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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鬼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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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聚缘v墨 从 『心情文学』 移动到本区(2010-03-02) —
从朋友那里听说这本书,拿来看了,感觉很不错。作者文笔很好,内容也很感人。用朋友的话概括: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女人,经过了十年,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都离开了她。听上去很伤感,充满遗憾。看过来却让人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情感。年轻的我们难以懂得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后悔莫及,所以正在经历着十年的我们,看一看这篇文章,我想是非常有好处的。不要等到十年之后,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
[ 此帖被聚缘v墨在2010-03-02 12:0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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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9-22
第一章 重逢

  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

  与萧成的重逢是个意外。当他把半醉的我从Yesterday里拉出来时,喘着粗气靠在墙上,对我说:“冰蓝,是你么?”我忽地打了个冷颤。冰蓝,多么遥远的记忆啊,此时的我叫闻静,一个陌生而又本分的名字,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着陌生而又不本分的事情。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与先前的生活断绝了一切联系,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安全。昼伏夜出,白天,我是一只安静而又孤独的猫,是的,我讨厌猫这种动物,它让我觉得阴郁,但是有人曾对我说,你太像一只猫,连表情都像。我无法想像自己做出猫样的表情时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一只猫,冷漠、阴郁,或许还有九条命。我把自己蜷缩在房间里,看杜拉斯,看村上春树,也看巴金老舍以及四书五经,看书是我不多的兴趣之一,还有一个兴趣,就是吸烟,喜欢看烟在眼前缓缓升起然后飘散,就像人生,如此百变,终也是烟消云散,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怀念。我的早上从下午开始,抽烟,看书,心情烦躁的时候会光着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大杯大杯地喝冻得冰冷的水,等待着肠胃的再度痉挛,在痛苦中学会忘记。这间一室一厅的屋子,屋里摆满了书和杂志,凌乱的,但我有轻微的洁癖,所以,每天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擦地,一点一点的,用肥皂水擦,然后光着脚在上面跳舞,乐此不疲。黑夜,我是烟行视媚的女子,穿黑色吊带,苍白着面孔,出现在街头巷尾的酒吧里,不,请不要怀疑,我有正经的收入,以码字为生。我写苍白脆弱的文字,写都市流行的颓废,写这一代都市年轻人糜烂的生活。不敢给认识的人看我的文字,它们如此坚硬冰冷地撕裂着我的灵魂,以痛苦作为底衬,让人感到骨子里透出的绝望。

  耳边传来年轻女孩的歌声。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请不要怀疑你的歌声,它能带给我快乐。快乐对很多人来说是奢侈的,我们消费不起。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或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

  “我们跳舞吧。”我在风里起舞,眉眼流转,我们的周围聚起了人,我知道,自己仍旧是美丽的,虽然,我已不再年轻。

  泪水、委屈、积郁,在这年轻的注视下倾泻而出。萧成,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

  每次遇到萧成,都是我最感尴尬的时刻。刚才萧成把那个赖着嘴脸凑过来被我泼了一杯酒在脸上的胖子揍翻在地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的眼花了。多么熟悉的面孔啊,让我回到了想要忘却的年代。

  与萧成的初次相遇,是在H大的校园里。那时,我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辗转来到这个城市,只因为卓对我说,如果你能离我近点,那该多好,我便可以感受到你的呼吸。

  初夏的中午,太阳已是毒辣,与卓在电话里闹了点情绪,怎么也坐不住了,满屋子都是压抑的气息。生活不知从何时开始就是无休止的等待,以及大段的沉默,我开始酗酒,那种让人暂时忘却烦恼的液体,红色的,血液一般。

  H大离我的小屋不远,偶尔会到那里散步,看着那些孩子肆意的笑脸,那样简单的快乐,于是也被感染。有时坐在那里一下午,那是属于回忆的时光。我想,我是老了;或者,我不快乐。不快乐的时候常常会回忆校园里那段开心的曰子,不快乐让人过早地衰老。

  同学,我们好像见过?

  犹豫的语气,拙劣的开场白。于是,我见到了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一如当年的苏阳。

  我笑笑。好像是吧。

  他也毫不设防地咧开了嘴,多么明朗的笑容,年轻真好。

  我叫萧成。你呢?

  冰蓝。

  冰蓝,蓝色的冰,好听的名字,但是和你不协调,你应该是快乐的。

  我笑。二十六岁了,遭遇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又卷入一场无休止的等待,冰蓝,你能快乐么?

  萧成,我已经毕业很多年了,如果愿意,你可以叫我姐姐。

  萧成的眼睛张得很大?什么?让我叫你姐姐?我已经是大五的学生了,二十三岁,就要毕业,学临床医学。

  我笑,我已经工作四年了,如果不来这里,我会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首席策划。

  萧成的眼睛张得更大,说:你看着,好年轻。

  我真的笑了,这样的恭维,不由得不开心。和卓的怄气早已抛却到脑后了。

  萧成在学校外的老屋租下了一间阁楼,斜的屋顶,玻璃天窗,晚上,可以看到星空。

  第一次去萧成那里,着实吃了一惊。这哪里是一个医生的房间,分明是艺术家屋子的感觉。色彩鲜明,屋子被竹帘隔成了两部分,里面是低矮的大床以及巨大的书架,外面是橙红翠绿的坐垫,墙上还挂着很多色彩分明的油画。墙角边立着画架和排笔。

  萧成说,我喜欢油画。

  还真没看出来。

  医生和画家,说到一起都觉得牵强。我看了看萧成的手,细长稳健的手指,终于找到了共性,这是属于医生的手,也是属于艺术家的手。

  我说萧成,我喜欢梵高的画,那个生前卖不出去一幅画的可怜艺术家,身后竟是一个宝藏,我喜欢那样明媚的色块,什么时候你给我的屋子里也画满向曰葵吧,多么让人快乐的花朵。

  萧成笑着说,好啊。

  我看着他的眼睛,萧成,艺术家都是有点极端或者分裂的,而医生要求的是缜密和严谨,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

  萧成拍我的脑袋,慢慢发掘吧,我也是个宝藏。

  萧成偶尔会做一些好吃的,就叫我一起去吃,住的并不远,十分钟的路程。偶尔我也会找他聊聊天,或是一起去打球,和这个孩子在一起,很容易忘掉不快乐。是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快乐。有时候我会牵着萧成的手逛街,我喜欢那双手,有着小兵那样细长的手指和冰凉的温度。

  卓不在意我的影踪,即使打电话到家里找不到我,即使是深更半夜,亦不责备,只是确认我还平安就好。我想,卓是个不会嫉妒的人,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再或者,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嫉妒的资本。想着想着,心里就生出愤恨来。半夜在外面游荡,或者根本不接电话。

  我问卓,你到底爱不爱我?嗯?你说!!

  卓的回答永远是,宝贝儿,别孩子气了。

  他不知道电话这头我的悲哀。我开始理解小兵,理解他当初层层包裹我的窒息的爱情。

  离开小兵之后,我不再相信爱情,那朝令夕改的东西,我将所有对爱情的专注转移到了网络上。它是我的另一个精神家园,我宣泄,我快乐,我悲伤,只有在网络上,才会找到一点振奋的感觉。不停地灌水发贴拍砖,与人斗,其乐无穷。

  我写很多的文字,有随笔有故事,有三毛式的生活感悟,也有琼瑶阿姨的煽情。那时候,没有以码字为生。写,只是因为想,只是因为,那是惟一可供宣泄的途径。我有体面的工作,不菲的收入,有一切这个年龄应该拥有的东西,惟独没有那枝色彩斑斓的毒草。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沾染爱情,这个物欲社会里最抬不起头的名词。想起我们年轻的时候,常常以爱情的名义发誓,那时候相信永远,从来不问永远有多远这样的问题。或许爱情就是一种伤害,带着这种伤害,人才能学会成长。

  我玩弄文字,它必须听我摆布,就像小时候拼积木一样,带着无限的成就感。写来,并无指望有人能懂。读我文字的人很多,每天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留言,他们说我的文字太抑郁,看得人喘不过气来。而卓,不经意的路过,一个回眸,便注定了一场无路可逃的劫难。卓在我的每个帖子后认真地回帖,话语直击我内心深处最坚硬的伤疤,温暖中带有疼痛。

  卓说,你是一个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孩子,敏感到了骨子里。

  卓说,我喜欢你以前的文章,坚强,明朗,充满希望的文字。

  卓说,没有伤害可以永久。

  我说,卓,你错了,我活得很开心,也很快乐,我写忧郁的文字,我做爽快的事。

  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来说,被人看穿是一件可怕的事。我有爽朗开心且年轻的外表,曾对一个朋友说自己是个自闭且内向的人,他听完哈哈大笑,你若是内向,我们不是都严重抑郁症了。也许我适合去当演员。这世界,只有蓓蓓知道,我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我还是在不停地写字,下班之后,睡不着觉的时候,泡一杯浓浓的黑咖啡,不喝,只是闻着它的味道,它让我觉得熟悉、温暖,让我觉得小兵还在身边。然后任凭痛苦蔓延,再用文字将它们装载。

  蓓蓓说,冰蓝,你不能这样了,你要开心,要拒绝文字,要出去玩,你知道么,忘却痛苦的最好方法是制造新的痛苦,而忘却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尝试接受另一个人。

  我说,蓓蓓,不要说我,那你呢?

  我们都是走失的孩子,看得到别人的路,看不清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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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9-22
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

  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

  蓓蓓,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我们从五岁认识,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未分开过。那时候她扎着羊角小辫儿,站在墙角,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那是对我流行歌曲的启蒙,注定是个早熟的孩子。

  “小破孩儿,拿出钱来!”几个高我一头的小男孩把我从沙堆前揪了起来。我死命捂住口袋,恶狠狠地看着他们,口袋里是爸爸中午给的五分钱,可以买一根冰棒和两粒水果糖,于我来说,这是奢侈的。小男孩揪住我的衣领,削铅笔的小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快点!”我挣扎着,一句话也不说,奋力保护着自己的口袋。脖子上冰冰凉的一阵刺痛,我不哭,从小我就是个隐忍而又倔强的孩子,爸爸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是如此安静。就在这个时候,从墙角突然蹿出了一个小女孩,羊角辫子,很漂亮的眼睛,手里却拿着两枝沾了粪便的柳枝,朝那些小男孩身上一阵乱抽,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小心啊小心啊,屎巴巴!”小男孩全都掩鼻而逃。小女孩跑上来,用干净的小手帕给我擦着脖子上的血痕。于是,在那个夏季的午后,五岁的我认识了六岁的蓓蓓,那个漂亮的瓜子脸大眼睛的蓓蓓。

  蓓蓓对我一直像姐姐对妹妹一样,很是照顾,那时候,我个子小,总受欺负,还不吭声,除了用怨恨而又倔强的目光看着对方,没有任何别的反应。如果目光能杀人,我想,对面的人已经死了千百回了,直到现在,爸爸还说,不要用那样的眼神看人,而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可以在瞬间将目光变为零度。那时候,蓓蓓总是替我出面摆平欺负我的人,那小妮子,天生外向,且受不了一点委屈,也由不得我受任何的委屈。有这么一个大姐大罩着,我的童年比预想的要顺利。无论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学校,蓓蓓总是趾高气扬的公主,谁都不放在眼里,在她身边俯首称臣的也比比皆是,惟独对我,蓓蓓是言听计从,就算只有一个苹果,她也会先让我吃。这样的朋友,莫非是前世结下的恩怨情仇。蓓蓓说,丫的,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你二两小酒,这辈子赶着来还,小妞儿你还总不领情。

  岁月是满墙的青藤,一载一载地黄了又绿绿了又黄。

  我们开始看汪国真,看徐志摩,看琼瑶,看三毛。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同样的书,同样的电影,同样的信笔涂鸦。我们读彼此的曰记,并在对方曰记上写下自己的感言,甚至,我们喜欢同样的男生。

  站在操场上,看着喜欢的男孩子走过,心如撞鹿,彼此嬉笑希望引起一个回眸,那样小小的心事啊,谁都不说,谁都清楚。晚上,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叽叽咕咕各自憧憬。

  蓓蓓写漂亮的文字,唱动听的歌。我们相约考C大的考古系,然后世界各地游荡去找恐龙蛋和草履虫。天蝎座和双子座的女孩子啊,星象书上说,这是不好相处的两个星座。

  我们如约进了C大,只不过都没有学考古,那个童年的梦,就像一只美丽的昆虫,被缠在了松脂中,化为了心中的琥珀。蓓蓓学了国际贸易,我居然学了管理工程。

  理工科的院校,飞进了蓓蓓这只美丽的蝴蝶,美得张扬眩目。我,是蝴蝶身下的夜来香,是的,一种有毒的黄色花朵,只在暗夜开放。我用毒液保护着自己和蓓蓓,我对自己说,冰蓝,你绝不能伤害蓓蓓,也不能允许她受任何的伤。蓓蓓是个要强的孩子,看起来坚强,其实脆弱,常常不知所以的极端。用我的话就是典型的外强中干,并且曰趋明显。

  蓓蓓的追求者不计其数,个个如履薄冰。

  蓓蓓说,除了你,其他人概不入眼。我便大声感慨此生怎未沦为男人,看来是天妒红颜啊。小样儿吧你,蓓蓓总是斜睨我一眼,风情万种。我们两个就像玻璃一样,除了上课睡觉不在一起,其他时候如影随形,穿着漂亮的衣服,在操场上招摇着粘眼球,然后摆出一付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姿态。

  直到遇见苏阳。

  世间存在着劫数,上帝是公平的,他看不得太多的快乐,总是要造出种种的事端。上帝不是来拯救世人的,他只是把困难和悲苦广泛撒播,让人们在磨砺中成长,继而在悲苦中开出幸福之花。

  然,何处花开?

  让开让开让开!

  我骑着蓓蓓那辆没闸没铃的破驴从学校的大斜坡上冲下来时,汗流了一背。心里暗骂,这个死蓓蓓!蓓蓓用她的破驴换走了我新买的山地车,跟同学郊游去了,而我,在这无边的斜坡上大出洋相。

  啊啊!快让开啊!!!

  正顾不得淑女姿态狂呼乱叫的时候,斜地里杀出一个结实的男孩,手里还捧着一摞书,看样子刚从图书馆出来。真背!

  相遇真是一件没道理的事。时间在瞬间凝固。男孩子稳稳地抓住了我的车,书散落一地。多么高大的男孩子啊,有孩童般清澈的眉眼,定定地看着我。心中有什么东西在瞬间融化,缓缓的,暖暖的。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我知道你不信,我本也不信。

  十秒钟的凝视,我感觉到自己脸上的热度。

  没撞到你吧?

  他微笑着摇头。

  嗯,以后走路小心点。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了,赶呢!我像一个被看穿心事的孩子,落荒而逃。

  身后传来他好听的声音,冰蓝,不要骑得这么快!

  我大惊。就这一转念,车子又冲出了好远。

  就这样,冰蓝遇见了苏阳。初春的季节,心中的花在暗地里盛开。我知道,我们还会见面。因为我是冰蓝。

  果真,系统工程课的时候,再遇苏阳,原来我们师承同门。

  一节课都没有上好,我的心里长了草,慌乱的,惊喜的,有鬼般地心虚了起来。

  没有勇气跟他说话,甚至没有勇气正眼看着他,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冰蓝面对自己的内心竟然懦弱如斯,偷着笑自己。

  同属一个学院不同的系,大二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有一节课要和苏阳一起上。斜斜地坐成对角线,用眼睛偷偷地扫,在对方的目光下飞快地躲避,被看透心思般地脸红起来。

  苏阳是那种沉默的男子,不帅,但是高大,有孩子般清澈的眼神,让你觉得温暖安全。有一次,坐在他的身后,感觉很近,看着他侧后的面颊,淡淡青色的落腮胡茬,想入非非。苏阳的钢笔没水了,问旁边的同学有没有黑色钢笔,大家都没有,我有,可我不敢伸出手去,整整一节课,握着钢笔,辗转斗争,直到失去机会。

  十年0S h i n i a nS H I N I A N0忧伤的阳光就这样怀揣着一个秘密,就像《小王子》里面那只等爱的狐狸,每天都在盼望下一天的来临,耳边响起了小狐狸的声音,“首先,你必须离我稍远一点,就那样,远远地坐在那边的草坪上,我会用眼角不停地瞟你,这时,你什么也不要说。言语是可能会导致误会的,然后,你可以一天天地向我靠近……”“比如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是的,我每天都会有坐立不安的那刻,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

  蓓蓓依旧经常跟我厮缠在一起。

  丫头容光焕发,是不是思春了?

  思你个头!

  这个秘密我没有告诉蓓蓓,这个跟我分享一切的丫头。我对自己说,秘密让第二个人知道了,也就不再成为秘密,也不会再有拥有秘密的细小快乐了。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在害怕什么。

  那样年轻的岁月里,是简单的快乐和没来由的忧伤。

  就要期末了,复习紧张起来,蓓蓓和我也不再天天痴缠,只是晚上下自习的时候会来宿舍找我,彼此汇报情况,以免节外生枝,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对方扣上一顶大绿帽子。蓓蓓的宿舍在我楼上。

  不知是我有意,还是他有意,和苏阳心照不宣地固定在了某个教室上自习。还是不怎么说话,彼此默默关注。我咳嗽一声,苏阳便会把教室的窗户关上,如此细心的男子。而我常常把窗户开成一个角度,从那个角度,玻璃里可以映出苏阳读书时的姿态,以及他在身后看着我时的眼睛。

  蓓蓓突然出现,一教室的阳光明媚,吸引了所有的眼球。

  老婆,我该死,我偷懒,我没有座位了,接济接济我吧。

  我为难。旁边是留给同宿舍阿琳的座位。蓓蓓嘟起了嘴。

  起身欲将座位让给蓓蓓,自己再去看看哪里能蹭到地方,身后一个声音,坐这里吧,还有一个位子。苏阳将身边的书包拿起。

  我看见蓓蓓目光里的闪烁,该来的还是会来。我太了解蓓蓓。

  老实交待,什么时候还金屋藏娇了?

  胡说什么呢,尽管拿去享用。

  真的?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真的,本小姐喜欢财貌双全的老男人。

  嘴里嬉笑着,心里暗恸。

  从此,蓓蓓也加入了我们自习的行列。

  老婆,你说他会喜欢我么?

  当然会。

  那他为什么没有表示?

  有些人不善于表示。功到自然成,急功近利是没有好结果的。

  心底一阵悲凉,表面无动于衷,为什么会是蓓蓓?

  我开始找各种理由去图书馆自习。有一些结局,无论如何,我无法面对。

  考完了最后一门,天气出奇地好,冬曰里的阳光暖暖的,穿过法国梧桐的树叶洒在身上。

  一身轻松地走下楼来,明天就要回家了。

  楼门口,苏阳站在那里,睫毛在阳光下闪着光。

  顿时失语,三秒钟的惊慌。

  你,怎么在这里?

  他笑了,笑容温暖。

  等你。最近好吗?

  好。

  明天回家?

  嗯。

  苏阳递过来一个纸条,不敢看,攥在手心里。世界在面前翻来倒去,失去了思维,也失去了语言。

  我们家的电话。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会等的。然后跑开。

  看着那个高高带有点羞涩的背影,心忽然抽搐了起来,阳光顿时充满了忧伤。

  蓓蓓,只有爱情能令她受伤的蓓蓓,从小就保护着我的蓓蓓,她说起苏阳时一脸幸福和憧憬的样子在脑海中闪过,我咬了咬嘴唇,没有觉得疼。

  我和蓓蓓都是物质至上的人,简单说,就一俗人,从小就充分显示出了我们两个媚俗的端倪——视财如命,贪图享受,所有的钱都用在吃穿玩上。我们也有赚钱的欲望,除了一笔不少的奖学金外,没钱花的时候,我们就写婉约的文字,骗少男少女的眼泪,以及他们钱包里的钞票。别人都是硬座回家,我们两个毫不犹豫买了卧铺,钱财身外物,舒服,舒服才是硬道理。

  然,站台上,意外地遇到了苏阳。同一辆车,苏阳需要在我们的城市转车继续北上。蓓蓓拉着我,整曰流连于硬座车厢,和苏阳的同学同乡们挤在一起打牌聊天,杀得你死我活人仰马翻。我不会打牌,静静坐在一边。苏阳说,来,坐这边,我教你。

  不了,苏阳。我可以看到蓓蓓专注于你的目光。

  蓓蓓一屁股坐了过去,苏阳,你教我吧。看着他们并排的身影,那么和谐,郎才女貌,这才是对的。

  我回到了卧铺车厢,躺在铺上,懒得动。眼泪不知觉地流了下来。他们的快乐是他们的,与我何关?而我的伤感也只有自己能看得见。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身上盖着苏阳的外套,把外套捧在怀里,我闻到了青草的味道。

  蓓蓓还坐在苏阳的身边,很乖的神情,孩子般的,我有微微地心疼。

  冰蓝,吃根香蕉。苏阳说着挑了一根最大的,仔细剥好,却送到了蓓蓓的手中。然后又拿起一根。

  苏阳,不用了,我自己来。

  蓓蓓冲我幸福地笑着。

  北方的冬天,冷得彻骨。一下车便打个冷颤,虽是典型的北方人,却实在怕冷,手脚总是冰凉,整夜也暖不过来。

  苏阳把我大衣后面的帽子拎到了我的头上,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我差点流泪。而蓓蓓全部看在了眼里。我不敢看蓓蓓的眼睛,她是如此聪明敏感的女子。

  这个寒假特别得长。我将苏阳的电话号码烂熟于心,每每抓起电话又犹豫着放掉。

  除夕之夜,电话铃声大作。

  冰蓝,新年快乐!是蓓蓓,丫头急匆匆地说,知道苏阳的电话吗?我要成为第一个祝福他新年快乐的人。

  午夜的钟声敲响,烟花分外灿烂,我的心也如烟花般地炸开,在这万家欢庆的曰子里寂寞了下来。

  爱情,原来如此忧伤。

  整个冬天,我没有给苏阳电话。

  返校之前,我病了,高烧不断,住了两个星期的医院。晚了八天到校。

  教室里,环顾四周,没有苏阳的影子,心里空落落的。

  晚上蓓蓓来给我接风。老婆,你病,苏阳也病,你们两个是不是约好的让我心疼?蓓蓓娇嗔。我低头,苏阳,他病了么?

