也意识到了,立即擦干净嘴巴,叹了口气,坐到我床边,我则将身体缩了起来,坐到另外一边。
  ‘你不必怕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如此,我们没有恶意,更不是妖怪,只不过只要一天不吃这里的红土就全身不舒服,而且虚弱无力,不过拜这里的红土所赐,村里的人的身体也非常健康,从来也没有生病过,只是脸上看过去会比常人要红一些而已。大家称这土是神土,是神专门给我们的恩赐啊。’他说得很慢,却字字有力,非常诚恳。我也开始有些相信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说过这等事情。
  ‘可是红土既然有如此功效,为什么老人家叮嘱不让我受伤的同伴吃?’我忍不住问道。
  ‘那我不知道,只是从我的长辈提醒过,被这一带蜂毒伤着的人,千万不可以进食这里的红土,至于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传下来的规矩,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我听完后略感失望,不过还是感激的点了点头。
   后半夜,我又听见有人出门的声音,我只道是老者又要吃土,觉得不便再去打扰,所以也就背过身体,装傻不知。
   由于时间并不充裕,我们第二天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受伤的同伴经过一夜的调理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不过还是很虚弱。我们决定早点回到城市,结束这次旅行,虽然这样有些气馁和沮丧,但毕竟身体还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再来就是了。
   告别了老人和村民们,我们按照回去的路慢慢返回。直到第二天中午,我在一个水库旁边稍微休息下。拿出些干粮和水进行补充。这个水库很大,也很干净,城市里很难看见还有这么干净的水源了,我甚至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和鱼。
  我正在观赏着四周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被蜇伤的朋友没有吃太多的东西,而是从自己随身带的旅行包里忽然取出了一个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我还以为他自己留了些好吃的,单独藏起来了,于是笑了笑,不再理会。
  可是我看见他从塑料袋里拿出的是一捧红色的土。
  那是那个村庄的土,是老者再三叮嘱我们别让他吃的东西。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挖的?难道是昨天晚上?
  还没等我多想,正要冲上去阻止他,朋友已经将一巴掌红土塞进了嘴巴,随便咀嚼了几下,然后使劲吞咽了下去,接着露出一种非常满足的神情。
  ‘你疯了!’我大声吼到,接着抢过了他手中的袋子,可是他却拼命从我手中想夺回那个塑料袋,他的力气变的出奇的大,即便是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也从未如此过。
  ‘好吃啊,真好吃,你应该试试啊,什么鱼翅鲍鱼,都滚蛋吧,这红土才是宝贝,就像是神仙的食物一样,吃下去伤痛啊,疲劳啊,全都没了,吃啊,吃啊!’他笑嘻嘻地,嘴角淌着口水,就像精神病人一样,一边抢过我的袋子,一边抓着土大口地吃了起来。旁边的另外个伙伴已经呆滞了,忽然,他也抛掉手中的干粮,试探着抓了一点吞下去,紧接着他也疯狂了,和受伤的朋友开始抢夺红土,两个人就像两只见到一块肉骨头的饥饿野狗,打起架来。
  抢夺到一半,先前被蛰伤的那个人忽然高高仰起脖子,就像打鸣的公鸡一般,怪叫一声,喷出口中的红土,不停地吐着白沫全身抽搐地倒在了地上。但是和他抢夺红土的那个却丝毫不去搭理,只是还在往嘴巴里塞着红土,甚至还掰开那人的嘴巴,把他还没吞下去的红土挖出来吃下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可是我马上反应过来,一定要先救活我的朋友,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为了怕咬伤舌头,我不得不拿了块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接着立即寻找药物。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朋友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旁边的同伴也似乎恢复了神智,他惊恐跑到旁边用手指抠着嗓子想吐出那些红土,无奈他吐的胆汁出来了也没吐出一粒。
  那些土吃下去后仿佛有生命一样,死死的趴在胃壁上?
  我和那个同伴决定轮流背着伤者,赶快回到医院去,希望可以还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是炎热的天气,加上四周的几乎一样的地形,我发现我们三人居然在这么小的地方迷路了,其实我知道,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性已经渐渐被粉碎了。
  背着他每走一步我都很艰难,同伴也是,他把剩余的红土都扔掉了,就像扔掉瘟疫一样。
  终于,我们三人走不动了,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休息,我看了看大家的行囊,食物和水已经不多了。
  由于他有时候醒过来很激动,还张口咬过我们,我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翻转过来,让我的背贴着他的背,用绳子固定在身上,这样才能背着他继续前进。
  ‘放弃,放弃他吧。’同伴望了望已经昏迷的朋友,忽然小声对我嘀咕了一句。
  我的脑海里何尝没有浮现这种想法,可是很快就把它按下去,但这个想法就如同水瓢,总是拼命地浮上来。
  ‘不行。’我坚决的反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啊,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同伴还不死心,将脸凑过来对我说,那一刹那我觉得他长的很让人憎恨,当然,如果我有镜子照照,会觉得我同样很难看。
  因为我最终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我把所有的食物和水分成了三份,留下其中的一份放在昏迷的朋友旁边。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马上来找人救你。’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而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忽然伸出手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腕,非常疼。
  他闭着眼睛低沉了一句。
  ‘别走,别离开我。’
  我犹豫了下,但还是使劲掰开了他的手,接着和同伴继续向前面走去。
  回头望去,朋友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用这样,如果背着他,我们三个都走不出去。’同伴热心地开导我,拍了拍我的背。
  ‘滚,你真让人恶心,如果是我,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吧,说不定连食物和水都不会留!’我架开他的手臂,那人愣了下,接着冷笑了几声,不再说话。
  我们接着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发现前面已经离旁边最近的城市郊区不远了,我和他都很高兴。于是决定睡一觉,好好休息下,依靠最后的体力赶快回去。
  那一觉睡的很沉。
  可是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和同伴依旧躺在抛弃朋友的那棵树下。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地面上还有着我留下来的食物和水,一点也没有动过,但是朋友却不见了。
  我连忙摇醒了同伴,他吓坏了,说可能我们走错路了。两人连忙爬起来,四处寻找了下朋友,可是根本没有踪迹。
  ‘冷静!要冷静!’我这样提醒自己和同伴,两个人稍微平静了下,再次靠着地图和工具往城市边缘走去。
  可是只要我们一睡觉,醒过来就发现回答了那棵树下。
  而且我依稀可以看见树下又一个人睡过的痕迹,而且还个人形的地方与旁边不同,是红颜色的土壤。
  食物和水都没有了,我看见同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红土。
  我狠狠揍了他一下,总算没让他干傻事。在商量了下后,我们决定再次赶路,不过睡觉的时候轮流值班,每个人睡一小时。
  走了一天后,我们知道一个荒芜的旧房子可以休息,入夜后,我们躺下了。
  每人一小时,虽然有些麻烦,但却是最好的方法了。大概两点的时候,是我值班。
  长期的跋涉已经让我不堪重负,还好平时的锻炼起到了作用,我还可以支撑下去。
  不过眼睛依然在互相打架,当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只留了一条细缝观察着。
  这里夜晚的天空很明朗,所以还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不过我宁愿当时我是个瞎子。
  我原以为是路过的旅行者,或者是附近的猎户,要么是一只野兽我都不会害怕的让自己觉得无助。
  可是我偏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不,或许已经不能称他为人了。
  我的那个朋友,脚步蹒跚的扶着墙壁靠近躺在地上的我们两个,借着外面不多的光,我可以看到他的脑袋如同一个拔开了皮晒干的芒果,脸已经开始腐烂了,干枯的如同缺水的树叶,已经开裂而且脸皮一片片耷拉下来,而嘴巴却鼓鼓的,一下一下的蠕动,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是红土。因为他每走一步,嘴边都掉落一些红色的土渣掉下来。
  他面无表情,走向了躺在我床边的朋友,然后机械的将他提起来,倒过来放在背上,背靠着背将他背去,接着,迈着同样的步伐慢慢走了出去。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牙齿,死死的咬着,避免它们因为颤抖而发出声音。
