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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聚缘v墨 从 『心情文学』 移动到本区(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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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秋天,女孩刚大学毕业,在那个城市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
那也是一个周末,女孩与同事们一起去到郊野爬山。
在另侧下山的时候,经过那些长长的石阶,女孩忽然发现左边的山坡开满了黄色的小菊,她开心得一声惊呼,却忘了脚下已经踏空,正在女孩身体失衡惊慌失措的时候,手臂已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托住了。
那是一个气度不凡的男人。四目交接时,二人同时有点恍然。礼貌道谢后,擦身而过,各自心里却在暗中思索,仿佛似曾相识。
月余后,在某公司的酒会上,男人穿过喧嚣的人群,想去抽支烟的时候,再一次看到女孩,女孩坐在一个角落里。娇小温柔,遗世独立;那份淡泊从容让他心折,但更多是让他心疼和怜惜。
很自然的,他走过攀谈;很自然的,他送她回家;风起,很自然的,他为女孩披上自己的外套。
日子一天天过去,彼此的了解也逐渐加深,当黄叶再一次飘舞在城市的上空,女孩搬去了他的住处。
自遇女孩,他常常庆幸自己来这所城市的选择。女孩温柔聪慧,体贴过人,就像他当年设想的梦中情人一样。拥着女孩,他觉得她根本就是上天恩赐给他的天使。
那时,他们没有太多钱。除了交房租,她常将剩下的钱悄悄的分几次放回他的钱包,因为她知道,他应酬多。男人胃寒,为了省煤气钱,她买了个小小的煤球炉,每隔二天便去买回新鲜的猪肚,忍受恶腥翻洗清洁数次后加胡椒煲汤给男人养胃。每天早上,上班之前,煮一杯加鸡蛋的牛奶给男人,而自己却说已经喝过了,实际却到外面只吃一元钱的早餐:二个馒头或一只油饼……她细心地照料着男人的一切,甚至每天晚上帮男人烫好衣服,并将第二天要穿的衣物都搭配好。
男人不应酬的时候,下了班,他们一起洗菜做饭刷碗,外出散步、相拥着看电视或是躺在床上各自看一本书,偶尔,彼此间相视一笑,便觉得是人间天上。周末他们总会去郊野,呼吸新鲜空气,牵手走那些长长的青石阶梯。远离喧嚣繁华,日子过得简单平凡却又倍感幸福。
无意中知道了女孩的早餐和放钱在他钱包的秘密,男人没有揭穿,只是一个人抽烟良久。从前,他一直满足于与女孩的一次拥抱一个亲吻或是喜欢默默的凝视她为他所做种种,现在,他渴望着一直与女孩相亲相爱下去。她是这样好的女子,理应拥有这世上最好的一切,他有责任也有义务让她得到这一切。
男人的事业起步了。起初,为了寻找订单,男人不停奔波忙碌,再后来,又为了订合同赶订单而忙碌操劳。 相距千里,思念无时无刻。女孩知道他忙,从不主动打电话骚扰他,只是发短信,然后耐心地等待着回信或回电;或者,假期去看他,悄悄的来悄悄的走,不作一点惊扰。
秋天来了,女孩带了足够他一年喝的菊花茶前去看他。 有时,二人刚见面,他的电话就响了,又匆匆离去,或者,他俩还没说一上一句话就要接无数个电话。 他也觉得赚钱的机会不是时时都有,虽然他知道自己亏欠她太多,却总认为他们还年青,总相信他们会一起到白头。他说他会给女孩一个盛大的婚礼,等到他俩老了的时候,再去环游世界;等自己空闲的时候,好好陪她补偿她;但事实,他几乎没有他所谓的空闲时间,他总是太忙太忙,忙着赚钱也忙着去获得各种荣誉。
一个人的城市,等待漫长得毫无边际。女孩开始失眠,彻夜彻夜。面对尘世种种繁华,爱情,卑微得只能躲进黑夜,在无边的黑暗中如烛火般独自燃烧。
她不再去他的城市了,只是常常站在窗前,眺望他城市的方向,眼神温柔而恍惚,缠绵而忧伤。
又一个早晨,拉开窗帘的时候,她看见一片黄叶旋转着飘过眼前,飘落大地。
流光容易抛人去,这应该是他们相识的第六个秋天了吧?而他,有多久没有消息了?那些短信,如石沉大海,不再有回音。
她不由自主地又去了郊野。天空很蓝,风很清柔,满山遍野的黄花开得比那一年都要繁茂。她一次次留连在他们曾经去过的每个地方,一遍遍地走当年一起走过的石阶,说不清是怀念还是凭吊,她只是有一些不祥的预感,仿佛已经失去他了。
在山顶,她长久的眺望着他城市的方向。地的庄稼早收了,枝头的果实也熟了。这个应该收获的季节,为何独独遗忘了爱情?
人世间,悲欢无常。“执子之手,与子皆老”,像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是浮华面前,爱情注定要做逃兵?还是,自己的爱情,在命运这出戏里,早就被预排为一段悲伤?无人回答,但见烟云流动,满山的野菊,摇曳不停,清芬袭人。
数年后,男人被评为该市最杰出实业家。灯火辉煌之下,接受众多媒体的采访。
其中一位记者问道,请问您当年的商旅冲动是什么呢?
他震了一下,蓦地想起女孩。想起女孩那温柔恬静的微笑和纯净如秋水般的双眸,想起当年一些简单卑微的愿望和一些还没来得及实践的诺言……刹那间,他泪流满面。
那天,女孩从郊野回到市区,拎着二大袋野菊,经过一座行人稀少的天桥时,看到数名歹徒正在洗劫一个外地旅客,女孩本能地用电话报警并奔跑大声呼救,被持刀歹徒从后追到,一刀刺中心脏……在满天飞舞的黄色花瓣雨中,那如玉的容颜从此睡成一幅凄美的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