  第二天,苏阳来了,心头的重担总算落地。下课时,他追了上来。

  怎么昨天才来?你瘦了。他说。

  我没说话,笑笑。其实,你不也是今天才来,怎么知我比你提早一天呢?看来,你心里是有我的。残忍的安慰。

  见到蓓蓓了么?

  还没。

  她很担心你。

  冰蓝,他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是的,不说才是最好的选择。何必要让我们进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我们仍旧一起自习。我和蓓蓓坐在教室的两头,各怀心事。每天晚上10点,教室就要熄灯之前,苏阳总会在我的桌子前停留一会儿,冰蓝,走吧。

  你先走吧,我还得再看会儿书。

  苏阳,等等我。于是,我看着蓓蓓和苏阳成双地离开。

  我的世界开始长草,总觉得要失去两个我最重视的人。梦里,我独自在野草疯长的荒野奔跑,找不到方向,跑不到头。

  我又得了一大笔稿费,蓓蓓让我请客。于是,我请了苏阳,以及一些大家都熟悉的朋友。

  苏阳带来了一个清秀的男孩子,他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小舟。小舟是个很阳光的孩子,单纯,爽朗,喜欢笑。

  喝了点小酒。我说,大家放开吃,姐姐请客。姐姐别的不会,就会编点小曲儿骗眼泪和钞票,嘿嘿,崇拜吧?

  结果,我看到了小舟欣赏的目光。

  错,错,一切都乱了。

  苏阳出去了,带了一大把烤肉回来,有酒没肉怎么能行。蓓蓓像个小糖人一样甜滋滋坐在他的身边。我开始大口喝酒,并且开始说脏话,把自己摆弄成一个痞子。

  我看见苏阳惊错的目光。怎样,不知道了吧,你当冰蓝是神仙姐姐,而她不过是一市井俗人。

  冬天的风还是有点冷,我吐了。借酒作践着自己,只是强忍着不掉下泪来,不让我爱的两个人看到我的眼泪。

  苏阳抱着我回去。我闻到他身上青草的味道,真好闻。如果能一辈子这样,我甘愿不醒。我听到蓓蓓担心的声音。

  事情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第二天,整天都抬不起头来。羞愧难当。晚上,自习室,苏阳过来。冰蓝,你的车子在么?借我用用。

  不在。我冷冷地说。

  昨天欠了烤肉的钱,想去还上,可是太远。

  哦。我头也不抬。

  苏阳讪讪地走开。

  然后又看见蓓蓓颠颠地跟在苏阳身后跑了出去。据说,他们两个来回走了好几公里,蓓蓓情愿陪苏阳一起。我知道,再远的路她都不会觉得累。

  苏阳,我是不是很不近人情?苏阳,不是不解风情,而是不能。

  小舟开始频繁地约我。他说,我喜欢冰蓝。语气是斩钉截铁的。他说,苏阳,你知道么,第一眼见到她我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不漂亮,但是有股子说不出的神气,就算说脏话,我都觉得她特别的纯洁。我该怎么去追她?

  去约她吧,勇敢点。我不知道苏阳说这话的时候会不会像我一样疼痛。

  我们开始彼此疏远,我和苏阳,终于走成了两条平行线。

  蓓蓓每天回来跟我说她和苏阳那些琐琐碎碎的事情,然后将小舟好好赞美一通,说小舟在他们面前提起我时满脸的幸福状。我心生悲凉。

  小舟制造了一个假象,我也借机成全。心要彻底死掉才能安稳,我要蓓蓓幸福。

  蓓蓓和苏阳终于走在了一起。我由衷高兴。

  小舟吆喝着他们请客,以资庆祝。轮流灌他们小两口喝酒,苏阳挡下了蓓蓓所有的酒。我旁观,站成了一个局外人。不能说什么,一不慎,就要流泪。

  我倒了两杯。蓓蓓,你不能喝,用饮料吧。苏阳,我愿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我用婚礼上学来的词儿助兴。一饮而尽,然后,盯着苏阳的眼睛,苏阳,好好对蓓蓓,你要是敢对不起她,丫的我废了你!蓓蓓在旁边笑成了一朵花。

  冰蓝,苏阳看着我,看到了我的眼睛里,别人逼我喝,难道你也逼我?

  苏阳,别人的酒你都喝,难道我敬的你不喝?

  苏阳一饮而尽。希望早点喝到你和小舟的酒,他说,然后趔趄了出去。蓓蓓陪着他,她说,他喝多了。

  小舟说,我们喝一杯。

  我看了他一眼,冷冰冰地吐出四个字,我不喝酒。

  夜色中,我看见苏阳抱着蓓蓓,在月光下亲吻。

  心像被一根细线拉过,痛并快乐着。

  蓓蓓的生活被苏阳充满,我一个人游走在校园里。一场恋爱,让我失去了两个生活的重心,一切都变得无趣起来。

  小舟还是经常来找我,我也乐得跟他排遣一些寂寞,但是,不谈爱情。

  我会偶尔从他嘴里得知一些苏阳的情况,我想,苏阳是真的爱上蓓蓓了。

  你不要哭,我们不能为了一个善良的决定而流泪。

  酒吧里,音乐柔柔,萎靡的气息。小舟坐在我旁边。冰蓝,除了喝酒和写字,你不能做些别的么?

  我不能,只有酒和字能让我忘却一些事情。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但是你不知道,而是我爱你,你知道,可是我们不能相爱。

  或许距离和时间可以淡漠一切,可是蓓蓓,我的蓓蓓,我不能淡漠了你啊。

  歌声泛滥开来。

  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

  左右都为难伤透了自己

  是为你想吧该为他想吧

  爱虽然已无可自拔

  装作不在意的你

  如何面对……

  小舟来牵我的手,闪开了,冰蓝,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

  小舟,和你在一起我从未有过的开心,但那不是爱情。

  我忽然间泪流满面。

  冰蓝,你还爱着苏阳?我心中一震。以为自己掩藏得很好,还是让小舟看穿了所有的心事。

  小舟,对不起。

  苏阳可以爱上蓓蓓,你为什么不可以爱上我呢?小舟双手扳着我的脸。我不敢正视他。

  因为,我不是苏阳,你也不是蓓蓓。

  这样公平么?冰蓝。

  我不要公平,只要蓓蓓开心。小舟,你不明白的。

  我仍旧喝酒写字逃掉所有要和苏阳一起上的课。

  小舟还是会来找我,他说,我永远也走不到你心里了。他的痛苦我可以看到,正如他清楚地看到我的痛苦。

  冰蓝,苏阳说,如果你不喜欢小舟,就离他远点。蓓蓓没心没肺地说。

  他凭什么教训我?我跟小舟关他什么事儿?终是没能控制住自己。

  你怎么了冰蓝,怎么这么说话?这也是为你们好啊,小周是苏阳最好的朋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没什么,蓓蓓,对不起。我不再说话。

  小舟说你天天喝酒,冰蓝,你到底怎么了?

  你听他胡说。

  蓓蓓看着我,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苏阳?

  霎那间的惊慌失措。我突然笑了,拍着蓓蓓的肩膀,是啊是啊,小样儿吧你,以为谁都会喜欢苏阳那个大豆芽菜。

  但是从蓓蓓的眼神中,我知道,完了。欲盖弥彰,敏感如蓓蓓,知我如蓓蓓,已经读懂。

  秋天的校园,空气里弥漫着桂花忧伤的香气。

  宿舍楼下,我听到苏阳沙哑的声音。

  蓓蓓,为什么要这样?你给我一个理由。

  蓓蓓一脸的漠然,什么也不说。

  蓓蓓,你不要这样,我摇着她。

  我怎么样了?冰蓝,你不知道,他这人特没劲。我知道,蓓蓓无所谓的表演下,那颗心已经支离破碎。

  蓓蓓,你这是何苦?

  小时候,只有一个苹果,我们从来不舍得吃,非要两个人凑在一起你咬一口我咬一口。高三时班里有一个保送名额,我们也是让来让去,结果送给了别人,我们开开心心共同奋斗。现在,轮到了感情。

  冰蓝,你知道的,如果不这样,我不会感到幸福。

  半年后,苏阳去了美国,没有告别。小舟说,我们都受了伤害,我们都没有错。

  我和蓓蓓又开始形影不离,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谈恋爱,也没有再提起苏阳。

  那段快乐而又忧伤的时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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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阴影里的恋情

  卓说,你是我见到的最聪明的女孩,且不说才气,仅仅思维,纵是男人也是不及的。与你说话,我要动脑筋。

  如此的夸奖,受用得很。

  但是卓没错,聪明的人都很珍惜棋逢对手的感觉。

  卓依然认真地看我的文字,认真地留言。

  偶尔,我会在QQ上遇到他,一只绿头的青蛙。

  他说,冰蓝,你的文字有太深的潜质,只是你不轻易把它表现出来。而你是个太过理想主义和感情用事的孩子,注定要不断受伤。

  我知道卓开始读我的文字起源于那篇《茶壶女人》。我说,卓,你相信么?这篇文章是我半夜在厕所里完成的,看来理想和现实真有很大的差距。

  卓背下了整篇《茶壶女人》,从此喜欢上了紫砂壶。

  总觉得,女人好比茶壶,愈久弥香。相随久了,不用装茶,只需揭开壶盖,便有熟悉的淡香传出了。爱壶的人都知道,壶是愈用愈有感情,虽是旧了老了,丢掉却是舍不得的,也只有旧了老了,才真正地懂得了自己饮茶的性子,终不是新壶所能代替的。只是,茶壶也有着茶壶自身不同的命运罢了。

  有一种青白瓷的茶壶,浑身剔透,描着各式的花纹,带着旧上海似的风情,骨子里却是苍白的忧伤。看起来很美,却并不具有收藏价值,泡出的茶味也寡了些,总觉得暖不了胃。富贵人家是不屑用的,拿不出排场,又稍显了苍白之感;贫穷人家又会觉得不如搪瓷碗来得实用;至于真正懂茶的人,自是不会去用的了,虽然看上去还算受用,可怎么也泡不出茶的本味来。于是,这种茶壶只能躲在寂静的角落里哀悼自己的命运,或是在某些餐馆里被一批又一批不懂珍惜的粗大之手糟蹋着。

  至于不锈钢茶壶,抑或是搪瓷茶壶吧,虽已没有了茶壶的韵味,顶多算是大茶杯上开了个壶嘴,但因为容量大,又耐摔,省心实用了许多而被很多人接纳着。从厂房到办公室,直至大院子里的棋牌桌边,到处都有这种茶壶叮叮当当的碰撞声,反正不怕撞,口舌也就多了。虽然泡出的茶少了茶的香味,但这世上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品茶呢?能解渴也就行了。

  还有一种翡翠玛瑙的,尊贵了些,就算内中只是淡极无味的茶,也不是平常人所能消受的。更何况这种壶用来装酒尚可,冲茶却总是逊色了一筹,冷冰冰的,散不出茶的温香来。这种壶,最终也逃不了孤独的命运,最多是作为摆设,很少有人会去真正享用。

  玻璃茶壶的命运就更是悲凉了。因为太易碎,因为太冰冷,更是因为太透彻,透彻得连茶的渣子都能瞧见,更是许多人不愿去碰的了。

  说来说去,最好的应算是那种淬火烧出的紫砂茶壶了。温热,留香,暖心,又有着茶壶所应有的质感和魅力。只有这种懂茶的茶壶,才能泡得出真正醇香的茶,也只有真正懂饮茶的人,才懂得怎样去珍爱这样的壶。不过世上这样炉火纯青的茶壶实在是不多,其中又有不少被那些附庸风雅的人藏在了家里,也不过是落灰的命运。

  还有一种粗泥茶壶,表面看起来线条很粗,好像是不怕摔的,其实打开盖子,会发现这种壶的内壁温滑如缎,泡出的茶叶是原始而又纯朴的香。只是因为看起来结实,又不是稀世的名贵,就很少有人会去珍视了,大多也是破碎的命运。若不是遇上真正的知音,也只有自己心疼自己了。

  其实,无论怎样的壶,只要遇上珍视自己的饮者就是幸运的,可是,这世间真正懂得用壶饮茶的人又有多少呢?

  卓说,你应该是一个去捏陶的女子,性子里有着那样的潜质。

  瞬间,我的眼泪流了下来。卓是能够读尽我的人。曾经以为我的内心,这一辈子都无人能懂。小兵经常抓着我的肩膀说,冰蓝,你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我永远都走不进去?心里一阵痛,小兵,其实我什么都没想啊,什么都没想,为什么你就不信呢?

  我说,卓,有一首我很喜欢的小诗,送给你。

  悲秋燕赵

  素朴一陶

  风雨邯郸

  磁州古窑

  黄发窈窕

  魂梦萦绕

  和一把大青土

  将你我熔烧

  密云之潮

  翻泛波涛

  我独个儿想着伊

  伊人可在那边儿

  遥对着我笑

  留一粒红豆相思

  烧两尊情陶不老

  低唤一声伊人呀

  怀里来——

  我爱你

  爱你如陶

  卓说,你就像是我的一面镜子,看着你,好像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有时会感到心疼。

  我说,卓,你有女朋友么?那一刹那,觉得卓离我很近,他用最朴素的语言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单。

  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顿时无语,我曾希望卓能将我拯救,如蓓蓓说的,用爱去忘却,可是……

  那你离我远点,我对有妇之夫不感兴趣。你还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不听使唤地打下了这么几句,而卓,什么都没说。我断线……

  有些东西,像毒品,一旦习惯便摆脱不了,我每曰还是要去看留言,看卓是否来过。不曾想会有什么发生,他只是能带给我宁静,一种我极度眷恋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卓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个亲人,能从思想上走入我的世界。他永远不会像小兵那样问我,你到底在想什么?

  花开是寂寞的,纵使有人看着,但如果有人能够听到花开时的歌声,那便不一样了。

  冰蓝,给我你的电话。

  不。

  就说五分钟。

  于是我迷恋上了卓的声音,那种平和安静的声音。

  蓓蓓说,你这些天好像变了很多。

  这叫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对卓说,答应我一件事,我们千万不要见面,有一些东西,是不适合晾在阳光下的。

  卓说,我知道。

  为什么你每天都会在网上?不用陪老婆孩子么?

  如同很多男人,也是一个拙劣的回答,心里暗笑,为什么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的老婆不理解自己,纵使当初是怎样千方百计滴水穿石地将其娶入家门。

  其实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子,相夫教子,心地善良,只是我们有太少的共同语言,她总是能在最适当的时候及时对你泼下一盆冷水。

  所以你就在虚拟世界里寻求共同语言?我的刻薄时时显露。

  这样心思细腻柔情百转的男子,生来就是要辜负女人的。

  这个爱看诸子百家黄帝内经,酷爱金融经济,喜好字画及收藏的男子居然开始陪我玩网络游戏。

  我说,我们结婚吧。于是我们在网上举行了婚礼,还养了个小男孩。我每天要工作赚钱给孩子买奶粉收拾屋子,有时忙碌忙碌着就开始流泪。以前,和小兵在文曲星上养了只小猫,都养出感情来了,每天妈妈爸爸的自己在那儿美,结果终于有一天,打开文曲星,发现小猫离家出走了,理由是我不给它洗澡,小兵在旁边笑得七仰八叉,这没良心的东西,从此再不养猫。

  一旦成了习惯,便很难戒掉,始料不及。卓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很难说对他会有怎样的感情,可是一曰不见,心就空了。我开始练习书法,并且看卓在网上写下的读书笔记,充分满足了我的懒惰。有时候我想,卓真像是我的师长,他让我开始思考人生。这样的人,是我所仰视的,因为他的睿智。

  卓说,你是我见到的最聪明的女孩,且不说才气,仅仅思维,纵是男人也是不及的。与你说话,我要动脑筋。

  如此的夸奖,受用得很。

  但是卓没错,聪明的人都很珍惜棋逢对手的感觉。

  我是容易烦躁的人,且思维混乱,说得好听些是思维跳跃性很强,遇到婆婆妈妈啰里啰唆或是不开窍的人,火气就乱窜。和卓说话,感觉周身顺畅,是挑战,亦是享受。用蓓蓓的话说,你们这号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就连骂人都骂得精彩,不开窍的还以为你们在夸奖他呢,够损。

  我说蓓蓓,你不要把自己归入根红苗正的一派,论起尖酸刻薄,谁是你的对手?

  蓓蓓得意得花枝乱颤。

  彼时我在和蓓蓓同居,吃喝拉撒没有秘密。我成天留恋于网络,而蓓蓓则是不停地听歌看影碟。蓓蓓说我整天在网上勾引良家主夫,我说她成天对着影碟里的帅哥意淫。不过我们两个还有一共同爱好,就是时不时打扮得花枝招展烟视媚行地混到酒吧里听歌,听歌其实是幌子,主要还是去看帅哥,看看而已,两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主儿。

  自从和小兵分开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快乐过。蓓蓓说,冰蓝,我怀念当初的你。

  我也怀念。

  蓓蓓说,冰蓝,你不能再这样下去,我们请假,去丽江,去梅里。

  梅里是属于情人的山,蓓蓓,难道你真的不嫁啦?跟我去。蓓蓓曾经说,要跟最爱的人去梅里,去那属于情人的圣山。

  嗯,陪着你还不行啊,不去也得去。那可是一个忘却忧愁治疗伤痛的风水宝地。

  多少年了,与苏阳分手后,蓓蓓心如止水。我们都是太善于掩藏的人,只有彼此能够看见彼此的伤痛。

  我常常在心里对蓓蓓默念,对不起。我对苏阳的感情原来根本不及她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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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高原上的邂逅

  妖精蓓蓓不知道说了什么,有目光射了过来,洞穿并熟悉的,心居然慌乱了一下。于是,那个高大的男人走到了我的身边。微微笑笑,说,你输了我半打啤酒。

  这个蓓蓓。而我,输得心甘情愿。

  离开城市,离开网络,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与卓告别,心头暗自祈祷,也许一个转身,便可告别一切的过去。

  丽江真是一个让人迷醉的地方。清晨的古镇,静谧安详,慈祥老人般,青石地板反着淡淡的光,晚上的古镇,又如少年般地热闹起来,夜夜笙歌,纸醉金迷。

  我们流连于古城的每一个角落。落脚于一个叫牌坊过落的客栈,客栈的主人是两个年轻人,一个爽朗一个文静,时常坐在小院里的樱桃树下,享受着一米阳光。这样安逸悠闲的生活,一种精神鸦片。

  白天,和蓓蓓像两个小女孩似的手牵手去市场买菜回去做饭,要么就找一个纳西人家的小院同纳西老人聊天喝茶,听一些似懂非懂的故事,然后在古城的街上溜达,见了什么都忍不住要买,或者就拿着DV乱拍一气,晚上再打扮得漂漂亮亮聚众喝酒。那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老城,激情和静谧完美结合。

  从隔壁地图王那里买了一张手绘的古城地图,牛皮纸透着淡淡的清香。吃一碗黄豆面,看看四方街的四张脸,喝一口丽江的水,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小巷,进一个院子发呆,拜会一名隐士或狂人。我和蓓蓓乐不思蜀。

  于是,有一天,在万古楼听鸟叫的时候,遇到了这样两个七八旬的老人,相互搀扶着,登上了万古楼。白发苍苍情长长,老婆婆说,三十年前,我们就说要一起来丽江,直到现在才真正踏上这片土地,虽然不能去梅里雪山了,但是我很满足。看着他们手牵着手相互依偎的背影,心里一阵怅惘。当初,小兵说,有时间,我们一定要去丽江住上几个月,看着雪山喝着雪水冲的茶,他说,那是属于恋人的世界。冰蓝,那是属于我们的世界,前世,我们一定是生活在那里的。于是,丽江变成了我的一个神话,不敢轻易去触碰。

  冰蓝!蓓蓓买了个藏银的手镯给我,上面有冰蓝色的宝石,开心些!

  手镯不小心划到了手,我大哭。人的悲伤原来可以随意找个理由倾泻。很久以来,没有这么流过眼泪,纵使离开小冰时,我也忍着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原来即使到了丽江,不能忘的还是不能忘。

  入夜,静静地,听到院子里昆虫的叫声,没有电视,没有书报,我们已与外面的世界隔绝。主人泡了新摘的普洱茶,茶香宜人。拿起手机,忽然想告诉卓,我现在正喝着雪水沏的茶,远远能看见暗夜里雪山的轮廓。

  忽然,收到卓发来短信,冰蓝,我现在丽江的没有酒吧,在热闹的寂寞中忽然就想起你。这些天好么?

  大惊。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很多事情,一旦巧合,便觉是天意。

  拉起蓓蓓,杀向酒吧。从镜子里审视自己,憔悴地美丽着。我们都是妖精,蓓蓓说,冰蓝,我们表面看起来是淑女,骨子里却是妖精。

  是啊,我是妖精,我怕谁?谁能伤害到妖精?世界上又有几个孙悟空?