  临出去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我一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和同伴无论走多远都又回到那颗树下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迅速跳了起来,任何一样东西都不去收拾,立即跑出屋子,向外面狂奔。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户冒着缕缕白烟的民房,我冲过去,看见一个农夫正在生火做饭,终于,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当地的医院了,我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事情,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将那位同伴带到哪里去了,总之,那七天几乎成了我这辈子最想磨灭却又印象最深刻的日子。”那人终于说完了,我们两个握着听筒沉默了很久。
  不过,还是他打破了僵局。
  “你知道么,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村落,可是一直都没有再遇见过,我的两个伙伴也秒无音讯,警察把他们列入了失踪人口,他们的亲人不止一次的质问我,为何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所以,虽然我没事,但是我却最痛苦,几乎每晚都能梦见他们两个,口里塞满着红土站在我面前。”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我安抚了他几句,才使他稍微好点。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
  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
  或许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无法选择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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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夜 抽屉

  大多数收藏家其实都有很强的占有欲,正常点的有喜欢邮票,钱币古玩这类比较普通的,然后有少许另类的,比如收集火柴盒,香烟盒之类,当然,也不乏变态者,像德国集中营中专门喜欢收集美丽的少女皮肤,先在上面纹上各种各样的花纹,然后将女孩泡在玫瑰花瓣和防腐剂的热水中,让防腐剂能进入皮肤毛孔内,也方便剥下来。至于剥下来的人皮,有的制成套枕,有的制成皮桌布,最著名的当属那个战败后苏联战士从一个德国军医家里收缴出来的一个台灯灯罩,没错,那是人皮制成的。
  不过我要说的这位朋友自然没有这么令人作呕的嗜好,就算他有,他也不敢去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那位变态杀手。其实他的爱好是收藏古木桌子,任何年代的木桌他都非常喜欢,不过收藏这玩意实在需要很大的空间和气力,有些桌子非常重,不过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这种爱好,以至于将美丽的妻子气的离婚,但他倒落的清闲。
  这位叫谭蓝的朋友家境非常富裕,得益于他年轻时代的拼搏和经营有道。不过一有好的木桌他都叫我来看,虽然我不是很懂,不过在他的熏陶下多少了解了一些。木桌这种东西主要看历史和原料,如果是名贵的木料,像紫檀木,一直被认为是最名贵的木材,大多为紫黑色,在各种硬木中,紫檀质地最为细密,木料的分量最重,木纹不明显.自古被用作声名显赫宅门大户人家之用,有些人可能会谈到红木,其实红木不是一种木料,而是泛指一类木头,根据《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黄檀属的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类,柿属的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铁刀木属及崖豆属的鸡翅木类5属8类33种材料的总称。用这8类33种材料制作的家具可称为红木家具。红木材质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微米。红木心材材色都是经过大气变深的,其中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类为红褐色,黑酸枝类为黑紫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这类木头制成的桌子我的朋友是买不起的,因为据说前些时日一张明清时代龙纹石面黄花梨木桌居然被人以九十八万元的高价买走,的确让人无法相信。另外一些则是有特殊意义或者年代久远的,不过木制品切忌重新上漆,否则身价大不如前,当然,还有一些本来根本不值钱的也被认为炒作起来,什么是奢侈品?那就是可以卖出比自己原本身价高几百甚至几千倍价格的东西,就如同中秋节的天价鲍鱼鱼翅燕窝月饼,不过我很不明白,既然想吃,还不如直接去吃,干嘛要把这些夹在月饼里?我始终觉得月饼还是用最原始的豆沙馅最好。
  废话少说,谭蓝在电话里的语气几乎可以用激动来形容。
  “昨天吃了仙丹,从乡下一个老农家里捡漏,淘到一张老花梨木背雕纹桌,真便宜,才两千多!”谭蓝一边说着一边咂吧着嘴,仿佛一个孩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巧克力糖一般。
  “不是我打击你,你就不怕被人埋地雷,你交学费的次数也不少了。”我笑道,不料谭蓝一口咬定,是张很不错的桌子,而且这个桌子特别之处不在桌子的来历和原料,而是上面的一个抽屉。
  “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里不方便说。”说完,谭蓝挂了机,电话响起了嘟嘟声。我合上电话,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抽屉这么惊天动地。
  所谓吃仙丹,埋地雷,捡漏,交学费都是淘古玩人的术语,就像旧时黑道上的黑话一般。吃仙丹比作买到了非常便宜的藏品,埋地雷指的是有些人以为去农村从农民手里买的货不会有错,却不知道这些货是商人和农民合伙作伪的,这就是埋地雷。而捡漏比作卖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货,被人买走,对买主来讲叫“拣漏”。反过来对卖家来说就叫走宝,至于交学费顾名思义,则是玩古玩的新手不识货,老买到不值钱的仿制品。
  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采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进入了内堂,我看见了那张桌子。
  很漂亮,蛋黄色,大约一米多高,保存的很不错,桌面边沿线脚交叠变化,两平两凹;桌面与腿足之间以卷云角为点缀;腿足头呈内翻马蹄形,工艺精美。而且在桌面左下还有个暗格,也就是那个抽屉。
  我很少见这种桌子也带着抽屉的。
  抽屉外面没有任何把手,纹理结合的很好,几乎成了桌子的一部分,不仔细看还真没发现。
“这,这是个神奇的抽屉!”谭蓝抑制不住的舞动着双手,嘴角一下下地抽动着,我奇怪即便他以极低的价格淘到一张好东西也不必说的这么夸张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解和惊讶,因为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才发现这抽屉的与众不同之处,我甚至犹豫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不过作为我唯一的好朋友,我是在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了!你知道这种喜悦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泄出来很容易生病的.”不过他话锋一转,忽然眯起眼睛低沉着说:“当然,我还是要警告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去任何一个字,否则对你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和别人分享秘密,因为你也要承担无谓的烦恼,而且更加多,因为秘密一旦泄漏,人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你,当然,他不会去想是否是他自己无意说出去的。
  “好吧,快说吧,我保证不说去。”最终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只是偶然间发现这抽屉的特别之处,前天,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钢笔,整个屋子都翻过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钢笔,因为需要记录些东西,后来只剩下那个抽屉没看过,我是个没记性的人,几分钟前还那在手上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所以我找起东西也是乱翻一气。当然,打开抽屉前我压根不抱希望。
  可是原本空荡荡的抽屉里居然正躺着一只笔,能找到找了很久的东西是件让人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我很快发现,这支笔并不是我的那只。虽然型号颜色一样,但新旧确实不一样的。
  我开始怀疑这个抽屉有着某种神奇的作用,于是我开始试验,先是想要一本书,结果拉开抽屉后那书就躺在那里,我高兴坏了,试验了很多次,只要是那抽屉装的下的东西我都尝试过,结果真是屡试不爽啊。”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自从他离婚后我还没看见过他这么高兴过。
  “听说过聚宝盆么?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你说这个世界上我算是最快乐的人么?为了证明给你看,瞧,我从这里可以掏出一只手表!”说着,谭蓝果然从里面拿出一只名贵的男式手表。虽然我始终觉得那是他一早放进去的来忽悠我而已,但是他坚持要我亲自尝试一次,我拗不过他,只要试了下。
  我决定要一个数码相机,好的要几千块,一直想买但考虑到一旦买了恐怕这个月要靠到步行街去帮人拍照来维持生计了。
  我暗自在心中祈祷,拉开抽屉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崭新的照相机放在抽屉里。
  居然是真的!而且我肯定不是谭蓝做得手脚,很快我还想了数据线,电池,内存卡,于是一整套装备都拿齐了!