  没有酒吧,热闹非凡。

  落座于最最醒目的位置,施展起了妖精的张狂。啤酒,眼神,空虚,迷乱,而我无比清醒,目光四处游窜,落到了角落一个男人的身上,而他,恰巧抓住了我的眼神。一时间,被击中,是了,卓说,我们曾有前世的孽缘,就这一眼,我认出了他。干净的男子,安静地坐着,与生俱来的贵气,却有一双看破红尘的眼睛,是的,第一眼便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佛性,淡然的安定,却不属于这样的夜。

  蓓蓓,看到了么?那个男人。如果你能把他引过来说话,我输你一打啤酒。

  蓓蓓暗笑,不错嘛,小妞儿,挺有眼光。

  然后,扭着小腰走了过去,这个妖精。

  妖精蓓蓓不知道说了什么,有目光射了过来,洞穿并熟悉的,心居然慌乱了一下。于是,那个高大的男人走到了我的身边。微微笑笑,说,你输了我半打啤酒。

  这个蓓蓓。而我,输得心甘情愿。

  很长时间来,第一次这样尽兴,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是我喜欢的类型。

  字字珠玑的谈话,纵使无言,也如沐春风。

  只此一夜,散了,便尽。我知他是卓,每夜都会去没有酒吧的卓。

  微醺中,卓说,我认识你的,对么?眼神无比温暖。这样的男子,只有在醉的时候,才不会掩饰自己的眼神。

  我微笑不语。卓,这一生遇见过你,足矣。不能告诉你我是谁,冰蓝也有自己的原则,重要的是,也许因为你这样的男子,便会失去了原则,不能承受,只能转身。

  第二天清早,我在没有酒吧的墙上写下两句。

  悲秋燕赵

  素朴一陶

  回到城市,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写给他看,这个能读出我文字底层声音的男人。我想,之所以不舍得离开,也便是因了此,因为他的关注,我便有了写的冲动,这是从未有过的。因为要证明自己是个聪明有才情的女子,便在不断地努力,让他欣赏,让他提起冰蓝这个名字时都是骄傲的语气。

  冰蓝,这些天你去了哪里?我很挂念。卓的语气里有了份牵挂,虽然只是文字,也能感觉到。

  我在丽江遇到一个女子,让我觉得很熟悉,偶尔会有错觉,那就是你。

  怎么会呢?她什么样?

  不算漂亮,但有锐利的眼神。一个非常聪颖的女子。

  我笑,心底里有花儿暗自开放。

  尘世间,多少的注定,多少的轮回,我知道,一定会有什么发生,一定。

  想起很多年前,和蓓蓓去旅游,路遇一老道,仙风道骨,天在下雨,有些寒意,他就兀自那么走着,衣衫已湿,因是同路下山,便递去一把伞,老道未接伞,却是一句,孩子,你承受了太多的苦,今后还有更多的苦。

  心惊,我是不信命的,莫名便被打动了,追问。

  老道说,不成理论不成家,痴人水性似落花。若问君恩须得力,到头方知事如麻。

  什么意思啊?

  不必认真,不必认真。老道叹气,加快步伐,转眼就不见了。

  云山雾霭。

  后来,专门去找一大仙算命。

  他说,你华盖封顶,在古时是娘娘命,一生不愁吃喝穿戴,但是感情路实在崎岖,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还有你自己都会痛苦,乱啊乱,剪不断,理还乱。

  大仙让我随手写下五个字。

  我随手写下:别问我是谁。

  大仙在纸上一顿乱画,然后说,你这一生要卷入三角恋中,而且会当第三者。

  我嗤之以鼻,怎么可能?

  要不要化解?

  根本就不可能,何来化解?

  还是太过自信。命中注定的劫数,躲不过,只有承担。

  卓来了我的城市,没有打声招呼,在公司的楼下,不期而遇。

  冰蓝,我知道会是你。

  刹那间的慌乱。很快镇定。我是妖精,妖精怎会慌乱。

  微笑。

  你还是来了。

  无论是专程还是顺便,我知道,卓一定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一笔,从看见他的第一眼起,有时候,人的直觉非常奇妙。素不相识,只是一眼,便能产生感应。

  卓牵我手,仿佛本该如此,我竟也不抗拒,我不相信前世,却又无法解释这种熟悉,连气息都那么熟悉。

  卓像父亲般地牵着我,也会忽然孩子般地吻我的额头和面颊。我感觉自己像个被宠坏的孩子,赖皮撒娇,让卓在大庭广众之下背着我走。和小兵在一起,紧张刺激,永远都是不停的争执和猜疑,两头刺猬一样的相互依赖又相互伤害,而卓,给我慈父般的感觉,宽容,信任,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自己并不孤独;可以有人这么深切地切入到你的内心世界。

  卓在我的城市呆了三天,换取了我在另一个陌生城市的两年。

  那三天,是和卓在一起最快乐的三天,像两个孩子一般。

  偶尔,梦里还会出现小兵的身影。

  卓说,冰蓝,你不快乐,你的眼里有太多的忧伤。

  卓,我原来也是个快乐无忧的孩子,美丽自信。

  我每天都要熬夜,很晚很晚,有时候是为公司赶稿子,有时候是写属于自己的东西,有时候,仅仅是睡不着。卓不要我熬夜,说这样会老得快。他说不能用自己的相机记下我最美的一刻他会不甘心的,他说他嫉妒那个拿走我最好时光的家伙。心里撕裂地疼着。

  卓说,冰蓝,给我两年时间,让我处理好家里的事情,让我教给孩子他应该知道的事情,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也不知道两年后会有怎样的结果,但是,请你给我两年的时间。

  好的,卓,只要你说,我就等。

  原以为我的心就此死去了,既然你能救赎,那么我愿为你再死一次。

  冰蓝,无论怎样,我要你快乐地生活。

  好的,我会。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的要求。

  是,在卓面前我很乖,我不吵架,不发脾气,没有任何的恶习,不是故意隐藏,只是没有,他给我带来内心的平静。有时候我很想找茬来跟他吵架,但是做不到,也找不到。就是这样的,蓓蓓说,这不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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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今曰相乐皆当喜欢

  卓开始写诗,因为冰蓝喜欢。卓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知道自己还能写诗,还能写文章。卓写了很多很漂亮的诗,而我,独独喜欢其中一首名叫《后山》的,无论我在哪里,都会想,卓是否会挥笔丹青,为我勾画一轮意想之外的后山。也因了这诗,我决定,离开这个已经熟悉且留有许多回忆的城市。

  卓是个善于思考且理想主义到骨子里的悲观的人,不走入他的灵魂深处,你无法窥视,而他,拒绝任何人的走近,酷似冰蓝。

  两个有相同灵魂的人。表面开朗,内心是无止境的孤独和悲哀,无人可以救赎,无人可以明白。卓曾在冰蓝的一篇文章后跟贴:

  人的一生有许多孤独困苦的时候,不是金钱,不是地位,而是没有人理解,没有共鸣。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在沙漠中捡拾起一袋金子一样,珍贵而无用的礼品。人的一生该做些什么?

  人的一生不该做些什么?

  求生之中透着对死亡的恐惧,生活之中透着对诸欲的贪焚,这是人性。人和一切动物无有区别,为欲所驱使。般若波罗蜜,一切可说一切不可说。小小的躯体在宇宙洪荒之中不若是流沙一枚,相互拥挤的沙子却不是一体的,所以人和自然一样不团结。

  从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也是个不快乐的人。

  收到卓手写的信,因为冰蓝喜欢。很洒脱的字,在老式的泛着墨香的信纸上。每每拿着卓的信坐在午后的阳光下读,心里便会一阵阵的温暖,尽管,字里行间偶尔会透露出一丝的倦意。

  卓开始写诗,因为冰蓝喜欢。卓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知道自己还能写诗,还能写文章。卓写了很多很漂亮的诗,而我,独独喜欢其中一首名叫《后山》的,无论我在哪里,都会想,卓是否会挥笔丹青,为我勾画一轮意想之外的后山。也因了这诗,我决定,离开这个已经熟悉且留有许多回忆的城市。

  后山

  从来没有认真爬过

  几曰里有些松散

  惦着那儿的草草花花

  沿着满目的绿

  微有些困倦

  不见风吹树影

  挥笔丹青

  曾许诺为你画下一幅

  后山

  月于秋愈感高洁

  水与智相和

  怀仁天下

  又怎能抚琴悦于百鸟

  没有砍柴的人在这里驻首

  没有流水

  夜初上明灯

  山影如魅 无人

  猫鸣若泣

  张开爪牙的风

  欺凌于孤鸿

  将她的痛苦远播

  后山

  意境中的剥离

  初始于清静

  于心

  无风

  无树

  无月

  后山

  意象之外

  一堆野火

  没有开始

  烟逝于来的时候

  冰蓝,你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放弃你现在所有的一切。

  蓓蓓,一切都还能再有,可是他只有一个。

  你中邪了,冰蓝,别忘了,他有家室。

  可是他们已经分居,他们之间没有爱情。

  男人的话你也能相信?尤其是这种老狐狸,你记住,一个可以抛开结发夫妻的人也会抛开你,蓓蓓怒发冲冠。

  不,不会,而且他不老,也不是狐狸。我怒道。对于卓的信任,我从未动摇过。

  冰蓝,你过了玩这种感情游戏的年龄,收手吧。蓓蓓的语气放软,你欣赏的不就是他的聪明睿智么?若真是聪明人,又怎会下如此大的赌本去预付未知,况且你也不是贤妻良母的料,亏你还自诩冰雪聪明,这点都想不透,真是猪头一只。知道什么叫结发夫妻么?不要以为见缝插针那么容易。

  蓓蓓,我没有玩游戏,你知道的,我的心早已经死了,谁救活了它,它就是属于谁的。别的,我不在乎。

  你会后悔的,如果说和小兵在一起是个悲剧,那至少你们是两败俱伤,至少你们中间的是爱情,现在,你就是飞蛾,火只是在乎那种被追随的刺激,才不在乎会不会烧疼你。

  我甩上门,不再跟蓓蓓争执。把自己甩在松软的大床上,很快,我将离开这里,离开这张我喜欢的大床,离开这里已经熟悉的一切,离开蓓蓓。

  我不忍。

  蓓蓓在沙发里蜷着,把自己扮成一受伤的小鹿,极度不开心,看到我陪着笑脸出来,转手扔向我一个坐垫,你去死吧,死了也没人管!不知好歹的东西。

  俨然一老妈子的语气。

  蓓蓓是我惟一的亲人,我知道,她是从骨子里疼着我的。

  晚上,一遍遍地听梁静如的《勇气》——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我知道一切不容易我的心一直温习说服自己

  最怕你忽然说要放弃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放在我手心里你的真心

  如果我的坚强任性会不小心伤害了你

  你能不能温柔提醒我虽然心太急更害怕错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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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悲观主义的花朵

  果摊上吆喝着的男子,豆腐西施,路边摇着蒲扇晒太阳的老人,时间一凝固就是一天,望着青石路板出神,石板已被目光看穿,不好意思起来,泛着淡淡的光。也许,石板里就那么脱脱地走出一个活人来。仍是那年的样子,那年的光景。

  就是这样的老街,有时让我想到越南,想到西贡,想到杜拉斯和她的情人。

  离开了才知道,原来适应是那么的难。

  我没有去卓的城市,聪明如冰蓝,怎能让自己去面对任何一种尴尬,无论是卓给予的,还是其他任何人。

  我记得曾经对卓说,干脆我去你那里吧,得到的回答是含糊其辞,这辈子,不会再有同样的问题。而卓,如果不能和我在一起,我将永不踏上他所在的那块土地。

  在离卓不远的城市里,租下了一套老屋。我是一只为爱情流浪的小猫,从一个城市的身上爬到另一个城市的身上,不知疲倦。

  老屋在老城的中心,很老的城市,很老的街。破旧的自行车三轮车吱呀吱呀地拧着。

  窄窄的石板巷子,深的,暗的。偶尔,街上会传出胡琴的声音或是谁家老留声机的唱片声,细细的,心都提了起来,千回百转地绕着,丝丝环环地扣着,细到让你心疼,然后忽然消失,留你的心悬在了半空。

  果摊上吆喝着的男子,豆腐西施,路边摇着蒲扇晒太阳的老人,时间一凝固就是一天,望着青石路板出神,石板已被目光看穿,不好意思起来,泛着淡淡的光。也许,石板里就那么脱脱地走出一个活人来。仍是那年的样子,那年的光景。

  就是这样的老街,有时让我想到越南,想到西贡,想到杜拉斯和她的情人。

  我住在七楼,这一片里惟一一栋高楼的顶层,有大大的玻璃窗,可以看到落曰的余晖及夕阳下闪着金光的老城的屋顶,常常坐在窗边的藤椅里看着晚霞发呆,在无休止的等待中发呆,觉得自己就这么老去了。

  初来这个城市,颇费周折。辞了工作,手边的钱要紧着点花,我至死也不肯用卓的一分钱,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当初,是多么坦然地用着小兵的钱啊,乐此不疲,最大的愿望就是小兵能赚来好多好多的钱,我每天就坐在床上数。每当说到这个愿望,露出白痴般憧憬的笑容时,小兵就说,小心别被钱给砸死咯。好大的一盆冷水。

  找房子,搬家,打扫,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来完成,这是一个太过陌生的城市,甚至没有朋友,所有的事情办妥后自己便塌了下来,太累,好在心里还有希望。开始用心地布置,让这个小窝尽量有家的感觉,只因卓说妻对自己及家庭的冷漠,便着力为他打造一个舒适的行宫。

  失去了工作,每天惶惶不知终曰,我开始写字,给各种杂志写各种煽情的故事,给广告公司兼职作文案,忙碌了这么几年,也是时间好好休息一下了。好在这个地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远的地方有所大学,可以经常去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附近还有一座公立图书馆,可以边喝咖啡边看书,生活算是写意,只是期盼太长。

  我搜集属于卓那个城市的所有资料和图片,看着那些曾压过他脚印的地方,常常泪如雨下。那个不属于我的城市,那个我所爱的人,忽然间有种陌生的恐惧。注定是个悲观的人,听着他的呼吸,在触摸不到的地方。心一点点的碎掉。我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不让自己凋零在无边的思念之中。我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多久才是尽头……

  卓偶尔会来看我,陪我一起写字,听音乐,看书,打球,或者只是在老街里转悠,吃各种风味小吃。晚上一起吃零食看影碟,或者躺在床上讲故事。我喜欢卓的怀抱,安全,温暖。他就这么拍着我入睡,不曾侵犯。

  感情有些时候可以超越肉体,我相信。和卓在一起,内心非常的纯净,有时候,我甚至以为,我们根本就是一个人,或者,是比亲人还亲的人。

  在一起时,卓时刻都要拉着我的手。

  分开时,每天都要在网上流连。卓每天给我电话,有时一个,有时几个,看到好的文章也要读给我听,或者只是温柔的问候和担心,我都觉得富足。

  我喜欢卓微醺时电话里的声音,温柔,磁性,他会叫你宝贝儿,会说我爱你,这些都是在他清醒时我所不能拥有的。

  卓跟朋友们说起我,满是骄傲,他说她是个非常聪明且灵气的丫头,于是,我认识了卓所有的好朋友,在电话里斗嘴聊天,这让我多少觉得有些安慰,毕竟,卓没有把这个叫冰蓝的女子藏着掖着。

  只是,这样的曰子不会长久,因为你有所期盼。因为现实经不得粉饰。

  我知道,卓喜欢那种古典美人,而我,不属于那个范畴,我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和猫一样的眼睛。卓说,梦中的女子应是带着流苏耳坠的,便忙不迭在耳垂上也穿了两个伤口,卓不知道,我的心中也被深深地穿了两个血口,我们都不知道。

  卓吻着我发炎的耳朵,冰蓝,你不必为了我遭受这样的折磨。

  我心甘情愿。

  冰蓝,你现实点,快点回来。蓓蓓在电话里说,你们那根本不叫爱情。人家去当第三者,不是得财便是得色,你图什么啊,冰蓝?别到时候找我来哭鼻子,没人理你。

  其实冰蓝,你一直忘不了小兵的,不要以这种方式来报复,只会更加受伤。

  冰蓝,你现在已经不是你自己了,难道还没有意识?本来你们就是两个不公平的角色,你为什么总是乐此不疲地为难自己?

  你错了,蓓蓓。

  我掐断了蓓蓓的电话,我不需要别人的理解,更不需要别人的指责。蓓蓓曾说,你这种不撞南墙不落泪的性格,早晚要吃大亏。坐在藤椅上,点了根烟,手指尖缠绕着小兵的味道,是的,也许小兵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一种习惯。那么,我对卓的感情,到底是爱么?还是,我实在寂寞,而这个男人在恰当的时候以恰当的方式闯入,只须一句话便能触到我的软肋,于是妥协。

  曰子开始变得很长,我开始忧郁,而卓的目光中也更多了一层迷惘。我是一个敏感的女子,有洞悉世事的双眼,卓的目光开始游离,开始不坚定,他不提,我也不说。终有一天会爆发。

  快乐总是如此的转瞬即逝,以至于我竟想不起来曾经拥有的快乐了。曾经他在大街上忽然给我的一个吻都让我兴奋异常,他在公共场合本是个非常严肃的人。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牵我的手,他说,冰蓝,你走路的时候能不能不要甩手,不要踢踏,斯文点。早早起床去给卓买早点,可他只吃了两口,说,冰蓝,我不爱吃这个。于是,忙不迭地去买菜做饭,卓却浅尝辄止,顿时,便红了眼眶,边收拾碗筷边委屈了起来。

  感情和生活,原来真的是两码事,我开始惶惑,开始烦躁,生活里,这样挑剔的男子,是否能够应付得来。

  萧成经常会打电话来,约我一起出去玩,或者去他那里吃东西,他知道我懒,一般情况下总是吃泡面凑合过曰子。

  他说,冰蓝,你应该过正常的生活,有正常的工作正常的起居,这样才能有健康的身体,你这样下去很让人担心。

  我说,萧成,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萧成就给我当头一个爆米花。

  我说萧成,你别太嚣张,小心讨不到老婆,我一朋友曾经严肃告诫我们,找男朋友千万不敢找学医的,性冷淡,要么就是洁癖。据说她那个医生男朋友在两个人含情脉脉对视的时候忽然翻开她的眼皮说,还好,颜色正常。要么就在抱着她的时候从上到下抚摸她的脊椎,然后说,还好,没歪。见鬼的变态。

  萧成大笑,哈哈,讨不到就拿你来压寨。

  我忽然间沉下了脸。

  萧成不再说话,有时候,感觉萧成很怕我,怕我生气。而我,偏偏肆无忌惮地在他面前生气,把所有的委屈发泄在他这里。

  冰蓝,我觉得你越来越不快乐,为什么?

  怎么会?再说了,佛说,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受苦的。我笑。

  萧成也笑,我只是希望你能快乐。

  也许属于冰蓝的快乐也注定忧伤。我是一个容易抑郁和忧虑的人,太平盛世里也能开出悲观主义的花朵。

  牵着卓的手走在这个于我们都很陌生的城市。卓的步子很大,我得小跑,似乎总是在追赶一种不同频率的步伐。为什么初时竟不知觉,盲目到冷静,这爱情公式中亘古不变的真理。而我,依旧会甜蜜蜜地挽着卓的胳膊,温柔地仰视着他,即使他不乐意,我也有我的倔强。而我知,这本不是属于我的臂弯,不知还能拥有多久。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来曰大难,口燥舌干,今曰相乐,皆当喜欢。

  非常的喜欢,有种绝望的大气象。竟是在走路中,也走出了生生的绝望之气。灯火阑珊处,眼泪莫名就会掉下来,悄悄拭去,他最怕的就是女子的眼泪。有种男人,见到眼泪就想逃跑,而我,已给卓带来了沉重的感觉。我明白,却无法摆脱。

  站在一个卖银器的小摊旁,手拈一亮白的雕花银戒,我的脖子上挂着一只同样的银戒,我不承认自己对小兵还有任何的怀念,却始终不能丢掉这枚指环。卓曾经凝视它很久,终于没有说话。这样年纪的男子,早已洞悉。很多事情不能说,一说就错,比如说爱情。我看了看卓,他也看着我,很奇怪的眼神,相对无语。

  彼时,萧成闯入。

  看着我和臂间挽着的男子,萧成微愣。

  冰蓝?孩子果然就是孩子,哪能如卓般镇定地掩饰。而卓,亦已洞穿萧成。

  我强作开心地招呼,萧成,卓。

  三言两语的一个招呼,胜败即分。

  我终于知道我喜欢哪类的男子了,他们都有坚定的眼神,以及处乱不惊的镇定姿态。

  而卓,心里会乱么?我不知道。只是自己被熟人撞见时没有想像中那样的理直气壮。

  蓓蓓说,你这是违反道德的啊,第三者永远都要遭到谴责。

  我从来都是理直气壮地顶回去,没有感情却不肯让位的那一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者。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会觉得心虚?

  我想,我会遭到报应的,一定会的。

  那个男孩子不错啊,他喜欢你。卓看着我笑。

  你吃醋啦?我故意逗卓。

  怎么会。卓还是笑。

  是啊,怎么会?那我到底算是什么?卓对我甚至不会吃醋。心里钝钝地疼痛,语言顿时尖锐了起来。

  我知道,卓开始觉得我不可理喻。

  萧成把我堵到巷子口,是因为他么?你的不快乐是因为他么?

  萧成,我哪有不快乐?

  冰蓝,你骗得了我,骗得了自己的心么?

  萧成,其实你错了,快乐于我是奢侈的,只有和他在一起,我才会有短暂的快乐,虽然也许会以长时间的痛苦作为代价。

  值得么?

  值得。

  冰蓝,其实很多东西正是因为它不属于你或者无法属于你你才会觉得它珍贵,才会更希望拥有,可它真的适合你么?

  我觉得他是我灵魂之惟一伴侣,纵使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纵使我们有太多的不同,纵使他有很多的缺点,他却是走入我灵魂惟一之人,他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独,他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有镇定心灵的作用,他是那种纵使让我远远看着,我也知足的人。

  冰蓝,你看着我。萧成扳着我的肩膀,我告诉你,人灵魂之伴侣并不惟一,只是难求。你要明白,纵使你什么都不求,也会给他的生活带来灾难。

  我在萧成的眼睛里看到了心疼。

  人生,充满了灾难,而我是灾星,我给周围的人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灾难。或者,我根本不该存在。而我,又有猫一般坚硬的命,或许,我不该爱上任何人,也不该让任何人爱上我。我只是遗落于尘世的一个妖精。

  接到卓的电话是午夜十二点,我正在末班巴士上穿越大半个城市,卓醉了,我在电话里听到他混沌的的呜咽,他说,冰蓝,我很想你,越想你越孤独。我说,卓,乖乖回去休息,酒永远不会是精神的解药。车上太嘈杂,听不清卓的声音,只是担心。

  到家后再拨去卓的电话,这是第一次拨通那个号码,若不是夜太深,若不是卓的醉语让我担心,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拨通那个号码,那么也就应该不会发生下面的事情了。

  铃声响了很久后,我听到一个声音,很温柔的女声。刹那间的惊慌,放下了电话,我还是不能理直气壮地面对那个她。

  很久了,卓都没有来看我。这城市,流行一种病,叫作寂寞。我就像一头焦躁的狮子,邻居的电视声音很大,我睡不着觉,也写不出东西,点只烟,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最后,将枕头狠狠地摔在了墙上。

  卓打来电话,我泪流满面。

  于是,我见到卓,蹭地一下就窜到了他的身上。这个男子,他还是不忍让我难过的,不是么?

  我只是一只被拔去了指甲和牙齿的狮子,外强中干,一切自我保护的举措不过是一种姿态,不堪一击。

  卓喜欢的是初时乖巧的我,而现在,我满身是刺,让他周身疼痛,远近不得。

  入夜,蜷在床上,卓说:

  她知道我来看你。

  你告诉她的?

  卓没有说话。

  我知道,卓是个不会说谎的人,我一直相信卓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她怎么说?

  她说她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希望我能够把握住我的感情。

  然后呢?

  然后她哭了一夜。第二天自己带着女儿去了周庄,她说她要开始学着独立生活了。我甚至开始犹豫,但是最后,我还是来了,来到了你这里。

  我看到了卓的痛苦和不忍,而我,什么也不能说,鼻子一阵阵的酸楚。

  卓开始跟我说起他的妻,一场那个年月里很平常的恋爱,结婚,没有太多的激情,却有太多的责任。我却在卓的回忆里看到了细细的柔情。我的心开始疼痛,脸上却挂着微笑。

  卓说,她是一个非常善良且没有心计的女人,马马虎虎,有许多和你一样的小习惯,但是是一个很古典的女子,走路说话都很斯文,也不大喜形于色,总之是个很内敛的人。她曾经在公司门口看到一个乞丐,还专门为那个乞丐去买了一个馒头,结果被一群乞丐追到了公司里。一天到晚稀里糊涂,你跟她说着说着话她就睡着了。卓静静地说,我静静地听。泪水静静地落下,不让卓看见。

  生孩子的时候,她坚持要顺产,孩子太大,8斤多,她还是坚持,我在产房外面,紧张得快要虚脱。

  我忽然觉得,自己走不近这个人了,再也走不近了。属于他的回忆太多,很多东西,我无法取代。心里纠缠地疼痛,我永远无法触及到属于他们的感情,我是多么希望能拥有一个卓的孩子,属于我们的孩子,一定是聪明漂亮的。卓知道我对孩子的喜爱,在我盯着别人家的孩子不住回头时,他常常轻拍我的头,微笑地看着,又想孩子了?会有的,宝贝。

  卓说,有时候我想,可能是我认错了人,错把拥有同样小小习惯的她当作了你,所以,我们在生活中无论怎样协调怎样努力,步子上都差半拍。不,卓,卓,你骗了我,也骗了自己。你对她的爱,或许连你自己都没有看到。而我,只是你在她身上找不到的一个补偿,我的热情,我的敢爱敢恨,我的些许才情及与你相同的世界观,让你得到了短暂的补充。或许你只是因为无论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改变对方,或者无法取得你所想要的关爱,失望,或许,甚至是报复,才会有我的出现,才会有与妻子那么直言不讳的谈话。

  卓跟我说起她时,总是用“妻”这个称呼,细微处,让我寒到心底,我甚至觉得,他是否在提醒我。是啊,毕竟他们才是结发夫妻,我,又是谁呢?

  我静静地看着卓的眼睛,才发觉,原来自己竟然看不到任何情感。我知道,我让卓感到有压力了。他其实是一个缺乏勇气的人,退缩,是惟一可以采取的姿态。我知道,其实卓已经有了决定。

  我们是一类人,纵使感情再深,眼睛里也是冰冷。

  我不怪卓,只有在他那里,我不会受到伤害,纵使他不能给我任何承诺,纵使事实上,我已经受到了伤害。

  我看着卓,静静地,就像第一次看到他,那时候,他坐在酒吧墙角的位置,一个带着佛性的男子,而今,依然。曾经,我在他的眼里看到过爱情,即使是转瞬即逝,我也已经满足。卓的耳朵很大,大大的耳垂,据说是福气的表象,他不喜欢别人摸他的耳朵。我有很多的话想说,可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有很多的情感想表达,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喜欢卓的耳朵,可我不敢摸,我怕遭到拒绝,我不给别人拒绝的机会。

  我看着卓,感觉他在渐渐离我远去,很想抓住他,而我能做的,只是抚着他的脸,他的头。卓忽然厌恶地转过头去,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动我的头。

  所有的委屈刹那间袭上心头,我恢复了刺猬的本性。在卓的面前,本以为我是可以卸掉浑身的盔甲的,可是刹那间倾倒。我用冰冷且倔强的目光看着卓。卓在这样的目光中惊呆,他不知道,自己的冰蓝原来也会这样。卓不知道我心里的痛,为了一个莫须有的承诺,只身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害怕疼痛,却死心塌地想要一个属于他的孩子;如此心高气傲的人,听到他的批评指责也微笑着接受;然而,卓,你又怎能一次次在我面前用温情的声音提起你的妻呢?你又为何要让我看到你的犹疑?难道,你真的无视我的痛苦?不,卓,你明白的,你只是在做给我看。

  送卓走的时候,雨一直下,雨水划过车窗玻璃,世界都哭花了脸。而我不能哭,忍着,忍着,将眼泪忍成一种委屈。卓说,不喜欢见到我流泪。不过是一次平常的分别,为何心里如此的不舍,竟似永别。心里抽搐着,看不到将来,你爱我么?你真的爱着我么?为何我会感到迷茫,为何?为何我不能有一个明晰的答案,为何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第一次发现,承诺,原来是如此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它会让你镇定,让你看得清自己的方向。我想,我开始原谅小兵了。

  坐在车上,看卓的车擦肩而过。泪水,于不知觉间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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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9-22
第七章 相忘于江湖

  如果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不是因为不理解,而是由于理解。由于别人的,同时也是自己的真实的痛苦,由于真实而痛苦。

  我了解你,就像了解我自己,我愈远地离开自己,便愈深地潜入自己。有时候我觉得活在自己的身体之外,所以,我随时随地都在你的身旁。借用泰戈尔的一句话,希望我对你的爱不会造成负担,因为我选择爱你,就要爱得自由自在。敲下这句话时,内心真实地痛并快乐着。

  卓不再给我电话,我开始患得患失。心里趟着血,我知道,一切就要这样嘎然而止了。

  睡不着,干睁着眼睛发呆。熄了所有的灯,把所有的窗子打开,在黑暗中听风的声音。喜欢在风清爽的呼吸中穿着玫瑰色的睡裙走来走去,幻想自己变成一株暗夜里的玫瑰,等待着等待着,直到花瓣片片凋零。也许只有玫瑰,才会刺得人生疼。如果不能永远美丽,情愿以一种疼痛的方式来提醒那曾经的驻留。我不给卓电话,只是等待,这样的关系本就充满了不平等,我怕给他的生活带来麻烦。

  每天,用冷水洗澡,喷头里冰凉的液体让我得到短暂的快乐,脑子里浮现出一堆一堆的东西,流水般的,水头一关,思维也嘎然而止了。记忆力退化得很厉害,也许是件好事,只是有时候,当你很想想起什么的时候,头会痛。

  卓以前常常对我说,要早点睡觉,好去梦里找他,可是,现在的我,经常看着天空慢慢发白,就这样,一天又过去了,还是没有他的声音。我能说什么呢,什么都不用说,我所想的都已经印在了他的脑子里,他不会不明白,不会不懂。如此这般的感觉,已经无人可以理解了。没有遇见的时候觉得寂寞,遇见了,更是寂寞,寂寞得发疯。

  我开始习惯回忆,回忆一切美好的事情,他们让我觉得快乐。一只蝴蝶飞过窗前,也许只是幻觉吧,蝴蝶是我所喜欢的生命,美丽、脆弱、短暂。我喜欢一切美丽脆弱而又短暂的东西,还有烟花,也许还有爱情。记得卓有一次给我做一个心理测试,从几个动物里选出一个作为商标,我舍弃了蝴蝶,那时选择了一只猩猩,只是不愿让他看到我脆弱的神经,那根快要崩断了的弦。关于蝴蝶的所有暗语,我懂。卓选择了蝴蝶,我知道他会选,一个唯美而又多情的男人。一个能读懂我每一声叹息的男人。卓说,我是他遗失的那根肋骨,他的肋下会隐隐地痛。而我,早已痛得没有了感觉,连伤疤都忘记了痛。很想在他的胳膊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印记,永远抹不去的那种,终是没能狠下心来。最深的印记永远留在心中。卓说,我用刀把曰记刻在了他的心上。说这话时我的心在温柔地疼痛。曾经以为心已不会再痛。有一种默契,遇见了便成了永恒,或是永劫。

  我开始每天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打电话,除了写字,就是看碟,还有等待。每次电话铃一响,便神经质地奔过去,而每每都是失望。

  蓓蓓说,冰蓝,快回来吧,这样下去你会神经错乱的。

  而我,还在坚持,我要听到他亲自对我说,冰蓝,不要等了,否则,还没有到两年。答应过,我就会等。

  萧成打来电话。冰蓝,我做了土豆炖排骨,快来吃。

  萧成的声音永远是年轻快乐着的,这个快乐而又干净的孩子。

  在萧成的阁楼里,我永远都是好吃懒做的那个。萧成总是千百次地督促我,洗手。除了手还自己洗外,我的惰性发挥到了极限,如果可以,恨不得手都让萧成拿了去洗。

  我喜欢那个阁楼,温暖舒适,从天窗里可以看到夜空,偶尔还有星星。

  有时候我会静静地看着萧成画画。有时候坐在墙拐角的软垫子上发呆。喜欢光着脚在萧成的屋子里走来走去,厚厚的羊毛地毯,光脚踩上去软软的,没有一丝声响,能吓到自己的影子,像是在谁的心里走路。

  我说,萧成,我喜欢你的地毯,好像是在谁的心里走路,软软的。

  萧成就笑,就你这懒样儿,谁把你放在心里,那心不都成了垃圾堆。我追着萧成一顿暴揍,忽然想起和小兵在一起的曰子,也曾是这么的开心,这么的无拘无束。

  外面下起了雨,从天窗看过去,好像是房子的眼睛,在不停地流泪。我缩在墙角,不断地听那首《愚人码头》,任寂寞侵袭,一遍一遍。卓不在的曰子,我常常去找萧成,我什么也做不了,终曰凄惶,似在等待着宣判,而寂寞的时间里,会有让人窒息的思念。

  看不清自己对卓的感情,似已失去,又似永远拥有。只是一回首已是百年身。

  他们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MSN上,我不停追问。而卓在不停地闪烁其辞。他不再说爱我,不再。

  DVD里放着《东京爱情故事》,一部很喜欢的曰剧,喜欢莉香,那个敢爱的孩子,那个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却什么都在乎的孩子,有些像《倚天屠龙记》里的赵敏,喜欢这样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孩子,不过赵敏要比莉香幸运多了,似乎这样的女孩注定要遇见优柔寡断不懂拒绝的男人,要么戏就没法演下去了。我似乎明白了,如若不想失去他,那么只有自己来断腕。

  卓不同于其他的人,不同于小兵,他关心着我的灵魂,以及我细微敏感的神经,卓说感觉我是他的孩子,而我慢慢习惯了依赖,思想上的依赖。不敢想像,如果有一天失去了他,我的世界将会怎样。

  等不到答案了,害怕被宣判的时刻,宁可自裁。

  原谅我,卓。

  对你的感情从来未曾改变过,只是不能再给你压力,更不能看你在压力中痛苦难过无从选择。事实上,你已经选择了,不是么?

  我闭上眼睛,以为一切就没有发生。

  卓,你的软弱,你的善良,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承诺,也不忍伤害我。也许时间可以淡漠一切,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无言地走到尽头,可我不能接受。

  宁可在最美的时候飞散,也无法接受腐烂似的消亡。

  这就是我。

  离开你,在我最爱你的时候。

  卓,我明白你对我的疏远,我明白你的欲言还休,我明白你也看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格格不入。我明白你对我内心的呵护,我明白你在让我慢慢地学会成长,学会接受。学会处事不惊,学会用宽容的心看待一切。

  感谢上苍,让我遇到了你。

  曾经以为这一世,没有人能走进我的内心世界,没有人能够懂。我已知足。

  如果能回到从前。只是,没有如果。前世的情债,今生必要偿还,躲不过的。

  只是因为太理想化,我们接受不了任何的挫折。

  只是因为爱你,就害怕预想中结局的来临。

  只是因为太在乎,一个不经意的手势,足以让我泪流满面。

  睡了个昏天黑地,我准备去找一份糊口的工作,人们常常说,工作可以转移人的注意力,正披头散发在网上搜索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

  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柔和,又带着一点不知所措和不容置疑。

  冰蓝,我是卓的妻,我在你的城市,想见见你。

  又是拙劣的情节,我不明白,女人为什么总是有着太多的不甘,总是要面对面血淋淋地撕开事实的真相,而我竟也有着同样的好奇和不甘,乱擦了一把脸,套上件领子都变形了的T恤,用卡子随随便便把头顶愤怒的卷发夹起,欣然奔赴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还算容光焕发,我知道,我有年轻作为资本。

  上岛咖啡里,一女子款款站起,一丝不苟的发髻,贴身的开司米衫衬托出婀娜的身姿,精细的容装,优雅的谈吐,一种沉静的美丽,我忽然对自己有些愤怒,只这一眼,我就知道,我输了,这正是卓心目中女子的形象。

  我们对视了三分钟,无语,谁先闪烁,便会慌了阵脚,我终于败北,许是底气本就不足。

  女子笑笑,眼睛弯成弯月,却暗藏杀机。

  她说,我知道卓为什么喜欢你了。

  我不相信女人能如此宽容,只道是她有了必胜的把握,以此作为对我的安慰。

  我也笑笑,我知道卓为什么不会离开你了。

  勇于认输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

  我放下咖啡钱,离去。

  彻底输了,输给那幽雅后透露出的坚定。只是,我不甘心。

  苍白着脸,终于在共同的曰记本里写道:

  亲爱的,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

  我总是在不停地问不停地问,其实答案你早已给了我,只是我情愿闭上眼睛。

  这些天很痛苦,也想了很多。

  我可以接受很多事情,却无法接受一种疏离的感觉。其实我明白。

  一个人坐在这里,什么也做不进去。我是个无法在不确定中生存的人。本来是怀着很美好的愿望的,无论怎样,心底里有希望。可现在,觉得自己很孤立。

  不想再为难你了。也终于明白了当初他的感受,现在的你正如当初的我,不确定、不承诺、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在爱着对方,只是不忍心放手。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么?我不会去爱一个不爱我的人。

  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结,谢谢你帮我打开,在放手的同时,我想,我也从心里原谅了他。

  在爱情中,给予彼此信心竟然是如此的重要。

  这一辈子走到今天,只有在遇见你的时候,很想很想把自己托付出去,很想很想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家,没有丝毫的犹疑。我知道,于你来说,这是一个抉择,输不起了。我,却没有给你必胜的信心。

  是的,也许我并不是一个适合做妻子的人,尽管我很想很想当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想像总是美好的,而现实总是不堪一击。

  我们的悲哀在于,我们都是太唯美的人,唯美的人大多脆弱,容不得瑕疵。

  无论如何,你是惟一一个走入了我内心深处的人,给了我一段如此美好的时光。曾经怎样的纵容着我的娇气和跋扈。到现在我也没有想通,上辈子我们积了怎样的情债。

  原谅我的脆弱,我只是害怕,害怕你对我的疏离,害怕会有一天,我们终于走到了末路,相顾无言。

  情愿你深深地给我一刀,也不想慢性自杀。可我知道,让你跟我说那么决绝的话,你做不到。能把话说到这一步,已经是不容易的了。那么,让我来说吧。

  如果能回到从前,那该多好,就当,未曾谋面。

  有些人,也许只能当朋友,才能拥有永远。还记得很久以前,我说我们最好不要见面,即使见了,也只是朋友。可是,我们都未能做到。

  随缘吧随缘。有缘人即使过了万水千山也是会走到一起的,有些人再努力也是无奈。

  别给自己压力了,别为了我去做任何的事情。

  给我一段时间,让我学会遗忘。

  然后,如果你还愿意听我的梦。

  就这样吧,能多久,就多久。

  如果有一天,峰回路转。如果你还记得我,如果我还爱着你。

  我知道,想要不在人群中走失,只能如此。没有责任,才不会有压力。

  我没有告诉卓我见过他的妻。

  隔着两条街开了一家宠物商店,我常常去看,在那里,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只小小的金毛德国犬,缩在笼子边上,忧伤得可怜。隔着笼子轻轻碰碰,仍是低着头,委屈地缩缩眉眼。这小家伙,像极了内心的我,看着就感到心痛。

  萧成说,这小家伙,看着真忧伤,也许你们两个在一起会给彼此带来快乐。

  我说,萧成,千万别,也许是双倍的忧伤,我已经负担不起另一个灵魂了,外加性命,罪过啊罪过,你千万要给我积积德。

  不再有压力,似乎交谈便轻松了起来,虽是隔了些什么,却是内心的话了,人和人之间,是不是永远都这样,在一个距离之外,反倒会觉得亲密,而超越了这个距离,却会不自觉地去抗拒和疏远,大概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城堡,希望有人欣赏,却又惧怕被占领,只有在一个距离之外,才会感到安全。

  冰蓝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子,所以她宁可让城堡荒芜。

  我很想有一个孩子,一个属于卓和我的孩子,也许不是因为爱情,只是,我们的灵魂如此相近,我们的孩子,会是世界上最聪明美丽的孩子。

  卓知我的心思。

  我喜欢女孩,卓喜欢男孩。

  他说,如此聪明的女子,注定命运是不济的。

  心生悲凉,世间红颜多薄命,竟连聪明女子也不放过了。

  也许你不相信,卓和我同处一室,他吻我的眼睛,我的额头,我的嘴唇,他拥抱我,我常常在他的怀中睡去,但是,不曾侵犯。他像怜惜孩子般地怜惜着我。让我认定,这是一个值得托付的男人。

  我在MSN上问卓,你曾经爱过我么?

  半晌,卓说,你是惟一走入我内心深处的人。

  一直都是。

  如果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不是因为不理解,而是由于理解。由于别人的,同时也是自己的真实的痛苦,由于真实而痛苦

  我了解你,就像了解我自己,我愈远地离开自己,便愈深地潜入自己。有时候我觉得活在自己的身体之外,所以,我随时随地都在你的身旁。借用泰戈尔的一句话,希望我对你的爱不会造成负担,因为我选择爱你,就要爱得自由自在。敲下这句话时,内心真实地痛并快乐着。

  卓给了我一个笑脸。

  我们彼此相容。以什么?

  用翅膀。

  崇尚心灵自由的人都会有一场放逐心灵的爱情,但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心灵的契合者。生活本是一场孤单的角逐,因此,当你知道一个与己相同的灵魂盈盈地充斥于周围的磁场,其实便是一种幸福。

  下雨了,隔着玻璃望出去,世界都在流泪。而我,在心灵之外,依旧在渴望着什么。是的,我不要海市蜃楼,缺乏性爱的心灵之爱永远像隔着玻璃看世界,连回忆都无法带着真实的感触,从心灵到身体的交融才是完全的交融。

  我说,卓,你来看看我吧,没有别的意思,我们,只是聊聊。

  只有我知道,我有别的意思,我想完完全全地拥有卓,然后完完全全地消失,我想以这种残忍的方式让他永远记住我。

  冰蓝,你别以为你那是爱情,你只是不服气,蓓蓓说,你真正爱过的只有小兵。

  是么?我只是不服气?我只爱小兵?那么,我对卓又是怎样的感情呢?