  “没有欺骗你吧?”谭蓝见我笑得如花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甚至包括钱币也可以。”谭蓝顺手拉开了抽屉,又摸出了一打崭新的钞票。
  我再次仔细端详起那个抽屉,比普通的稍大一些,也要宽一点,从外表看实在想象不出居然有这个能力。
   “我昨天兴奋的试验了一天,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达成,可是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谭蓝伸开双手,仰坐在沙发上。
   “哦?那是什么?”我把玩着相机,背靠在桌子上,好奇地问他。
   “一个女人!我还欠缺一个女主人啊。”他的眼睛忽然射出精光,再次变成了难看的三角眼,整个人也从沙发上跳起来。
  “你可以说是最富有的人了,还怕没有老婆么?”我开玩笑说,可是谭蓝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不!这些女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完美的女性,只有那个神奇的抽屉,才能赐予我最理想的另一半!”谭蓝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你疯了?抽屉里怎么可能出来人呢?”我刚说完,却感觉身后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
  我没有感觉错,抽屉正在努力的自己往外突出来。
  随着我诧异的转过身体,抽屉哗啦一下自己弹开了,犹如电脑的光驱一样。
  不过我看见的不是黄色光滑的抽屉内侧,而是黑黑的一片。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一眼。
  原来那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发,准确的说是一个女性的头发,她的后脑勺正对着我。
  抽屉继续向外延伸出来,我难以思议的看到了犹如电视里的武林高手表演缩骨功一样,一个女人居然慢慢从抽屉里爬了出来。
  先是头和肩膀,她的脸始终对着地下,我看不清楚,赤裸着身体伸出两只洁白如牛奶般手臂的女人继续往外爬着,她的下半身还卡在抽屉里,这样看去就像一只捕获到猎物的螳螂。她很瘦弱,曲线也很好,身体正是以人类难以达到的弯曲角度从抽屉里伸展出来。就如同一截雪白的牙膏,慢慢的从抽屉中挤了出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孩真的按照谭蓝的愿望出现了!
  女人继续朝外爬行着,她的头发已经触到了我的裤子,身后的谭蓝忽然高兴的笑到,一把把我推开,扶起那个女孩。并且为她披上衣服。
  我看了看女孩,很漂亮,五官端正而灵巧,只是笑起来有些不舒服。
  让人看的感觉有些漂亮过头了。
  的确是非常完美的女性,起码从外貌来说是的。谭蓝犹如得到了个宝贝一般搂着她,女孩也很听谭蓝的话,两人仿佛久别的新婚夫妇一般亲热,只不过女孩的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但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或许能从抽屉出来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不过一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反而就不会诧异,就如同前面我拿到了自己喜欢的数码相机,我会去怀疑这个相机是否是正常的么?
  谭蓝也是。这听上去挺没道理,可事实却的确如此。
  谭蓝对着我咳嗽了几声,我识趣地准备告辞。不过女孩忽然笑了笑,用纤细如葱白的手指指了下我的手。
  “给我们拍张照片!”谭蓝对着我招呼,我也很乐意,当他们摆好姿势,我为他们拍了几张便离开了那房子。
  临走前我听见房子里响彻着谭蓝的笑声。
  工作很忙,即使是相机也来不及去玩,我把它扔到家里也没去管了,没几天,我忽然听闻到一些消息,大都是些商店举报说自己的货物莫名其妙丢失的事情,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妙,拜托一个银行的朋友问了问,果然,最近银行经常发现整打的新钞不翼而飞,开始还怀疑是内部人做的,彻查了很久,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看来所谓的抽屉,其实只是一个小偷罢了。
  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部相机,赶紧回去,在电脑上看了看那天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的谭蓝一脸春风得意,不过我一看见那女孩就觉得不舒服。
  似乎是脸。我把她的脸放大了,终于发现了那里不妥了。
  女孩的瞳孔很大,远远大于正常人,或者说活人,就如同夜晚猫的瞳孔一样。
  我立即打电话联系谭蓝,可是里面只有忙音,看来必须去他家一趟,叫他赶快把那张桌子和那个女人都扔掉,当然,我也带着那个相机。
  可是当我来到他家的时候,却发现谭蓝家的门都没锁。我推开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去无人答应。
  桌子上的饭菜已经变质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放置一两天就会变质了,饭菜几乎一点都没动,旁边还有一瓶开了封的葡萄酒。
  我走进了内房。那张桌子好好的摆放在原处,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空旷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衰败俄感觉,谭蓝本来是个极爱干净之人,怎么几天不见家就成这样了,温柔乡就令一个人如此快的连生活习惯也改了么。
  整间房子既找不到谭蓝,也找不到那个怪女人。我决定离开的时候,身后的抽屉想起了呜呜的声音。
  在安静的房子显的非常令人注意。我踱着步子走过去,刚想伸手拉开,结果抽屉啪一下摊开了,我没留心,没站稳,一下坐在地上。
  抽屉里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很熟悉的手。
  因为手腕上正带着那只前几天谭蓝从抽屉里掏出的那之手表。接着,呜呜的声音更大了,我的腿开始发软,虽然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看着手无助的在晃悠着。
  我挺直了背,看见抽屉里有一个人头,是谭蓝的。
  谭蓝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依旧是那令人讨厌的三角眼,他的两只手努力的像外趴拉着,我看着他,想到了猫抓住老鼠的时候会故意放开几次,但却又一下按住老鼠的尾巴,看着老鼠无助的伸着腿在地上抓着。
  现在的谭蓝犹如一只等死的老鼠。
  因为我看到了他的头顶上还有一只手,是个女人的手,不过却不在雪白细长,而是肿胀的,惨白的,手的皮肤几乎变得半透明了,我见过那样的手,医学院里被福尔马林浸泡的标本就是如此。谭蓝的嘴巴上也有一只,死死的按在嘴上,难怪我只能听见呜呜的声音。
  “救我。”谭蓝似乎努力挣脱掉了按在嘴上的那只手,吐出了两个字,短而颤抖像往外倒豆子一样。
  不过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两个字了。
  谭蓝的头左边,伸出了那个女孩的头,依旧是放大的瞳孔,依旧是美艳的脸容,依旧是让人看得不舒服的笑。
  只一下,快得让人难以细想象,那女孩就把谭蓝拖了进去,后者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仿佛抽屉里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两人掉了进去一样。房间里恢复了宁静,我几乎觉得刚才看到的是幻觉而已。
  抽屉啪的一下再次自己关上了。
  “索求的过多,就是这种下场么?”我将手中相机小心的放回抽屉。抽屉依旧如平常一样普通,我四下里摸索了下,除了冰冷光滑的内壁,什么也没有,我只好暂时离开了那房子。
  第二天我正打算找人把那张桌子给搬走烧掉,起码别让其他人得到了,可是等我请着人来到房子的时候,却看见谭蓝离婚的妻子在指挥着人搬着东西。一阵寒暄后才知道,她说昨天晚上接到谭蓝的电话,很急,声音仿佛不是他的一样,说自己要出躺远门,暂时不能支付抚养费了,并嘱咐前妻将这房子充数,并且可以卖掉所有珍藏的古玩和古木桌作为抵偿。
  “昨天晚上?”我大惊。谭蓝的妻子奇怪地看着我。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那家伙又在骗我?算了,反正也离婚了,他的死活我也管不了了,还好这里的东西还算值钱。”女人叹了口气,接着又忽然开心的笑道。
  谭蓝的死活她的确是管不了了,不过我只关心那张桌子。
  谭蓝的前妻听说我要买那张桌子,惋惜地拒绝了。
  “真不好意思,那桌子我已经卖给一个收古物的商人了,他高兴坏了,搬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弄破了,血都滴在上面,吓得他连忙擦掉。”谭蓝的前妻歪着脑袋回忆说。
  我只好和她告辞,看来,这张桌子和那个抽屉依然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游荡着。
  或许不久后我又会听到商店的货物莫名失窃的消息了。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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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夜 姐妹

   卢笛恐怕可以算是我见过的男性中最为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了,其实他并没有纪颜英俊,也不像其他的男性那样喜欢耍酷,但是他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熟悉感,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讨厌自己,在卢笛的身边总是飞舞着许多灿烂的美丽景色,当然,这一度使我们这些朋友颇为嫉妒。
  用卢笛的话来说,其实被女孩子包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包围并不是外人看上去那样非常幸福的事,自然,他每次愁眉苦脸的抱怨那些女孩很难伺候的时候,得到的只能是我们的拳脚相加。但是玩笑归玩笑,我们非常想知道卢笛究竟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不知道,我非常的苦恼,如同一直摇摆的挂钟,不明白何时才能停下,也不知道停在什么地方。”卢笛的性格偏向懦弱,带着一些诗人的忧伤,可能也是女孩喜欢他的原因。加上显赫的家境和温文尔雅的谈吐,的确很少有女孩不对他动心。
  很凑巧,前些日子我居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卢笛打来的,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结婚了,有空就过来坐坐。”说完就挂了,那种语调非常的凄寂,说的难听点,不像是将要结婚的喜悦,反到是像通知讣告一样。
  婚姻果然是爱情的坟墓么?