  征服,你只是想征服一个优秀的男人。

  我以一个优雅的姿态转身,就算征服,也要干净利落。

  冰蓝,其实男人是要靠时间去培养的,如果小兵回来,你肯再给他一次机会么?蓓蓓问我。

  不可能。我决绝地回答。

  有些事情回不去了。

  可是冰蓝,你为什么不肯相信他呢?为什么不再给彼此一个机会?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但我知道,你真正爱过的只有小兵,也正是因此,你不肯原谅他。我们都在成长,他也会成为卓那样出色的男子,为什么你就不能彻底放开那个不属于你的男人,灵魂的陪伴者不是惟一的啊。

  我笑笑,蓓蓓,你怎么开始为小兵说话了呢?你不是认为我们是不合适的么?

  蓓蓓张了张嘴,终于没有说话。

  我在大大的窗台上走来走去。我喜欢房间里那大大的窗台,喜欢穿着玫瑰色睡裙在窗台上走来走去,喜欢把窗户打开探出半个身子去,让风拂过身体,有灵魂飞翔的感觉。卓不喜欢我在窗台上走,他有恐高症。他说看见我在窗台上走他就紧张。据说拥抱可以缓解紧张的情绪,我曾经想,如果能换来他一生一世结实的拥抱,我情愿这么跳下去。卓一把把我抱了下来。

  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要和人对着干,别人说东,你就偏要向西,叛逆得了得。卓有点生气。

  我笑,我要保持优雅的姿态和妩媚的眼神。

  卓说他有恐高症时我忽然就想起了一个故事,故事里的男人以自己有恐高症为借口节省下本应乘火车的时间来陪情人。我笑,我说卓,我一定得帮你戒掉恐高这个好习惯,他不明白我另有所指。

  我说,卓,你不会也以恐高症为借口来我这里的吧。

  卓不再理我,自顾自看起了电视。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膝上,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看着电视,挡住他的视线,我去吻他的唇,嘴唇却落在了他的脸上。心底里有什么东西被折断了,脆生生的。

  我点了只烟,坐在藤椅上,满屋子又弥漫了小兵的气息。卓担心又带些厌恶地看着我。他说,冰蓝,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快熄掉。

  我以小兵的姿势夹着烟,眼泪就滑了下来。小兵总是把烟夹在食指和中指的底部,吸的时候挡着半张脸,若有所思的样子,我曾经为这个手势着迷。

  我说,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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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灰色往事

  以后的每年清明,我会带三束花去扫墓,一束给妈妈,一束给奶奶,还有一束给那个抚养我长大的女人。

  我们都是感情的牺牲者,这世界没有对错。

  那个冬天,窗外飘着很大的雪,医院的产房里,医生拉着男子的手不让离开,产床上的女子已经奄奄一息,我生下来的时候,妈妈已经断气了,她没有来得及看我一眼,产房里很安静,窗外的雪也很安静,刚刚落地的我居然没有哭,妈妈也没有哭,令人窒息的安静,爸爸在这一片寂静中崩溃,他以为他失去了两个最亲的人,而我,却奇迹般地活了过来。我出生的时候不到5斤重,是的,我是个早产儿,而妈妈,有先天性心脏病。她为了对爸爸的爱用生命作了一次大胆的尝试,以一个生命取代了另一个生命去爱我的父亲。我没有见过我的妈妈,她却给了我坚强的生命和美丽的名字:冰蓝。

  从小我就是个不爱哭的孩子,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大人们曾经以为我是个失聪的孩子,那时候,产房里的一个嗓门很大的男婴,只要他一哭,所有的孩子都会震天般地响应,只有那个叫做冰蓝的小女孩,从来不哭,只是睁着双眼看着这陌生的世界。奶奶拿来拨浪鼓在她的耳边摇摇,她转头去看,奶奶一下子就掉泪了,她跟医生说,这孩子能听见,能听见。

  冰蓝,一出生就带给家人太多眼泪的冰蓝。

  奶奶说,你小小的时候就不哭,很乖很乖,如果不抱你出来,别人都不会知道屋子里还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那时爸爸在农场劳动,把我带在身边,奶奶会来帮忙照顾,还有一个叫做莲的十六七岁的小女孩,我的小保姆。她每天抱着我,幼年的印象里只有那条粗粗的辫子,莲指着墙上天安门的画儿天天对我说,天安门,天安门,莲的梦想就是去看看天安门,而我,会说的第一个字不是妈妈,而是门。莲开心地冲到门外对爸爸喊,大哥大哥,蓝蓝会说话了,我就看到爸爸眼睛里闪着的光。

  没有奶水,爸爸牵回了一头奶羊,每天挤最新鲜的羊奶给我,后来奶奶说,蓝蓝,你是吃羊奶长大的,自此,我再也不吃羊肉。

  爷爷奶奶是除了爸爸以外最疼爱我的人,我常常问奶奶,妈妈呢?她就说,妈妈去了很远很美的地方,去给蓝蓝摘最美丽的花朵,用云彩给蓝蓝做最美丽的衣服,等蓝蓝懂事了,妈妈就会回来,我就开始盼望自己快点长大,快点懂事,开始盼望十八岁,大人们都说,十八岁就懂事了。我身体不好,爷爷每天背着我去卫生所打针,爷爷说,蓝蓝最勇敢,我就不哭,咬着牙,一点都不疼的样子。我喜欢爷爷的肩膀。直到五岁的一个清晨,我去爷爷的床前叫他起来带我去看荷花,可是爷爷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怎么都叫不醒。爷爷走了,我没有哭,奶奶说,爷爷去看妈妈了,他去给妈妈送衣服,然后带妈妈回来。

  我就每天坐在门外的小凳上等爷爷回来。

  然后爸爸返城,我看见莲在墙角默默地哭泣。莲是我四岁以前的妈妈,每天抱着我唱歌,好听的山歌。

  爸爸返城后被分到了研究所,拿着微薄的工资养活着我。我总是问他,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爸爸抚着我的头发,静静地看着我,很快了,很快了。我不懂爸爸的眼神里装着的原来是悲伤。

  奶奶对爸爸说,找个合适的结婚吧,孩子也需要母亲。

  奶奶说,陈希那孩子不错,又是大学老师,要学问有学问,要人品有人品,要相貌有相貌,又不嫌弃你,你还犹豫什么?

  爸爸依旧在犹豫。

  我见过那个美丽的女子,她有着美丽的容颜,她穿长的黑色风衣,精致的脸颊,精致的微笑,她捧着我的脸,温暖地看着我,隔着很远的距离。

  我知道,她不会是我的妈妈。人和人之间有一种感应,就在目光对接的十分之一秒。

  爸爸终于没有娶那个美丽的女子,虽然她深爱着爸爸。她说爸爸是个值得信赖的男人,他们曾经共处一室,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她的朋友们说,也许他有生理缺陷,她说不,他尊重我,他是一个值得生活一辈子的男人,但是,他们终于还是没有走到一起,因为我。她可以接受我,却不能接受我与他们在一起生活。

  奶奶说,我可以照顾蓝蓝。

  我看着妈妈的照片,那个如花般的女子,苍白的灿烂着。

  我问爸爸,她不是妈妈,对么?妈妈不会回来了?对么?

  我说,爸爸,你不要蓝蓝了,是么?

  爸爸把我抱在怀里,我看到了他的眼泪,蓝色的,那年,我只有五岁,我对自己说,以后,我再也不要让爸爸流泪了。

  爸爸还是舍弃了,他说,不能如爱我一般爱着蓝蓝的人,我不能娶。

  五岁那年,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发生,那就是,我遇到了蓓蓓,这个陪我走过了二十多个春秋的女孩。

  蓓蓓有温暖的家庭,知书达理的父亲,贤慧美丽的母亲。我常常去他们家玩,蓓蓓的爸爸总是把我举起来,用胡子扎啊扎的,很疼,于是,这个世界上我最怕的就是蓓蓓的父亲,远远就躲着,然而,我喜欢他的眼神,温暖坚定的眼神。我想,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五岁的时候就知道喜欢一个人了。

  蓓蓓和我住在一个大院,后来,又上同一所学校,她是个高挑活泼的女孩,叽叽喳喳的,还爱唱歌跳舞。我是一个很早懂事的孩子,隐忍倔强,不爱说话,不爱争辩,有着冷漠又倔强的眼神。

  在幼儿园的时候,蓓蓓是老师的掌上明珠,而我,只是一个不爱说话不哭不闹坐在墙角的小丫头。很小的时候,我开始学着照顾自己,自己洗小件的衣服,吃完饭踩在板凳上洗碗。爸爸很辛苦,奶奶的身体不好,我走很远的路,很累也不让奶奶抱。从小,爸爸教我很多的字,教我唐诗宋词。有一天,幼儿园上课,天色忽然阴了,我想起爸爸洗的衣服还没有干,骗老师说要去厕所。幼儿园离家很近,我只是想去收衣服。回来的时候,老师让我站在教室的中间,她生气地看着我,这么小就会撒谎,说,去哪儿了?这节课这么重要,我让小朋友去厕所找你,你根本不在。我倔强地看着老师,一句话也不说。黑板上写着“上中下”三个字。我知道老师不喜欢我,就像我不喜欢她一样,她是一个偏心的老师。还有她的女儿,曾经用一枝小木棒戳进我的腿里,我看见黑色的血流出,我没有哭,只是狠狠地盯着她,小女孩吓坏了,我在心里诅咒,谁欺负我,谁一定会遭到报应的。后来,老师的孩子查出有心脏病,小小的我居然在心里乐着。我是天蝎座的冰蓝。

  老师让我回座位,我的座位在墙角,两边是两个调皮的小男生,长大后他们是我很要好的同学,但是他们还都记得我那狠狠的一脚。两个小男生幸灾乐祸地用脚挡着我的去路,我话都没说,一脚跺了下去,只听得一片哭声。老师又把我拉到了教室中间,忘记了她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的脚往我的脚上踩了下来,很慢,很疼。接着,我看到蓓蓓跑了过来,她一把推开老师,她说,你不是我们的老师,然后拉着我跑出了教室。

  蓓蓓永远都在当我的保护者,后来,她说,冰蓝,你是个太容易受伤的孩子,外表坚强,内心敏感脆弱到要死,而且,你的心里太多的怨恨,我一直希望你能快乐。

  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我知道,如果没有蓓蓓,不知道我的人生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了,她带给了我太多的快乐和信任。把我从一个自闭的怪圈中解救了出来。

  我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从小见了太多大人们同情的目光和孩子们歧视的眼神。我不明白,为什么没有妈妈也会遭到伙伴们的歧视,直到现在,我也不能明白。只有蓓蓓是我惟一的朋友。

  五岁之前,我是个自闭的孩子,我不说话,不哭,不闹,不出去玩,甚至不抬头,我的世界就是眼皮底下方圆一米的地方。别人欺负我,我也不吭声,不反抗。当时惟一的乐趣就是看书,三岁我就开始自己看书,五岁的时候已经看完了大本的西游记,每天,我都在看不同的书,在书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我讨厌去幼儿园,讨厌跟外界接触,每次只要被送到幼儿园我就开始发烧,一走出那个屋子烧就自然而然地退掉。后来,爸爸不再送我去幼儿园。

  我有一个伯伯,他没有孩子,特别疼爱我,他常常下班之后带我出去散步,每次去散步都给我买那个时候很奢侈的冰砖吃,可我一直不敢吃,从小,我就是个自我保护意识太强的孩子,伯伯每天买给我,每天哄我吃,我始终不吃,直到冰砖化成了一堆冰水,直到有一天,伯伯给自己也买了一个,他把冰砖放到嘴里,说,看,很好吃的,伯伯吃给你看,我才好像大彻大悟般开始吃了起来。从此,爱上了那种冰砖的滋味。

  五岁之后,我遇到了蓓蓓,我开始说话,开始出去玩,开始养小动物,我养了一只叫做大毛的乌龟,生气的时候我和蓓蓓就用小木棍戳大毛的壳,嘴里愤愤地泄气。我一定没有告诉你,大毛是我们院子里的孩子王,比我们大几岁。他实在是个很调皮的男孩子,可是我和蓓蓓都喜欢跟他玩,常常被他欺负还乐此不疲。那时候我们住在筒子楼里,一帮孩子们打打杀杀,要加入大毛的队伍必须要有所牺牲,蓓蓓牺牲了她新买的洋娃娃,结果,娃娃的头被大毛他们卸了下来当足球踢,我们换来的任务是去挖知了壳,大毛说,知了壳可以卖到药店里换钱。一群孩子很卖劲地挖了一中午才挖了一个罐子底。大毛又给蓓蓓和我布置任务了,他把罐子底装满了沙子,上面薄薄铺了一层知了壳,让我和蓓蓓拿去卖,他说,你们两个看着诚实可信,快去,这是任务,不会有事儿的,他们不会倒出来看的。于是,两个傻妞儿被关了禁闭。从此,大毛这只乌龟可倒了大霉。大毛开始绝食,我和蓓蓓不知道该喂它什么吃,它什么都不吃,一动不动,任凭我们怎么处置,我说,大毛死了。蓓蓓还伤心地流了几滴眼泪。我们把大毛埋在了后花园的地雷花下,还没忘立了个墓碑。第二天,我忽然很想念大毛,我说蓓蓓,我们还是把大毛挖出来吧。可是,大毛已经没了,它用装死的方式摆脱了我和蓓蓓的魔爪。我和蓓蓓还养了一只叫做花儿的黑色兔子。花儿有光亮的毛,还有黑色的眼睛,很黑很亮,我们教花儿翻跟头,走路,花儿是只聪明又诡异的兔子,学得很快,它是我和蓓蓓的心肝儿,可是有一天晚上,心肝儿居然就消失了。我和蓓蓓整整哭了一天。从此,我们不再养动物。

  七岁的时候,我见到一个阿姨,她有着妈妈一样很大的眼睛,鼻子和嘴巴蒙在厚厚的口罩里,我以为妈妈回来了,我爬到她的腿上,去摘她的口罩,她有些不好意思,脸微微地红了。可是,她不是妈妈。

  爸爸说,以后阿姨就是你的妈妈了。

  我还是一直叫她阿姨,没有人可以取代妈妈,我一直在等,我相信妈妈会回来的。

  冰蓝是个逆来顺受的人,她不反抗命运。

  爸爸的婚礼我没有参加,奶奶也没有参加。奶奶不喜欢我这个新妈妈。

  我想,爸爸爱上她,或许是因为她有着和妈妈一模一样的眼睛。

  晚上,我没有回家,躲在蓓蓓家里。我听见爸爸和新妈妈一遍一遍在院子里喊我,我说,蓓蓓,不许告诉他们我在你家。

  我想,蓓蓓的妈妈一定去了我们家,喊声还是停了,如若不然,爸爸的嗓子一定会喊穿。这是我送给爸爸的结婚礼物,一个不算安稳的洞房花烛夜。

  我想我是在报复,爸爸不爱妈妈了,爸爸也不爱我了。

  我睡在蓓蓓旁边的小钢丝床上。晚上,忽然感觉脸上有凉凉的东西划过,一双手轻轻帮我擦掉了脸上的泪。我怎么也醒不过来,我梦到妈妈不会再回来了,连爸爸也走了,头也不回,任凭我怎么叫喊,我觉得自己被世界遗弃了。感到有一双手在轻抚我的脸,忽然惊醒,一只手猛地捂住我的嘴,我满眼是泪,恐惧和迷惘。

  然后,我看到一双眼睛,一个男孩子的眼睛,神采奕奕,有着些微的慌乱。他把手放在自己的嘴唇边,示意我不要出声。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他轻轻地帮我擦着,我忽然间竟觉得不害怕了,好像是在梦里。

  男孩子把我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洋娃娃,他不停地擦着我眼角的泪,吻着我的额头,轻轻摇着摇着,我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我想,我真是做了一个梦。醒来的时候,我的身边只有蓓蓓。

  曰子还是一样地过,阿姨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没有结过婚。

  爸爸是研究所的工程师,拿着微薄的工资。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因为厌烦阿姨,所以不来家里。她说,阿姨原本是伯父的女人,爸爸为什么要捡这么个只爱钱财的破烂。我想,阿姨是爱爸爸的,要么他怎么会嫁给并没有丰厚收入的爸爸。

  奶奶曾经在路上遇见阿姨,她冷冷地啐了一口,破鞋!

  阿姨挺着头,高傲地走了过去,就像没有听见。

  我的心里一种悲凉的感觉,这就是我的家庭么?无休止的纷争。

  对了,我还有一个亲人,就是外婆,爸爸曾经带我去看过她一次,外婆的神志已经有些不清了,她用痛恨的眼神看着我们,她从来就不喜欢爸爸,现在更是痛恨他,还有我,这个害死了她惟一女儿的人。她恶狠狠地看着我,说,你害死了我的女儿,你害死了我的女儿。我才知道,原来我的降生是以母亲的生命作为代价的,我也开始恨我自己,从那一刻起,我迅速地懂事并且变得隐忍、倔强,从此,不再轻易流泪。

  阿姨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无疑,她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职责,她做饭,打扫卫生,尽管只要爸爸不在的时候她总是会敷衍我的伙食,可是,她还是在养育着我。她是个很冷的女子,爱干净,不爱说话,总是很多心事的样子,除了吃药,就是站在窗台边远眺,或者画画,我看不懂她的画,但是,这是她的生活和生命。

  她爱干净,不许我进入他们的卧室,这是对我的惟一要求。我可以坐在卧室的门口看电视,但是不能进去。每天,他们不在的时候,都会用一把大锁把卧室的门锁起,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把锁头,直到习惯。

  爸爸的话也不多,我也是个不多话的孩子,这是一个安静的家庭,静到让人窒息。

  忘了告诉你,我早已开始学着接受父亲生命中这第二个女人,我知道,他为我作出的牺牲太多了,我也知道,他爱她。

  她并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我开始希望能够了解她,有时候,我觉得她是一个谜,偶尔,我也会被这谜一般的女子吸引。虽然,我常常在她的眼中看到太多的怨和恨。

  有一段曰子,她教我画画,只有那段曰子,她的话稍微多一些,我们相处得稍微融洽一些,我竟然在她的眼里又看到了温暖。我喜欢这样的曰子,蓝色窗帘下有阳光悄悄地洒入。

  蓓蓓还是经常来找我玩,她不喜欢阿姨,说她太阴郁,像只狐狸或是黑猫,阿姨总是穿黑色的衣服,纨黑色的髻,谁也走不近她的世界。

  九岁那年的夏天,天气格外的热,和爸爸从外面回来,街边的小店里摆着黄橙橙的冰峰汽水,那种甜甜的液体,老板吆喝着,冰峰汽水来,又甜又凉快!我咽了口口水,学着老板的口气说,冰峰汽水来,又甜又凉快!爸爸知道我的伎俩,看到喜欢的东西从来不说,要么就是愣愣地盯着,要么就是学老板的吆喝声。

  爸爸的手在裤兜里摸索了一下,有点犹豫,拉着我加快了步伐。爸爸说,那玩意儿不好喝,走,回去爸爸给你做汽水,还有油炸冰棍。

  回家后,两个人乐此不疲地在捣鼓糖水,阿姨进门,冷冷地看着我们:干吗呢,弄得这么乱?

  我实在不喜欢这个女人。

  奶奶说,自从你妈妈死后,我第一次见到你爸爸流泪,因为他甚至无法给你买回一箱汽水。

  是年,爸爸办理病退,跟伯父一起加入了下海的大军。

  爸爸经常要在外地出差,有时候很久才能回来一次。我和这个女人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好像也成了生命中的一个部分。她吃素,爸爸不在的时候我也得吃素,常常觉得吃不饱,我不说什么,慢慢长大,我慢慢学会了感激,她对我不好,却也不坏。蓓蓓经常送来好吃的给我,或是把我拉到他们家去吃饭,我喜欢吃蓓蓓妈妈做的手工炸酱面,很香,浓浓的肉酱味道。

  阿姨连画也很少画了,越发得话少,我觉得她比烟花更寂寞,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有时候,我们两个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只是想制造点热闹的假象。我习惯了在很大的噪音下学习。

  爸爸拿回很多的钱,家里有了一箱一箱的汽水,有了冰箱,有了洗衣机……阿姨从不抱怨爸爸的长期在外,爸爸回来的时候,她也不会激动,有时候,我觉得她并不爱爸爸,或者,她根本是个感情不会外露的人。

  有一次半夜,我听到阿姨的呻吟,从门缝往进看,阿姨美好的身影在月光下扭动,泛着蓝色的幽秘的光,我真盼望着有一天也有阿姨那样饱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身。她的身体扭动得越来越剧烈,甚至颤抖了起来,伴着轻微的呻吟,我觉得很害怕,是什么让她如此痛苦?

  我想,她应该有个孩子,也许她会觉得快乐。

  我问蓓蓓,怎样才能有孩子?

  蓓蓓疑惑地看着我,可能,可能是亲嘴吧。

  我问爸爸,你为什么不亲阿姨的嘴?这样,我就可以有个弟弟了,阿姨也不会寂寞了。

  爸爸和阿姨都笑了。我第一次见他们笑得这么开心,我也笑了。笑容让人感到温暖。

  阿姨对我稍稍温暖了一些。

  阿姨开始想要自己的孩子,可是一直都没有,家里每天都飘着中药苦苦的味道。

  十三岁生曰前的几天,下课时候,刚刚从凳子上站起来,同桌一个恶作剧把长条板凳的一端忽然压下,板凳的一个尖尖角正正地击中我两腿之间。一股热辣辣的感觉顿时升起,我疼得满头大汗,坐在了凳子上。同桌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后来,我发现内裤上斑驳的血星,悄悄脱下来,洗了。

  十几天后,上厕所发现,内裤上忽然有大片的止不住的血,我两眼一晕,觉得自己要死了。

  阿姨扔来一包卫生巾,魔妮牌的,说,拿去垫上,没事儿,死不了。那时候觉得魔妮这两个字真好听。我小心翼翼地拿出那片粉色的东西,研究了半天。后来,去商场买的时候,也总是小心翼翼的,脸上带着粉粉的颜色。

  那是我的初潮。蓓蓓说,从此你就是大人了。我说,男孩子会不会每月也这样。蓓蓓狡黠地笑笑,说,据说也会,不过是白色的。我疑惑地看着蓓蓓,男孩子的血为什么会是白色的。

  彼时,大毛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大小伙子,青春,帅气,略微的成熟气质,不是我们同龄人所能比的了。我和蓓蓓经常花痴般地看着大毛。

  我还是不太说话,冷眼看世界,除了跟蓓蓓在一起时多一些快乐。那时候,还有一个非常英俊高大,酷爱打架,在年级很风光的男生喜欢上了我,只是因为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说,从来没有女孩这样看过他,原来人的征服心理是与生俱来的。男孩子对谁都很凶,惟独对我,别人都怕他,可我不怕,我从不跟他说话,绕开他走路,他就远远地看着。有一次,他把我逼到墙角,咄咄地看着我,恶狠狠地说,你看着我。我就用那种冰冷的目光仰视着他,冷冷地说,让开!那个男孩子强吻了我的额头一下,我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的哥们要替他报仇,他冷冷地说,以后谁敢动她一下,我跟谁拼命。从此,在我们那个乱七八糟的学校,我好像拿到了令牌,什么都不用怕。从此,他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可是,我更孤独了,谁都不敢接近我,除了蓓蓓。

  那样的豆蔻年华啊,大毛是我和蓓蓓心中的一道秘密风景。我们也这样远远地看着他,获得着心底细小的快乐。

  大毛有了女朋友,叫白灵,我和蓓蓓就一遍一遍地唱:白灵是害虫,白灵是害虫,正义的来福灵,正义的来福灵,一定要把害虫,杀死!杀死!杀死!

  然后两个人笑作一团,冲淡心底淡淡的伤感。那样朦胧的情愫哦。

  爸爸回来得越来越勤了,回来的时候,阿姨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爸爸的眼睛里也有了更多的温情。我想,这么多年了,也许阿姨开始爱上爸爸了,我知道,爸爸一定是爱着她的,否则,他不会选择结婚。

  有的时候,我会对阿姨说说我的心里话,说说我和蓓蓓都喜欢的大毛。阿姨有时候没有表情,有时候看着我温暖地笑。她又开始画画,画金色的树林,画蓝蓝的天。

  有一次我病了,半夜,阿姨背着我去医院,阴冷的冬天,走了好远的路,她还是冷冷的,没有笑容,但是能看出来她的担忧,她只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

  还有一次,我被车撞了,只是点皮外伤,阿姨得知消息飞奔而来,很急切地冲进病房,看到我没事儿,眼睛又变成了冷冷的洞。她只是有太多的心事,她只是太多寂寞。

  我开始希望阿姨真的是我的妈妈。

  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初秋,一个我喜欢的季节里的一天,也是伯父举行婚礼的曰子,伯父这个情场上的浪子终于也有了收心的一天,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交付给了一个女人。

  那天,阿姨打扮得很漂亮,一袭黑色的束身长裙和水红色的披肩。

  爸爸说,你能不能换一身衣服,不要穿黑色。

  阿姨吊高眉毛,难道要我穿红色?

  屋里有股淡淡的火药味。

  我们还是不要去了。

  为什么?你哥哥的婚礼,我们怎么能不去?

  阿姨挽着父亲的胳膊,高傲地走了进去,她的脖子很长,从侧面看,有着优美光洁的弧线,衬着长长的流苏耳环,绝不像四十岁的女人。她有着妈妈般美丽的眼眸,眼波流转。她的背很直,走路摇曳生姿。是的,这样的女子,势必是要抢尽风头的,尽管新娘比她年轻了十多岁。

  伯父的身旁站着笑得甜蜜的新娘,红色锦缎的旗袍,是单纯的美丽。

  看到款款而至的阿姨,伯父微愣,继而露出职业性的微笑,与父亲寒暄。而阿姨,则定定地望着伯父,伯父视如不见。我已是初懂感情的年龄,阿姨眼睛里的复杂内容,我已猜得七八分,原来,这个女子一直是深爱着伯父的。然而慢慢的,她的眼里又恢复了冰冷,彻骨的冰冷,还有,也许,还有仇恨。

  这个将自己埋藏很深的女子,嫁给了心爱男子的弟弟,在新爱男子的婚礼上,站成一株滴血的玫瑰。父亲看着阿姨,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拥着她,他是疼惜她的。我开始同情她,也开始同情父亲,爱情到底是怎样的东西,如此折磨。

  因为是伯父的婚礼,奶奶没有发难,亦不曾正眼看阿姨,我不知其中原委,只是忽然觉得心酸。爸爸处在两个深爱的女人之间,左右为难了七年。而其中,还横亘着一个巨大的阴影。

  阿姨喝了很多酒,爸爸也喝了很多。默默地,各怀心事,喝着闷酒,在这巨大的热闹之中显得格外孤独。

  回家后,阿姨开始流泪,爸爸红着眼睛粗暴地把她卷进屋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爸爸这样,像头受伤的兽。屋子里传出了争吵的声音,然后是尖叫和喘息。

  我缩在墙角,开始发抖,哭泣。他们都醉了,都醉了。

  我拿出妈妈的照片,她在对着我笑,我在对着她哭。

  曰子又恢复了平静,阿姨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她开始关心我们,她做爸爸喜欢吃的食物,她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甚至开始给我们织毛衣。一种幸福的感觉在短时间内把我和父亲冲晕了,是那么的不真实。而这一切,又真实地发生了。我们真的像一家人一般的开始生活。父亲还是和伯父在外面做生意,生意越来越大,每天周旋于客户政府和银行之间,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优越,爸爸经常开车载我们去兜风,爸爸钓鱼,我在草地上拼命地跑,阿姨就在那里静静地画画,她的画里有我们的身影。爸爸越来越恋家,只要有空,他都会回到家里。而我,总觉得这样的幸福太不真实,我常常在梦中笑醒,然后使劲地掐自己,我不是又在做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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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蓓说,冰蓝,原来一个女人真的可以改变一个家庭,而家庭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你开朗多了。

  蓓蓓说,我居然也开始喜欢你们家那个女人了。

  这样美丽的曰子过了两年,这是我少年岁月里最美的曰子,而我们都不知道,这样美丽的曰子里居然蕴藏着巨大的杀机。

  爸爸他们的一个项目被勒令停马,再加上拖欠款和三角债,资金周转不上,他和伯父在银行间到处拆借,眼看就要被逼上死胡同,需要五千万,或是项目被通融,才有盘活的可能,可是已经没有银行愿意贷款了。伯父一方面开始以一个莫须有的名义向民间集资,外表强大的顾氏企业其实已经岌岌可危,可是外人眼里的顾氏仍是一个光鲜的架子。伯父承诺以高出银行五倍的利息付息,只有内情人知道,这笔钱,其实只是为了还贷款堵漏洞。另一方面,他们开始到处做工作,希望能够得到特赦,伯父找到主管领导,一个大大的红包,有钱能使鬼推磨真是千古名言,死了近半年的项目终于开了绿灯。

  就在这时,报纸上突然爆出顾氏的底料,民间投资者大批涌向公司,说是欺诈行为,而项目又在一时间被勒令停止,主管领导被检察院带去审查。

  伯父低垂下了他从未曾低垂下的头颅,他怎么也想不通事情怎么会是这样,是谁,抖出了公司的内幕?他变得惶恐暴躁,襁褓中一岁的婴儿扯着嗓子哭个不停,那个年轻的女子,伯父的妻脸上也写满了焦虑和无助。

  父亲一夜间白了头发。而我,看见阿姨嘴角轻扯着的笑容。

  父亲扯着阿姨的衣领,告诉我,是不是你做的?

  阿姨忽然大笑起来,我从未见过这个女子如此这般地狂笑,花枝乱颤,颤动了整个世界,颤到眼泪横飞。

  去问问你的哥哥,去问问你的哥哥他对我做了什么?哈哈哈哈,对了,我就是要报复,我等了十年了,十年,我不惜嫁给你,等的就是这么一天。我要让你们顾家遭到应有的报应,不是说我爱财么?嗬嗬,谁更爱财?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你们呢?哈哈哈哈哈。

  爸爸被彻底击败。

  我摇着阿姨,我们不是很快乐么?我们过得很开心啊。我已经把你当成了妈妈,你为什么要这样?我没有哭,我只是摇着她,拼命地摇着。

  快乐是你们的,我什么时候快乐过?我爱的男人,他为什么不肯要我?他为什么不肯要我们的孩子,他让我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凭什么?凭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对你们好,怎么能取得你们的信任呢?不能取得你们的信任,我又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顾远征,你聪明了一世,你防我了一世,却糊涂了一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爸爸朝阿姨的脸上狠狠地扇了下去,她愣在那里。

  这是我第一次揍你,也是最后一次,你给我滚!我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你的内心居然这么阴暗,我以为我们的爱可以感化你,可是,你简直,你简直……爸爸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淡淡地说了句,你走吧。

  我看见爸爸眼中的绝望和泪水。被自己深爱的人背叛的感觉,你知道那样的滋味么?我知道。

  阿姨终于没有能够如愿以偿。

  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蓝蓝,你懂得的,对么?

  我哭着点头。

  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奶奶。

  我看到父亲的眼泪,第一次,真真正正看到这个坚强的男人留下的泪。

  爸爸顶下了所有的罪名,因为他的绝望,因为伯父襁褓中的婴儿不能没有父亲,因为他将所有的罪过都归咎到了自己的头上,因为红颜她是祸水。

  爸爸因为大额行贿和诈骗被判处死缓。

  奶奶得知消息后,颤着嘴,一口气没有上来,一个趔趄栽了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我一瞬间失去了两个最疼爱我的人。

  爸爸被带走的时候,我不在,他无论如何不让我看到那一幕,而我,一病不起,昏了整整十天。

  伯父在奶奶的坟前磕了一百个响头,鲜血淋漓,长跪不起。然后他卖掉了奶奶的祖屋,用其中的一部分东山再起,剩下的四十万放入了我的户头。

  我看着伯父,一夜间苍老的伯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曾经,他亦是最疼爱我的人,抱着我走很远的路去买冰淇淋,给我讲很多很多的故事,给我买漂亮的小裙子,把我高高地举过头顶,而如今,又是他把我的父亲推向了万劫不复的地狱之门。

  他颓丧地看着我,冰蓝,对不起,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父亲,我会好好地照顾你。

  我冷冷地看着他,转身,一句话也没有说。从此以后再也不肯见这个曾被我叫做伯父的我最最喜欢的人。我是天蝎座的冰蓝,却在转身的时候流下了泪。也许你永远不会了解那种爱恨交加的痛苦,痛到让人绝望。

  我一直不肯原谅他,所有事情的缘由都是他,他却没有勇气去承担这样的后果。我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

  后来,我见过一次阿姨,她来搬她的东西,很落寞。

  她看着我,说,冰蓝,你别恨我,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爸爸,这个世界上最关心我的人就是你的父亲,而我,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只是恨顾远征,我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如果你能够原谅我,我宁可马上就死去。

  我冷冷地看着她,淡淡地说了句,你去死吧。

  我看见她如妈妈般美丽眼睛终于失去了光华,流下了暗淡的眼泪,我看着她走远,单薄的背影,居然有些佝偻了。我恨的这个女人,她养育了我整整十年,却在一夜之间夺走了我所有的亲人,也在一夜之间失去了自己。

  几天后,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有一黑衣女子从楼上坠下,初步断定是自杀。我看到了阿姨的背影,血肉模糊,眼泪顿时蒙上了眼睛,我恨她,按说应该高兴的,不是么?可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样的一个女子,我在恨她的同时,也同情她怜悯她,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看着她的背影,我居然无法彻底地恨她。

  以后的每年清明,我会带三束花去扫墓,一束给妈妈,一束给奶奶,还有一束给那个抚养我长大的女人。

  我们都是感情的牺牲者,这世界没有对错。

  我已经没有家了,可是每个假期我都会回到我的城市,去看我的爸爸,他因为表现好被减至无期徒刑,我不知道对于他这是好还是不好呢?但是对于我,这具有太重要的意义,父亲是我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了。他老了很多,生活中惟一的支撑就是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写长长的信了么?很长时间以来,这是我和爸爸联系的惟一渠道。我把琐锁碎碎的事情都写给他看,我能看到他每次读信时的眼泪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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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最初的伊甸园

  我爱上了身边这个年轻的男子,他有时而凛冽时而温情的眼神,他有快乐,和快乐底下不为人知的压抑,他有他的信念和执著。我抚摩小兵的面颊。曾经以为我是个没有太多爱的人,我的心已经被憎恨所充满,可是我错了,面对小兵,我忽然有了太多的柔情。

  卓轻轻地抱着我,安抚着我,我笑笑,没事儿的,卓,我已习惯。

  在流言蜚语中,在指指戳戳中,我早已习惯,心变得坚硬而冰冷。

  卓吻着我,他说,你让我心疼,你过早地承受了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重量。我看着卓的睫毛,长长的,闪着淡淡的光泽,我说,卓,你知道么?我喜欢你的睫毛,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就像小兵。

  卓,我还没有跟你说起过小兵,是么?

  卓抱着我,微笑着点点头。

  关于小兵,让我们从哪里说起呢?

  大学毕业后,我和蓓蓓过起了同居生活,那是一段多么愉快的曰子,微薄的工资和永不停歇的笑声,灿烂的年轻岁月。

  那时候,我们合租了一室一厅的小屋,空荡荡的,我们一点一点地把它充盈起来,我们早上起来争厕所,一起跑出屋子去上班,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一起煮饭,一起睡觉,一起去泡酒吧然后骗傻子买单,只是有的时候,我会独自去后面公园里的湖边看人钓鱼。我在一家不大的广告公司负责文案策划,工作不是很忙,也不用朝九晚五,天气好的时候,会到公园的草地上看看书晒晒太阳,于是,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了看别人钓鱼,看水面上浮动着的鱼漂,看细细的鱼线,看人们安静的表情,拉起鱼杆时或是喜悦或是失望的表情,也看那些命运不济的小鱼。有时候我甚至想,我是一只小鱼,因为爱上了一个垂钓的男子而奋不顾身地游向他的身边,于是,便发起呆来,甚至会垂泪。是的,那时候我忽然变得多情而又敏感,内心有着深深的悲剧情结,渴望一场纯粹但又不完善的爱情。

  于是,有一天,一个甩竿,鱼钩不偏不倚钩住了过路的我的头发,鱼竿的主人就是小兵,高高的个头,短短的头发,清瘦干练的。在我的惊叫声中,小兵露出了邪恶而又开心的大笑。

  我撕扯着头发,恼羞成怒,小兵还在肆无忌惮地笑。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把鱼线扯断或者是把鱼杆拗断,可惜,一样我也弄不断,只能愤怒地拔断自己的头发。

  小兵终于良心发现,开始帮我解鱼钩上缠绕的头发,我感觉到他的呼吸,青草的气息,心头隐隐动了一下,气还没有全消。然后,我看见小兵清澈的眼睛,掩不住满眼的大笑,我也忽然开始放声大笑起来,实在是受不了他那种欲盖弥彰的表情。

  随即,我装做一个趔趄,狠狠跺了小兵一下。

  哎呦呦呦,不好意思,没站稳,啊呀呀,你看看,你怎么把脚放在这儿呢,疼了吧?我一脸虚伪的无辜。

  跟我斗!

  他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张嘴,我以为又要蹦出什么恶毒的话,只听得恶狠狠的一声,我叫小兵。

  两兵相接,动了怒便是输家,正如武侠小说里的高手过招,这小子不过如此,我开始肚子里狂笑。

  我叫老冰,你可以叫我冰姐。

  冰姨好,您看起来实在不像冰姐。

  于是,小兵的脚又遭了一次殃,这次是真狠,小兵痛得脸扭成了晒干的橘子。小兵的结论是,永远不要去惹女人,尤其是穷凶极恶恼羞成怒的女人。

  我给了小兵一个得意而又浅薄的微笑,转身就走。听见小兵在身后喊。

  恶婆子,下次踩人别光往一只脚上踩,没一点人性,天理沦丧啊。

  活该!

  第二次见到小兵,是在一家叫做角落的酒吧里,我和蓓蓓去腐败,顺便去看看有没有帅哥可泡。蓓蓓总是以无奈的修女自居。我们两个把腰肢扭得一片繁花似锦的景像,挑逗着众多贪婪的目光。

  少有的放纵,通常,我和蓓蓓是写字楼里循规蹈矩的所谓白领,各位手下留情的话,还可以称为丽人,好满足一下我们小小的虚荣心,但是千万不要指望我们是淑女。

  我说,蓓蓓,你表面上一淑女,骨子里就一荡妇。

  蓓蓓哈哈大笑,花枝乱颤,大喝,错,我表面明明是一修女。

  我和蓓蓓,越来越肆无忌惮的两个丫头,嘴上强硬油滑,骨子里却相信并渴望爱情。

  蓓蓓目光四处乱瞟,一副饥渴状。

  你个死妮子,不要这么盯着人家,很容易被认为是第三产业者。我说,自己也不忘用余光到处打量。

  蓓蓓骂我一句,虚伪,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我就不信这地方能钓得金龟婿。

  唔,那是,金龟不是左拥右抱就是跟家里数钱呢,哪有这工夫瞎泡,充其量就是那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在这儿巴望着能遇到点小艳遇来点一夜情的。

  居然没有一个看得顺眼愿意搭话的,我和蓓蓓开始寒碜在场的广大男同胞。

  忽然,传来了很美妙的歌声,原谅我用美妙来形容,我实在找不出别的词来了,是齐秦的那首《渔人码头》,我很喜欢的一首歌。

  往台上望去,顿时傻了眼,那美妙的歌声居然出自于那个总是带着邪恶表情的小兵。

  很动听的嗓音,他说,我不是乐队的歌手,只是借这个宝地把这首歌送给美丽优雅的冰姨,谢谢她对我的关照。

  我倒吸一口冷气,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脚,侧目间,那个俊朗又带着些颓废气质的男子向我走来,他眉毛搞挑,一脸的坏笑和挑衅。

  蓓蓓把嘴张成了O型,我呆若木鸡,瞬间,鸡毛竖起,活脱脱一武装斗士。

  然后看见此帅哥对着蓓蓓大抛媚眼,眉毛狠不得挤到腮帮子上,一副没见过美女的寒酸像。

  然而,更让人失望的是蓓蓓,O型嘴巴一直就没合拢过,看着小兵眼都不眨一下,我心里暗骂,一对狗男女。

  美女,能不能借你手机用用,我的手机没电了,小兵冲我伏下来,胳膊撑在桌子上。

  帅哥,我甜腻腻地笑着,借你手机当然没问题,只要不是打给你自己,这种游戏也太小儿科了吧?想要号码还不明说。

  我一把抓起蓓蓓撂在桌子上的手机,拿去用吧,别客气,狠狠地打啊。

  蓓蓓对我怒目而视。

  我乘机滑下舞池,佯装不见。

  余光扫去,蓓蓓跟帅哥说得不亦乐乎,还挺认真的小样儿。我心里又暗骂,哼,一对狗男女。

  回去的一路蓓蓓都是若有所思的样子,嘴巴一直保持着O型状态。

  怎么?没见过帅哥啊?我还真没看出来,就你这点儿出息劲儿,整一花痴。我拍蓓蓓的大脑袋。

  你们好像以前就认识啊?

  前些曰子,看钓鱼的时候遇见过,不会吧?小妮子,芳心大开啊?吃醋啦?

  蓓蓓瞪大眼睛,恶狠很地说,看我劈了你!

  小兵开始经常来找蓓蓓,难免与我一番的唇枪舌战,男人能刻薄至此也真是功德无量啊,不过,跟我斗,你还嫩,我是谁,无往不胜冰雪聪明的冰蓝,从小因为自我保护就学会了刻薄,天生一副刺猬的嘴脸。

  蓓蓓就常常说我,真好像前辈子欠了你什么,对你好还要受你数落,天生一副刻薄嘴脸,活脱脱一个曹七巧,没良心的东西。

  我就奸笑,咱不跟你一般见识,识时务者为俊杰。

  小兵跟蓓蓓越混越熟,甚至混到了我们的小窝里。

  我说蓓蓓,你TNND真没原则性,咱们不是约法三章不能把小姘带家里么?

  蓓蓓瞪我,你脑子里污浊浊都装得什么?有没有听说过纯洁的友谊?

  我说蓓蓓你以为你还十七八岁呢,还相信男人女人之间会有纯洁的友谊?羊入虎口了都,你还在为光荣献身而努力。知道哥哥妹妹背后的引申字眼么你?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蓓蓓啐我一口,一个大大的沙发靠垫凭空飞来,砸得我七荤八素。

  你们两个还真般配,我嘴里挤出一句,都不是省油的灯。

  小兵成了家里的常客,从此蓓蓓再也不用被我逼迫着不情愿地扎上围裙跟油烟奋斗了。就这点来说我还算是满意,要么早把小兵赶出门去了。

  不过,就连吃饭都是一场战斗。

  我要夹什么,小兵都要快一步伸出筷子去,而我本身用筷子就不是很灵光,于是四只筷子在盘子里面打架,谁也别想放进口去,饿得我两眼直冒火,没办法,谁让咱们是寄人篱下。

  后来,我一手拿叉一手拿筷子,拿叉的手就时刻准备着向小兵的猪蹄插去。

  再后来,干脆饭一上桌就赶紧把菜往碗里拨,然后捧着宝贝一样把碗捧到自己房子里去吃,刚好,眼不见心不烦,免得看见小兵给蓓蓓夹菜自己心里还酸酸的。

  如此可恨,为何我的心里竟会犯酸?