  挂上电话才知道他居然连地点都没说,只好再次打过去询问日期地点,居然就在下星期二,我看了看日程,看来只好请假半天了。
  那天居然是大雨,我非常的诧异,出席了这么多次婚礼,下雨天结婚还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我很喜欢下雨,出生的时候就是伴随着暴雨下来的,所以无论是我结婚还是死去,我都希望是在有雨的日子。”卢笛经常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窗外看。
  果然很符合他的个性,只不过我越来越对新娘好奇了,究竟是怎样一位美人,抑或是一位非常聪明可爱的女子居然可以使平日里对事情犹豫不决的他下定决心结婚呢。
  可是当我见到那个女孩时,我自己的都无法掩盖脸上的失望之色,不仅仅是我,看得出所有接到他要结婚而兴致勃勃赶来的宾客都有那种感觉,甚至还有几位曾经和卢笛交往过的几个优秀女孩居然气的当场离席了。
  那是为极其普通的女孩,既没有过人的容貌和优雅的谈吐,也没有显赫的背景,要知道,卢笛的家里虽然谈不上豪门,但却是世代书香,祖上出过很多名人,虽然没有轻视那女孩的意思,但的确对这桩婚事费解。
  不过卢笛看上去还算不错,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从旁里人的话来看,卢笛完全是自愿娶这个女孩的,说是她苦苦守候了很多年,不过这个理由听上去总是如此牵强。
  宴席上充溢着一种很不和谐的氛围,尤其是某些人的祝福声中,隐隐能嗅出一种报复式和幸灾乐祸的愉悦。
  我能了解到其中应该有某些原因,不过这个日子实在不好找他谈。
  糊里糊涂的酒会过后,我回到了报社,可是当下班之后,却意外的接到卢笛的电话。
  “我们谈谈吧,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而且卷着舌头吐字不清,从话筒里都能闻到浓浓的酒味。
  我答应了,并按照约定去了他家附近的一个篮球场,以前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球。
  不过现在外面仍然下着大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撑着伞来到球场的时候,卢笛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了,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没精神,我纳闷干嘛不去陪新娘,却一个人跑了出来。
  “让我和你聊会儿吧,再不说,我会疯掉的。”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一样。
  我们走进了旁边遮雨的塑料棚,找了块还算干净而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不打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有不舒服的事情都拉着你说话。”卢笛抱歉的拍拍我肩膀。他的确是这样的人,总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考虑他人的感受。善解人意并不见得一定就是优点,过分的话会让自己活的很累,很辛苦。
  我摇摇头,虽然工作一天很累,不过我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
  “你一定为我选择的对象感到不解吧,在说明我的选择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个故事。”他半闭着眼睛如同刚刚睡醒一般,鼻尖上还挂着雨珠,不过并没有擦去,而是一直望着外面的大雨。低沉带着磁性的嗓音混合雨敲打在塑料彭棚上的声音,让人觉得仿佛在念诗一般。
  “在我认识的众多女孩中,有各种各样的,聪明的,可爱的,漂亮的,体贴温柔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集合这些所有的优点,有时候我和她们相处,总是会想,造物主究竟有没有制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女性呢?
  很快,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而且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对长相声音性格完全相同的双胞胎。
  当一位美丽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即便她有奥黛丽赫本的高贵美丽,梦露的性感漂亮,但是顶多只能用令人昏厥来形容到极致吧,可是你想想,两个完全一样的女孩,穿着打扮,说话的声音语速甚至包括眨眼的动作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起码从普通人的感觉来说。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只能说这的确是个奇迹。你可能会跪下来对神的无意或者是有意的举动心存崇敬。
  不过像普通的双胞胎一样,即便是我,在开始也很难进入她们的圈子。这两个女孩无论走在哪里,双手总是牵在一起,紧紧的十指双扣,而且她们说话尤其有趣,一个人说一句,互相间都能知道对方下一句要说什么,这种测试心灵相通的实验我们做起来总是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这对姐妹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亲人了,以至于她们之间过于互相重视,把对方当成了自己身体生活生命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像电视里那种连体双婴,但是两人之间总有着一根看不见的纽带。
  她们继承了父母巨额的一笔遗产,生活富裕豪华,但是却喜欢过着简单简朴的日子。姐妹两居住在父亲生前设计建造的一栋房子里,房间很大,却只住着她们两人,也不请任何佣人,只是在门口设置了保安人员,这也是她们父亲早已经安排好的,因为这栋房子本来就是一栋双子楼。楼的名字就叫‘sister’,是父亲专门为姐妹俩设计的,本来是安排两人分别住在房子的两边,不过自从父母去世后,她们却一直睡在一起。
  说了这么久,却忘记告诉你她们的名字,姐姐叫刘雪,妹妹叫刘雨。可能她们过世的父母都喜欢水吧。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很想接近她们姐妹两个,很想看看这貌似无缝可寻的姐妹关系中是否有能我的空间。于是我经常接近她们,和他们聊天。不过起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别说是我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是她们熟悉的朋友都很少能够和姐妹两个聊超过十句。但是她们并非冰冷的,而是沉默着摇头,用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所以即便被拒绝,你也不会心存不满,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她们的话,那就是天使。”卢笛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非常迷茫的色彩,如连绵的雨帘,又像雨后的彩虹。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没有从姐妹里找一个你喜欢的呢?”我忍不住问他。
  “说得对,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卢笛再次清醒过来,接着说下去。
  “按理说,即便是双胞胎,也应该有一点特征加以区别,就像某个人说的,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可是我认识两人这么久,却始终找不到她们的不同点。每次两姐妹笑着让我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我每次都错。
  ‘即便是随便猜,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啊,为什么每次都错呢?’当时的我傻傻地摸着后脑勺郁闷地说。
  ‘因为你对我们两个的好感都是一样的,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多一些的时候,你就可以猜出来了。’两个漂亮的女孩同声说着,我感觉有些眩晕,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充满这镜子的房间。
  或许诚如她们所言,如果我真喜欢那个一个多一些,就自然可以猜出来了。快乐的日子依旧进行着,那个猜谁是姐姐的游戏也重复地玩着。
  旁边的人都说,很少看见刘雪刘雨姐妹会和一个男人如此的亲近,而她们自己则说,那是因为我的外貌像她们父亲,而说话动作则像她们的母亲。
  或许是吧,早早离开父母温暖的人,总会对和父母相似的人产生熟悉感。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由于家里的变故,我不得不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由于以前有人照顾,一下子突然到来的独自生活就很不适应,我经常生病,人也瘦的厉害。姐妹两个知道后,热情的邀请我去她们的那栋双子楼住一段时间。我开始并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答应了。
  那栋楼非常的漂亮,通体都是白色的,据说外壁不是油漆刷的,而是真正的白色大理石铺设而成。房子外表看去像一张立起的弓,从两边高耸起来的楼塔,犹如镜子的里外,一摸一样,房子的建筑布局很有些中世纪欧洲的皇家风格,也难怪,刘氏姐妹的父亲就是一位在英国比较有名的设计师。整个房子让人看的非常舒适,内心充满了满足感,只是觉得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两人住多少有些寂寞。
  不过据说他设计完这这座双子楼后,就死在了办公桌上。随后他的妻子也由于伤心而随之离去。加上姐妹两个从小就喜欢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赤着双脚,手拉着手无言地走在冷静的房间过道上。这栋‘sister’在外人的议论声中多少带着些不详的味道。
  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
  住进去以后,开始的日子还算很不错,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另外和两姐妹聊天,做游戏,和她们在一起你不会有三个人的感觉。
  你始终会觉得,她们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你的眼睛发生了重影而已。
  但是渐渐的,随着和她们交往的日子加深,我也终于发现两人的不同了。开始我会觉得很好奇,很得意,因为我终于知道了如何去区分她们,但是刘雪和刘雨并不知道。
  姐姐刘雪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的轻轻咬一下嘴唇。
  的确是略微的差别,或许是我的意识里多少带着些女性的细腻,这与我从小就在母亲身边长大有关吧。
  但是我很快发现,原本的一人重新变成了两人。我开始惊慌和不安。因为我同时发现,自己可能爱上了刘雪。
  虽然我前面说过,两姐妹说话像一个人一样,一人说一句,但是刘雪说出来的总是些很平淡,很带着诗意的话,是一些陈述句,而妹妹却是些感叹或者问话,带着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并不是不喜欢刘雨,但的确更喜欢刘雪多一些。
  而且不仅仅是咬嘴唇,刘雪的左手无名指上由于一次小的以外,留下了一道很细小,几乎不仔细看就无法识别的淡淡肉色伤疤。那似乎是一次她拿餐刀给我不小心划到的。可是没过多久,我看见刘雨也用刀在自己的指头上划了一刀,刘雪很难过,问妹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可以和姐姐不一样啊,我们两的肉体应该没有任何的差别,一点点细微的不同都是不允许的,否则,我们就不是一个人了。’刘雨微笑着,任凭着鲜血流淌,用另外一只手抚摸这姐姐的脸。我看着两姐妹相拥在一起,实在插不上什么话,可是当看见刘雨微笑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
  因为当刘雪低头哭泣时,刘雨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我们么?’刘雨,再次笑着问我。我只好无言以对。
  当刘雨的伤好以后,再次要和我做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猜出来了,但我又不想骗她们。
  ‘你到底还是猜出来了啊。’刘雪咬了咬嘴唇。
  ‘你知道么?除了父亲和母亲,你是第三个能猜出我们的人了。’刘雨带着和刘雪同样的微笑说着。
  ‘但是他们已经死了,离开我们了。’刘雪说。
  ‘你也会死么?’刘雨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们,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把她们分开,我不会从刘雨身边带走她的姐姐,因为刘雪也不会同意的。我能做的只有离开了。当她们知道我要离开这座‘sister’的时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我看见她们两人的手第一次没有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们的请求,留下来吃最后一顿饭。不过她们坚持让我坐着,所有的事由两人自己去做。
  那天本来是下午,可是外面已经阴沉着天了。
  坐在餐桌边的木椅上,我忽然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她们到底在制作什么食物。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了叮铃叮铃的声音,看见一个人推着一辆餐车过来。但我无法分辨这个人是刘雪还是刘雨。
  但是她们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出来的啊。
  ‘吃吧,姐姐做的汤很好喝的。’看来她是刘雨了。她依旧充满着天真的笑容看着我,把一个巨大的汤盆端上来。
  汤里浮动这白色而细腻的肉块,整个房间里洋溢着非常诱人的香气。
  ‘你姐姐呢?’我问刘雨,四下里看着。
  刘雨没有回答,只是一边为我盛汤,一边微笑着。
  ‘你很快可以见到她。’说着,她自己也盛了一碗。
  我喝着碗里的汤,很惊讶为何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味的东西。刘雨也大口喝着。
  ‘你姐姐呢?’我又问她,刘雨的脸上划过一次不悦。
  ‘这是你第二次问她了,’刘雨顿了顿,放下碗,‘记得我们和你说过么,当你爱上我们两人其中的一个后,你会很容易分辨出来我们谁是谁。’
  ‘我记得。’我慢慢地回答她,或许现在这样告诉刘雨,我就可以带刘雪走了。
  ‘可是你没有选择我。’刘雨咬了咬嘴唇。我有些差异。
  ‘你姐姐呢?’我大声质问起刘雨,即将到来的不安感让我很激动。
  ‘我说过了,姐姐做的汤很好喝,可惜她死了,我们只能喝一次。’刘雨慢慢地将碗里剩下的汤倒进嘴里,安静的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她喉咙下咽的声音。
  我无法相信地坐在椅子上。
  汤盆里浮上来一样东西,细长。
  那是一根手指,准确地说是无名指,在指头旁边有一道非常仔细才能看到的一道淡淡伤疤。
  ‘姐姐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我们吃了她。’刘雨高兴地站了起来,她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
  她又咬了咬嘴唇。
  ‘从子宫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或者说我一直是半个人,姐姐也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还会一直像外面的人认为的一样,所谓的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可是谁也不了解我们睡在这栋房子里晚上有多么冷,多么寂寞,所以你不应该出现的。’刘雨望着我。
  我则低垂着脑袋。
  ‘我的确不应该介入你们。’
  ‘可是晚了,我和姐姐都爱上了你,但是你却只有一个。于是,姐姐和我约定好,如果你爱上了我们其中的一个,也就是你能完全分辨出来我们的时候,我们姐妹要变成一个人,一个人。’刘雨紧紧地咬着下嘴唇,一丝血顺着牙缝流了出来,如同一根红色的细线。
  房子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
  ‘你不是刘雨。’我忽然昂起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刘雨吃惊地望着我。
  ‘碗里的,才是刘雨吧。’我忍着强烈要吐的感觉,指着那汤盆。
  ‘刘雪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激动的时候喜欢咬着下嘴唇。’我终于说了出来。
  刘雨,不,应该是刘雪呆滞地望着我,可是很快又再次微笑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都无法接受我们两个过于相似而发疯死去,没想到你居然能如此看透我们。小雨说了,她知道你喜欢我,想要带我走,她也很喜欢你,所以她说,要我们吃下她,这样,小雨又再次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这样,我们姐妹就永远不会分开,就像以前一样。’刘雪笑着解释。
  ‘所谓的吃下姐姐,其实是你占据了刘雪的身体吧。’我问道。
  ‘是啊,这身体是姐姐的,而灵魂却是我的,这不是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乐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呼眼前的这个人了,究竟是刘雪杀了刘雨,还是刘雨将刘雪作成了肉汤。
  但我明白,她们姐妹两一定死去了一个。
  ‘你说的咬嘴唇,其实是我和姐姐商量好的,连我们自己都弄不清楚我们是谁,你以为你能看清楚么?’我眼前的女孩解开了自己的发箍,脱去了衣服,站在了窗户边上,外面的大雨击打着那窗子。她打开了窗户,雨点一下就无情地拍在她洁白无暇的肉体上。房间里的灯已经灭了,随着每一次的闪电,我都能看见她赤裸的身体,闪电的光将本来白色的躯体照射的更加惨白。我仿佛看见了一副油画,一位美丽的女神站在了如同画框般的窗户前面,后面的背景则是紫黑色的天空和磅礴的大雨。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么?’她高声笑道,下雨的声音已经很大,嘈杂的充满了耳朵,眼前明明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我却听到的是两人的和音。
  我用手按在桌子上,脚却无力上去。
  终于,我昏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被雨浇湿的地毯,和那在餐桌上依旧冒着微微热气的汤。
  我冲到厨房,看见了一具尸体,几乎已经切碎了,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看下去。
  我离开了那栋‘sister’的双子楼,而且从未再回去,据说,本来是通体白色的双子楼,有一半竟然慢慢变成了红色。
  那以后我也没见过那对姐妹,我始终认为她们还是完整的,姐姐和妹妹无论那一个都没有死去,只是重新成了一个人。或许她们只会爱着对方,我不过是她们精心挑选的,拿来作为两人结合的一个借口和契机罢了。
  那件事恐怕我才是受害者,以致与以后很长时间我都惧怕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完美的女孩,似乎从每一个人身上我都能看到那两姐妹的影子,直到遇见我现在的妻子,她挽救了我,虽然她不优秀,但她可以让我忘记以前的噩梦。”说完,卢笛站了起来,长舒了一口气。
  “我该回去了,或许,她等的着急了。”卢笛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不久,便随着缓慢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说老实话,我听的很糊涂,随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纪颜。
  “你知道么,有一种说法是吃掉活人的肉或者器官,可以继承死者的灵魂,据说有一个部落,都是父子相传,当儿子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时候都会举行一个仪式,那就是吃掉自己的父亲。这并非空穴来风,你也该听说过吧,很多被移植心脏或者别的器官的人在移植过后会性情大变,或者凭空多出很多自己以前没有的习惯,或许就是源自于此。”纪颜道了杯水,咕噜咕噜灌进嘴里。
  “而且,如果是双胞胎姐妹,或许吃掉另外一个,两人真的就能永远在一起了。”纪颜看着窗外的大雨默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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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夜 墙

   大学的宿舍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传闻,特别是那些有着几十年高龄的年代久远的旧楼,黑色充满裂缝的木地板,长而幽暗的厕所,都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倘若是还出过什么意外,那好事者就更加变本加厉,故事套着故事,老生们总是喜欢用这些来吓唬新来的同学,看着他们唯唯诺诺略有发抖的样子不免总是心中暗爽,不为什么,只是因为自己进校也是如此这般,就如同切掉尾巴的猴子,以后每次进笼的新猴子总会被以前的猴子集体按住,切掉尾巴。