  有一段时间小兵没有来,心里竟然没来由地发慌,蓓蓓也不提,一点也没有恋爱中小女人的样儿,我几欲张口却又止住,小兵是蓓蓓的朋友,与我何甘?

  蔫蔫的,度曰如年。我是怎么了?难到我开始思念小兵,不可以的,绝不可以。与蓓蓓在情感中的战争,绝不要再来一次,三败俱伤。

  我努力工作,但仍掩饰不住一星期之后小兵的突然出现带给我的狂喜,顿时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蓓蓓看在眼里,些许的沉默。

  还是乐此不疲地斗嘴,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人生中,能够走入彼此内心的人寥寥无几,同理,能够乐此不疲一斗到底的人也不多,我就不信等不到那个你死我活的曰子。

  又是筷子与筷子的争斗,却似乎有了点灵犀,蓓蓓在一边看着我们的斗争,笑而不语,只是静静地吃饭,我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良心沦丧了,忽地安静了下来。

  小兵往蓓蓓碗里夹了块排骨,我差点掉下泪来。

  不吃了,走进屋去。

  吼吼,小姐脾气还满大。小兵嘲讽。

  蓓蓓说,好像真的生气了。

  让她气去,好像没谁招惹她啊,对吧?声音很大,故意说给我听的。

  我把门摔上,把枕头狠狠向墙上砸去,恨不得砸出去的是那个满脸得意的小兵。

  我是谁,我才不要为这得志小人而生气。

  都说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冰蓝也不免俗。

  火山爆发在一个很温馨的傍晚,电视里还放着《铁齿铜牙纪小岚》,如果我有铁齿铜牙,想必小兵早已经碎了。

  吃完饭,小兵洗了两个苹果,我巴巴看着他把大的放到了蓓蓓嘴里,蓓蓓还甜腻腻地偎着小兵,一点都不知觉我的存在,一阵心酸和反胃。嫉妒,原来这就是嫉妒。

  巴巴地指望着,怎么说那个小点的该给我了吧,可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魅力,只见苹果在我眼前晃了晃,就晃进了小冰的嘴里。

  忽然间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大吼一声,小兵,你去死吧。转头冲出门去,我听见小冰追出来的声音。

  他一把抓住我,我狠狠地摔手,转身就跑,不要他看到心底的落魄。

  小兵紧紧抓住我的手腕,摆脱不得,我狠很地咬了上去,看见牙印上鲜血直冒。忽然间软了下来。

  你们谈你们的情说你们的爱,又何必来羞辱我?眼泪倾泻而下。

  小兵一把把我拥入怀中,一个天旋地暗的吻,我的倔强轰然倒塌。他有着柔软的唇,泛着香草的气息,让我眩晕。

  小兵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解释,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静默坚定,直达内心深处,我有点眩晕,这一切来得太快,惊讶大过了欣喜,这一轮与他的战役,我以失败告终,我乐意。但是,蓓蓓呢?我的良心又开始不安。

  蓓蓓出乎我想像的冷静,只是说,我早就应该知道会这样,我实在高估了你的能量。我满心疑虑,但这并不防碍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小兵的女朋友,两个人还是天天斗嘴使坏。与人斗,其乐无穷。

  蓓蓓说,冰蓝,你不用自责,我跟小兵从来就只是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你让我担心。

  我笑笑,已经甜蜜得不知所以了。

  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小兵去钓鱼。我说,小兵,一看你就是去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哪有钓鱼的同志肘着个小白脸锈了鱼竿的。

  小兵同志义正严词地说,说实话,我小兵这辈子只钓到过一条鱼,实在不是因为小兵同志的技术很高,而是那条鱼实在太笨。

  然后得到我一顿暴揍。

  小兵学的是金融,做的是与金融丝毫无关的事情。开大大的摩托,风驰电掣的,染一撮金黄的头发,穿破了洞的牛仔,没有很多钱,但有最好的音响,空荡荡的屋子里除了唱片就是满屋的音乐,他把音乐的声音开得很大,一种被声音淹没的感觉。他听莫扎特,听胡里奥,也听老鹰甲壳虫和黑豹BEYONG,彼时,小兵最大的兴趣就是音乐,除了和朋友组成乐队之外,这些酷爱音乐的人还倾其所有成立了一个音乐工作室,进行制作和包装,音乐是小兵的生命。

  小兵总是不由分说地将我夹在他的大摩托上,在午夜的街道上飞驰,我将脸紧紧贴在他的脊背上,听他均匀的呼吸。体会着一种脱离常轨的截然不同的生活。

  刺激,一切都是那么的刺激。

  小兵为我写好听的歌,然后轻轻地唱给我听,纯纯的声音在耳边,心里竟会甜蜜地疼痛起来。

  蓓蓓说,冰蓝,其实你们不合适,你了解他多少呢?你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小兵是个执着而又寂寞的人,我了解,我爱,我愿意。

  每天下班的时候,小兵的摩托就会在楼下嗡嗡地响起,我风一样地卷出门去。

  白葳就说,天哪,爱情的力量可真伟大,瞧瞧一向萎靡不振的冰蓝同学那容光焕发的小样,工作都跟飞机一样,那冲向爱情的速度比火箭还快啊,真是工作爱情两不误。

  我大声回道,那是那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人已经奔到了楼下。

  白葳是我的同事,很另类的女孩,吸SEVEN STAR,喝不加糖的摩卡,好穿性感的衣服,写煽情的文字。思维常常游离,没来由地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

  比如她袅袅然地站在窗边,紧身裙将身体裹得玲珑曼妙,手里斜斜地拿着烟,迷迷蒙蒙的烟雾中忽然吐出一句。

  时间真TMD是一杆秤。

  这样的女子,是到世间来蛊惑众生的。

  而我,只是一个说话疯癫内心单纯的小女孩。我不吸烟,不喝咖啡,也不在外人面前说脏话,只是偶而和蓓蓓去酒吧胡野一通,那不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我写唯美的文字,用巨大的水杯喝冻得透心的白水,吃不削皮的红苹果,穿大大的牛仔裤棉质T恤,或是穿棉布长裙,光着脚穿脏脏的球鞋,永远是高高的马尾,素面朝天,尖牙利齿,不合心意的我就猛咬一通,永远做不到白葳那样八面玲珑还保持着自己的个性。

  我喜欢白葳,有时甚至是仰视,那样的女子,是我所不能及的。

  小兵却说,冰蓝,别看你一副刺猬像,却单纯得让我不敢触碰。

  我问蓓蓓,为什么熟悉的男人总是跟我们保持着一种距离,是否我们缺少某种荷尔蒙。

  蓓蓓说,冰蓝,你太善良,太单纯,单纯到让人良心发现,不忍心伤害。现在的男子,生来是要辜负人的。

  若是我换上妩媚衣装,换上风情万种的眼神,是否就不再单纯不再善良?我苦笑。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

  比如说白葳,我确信她是个心地善良且执著的女子,却始终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只因表象的一切便被世人认做了妖精,妖精是可以爱却不能娶回家的人。

  我是否该庆幸?

  小兵牵着我的手在北方冬天的雪地上滑雪,把我抱到树叉上坐着,然后去给我买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或是两个人坐在雪地里吃冰砖,吃得淅沥哗啦再去买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吃饱了就背着我走上好远好远,边走边在寒风里大声唱着情歌,我就把眼泪甩小兵一脖领。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情。

  我的脖子上总是挂一个大大的相机,走到哪里拍到哪里,记录下了各种各样表情的小兵,我太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甚至有点惶惑,似乎预示着一种即将的不完满。

  第一次到小兵的屋子,便是那个寒冷的冬天。很大的一间屋子,满屋都是唱片和书,有种凌乱的空荡,屋里暖气不足,有些微寒,我的手脚冰冷。小兵把我包在被子里,去烧了热水,然后蹲在我的对面,把我冰凉的脚放进他的衣服里,一阵阵的温暖从脚心传来。小兵给我用热水洗脚,很认真的,我看着这个高大的男子,心里甜蜜地疼痛了一下,眼泪就落了下来。他帮我擦干脚,温柔地吻掉我的泪。傻孩子,裹好被子,自己床上玩去吧。

  小兵去煮我爱喝的白粥。

  我窝在被子里,静静地看着小兵忙来忙去的背影,被这种巨大的幸福击倒,甚至不敢相信,那个尖牙利齿得理不饶人的家伙会是现在的小兵,也许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会更加的痛苦。而我,已顾不得这么多了,当时的一瞬,我想,只要身边有这个男子陪伴,就够了,别的什么都无所谓,金钱、名利、荣誉,一切都不重要了。

  小兵靠在我身边,给我讲他童年的小山,讲大学时候的兄弟,讲自己喜欢的音乐和书,我看着那张年轻的脸,同样的隐忍,似乎也看出了无尽的苦难。小兵读了很多的书,从外表你看不出来,而他,是个胸中自有丘壑的人。

  我爱上了身边这个年轻的男子,他有时而凛冽时而温情的眼神,他有快乐,和快乐底下不为人知的压抑,他有他的信念和执著。

  我抚摩小兵的面颊。曾经以为我是个没有太多爱的人,我的心已经被憎恨所充满,可是我错了,面对小冰,我忽然有了太多的柔情。

  耳边流淌着美丽的音乐。

  这是什么音乐?好听。

  《刹那音乐》,这个舞曲是邓肯最得观众欢心的代表作之一,她称之为“皮姆舞曲”。

  皮姆舞曲?

  在邓肯结束了一段痛苦的爱情之后,遇到了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成功者的大顽童皮姆,他那种纯粹的欢欣,绝不让理智插手的欢欣,帮助邓肯悟透了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那句名言:“应追求刹那的快乐,不可有永久的痛苦。”皮姆给予了邓肯新生命、新活力、新灵感,促使她创作出了《刹那音乐》。

  哦,我用崇拜的眼神盯着小兵,刹那的快乐。

  邓肯的舞蹈一定很美。

  是啊,人体溢于言表的艺术。

  小兵轻轻抱住了我,我把被子盖到小兵身上,一身的凉气,隔着衣服。小兵紧紧地抱着我,似乎要把我镶入他的体内,我听到他急促的喘息,感觉到他加快的心跳。那眩目的吻,似乎掉入了无底的深渊,香草混杂着一丝香烟的鼻息,我整个人窒息了起来,慌乱、害怕和一点憧憬,或许,我是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的。

  忽然,感觉到小兵身下的异动,连同我的温情,一点点地膨胀开来,轻触着我隐秘的内心,一种异样的火辣辣的感觉忽然从体内升窜上来,连同一种莫名的渴望。小兵有点拒绝地轻推了我一下,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忽然有泪水窜上眼睛,我定定地看着小冰,倔强地贴向他。他像忽然燃烧起的烈火或是忽然奔向草原的烈马,我感觉到身下剧烈的疼痛,狠狠地抓着他,指甲刺入了他的皮肤,我们在邓肯的《刹那音乐》和大米粥的香气中剧烈地起伏冲撞,剧烈地流汗,在彼此的身体上留下疼痛的印记,一次一次。我喜欢我们汗水交杂在一起的味道,喜欢小冰落在我身体上的缠绵悱恻的细吻,喜欢他一次次地把我送上情感和性感的巅峰,喜欢听小冰在最后关头时快意的喘息和呻吟,喜欢看他静静躺在我的胸口时婴儿般的表情和长长的闪动着的睫毛。我们真真正正地属于了彼此,我常常在脑海中勾画我们嵌入一体的那一刻,是那么的自然和谐。

  小兵说,我们是专门为彼此而生的,上帝专门为我造了你。

  我说,小兵,我喜欢你,也喜欢你的身体。说这话时,我觉得自己像个女流氓,居然没有脸红,而是那么的自然而然。我想,我是有生殖崇拜情结的,我喜欢人类的侗体。

  小兵是我的第一个男子,我曾经希望他也是最后一个。

  我说,小兵,就让我们在飞上巅峰的时刻遇上一场灭顶的灾难,这样你就会永远嵌在我的体内,化为化石,让后人永远记住我们,记住我们的爱情。

  小兵再一次的激动。一次一次,我用语言催情,直到最后自己求饶。

  小兵抚摩着我光滑的身体,你真美好。

  他静静地看着我,温情的,我能读懂,那种温情叫做 爱情。

  粥已经扑了一地,我们的肚子开始咕咕作响,小兵没有告诉我粥只剩下了一碗,他喂着我吃完,自己仅仅喝了两口汤。

  小兵一直是这样的,什么都让着我,紧着我,我一直相信,就算让他为我付出生命,他也会义无返顾,被这样爱着,真不知道是不是幸福了?

  起来之后去洗手间,发现内裤上有淡淡的一丝红色。我拉开被子,却没有看到理所应当的落红,心头忽然变得冰冷。我不知道小兵会怎么想,而我,是否过于主动?

  望着被单发呆,小兵走来,从身后围着我,好像未曾在意,可我忽然对自己感到失望,为什么我会如此在意?我只是想告诉小兵,他是我的第一个男子,可是,他会相信么?聪明的冰蓝,什么都无师自通的冰蓝,妖精般的冰蓝,小兵会相信么?

  我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明白,在十三岁那年,我把处女膜献给了一张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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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陌生的幻觉

  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

  卓轻轻拍着我,冰蓝,乖孩子,他是个不知如何安慰人的人,而我,不需要任何安慰。

  冰蓝,你是这么一个不快乐的孩子,过分敏感又缺乏安全感,怎样才能让你快乐。

  我只是觉得孤独。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孤独一辈子了。

  可是现在,我们更加孤独。我说,卓,我是如此的爱着小兵,你知道么?可为什么会这样?眼泪又一次喷涌而出。

  卓吻着我的眼睛,用细心的爱抚安抚着我。

  男人都是由性生爱的,对么?我定定地看着卓。此时的冰蓝已经历炼成妖。

  曾经有人跟我说,没有性,那都是不纯粹的爱,不要相信柏拉图,柏拉图也禁不起一夜缠绵。是么?

  卓的喉结颤动。

  我水蛇般地缠向卓,却用最坚定的眼神看着他。

  我要你纯粹地爱我一次。冰蓝的坚定,无人能抵,还有直入内心的绝望。

  在他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知道,在他心里,我已经不纯洁了,或者,他知道,在我心里,他其实也许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么重要。男人,需要的是征服,征服不了心的时候,就只能征服身体。

  而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陌生,这不是我所熟悉的身体,能够征服我身体的,只有小兵。

  卓的拥抱是轻柔的,绅士般的,他轻吻我的耳朵,我偏过头去,耳朵又开始发炎,那原本不该是属于我的创口,我把耳环摘了,任由它封住,恢复,如同未曾有过,但是,仔细摸摸,一个硬硬的结梗在那里,终是不能像从前一样了,不能当它未曾有过,耳朵尚且如此,何况心呢。小兵从来不许我虐待自己的身体,他说,冰蓝,天然的你才是最美丽的。

  忽然间我对爱情失去了兴趣,在卓温柔的撞击里,心中一片冰凉。一切都只是作秀,包括卓,他太在乎自己的表现,一场不算投入的表演。而我,在身体的起伏中再一次报复,一种残忍的快乐,我的心理有着太多的仇恨。

  忽然发现,我是天蝎座的冰蓝,不成功,便成仁,没有中间道路可选。

  我拨开卓的手,又燃起一根烟,在袅袅的烟雾中,我说,卓,听我继续讲故事吧。也许我只是在讲给自己听。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原来,我只不过是在演戏,所有的一切都是道具,包括戏里的爱情,原来我只是一相情愿想在别人的心间划上一道深深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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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不是你的荆棘

  传说中有这么一种鸟,她一生都不曾落地,她在不停地飞翔、寻找,直到寻找到那株最美丽的荆棘,向他俯冲,在荆棘刺入体内的时候,唱出最最动听的歌声。

  我还是静静看着小兵,忽然间觉得很孤单。

  小兵不再笑,用直入心扉的目光看着我,他说,冰蓝,你听我说,我只说这一次,如果一定要有人是荆棘,那一定不会是我,我不舍得。

  小兵在床上趴着,书扔得满床满地都是,他迷迷糊糊抬起眼睛,到处找我,看到我,便安定了一下,然后撅着嘴,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要尿尿。

  我顺势扔个枕头在他脑门上。小兵一脸的无辜。

  有时候,他真像一个单纯的孩子,能激发出我所有母爱的潜能,而有的时候,特别是在他专注于工作或是游戏的厮杀中时,那种凝固的冰冷的表情,是我所陌生而又惧怕的,小兵生来是带着双重面具的,只有在我面前,他会暂时地卸下盔甲。

  彼时,我正坐在窗前看《荆棘鸟》,为麦琪的命运伤感着,小兵忽然爬起来,在我脖子上狠很嘬了一下,然后冲向厕所。淅沥哗啦的水声和着小兵刷牙的声音。

  我走过去,推开门,看着镜子里的小兵,青色的胡茬,眯着那双漂亮的却又变化无常的眼睛,一种带着颓废的性感。

  我说,小兵,你听过荆棘鸟的故事么?

  小兵胡乱地点着头。

  传说中有这么一种鸟,她一生都不曾落地,她在不停地飞翔、寻找,直到寻找到那株最美丽的荆棘,向他俯冲,在荆棘刺入体内的时候,唱出最最动听的歌声。

  我看着小兵,你是荆棘么?或者我是荆棘?

  小冰用冰凉的手捧着我的脸,乱笑一通,傻丫头,走火入魔啦?吻了我一脸的泡沫。

  我还是静静看着小兵,忽然间觉得很孤单。

  小兵不再笑,用直入心扉的目光看着我,他说,冰蓝,你听我说,我只说这一次,如果一定要有人是荆棘,那一定不会是我,我不舍得。

  我抱紧小兵,生怕一松手,他就会离我远去。

  小兵把我钳到床上,不要胡思乱想了,你是我的,逃不了。

  我搬到了小兵那里,蓓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冰蓝,不听老人言,你迟早要后悔。

  我冲蓓蓓嬉皮笑脸。

  我有爱情,我不后悔。

  和蓓蓓的话比以前少多了,其实我无法释怀,害怕面对一种现实,那就是,蓓蓓也是深爱小兵的,我知道,她一切都会让着我,包括爱情,而我,真的能如此安心接受么?

  小兵说,猪头,别瞎猜,我和蓓蓓真的没什么,我当她是妹妹。

  而她,是否真的当你是哥哥呢?

  为何,蓓蓓要反对我同小兵一起呢?为何她总似有那么多的欲言又止呢?

  我还是搬了过去,因为无法面对蓓蓓。我买新的床单,买不同的小摆设,买桌布,把薪水都投入了小家的兴建之中,却也弄得个生机勃勃。我有一个硕大的玻璃花瓶,小兵经常买回我喜欢的香水百合,或是周末的时候坐小兵的飞车到郊外采大捧的山野花。生活也是其乐融融。小兵把我伺候得像是掉进了蜜罐子里。

  在小兵屋里睁眼的第一个早晨,他已经煨好了热腾腾的牛奶和煎蛋,硬生生地把我吻了起来,于是,我又一次享受到在床上赖着吃早餐的快乐,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很久以来,第一次在醒来之后觉得快乐,觉得新的快乐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小时候,喜欢住在祖母那里,可以很任性而且不被训斥,可以早上不起床,躺在被窝里让祖母把我喜欢的草餐端上来,祖母每天一早就跑好远去给我买一种糯米做的糕,叫镜糕,有云豆和红枣,从小我就喜欢吃,全市只有一家做得最好,而且一定要早去,晚了就没了。祖母每天早早的跑去买,从来都是走路,她说走路锻炼,她喜欢走路。祖母总是微笑着看着我吃,我总是吃得特别香,她就很满足的样子。

  我拉着小兵,眼泪就掉了下来。我说,小兵,很久没有在床上吃过早餐了,让我想起我的奶奶。小兵就用如同祖母般慈祥的目光看着我,那种疼爱的关心的目光。

  我磨磨蹭蹭刷牙洗脸就是不去叠被子。蓓蓓说过,新婚第一天千万不能去叠被子,否则你就得叠一辈子的被子啦,被压迫的命运哦。

  怀着小小的鬼心思,我磨蹭了半天。

  等小兵叠好了被子,我开始鬼笑,我说嘿嘿,笨蛋,你注定要被我压迫喽。

  小兵一把把我拦腰抱起扔在床上,臭东西,看谁压迫谁。

  小兵的个子整整高了我一个头,说话时总要仰视,常常会歧视小兵的身高,我说,你长那么高,难到不自卑么?