   黎正的离开让纪颜的性格似乎变得低沉了许多,唯有李多在的时候尚能看见他的几丝笑脸,大多数时候他都站在窗边一个人抽着闷烟,实在不愿意看他这样,正好报社和其他几家杂志社打算在某大学举办一个书报展览,那学校正是纪颜曾经就读过的医学院,我于是热情地邀请他同去,开始他并不答应,不过经不住我的再三纠缠,我以帮忙的借口终于说动他了。
   毕业后的人多去学校走走,看看那些热情充满朝气的学生,总能找到几缕自己当年的影子,人自然也会年轻起来。
   和别的学校不同,医学院的学生似乎脸上总带着与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睿智和平稳,也难怪,做医生的自然是需要细致和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久而久之,自然有些许呆板,当然,也不绝对,比如眼前为我们带路的这个男生,就非常的活跃。
  “您知道么,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从接我入校的老生那里听得一个故事,非常吓人呢,不过想必只是传说而已。”这个叫华月风的高个男孩子带着一点江南口音的好听普通话向我们介绍道。
  纪颜笑了笑,难道他也听说过?华月风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大他几年的校友。刚开始纪颜见到华月风的时候就略微呆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常态,接着笑着说猛的看见他们还真能找到自己以前的感觉。
  “说说看,那是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
  “是这样的,”华月风清了清嗓子,极具表演性质的夸张的说了起来。
  “在这所大学里,在我们的主宿舍楼里,每层都铺了一层地毯,除了第四层,每层都是经常换洗,而且都是灰黄色的,只有第四层是红色的,甚至下雨或者偶尔有人把水泼洒在上面,那红色也不会有丝毫的褪色感觉。
  当我们问起旧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大都不知道,只有接我的那位大四的辅导员,用广东话说道:‘“后生仔,千祈晤好迫自己读书啊”(小孩,学习上千万不要太逼自己)。
   据说几年前,在第四层的宿舍中住着两位好朋友,两人读的专业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爱好,而且成绩都很不错,你要知道,医学院的学习是很残酷的,淘汰制度远比其他学校严格多,每年都有不少的人无法经受残酷的考试而被刷下来,有的直接被劝退,这对其中一些花了很大精力,本身又背负着重大压力的学生来说,是件几乎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医学院自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两个人也是如此,紧张的学习几乎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其中一个读骨伤科的同学非常聪明,而另外那个则相对更刻苦些。不过骨伤科的男生成绩要略好一些。我们姑且称呼读骨伤科的男生为A君,另外一个叫B吧。
  A君有段时间要经常出外实习,每次回来都看见室友拿着一本厚厚的《解剖学》端着用功看,他也不好打搅,只好默默地各做各事,这样的日子慢慢的进行着,知道有一天A君在书桌上发现了朋友的字条。
  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可以借点东西给我么?’他看后笑了笑,随即他也写了张纸条,说当然可以,然后便出去了,第二天回来朋友不在,结果桌子上却又多了张纸条。
  ‘很重要的东西,我怕你不肯。’他觉得有趣,又回了张,说没关系,大家是朋友,无所谓借。
  可是那个同学始终不说要借什么,这事也逐渐在A君心中淡忘了。
  直到一个夏天的周末,A君看书累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朦胧中被人拉了起来,读骨科的男生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寝室好友乱糟糟的头发,口吐着白沫瞪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崭新发亮的手术刀把自己拎了起来。
  ‘读,读,读不完的书啊,怎么办,怎么办?’那人断断续续地说,
  A君吓坏了,连忙问室友怎么了。
  ‘可不可以借你的脑子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累了。’那人忽然神情严肃地问。
  A君终于明白了,室友一直想借的是他的脑子,他看得出朋友不是开玩笑,于是开始大力的挣扎。可是还没等少许反抗,手术刀已经把他脖子割开了,鲜血一下就喷洒出来。
  拿着手术刀的医科生满意地看着倒在自己脚下的同窗好友,看着他无助的捂着自己的喉咙。
  ‘这下有脑子记东西了。’他拖着朋友的双腿,往外走去,只是可怜那个人,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当时他又没死,可喉咙被割开又喊不出来,只能任由着自己的身体被慢慢拖进黑暗的走廊尽头,看着自己身下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据说后来那血迹怎么洗也洗不掉呢,所以被用来告诫我们,读书千万被太强迫自己了,凡事量力而行。不过我猜想估计是假的吧。”华月风讲完故事,接着摸了摸自己脑袋,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不过忽然发现身边的纪颜却没有笑。
  “那不是传闻,是真的,可是和你说的却又略有不同。”纪颜望着华月风。后者则微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纪颜说下去。
  “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正好发生在我大一刚刚入校的时候。”三人找了个凉亭坐下,纪颜开始徐徐道来。
 “大家都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大多数人都还是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还略有生涩,不过由于都是男孩子,很快变熟悉了,寝室是四个人的,和我同寝室的三人却各有各的特点。
   和我都是本地的瘦高个小华,长相帅气,性格开朗。另一个是家境富裕来自北京的刘哥,最后一个则是一直到开学的时候才转入寝室的雁楠。
   四个人中数雁楠最不苟言笑,不过也并非冷冷冰冰,只是犹如算盘竹子,别人拨一下,他就动一下,你问一句他则答一句,绝不多说,然后就又去拼命看书。
  “我是靠着乡亲们从嘴巴里省出来的粮食才来上学的,我只能拼命读下去。”每当我们劝他稍微休息下的时候,雁楠总是抬起头,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张着薄薄的嘴唇认真地说,所以大部分时间若是去外面玩耍或者吃饭,雁楠总是不去的,虽然每次回来我们都为他带了些,可他也推辞不受。别说酒肉朋友,可人大部分时候靠的却还是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长期这样,雁楠和大家多少有了些隔膜。
  “他,大概是不想欠我们的情罢了。”小华叼着烟,抱着吉它坐在阳台上,寝室里只有我和他两人,雁楠去自习,而刘哥则去满学校找漂亮女生了。据说他很是厉害,早在高中的时候女朋友就论打来计算了,而我们也从未看过那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呆的超过两个星期。不过奇怪的是这家伙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作业都不错,实在让我等羡慕不已。
   我很喜欢和小华相处,一来都是本地的,二来他会弹吉它,歌也唱得不错,只是略带苍凉。
  日子慢慢过去,可是奇怪的事情却开始浮出水面。
  首先是我们的宿舍,那是一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不明白校方却一直不肯拆除,虽然内部翻新了下,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住的很不舒服,很大的原因是里面总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一如潮湿的置放在箱子里过久的衣物一样,而且我们是宿舍楼层的最末一个寝室,墙壁正好靠在最外面,所以每到下雨,墙上总是湿湿的一片,让人很难入睡。
  靠最外面的,就是小华和雁楠。
  但是奇怪的是挨着小华的那面墙却干燥如常,雁楠则叫苦不迭,他来自少雨地区,这样湿润的雨季让他很难入睡,我见他总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是提出和他换床睡,雁楠起初不同意,可是长期的睡眠没有质量使他学习成绩也略有下降,最后他同意了。
  “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雨季一过我们就立即换回来吧。”雁楠抢着帮我收拾东西,我则摆手说不用了。
  “不,一定要换回来!’雁楠的眼睛睁的很大”把我的床单拽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声说好的,他才恢复过来。雁楠出去后,躺在床上发短信的刘哥忽然伸了个头出来冷笑道。
  “瞧丫那操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玩意,纪颜你白做好人了,这种人压根不会把你对他的好记在心里。”刘哥不屑一顾地说道。
  “没什么,反正我也喜欢和小华一起啊。”我则笑了笑。
  “算了,懒得搭理他,我晚上去戏果,这里的妞盘亮的多了去了,要不等下我看有多余的打电话叫你和小华一块去吧,反正你们也无聊。”说着他手机响了,对这电话嚷嚷了几句,马上跳下床,拿好钥匙。
  “哥们我今晚上不回来了,甭给我留门了。”说完便一溜烟走了,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雁楠拿着脸盆走进来,两人站在原地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各走各路了。
  天南地北的人聚在一起,多少有些隔膜,我当时也只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那段时间小华的脸色却非常不好。我问他怎么了他始终不说,最后逼急了,他才张嘴说出来。
  “每天你们睡着以后,靠着我的那面墙就在蠕动。”他低着脑袋沉着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开始听了也觉得有些荒谬,“你大概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不是的,要不这样,今天晚上你就拿着笔和纸睡在我床上试试,反正我不敢睡了,晚上我回家睡觉去。”说着,他抄起书包,就出门了,我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本想拦住,无奈他一下就跑了。
  晚上雁楠早早地就出去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躺在小华的床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于是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外面开始下大雨了,墙壁开始渐渐出现黑色的水渍,可是我这边还是白白的一片。
  忽然在雨声和雷声中我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种拍打墙壁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以前我睡在自己床上,经常听见这声音,因为隔壁寝室的同学喜欢躺在床上听歌,竖起的大腿敲打在墙壁上,或者有事没事拍拍墙玩。
  可是现在这墙的另外一面什么也没有。
  我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墙壁上,果然,那声音更加清楚了,而且我几乎可以分辨的出那是脑壳磕在墙壁上的咚咚声音。
  这个时候,贴在墙面的脸上感觉墙体真的在蠕动,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下,可我清晰的感应到了。我立即缩了回去。
  没错,在宿舍的日光灯下,那墙体的确如揉搓的面团一样一下一下凹凸着,最后停下来了,我用手摸了摸,非常有纹理感。
  从床上跳下来的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大的白纸和铅笔,白纸本来是拿来画人体骨骼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把纸垫在硬币上画图的事情。
  同样,我用白纸平铺在墙面上,然后用铅笔大范围的涂抹着。
  随着铅笔芯渐渐的磨平,纸上出现了一幅黑色背景,白色线条的人脸。  
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虽然不是很清除,但是看得出五官脸型都很不错,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但眉宇间却略带忧愁,她眼睛紧紧闭着,嘴角略微上翘,仿佛在笑,但那笑容却充满绝望。
  我想都没想,立即把那纸撕碎了扔进垃圾箱。
  幻觉吧,我再次用手抚摸墙壁,却只能感觉光滑如镜,先前的凹凸不平感却没有了,那奇怪的撞击声也没有了。我只能单方面的认为事情结束了,而且仿佛的确如此,第二天小华回来了,如没事人一样,依旧笑嘻嘻和我聊天,说回去吃了如何如何多的好吃的,我则用拳头锤了锤他。
  接着,刘哥也回来了,心情似乎很好,上课的时候这家伙坐我旁边,满身的酒气,而且隐约之中还有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今天要交上星期布置的血管分布图你小子画了没啊?小心最后考试不过就搞笑了。”收作业的正是雁楠,我知道他可是不留情面的,而这次的作业是和最后考试挂钩的,我自然不免有些担心。
   “你丫少给我拔塞子,压根不必担心我,我在点背也不会挂科,忘记和你说了,昨天晚上哥们我可爽了,居然还是雏,真难得,不过就是有点死赖着不走,虽然是靓,可是我不可能对一个女的两星期以上啊,要不你都会笑话我了是吧?”说着他用大手搂了搂我肩膀,我拍开他的手。
  “你就作吧,小心有报应,倒是没一个女的会嫁给你,真正孤家寡人一个。”刚说完,他就呼呼睡去了,我也只好继续听课。
  很奇怪,没看见他画图,也没看见他交,可是老师并没有指出来,后来翻了翻成绩,他居然比我分还高,和雁楠是同分。
  期末考试前,即便是刘哥也有些紧张了,他也开始绷紧面孔,复习课本,他很聪明,看的也快得多,问的问题也很到位,而且一旦专心做事就把手机关闭,不过我依旧看见一些人来寝室找他,有男有女,大都被他骂跑了。因为累积学分不过,是会被立即离校的,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每年为这个从主楼跳下来自杀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所以哪怕是雁楠,也比平日多了些谨慎和烦躁,学习的压力和炎热的天气,恐怕都是原因所在。
  只是有一个漂亮女孩却总是哭着过来,无论刘哥如何赶她就是不走,骂也骂了,好话也说了,从女孩的口音听来,居然好像也是本地人。她老是侧着脸站在门口,长相有些面熟,却老想不起来。
  最后刘哥实在受不了,和女孩出去了一趟,过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他又要在外留宿,谁知道他居然跑了回来,一脸沮丧,原本白净的脸庞上居然多了个纤细精致的红色的手掌印。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种,真是的,还死赖着我不放了,纪颜你们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啊。”他向来口不择言,我倒也习惯了,不过还没等反击他,小华忽然一反常态的跳了起来朝他扑了过去,刘哥没防备,脸上马上挨了几下。小华什么也不说,只是往刘哥身上招呼,还好我把他们拉开了,雁楠则站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马上要考试了,要打架死远点打。”雁楠坐在椅子上说了一句,接着拿着书又去自习教室了。
  小华也出去了,我总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临走前只对着刘哥说了句“以后再乱来迟早废了你。”刘哥气得跳了起来,可是被我按住了。
   “我这是看你面子,否则我拆了他!”我安慰了他几句,也觉得心烦,于是出去走了走。寝室里只剩下刘哥一人在看书。
  我来到了寝室楼下,看着最外的那侧墙,始终想不通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而那时候我忽然接到电话,说医院的父亲病情有些恶化,我只往寝室打了个电话给刘哥想让他帮我请假,但始终无人接听,事情紧急,我只好先赶往医院了。
  父亲是高三毕业病重的,始终不见好,还好那次不是太严重,不过我还是在医院守了一夜。
  我是第二天凌晨赶回学校的,天忽然开始下雨了,而且又急又大,我没带雨具,只好连忙往宿舍赶,这个时候估计连喜欢大清早去草地背单词的雁楠都得呆在房间里了。
  当我来到宿舍楼下,却没再上去了,因为我看见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吊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位置看上去就是在我们寝室。
  犹如一个雨天娃娃,我看清楚了,好像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黑色的头发和裙子被雨水打湿了,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她是背对着我,脸朝着那墙壁。一条长长的绳子勒在她的脖子里。
  开始刮风了,她纤细瘦弱的身体就像纸做的一样被吹起,然后又重重的敲打在墙壁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我立即打了电话给学校管理处,很快,他们把女孩的尸体放了下来。
  那女孩的脸和我上次从墙壁上临摹下来的一模一样。
  而且很熟悉,我后来想起来,这好像就是那个经常来找刘哥的女生。由于天才刚蒙蒙亮,校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骚动,连忙封锁了消息,把女孩尸体抬走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我也被告知不要随便乱说话。
  宿舍楼的灯似乎坏了,我踩着木制的地板,脚底下咯吱咯吱的响着,回到寝室,却刘哥不见了,小华也不见了,只有雁楠躺在床上。
  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所以没去叫他,可是又忽然看见他的手上有些血迹。
  虽然只是一丁点,但我确定那是血迹,因为它有血液特有的凝固后的痂痕。
  我转身出去,不料雁楠却说话了。  
“很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我的照顾,我不喜欢欠人家的情,因为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去还,你一直奇怪那小子的作业吧,其实都是我帮他做的,考试的时候我也帮着他作弊,不过他也的确很聪明,他有颗非常优秀的脑袋,有着非常优秀的脑子,一些我需要花很多时间记的资料他一下就记熟了,实在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过无所谓了,我不会再为了赚他那几个遭钱而受罪,看他的脸色了。”雁楠说完,在床上翻了个身。我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知道了原来是他一直暗中帮着刘哥写作业。
  当我走出寝室的时候,却看见门外一条狭长的血迹,开始进来的时候有些急,居然没有注意。
  我顺着血迹走下去,那血迹一直到了楼层的另外一端。
  那里是厕所,那时候每层楼就一个厕所,而不是像现在每个寝室都有。
  我小心的走进厕所,里面只有水滴的哒哒声。
  刘哥歪着脑袋靠着墙躺着,大大的眼睛圆睁着,仿佛很不相信似的,血迹是从他脖子处留下来的,他的喉咙被割开了,开伤口应该是非常锋利的刀具。
  接连出现两个死去的学生,校方有些乱了,他们将刘哥的尸体抬走了。抬起尸体我才发现,原来刘哥的脑子也被人取走了。头后面一个巨大黑糊糊的洞。
  失踪的小华也成为了警察的首选目标,因为据说有人看见小华从手术室带走了把手术刀。而且死去的女孩居然是小华的高中同学,小华喜欢她很久了。
  我打电话给小华家里,接电话的是个小男孩,男孩叫来了小华的妈妈。
  “小华?他很久没回家了。”小华的母亲奇怪地说,我非常诧异,前几天他不是还回去了么,第二天还说吃了很多母亲煮的菜。
  “没有,那天他是打电话说要回来吃饭,可做好饭后却一直没来,我还正想骂他几句。”小华的母亲开始絮叨起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放下了电话。
  小华就这样失踪了,我们这间寝室一死一失踪,没有别人再敢搬进来,也好,我和雁楠喜欢清静。雁楠怕潮,所以他就睡在了小华那张床上。我一直对雁楠那天手上的血迹奇怪,他推说是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割伤的,虽然我不相信,可是尸检报告说了,刘哥死亡的时间雁楠一直坐在自习教室里面,有上百号人为他作证。
  “你该不是怀疑我杀了人吧?”雁楠冷笑着说,我自然是摇头。
  我和他之间很少说话,日子也就慢慢的过着,直到刘哥死了整整一年后,又是一个夏季的大雨天。
  我那天睡的很迷糊,雁楠去了自习教室通宵看书,我半夜迷迷糊糊的起床却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原以为是雁楠又回来了,可是当从厕所回来,却发现雁楠的拖鞋还在,如果他回来了,必定会换上拖鞋的,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而且那床下没有鞋。
  我没有拉灯,因为躺在床上那人的背影像极了小华。
  “是你么?小华?”我大声问道,可是没有回音,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床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不过他没有朝我过来,而是将身体贴在墙壁上,那人的身子如同沉下水的石头,融进了墙里面。我马上拉开灯,床上空无一人,可是我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个人形的白色印记。
  那以后我也没有再看见过小华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雁楠也不肯睡在那里了,他说每天睡着以后都感觉身体背面,后劲脖子处都能听到呼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到有凉气打在脖子上,直打冷颤。
  几年后我们毕业了,搬离了宿舍,雁楠先走了一步,他回了老家去做了一名医生,他说大学中最值得高兴的是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
  我则苦笑着说,“如果是三个多好。”雁楠沉默着不说话。
  后来雁楠走了,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平日里经常上锁的衣橱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子。
  非常轻,我摇晃了下,却不知道是什么。本来想去追他,可是到楼下才发现他已经坐车去火车站了。
  我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干枯的发白的脑干。灰白色的,如同钙化了一般,又像铺了一层石灰的大核桃仁。盒子里面好大一股子防腐剂的味道。
   里面还有张字条,是雁楠的笔记。
  上面写着几个字。
  “一直以来,我都想看看真正从头颅里取出的人脑,当我发现了那家伙的尸体,于是拿起地上的手术刀,我把他的脑子取了出来,我想知道他这样的人的脑子究竟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呢?”纸条的末尾有着重重的几个问号和感叹号。
  我将那盒子以及纸条都烧掉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三人心中的墙是否能烧得掉。”纪颜说完了,脸上更加忧郁,手指夹着的香烟留下好长一段烟灰。
  华月风也没有说话,只是忽然问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安心多了,我现在睡的正好是你说的那个宿舍呢,而且我的床铺就是靠着最外面的那张,不过我并没有在墙壁上看见人形的痕迹,还是让我带你们在学校四处看看吧。”说着,他站了起来,背过身,我看见他的手在额头处动了一下,似乎在擦汗。 等我转到他面前,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太阳还真热啊,估计又要下大暴雨了。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转转吧。”说着,他大步走在了前面。
  “他长的,很像小华。”纪颜把烟头掐灭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
  “哦?不过你后来有没有知道那面墙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纪颜。
  “不知道,只是通过父亲的笔记晓得有些建筑物是有灵性的,你听过盐透么,浓度高的东西会中和浓度低的东西。如果小华真的被那面墙吸进去的话,墙自然有了生命,它可以提前感应到几天后女孩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我相信墙壁不会再出现问题了。”纪颜笑了笑,看着前面华月风的背影。
  “哦?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他的现任主人的心里没有墙壁。”纪颜终于畅快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我肩膀,大步赶上了华月风。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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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夜 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女,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回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发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弥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劈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插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当当。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呼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胡须,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朱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回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哄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家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溜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叹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  
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  xing .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出戏,台下也是一出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出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叹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出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劈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劈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高潮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复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塌糊涂。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家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家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出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
如若,更深更深的静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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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夜 婴牙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恶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表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板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呼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家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饥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家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呼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莲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道,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家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板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板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发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板,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冲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板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发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冲洗,脸上也恢复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呼吸的加快而张大。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勀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喂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竜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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