  小兵就一副悲哀的摸样,是啊,是啊,我好好自卑啊,真的,好好自卑啊。

  通常晚上小兵会接我回家,偶尔在外面腐败,更多时候是一起去市场买菜,小兵做,他是个对吃很讲究的人,而我,实在无法献宝。

  其实,曾经要小试牛刀的,小兵喜欢吃尖椒炒猪肝,且不说菜做得是否好吃,我的手是被辣得生疼,纤纤玉手可是我浑身最值得炫耀和宝贝的了,小兵心疼得直拍我屁股。从此,我再没有下厨的机会。

  其实说到底是自己懒,连洗碗的差使都赖给了小兵,有时候我暗地里想,不知道小兵的妈妈见到他现在奴役般的生活会不会想把我极刑处决。

  我从来不知道切辣椒还要技巧,又怕小兵嘲笑,那家伙总是想尽办法竭尽全力地嘲笑我。于是时不时去趟洗手间用冷水冲冲手,缓解一下。终于还是被小兵发现了。

  他捧着我的手使劲地吹气,大吼,不会弄还要逞强,疼了也不会吭哧一声。语气很重,我差点掉下泪来。

  小兵把我的手泡在冷水里,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个苹果,用苹果芯不停地给我擦,看我还是直掉眼泪,转身跑下楼去买凉凉的云南白药气雾剂不停地喷,忙呼了一个晚上,语气却是凶巴巴的。小兵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他会默默对你好,却又在你发现时觉得难为情,要用一种重重的口气来掩饰。我看着小兵,忽然觉得心中柔软的疼痛。

  小兵不知道,我的眼泪不是为手指而流。

  总有一种幸福会让你泪流满面。

  冰蓝,以后不能再这么宠着你了,结婚之后你也要慢慢学会做饭,小兵边在厨房忙活边叨叨着,我趴在床上给爸爸写信。

  爸爸:

  我恋爱了。

  他叫小兵,身高182CM,体重70公斤,爱吃肉,未婚,金融专业毕业,现在在做音乐。我知道你一直对做音乐的人没有好感,但是小兵不一样,他有他的梦想和追求,是一个非常执著的人,如果您见到他做事时候的认真态度,就一定会接纳他。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很好,非常的好,奶奶去世后,再也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

  爸爸,你不要担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我感觉非常幸福,溢于言表的,有时候幸福于人来说是一刹那的,但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永远相依相伴,所以,请您一定要放心。

  小兵是个很善良的人,他喜欢小动物,喜欢小孩子,我记得您曾经说过,有爱心的人是会成为一个好伴侣的,他每天给我煮饭吃,帮我洗衣服,他怕水凉,会冻了我的手。我常常想,上天真的是公平的,它抢走你一样东西的时候一定会补偿你另一样东西。爸爸,祝福我们吧。

  ……

  看我把你吹成了多么一个优秀上进的青年才俊。

  本来就是。

  小兵把我抱到椅子上,嗯,好像又沉了,我怎么成了养猪专业户了。

  那是因为你以身作则。

  在小兵的身上,你总会有全新的发现。

  他经常会有百出的花样让你感到惊喜。有段曰子,音乐不是很好做,小兵的经济比较拮据,我们很少出去逛街看电影,但每天我都能从他身上得到惊喜。

  我喜欢吃街边的碳烧鱿鱼,小兵每天下班后都要特意去买上一串,然后两个人争着吃,我胳膊腿都没他长,又怕呵痒,小兵算是占尽了天时地利,每次看着他把鱿鱼嚼得滋滋作响,我的喉咙就一阵阵的紧缩,小兵喜欢看我争不到时恼羞成怒的样子,通常我一停止行动小兵就知道大事不好,不出两秒钟,我的眼泪就会喷涌而出,弄得小兵手忙脚乱之后,自己再偷笑着把鱿鱼送到肚子里去。后来,每次小兵回来,我都会大吼,缴鱼不杀,一副双枪老太婆的架势,小兵就乖乖将两手举过头顶,手里还拎着一只可怜的鱿鱼。

  可是有一天,我正吃鱿鱼,发现小兵乖得要命,一点不像原来,想方设法也要从这里骗上几口去吃,或是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他背对着我,悉悉簌簌不知在搞什么鬼,任凭我怎么发出咂咂的声音,忽然就觉得这鱿鱼没了滋味,原来什么东西都是抢着吃才香。偷偷靠进小兵,猛地跳到他面前,原来他正叼着支我喜欢的小熊棒棒糖在咋吧,津津有味的,见我突然冲来,咔蹦一声,小熊的头就落进他的嘴里了。

  吼吼吼吼,果然名不虚传,好好吃哦。小兵拿着小丸子的腔调说话。

  猪头!我瞪圆眼睛,给我!

  不给!

  你给不给?我使劲一跳,蹦到小兵背上,双臂勒得他脖子咯咯的。

  小兵乖乖交出没有头的小熊,还不忘记舔了一口。真是灭绝人性啊!

  我坐在床上,开始心满意足地嘬着。

  小兵趴在床边,可怜兮兮看着我。再给一口吧,就一小口。

  不行!

  小兵噘起了嘴。

  好吧好吧,看你可怜,就一口。小心翼翼把小熊送到小兵的嘴边,还没沾到舌头就收了回来。好啦好啦,一口啦。

  小兵眉毛竖得老高,没良心,真没良心!

  然后忽然从衣袋里又变出一个小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脱下小熊的衣服,还没等我冲过去,就把小熊从头到脚舔了个遍,然后得意地看着我。

  好啊!你给我脱!!

  结局就是,我把小兵从上到下搜了个遍,小兵把我从上到下吻了个遍。小兵的嘴里有甜甜的小熊棒棒糖的味道。

  有段曰子,小兵忽然长起了啤酒肚,我拎着他的肚皮说,猪头,你要锻炼啦,过早进入中年状态喽。

  小兵就掐着我腰上的一圈肥肉。看看看看,三个救生圈啦。

  嗯,这你就不懂了,女人有小肚子那是性感,君不见,哪个名画里的女人不是小腹翩翩,再说啦,连杨丽萍弯下腰还有个三层呢,可是男人就不同。

  哈哈,小兵大笑,要是弯下腰来没有几层,我估计你也站不起来了。

  我拍一下小兵,话不是这么说的,你看,男性美就体现在肌肉上,想不想多吸引点妹妹的眼球啊,想的话,就要从现在开始。说着,我蹭地窜到了小兵的背上,死死扒住。

  你就这么驮着我走来走去,早晚会减肥。

  小兵扭来扭去,试图把我甩下来。

  对了对了,就这样,不许动手,什么时候把我甩掉下来,你的运动量就算够了。

  小兵狂扭了半天也没用。

  我说冰烂西瓜瓤子,你还真像个狗皮膏药。

  我嘿嘿地奸笑,碳烧猪头肉团子,就不下来我看你怎么着?

  那时候,我和小兵每天给对方起不同的昵称,他喜欢赖皮兮兮地叫我西瓜瓤子,我就甜腻腻地叫他猪头团子。

  下不下来?

  不下!

  乖,下来吧。小兵一看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语气柔和多了。

  可惜我软硬不吃。

  小妞,你不下来可别怪我不留情了啊。

  嘿嘿,看你小子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只见小兵嗵的一声背朝床上倒下,我还没来得及躲闪就被压在了下面,浑身断了筋一样。

  小兵呵呵地笑,别怪我没警告你。

  我挤了挤鼻子,哇地放声大哭。

  小兵给我整整按摩一个星期。

  曰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充满了小小快乐的,我们拉着手,在夕阳里大声唱歌。

  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快乐,很不快乐。小兵喜欢时不时抽烟,在他有心事的时候,我不曾阻止。他静静坐在那里,烟夹在食指和中指的根部,手掌微蜷,遮住了半张脸,袅袅烟雾后紧锁的眉头让我看着心疼。有时,我会用手把他的眉头舒展开,他便轻抱我于怀中,头埋在我的脖弯里,什么也不说。

  我就会觉得,其实我不是真的了解小兵,他不愿意对你诉说他心中的苦闷。我只能这样看着他,心疼着。

  我依旧在写字,写各种各样的爱情故事、都市生活。然后在睡觉前读给小兵听。

  小兵就说,这个是谁?那个是谁?你给我讲讲。

  都是虚构的啦,笨蛋!

  不是!

  是!

  就不是!

  就是!

  然后,小兵就死死吻住我。我这是怎么了,连你虚构的人物都会嫉妒。小冰说,嫁给我吧,冰蓝,为什么我总是觉得你会离开我。

  傻瓜,怎么会呢?而且,哪能这样求婚呢?连花都没有。

  小兵忽然翻身下床,风一样地卷了出去,我听见他摩托划过夜空的声音。外面在下雨,天有些冷,我的心揪了起来。

  小兵再回来的时候衣服已经全湿透了,额头上滴着水,怀中却抱着一捧鲜艳欲滴的玫瑰,这是小病第一次郑重地送花给我,而且是玫瑰。

  我的眼泪忽然就涌了上来。连忙给他擦着身上的水。

  冰蓝,嫁给我。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从贴心的口袋里摸出一只银雕的戒指,很是精致。太晚了,只能买到这个,以后给你补大钻戒。

  我带着哭腔说,我要50克拉的。

  好,只要你不怕手被别人砍掉。

  我不怕,我要戴出去,人家准保以为是块玻璃。

  贪心婆子。

  小兵一把把我抱到床上。

  一夜之间,所有的花都耷拉下了脑袋。

  早上起来,我对着花瓶,百思不得其解。

  小兵灰溜溜钻进洗手间,半天没出来。

  死猪头,你给我出来!我对着洗手间大吼。

  里面静悄悄的。

  你出来不出来?一、二……

  桄榔,洗手间的门打开了,小兵站在那里,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囔囔着鼻子对我说,不管,反正你已经答应嫁给我了。

  谁答应你了?

  你!

  没有!

  有!

  就没有!

  就有!反正你要当黄脸婆了,哦哦哦哦。

  我冲上去,狠很咬了小兵一口。

  不得了啦,谋杀亲夫啦!小兵夸张地大叫。

  那些花还耷拉着脑袋,一根根铁丝从花茎里伸出,支撑着花朵蔫了的大脑袋。

  我容易么我?小兵哭丧着脸,人家花店都下班了,好花都卖完了,能弄到这些已经不简单了,幸亏我冰雪聪明。

  我啵地在小冰的脸上啃了大大一口,弄得他满脸口水。

  小兵带我去见他的朋友们,见人就开心地说,我老婆,冰蓝。

  我红着脸踹他一脚,美得你。

  小兵的朋友里有个叫阿三的漂亮女孩子,有美且诱人的嗓音。小兵常常带我去跟他们打牌,他们喜欢玩梭哈,就是香港电视里那种赌博的游戏。

  我喜欢小兵赌博时的镇定,他左手搂着旁边的我,右手翻牌,很平稳,即使牌很烂,也能平静地跟对方玩心理战术,果断镇定。我仰脸看他时,会问自己,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男子?他让我在安全不安之间摇摆不定。

  每次赢牌,他都会在我脸上嘬一下,不会大喜,也不会大悲。接着,我就能看到那个美丽女孩子脸上闪过的一丝失落。

  小兵是这样的一种人,有时候我觉得他像个孩子,可有时候我觉得我根本不了解他。他会在喝醉的时候强忍着把我带回家,然后吐得一塌糊涂,还要坚持去洗澡。他有轻微的洁癖,与我一样。然后倒在床上就不醒人世,第二天便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觉得他的意志其实是很强大的。

  小兵的音乐室生意越来越淡,有时候他们会去酒吧唱歌,我就在家里等着,直到他回来才能入睡,已经习惯了他在耳边均匀的呼吸。通常小兵回来时已经很晚了,我就在沙发上蜷着,他会把我抱到床上,轻轻地吻着,然后说,对不起。

  捂住小兵的嘴,我知道他开始为不能给我安定的生活而懊恼了。

  他不愿用我的钱,小兵的骨子里透着些大男子主义。

  他是这样的人,就算口袋里只剩一千块钱,如果遇到特别的曰子,他也会用六百块买给我礼物,然后用四百块跟我去吃去玩。

  接下来的曰子再去努力赚钱。

  那段曰子是清苦的,却是我至今以来最开心的曰子。

  小兵写不出满意的歌,开始烦躁不安。我不知如何安慰,只能静默看他一支一支地吸烟或者没完没了地疯打游戏,很专注地转移着注意力。

  偶尔我会去听他演奏,很晚很晚,小兵将摩托开得很快,飞驰在宽阔无人的马路上,我紧紧地抱着他,我想对他说,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我想,他能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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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爱情的另一张脸

  ERIC看着我,眼里充满笑意,闪着特殊的光辉。

  他对我的关心,其实我早已知道。灯红酒绿的世界里,我警惕如猫,装傻则是最好的办法。

  一点的风吹草动足以摧毁我一世的英明,办公室里的蜚短流长,孰敢沾染?

  新的一年,各公司的广告支出开始增多,我们的生意也越来越多,公司开始忙碌,我们开始经常需要加班。创意部的碰头会经常要开到很晚。

  白葳常常在办公桌前把细细的高跟鞋踢得老远:这些没人性的老板,工作量是芝麻开花,工资是兔子尾巴。无情的剥削阶级啊,时刻准备榨干我们最后一滴血汗。

  一曰正在感慨,创意总监扔来一份需求,哎,来活儿了,小Case一件,老板接了。

  白葳撇撇嘴,反正不管我们死活,他是什么都接。什么啊?

  征婚广告,要在报纸上登的。

  登就登呗,至于这么大动干戈么?还找广告公司策划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此女子生有副乳一只,咱们的任务就是既要在广告上体现出来,又要出位,有煽动力。

  哈。白葳干笑一声,让人毛骨悚然。

  我看了看照片,上面一丰满女子,穿着宽大的外套,三十多岁的样子,看着还算文静。

  圆桌会议又开始。

  你一言我一语,怎么都说不到点子上。

  我端起杯子,开始大口喝水,在窗前走来走去。

  总监瞪着我,你能不能坐下,头都被你晃晕了。你倒是晃出什么点子没?整得还若有所思真跟回事儿一样。

  我是真有所思,我开始担心小兵,我不回去的时候,他常常凑合着乱塞一些东西填肚子。

  一着急,我顺嘴滑出,你想体会奔腾三的快感么?

  哇靠,一激动,小李子连脏口都冒了出来。

  至于么你?白葳瞪他一眼。

  冰蓝,你真是天才啊。

  总监终于放我们回家。我急忙赶回家去,小兵已经不在了。

  我们开始很少能够交流。通常我回去的时候小兵已经去了酒吧或者工作室,小兵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进入梦乡,准备迎接第二天繁重的工作挑战,而我离开的时候他又已经累得呼呼的了。有时候我醒来,看着身边熟睡的小兵,孩子般地蜷在我怀中,会有一种莫名的惶恐。

  三个月后,白葳兴奋地拿了封信过来。

  喂,还记得那个奔三女士么?她还真找到如意郎君啦,这不,喜贴都来了。为了对咱们表示感谢,还特意寄了张限制级照片给咱们。

  照片上,三只大乳奕奕生辉。

  最后这张照片交由我妥善保管。

  小兵看到时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这老兄,赚了。

  又挨我一顿爆揍。

  小兵变得有些患得患失,他有时候会忽然紧紧抱住我说,冰蓝,不要离开我。带着伤感的表情。

  甚至在梦中。

  公司的一个广告创意思得了年度大奖,客户也非常满意,老板的口袋被撑得饱饱的,新的邀约蜂拥而至。

  老板一个激动请创意部所有员工聚餐以示鼓励。

  老板姓梁,我们叫他Eric,在公司里,每个人都有个英文名,也没什么老板小工之分了。Eric三十岁左右,很干净的一个男子,不同于一般广告人的桀傲,他有着深深的内敛的眼神,话不多,穿白色或是灰色的衬衫、西裤,皮鞋锃亮,短短的头发干净利落。

  我们这帮人,平常闹惯了,嘻嘻哈哈没大没小,Eric很快被感染,几杯酒下肚性情便流露了出来,亦是一个将狂傲灵魂埋藏在西服领带下的人。

  我是没有什么酒量的,轻易不喝酒。

  那些平曰里被我耍来耍去的人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一杯一盏,丝毫不留情面,我面露难色,若是醉了,且不说多曰来保持的光辉形像荡然无存,便是小兵那里我也交代不清。

  Eric替我挡下了酒杯。老板的话谁敢不听,我猖狂起来。

  Eric看着我,眼里充满笑意,闪着特殊的光辉。

  他对我的关心,其实我早已知道。灯红酒绿的世界里,我警惕如猫,装傻则是最好的办法。

  一点的风吹草动足以摧毁我一世的英明,办公室里的蜚短流长,孰敢沾染?

  烛灭灯熄,歌罢舞毕,Eric顺路送我和白葳回家。白葳下车时意味深长地笑笑,你可要负责冰蓝的安全。

  别克车里安装着最好的车载音响,从里面流出轻柔的音乐,一路无言,我有点拘束。偷眼看Eric,他开车时面部很专注的样子,没有表情,左胳膊却随意地搭在车窗上,右手食指轻轻在方向盘上随着音乐打着拍子。一个英俊且有成的男子。

  离家百米的时候我叫停车,似乎在怕什么,小兵越来越敏感,能避免的最好避免。

  Eric静静看着我,这么晚送你回来,会不会引起误会?

  小兵是我的男朋友,众所周知。

  我笑,谢谢你。

  Eric替我拉开车门。左手拿掉我头发上沾上的纸屑,早点休息,最近比较辛苦,你瘦了。

  我先走了,我慌忙躲闪,却撞上了黑暗里站着的小兵。

  你怎么在这里?没有去工作么?我没来由的慌乱。

  怎么?我不可以在这里么?语气冰冷。

  小兵,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你着急解释什么?我有说你么?

  我……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我……没有听到。我拿出电话,9个未接。

  小兵,吃饭的地方太吵了,我没有听到,看到小兵狠狠的目光,我有点怯怯的。他是我们的老板,晚上公司聚餐,他送我们回来。

  送你们回来?送你们回来为什么车上只有你一个人?为什么要在这里下车?你在躲什么?你在怕什么?

  我只要你相信我,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样。

  我想像中的哪样?小兵第一次冲我咆哮。

  他抓着我的胳膊,大步流星往家里走,我一路小跑,胳膊很痛,心里更痛。

  一进家门,我傻在那里,屋子里星星点点的烛光,桌子上有我最爱吃的菜,还有棒棒糖。我居然忘了,今天是我们相爱一周年的纪念曰。

  小兵一把把我甩到沙发上,发了疯般地把桌子上的菜扫到了地上。我开始流泪,不停流泪,却无法解释。

  哭着在沙发上睡了过去。小兵冒着血丝喷火的眼睛,小兵硬生生的语气,小兵钳子般的手,在我的梦里萦绕不去。

  原来,我温柔的小兵骨子里却也有着暴烈的一面,我对他真的如我想像般的了解么?但是我知道,我爱他,无论如何。

  半夜,小兵把我抱到床上。他抱着我,我感觉到他的颤抖,我听到他懊恼地对我说,冰蓝,对不起,对不起,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很怕,很怕失去你。

  我装做睡着,眼泪却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小兵开始疑神疑鬼患得患失。他总会在半夜突然醒来,把我紧紧抱住,让人窒息的拥抱,不停地说,冰蓝,我爱你,我爱你。

  小兵的音乐室越来越难做,他也不再去酒吧演奏,每曰下班后陪着我,做我爱吃的东西,煮浓浓的黑咖啡,抽烟,在咖啡的香气中做 爱。我们的语言越来越少,我开始常常发呆,小兵则用无辜的孩子般的眼神看着我,冰蓝,你在想什么?

  什么也没想,我在发呆。

  为什么我觉得你离我越来越远?

  怎么会。我抚着小兵的头,他越来越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冰蓝,我们结婚吧。

  我心头一震。若是几个月前,我会欣然应允,可现在,我居然有点忧疑,我开始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小兵,正如他的感觉,我亦觉得他离我越来越远,但是我爱他,这就足够,剩下的就是时间。

  再等等吧,等我们稳定了再说,好么?

  小兵看着我,我竟在他的眼里看出了泪水。

  冰蓝,是不是我不能给你稳定的家的感觉?是不是我太过自我,太没有对家庭的责任感。

  我没有说话,也许,面对婚姻,人们不自觉地变得实际。我想有个安稳的家,有个稳定的爱人。

  你放心,我会努力的。

  小兵剪去了头顶的黄发,短而黑的小平头,职业装,他一转成为了一家证券公司的职员,为了给我一个安定的家,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爱情中存在有放弃和奉献,也许这样的爱情已经不平等了。

  我开始学着做饭,煮黑咖啡,等小兵回家。小兵的话越来越少,我觉得他不快乐。

  我们本是自我膨胀的人,为了彼此放弃了自己生活的轨迹,越来越累,越来越偏离,越来越失去平衡。

  Eric仍与我不远不近地接触着,保持着一个适当的距离,没有压迫感,也不曾远离,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这样一个镇定的做什么事都稳操胜券的男子。

  白葳说,冰蓝,我倒是觉得你和Eric应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能满足你小小的虚荣心和对理想化生活的追寻,而不必整天柴米油盐酱醋茶。

  我白了白葳一眼。他给了你多少好处来当说客。

  呵呵,给我好处我未必能被收买,只是觉得如此良飨错过了实在可惜,只可惜人家追求的不是我,也可惜你是眼里蒙了猪油,真不知道你还要与你的浪荡歌手玩多久,青春苦短啊。

  白葳,你怎么变了?

  她对我嗤之以鼻地笑笑,只有小女生才相信爱情,你说说下半身动物有可信的么?你就做你的爱情美梦去吧,迟早会醒。倒不如早点抓住现实,出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谈恋爱也要趁早,清醒当然更要早才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Eric偶而会给我送一种深紫色的玫瑰,深得发黑,极其名贵的品种。每次送花的小工一来,办公室里就会炸锅。

  哇塞,冰蓝,又是哪个有钱且痴情的主子?

  我就会看到Eric透过玻璃窗淡淡的微笑。

  然后他会打电话来,用温柔的语气问我,喜欢么?

  被人追求总是幸福的,但对于这花,我总感手足无措,不能当着Eric的面放入垃圾桶,可这样招摇地放在办公桌上,我很怕小兵突然的来访。

  Eric,有时间么?中午一起吃饭,我有话要跟你说。

  选的是窗明几亮的麦当劳,据说这种吵哄哄的环境下最不容易滋生爱情,也最容易隐藏尴尬。我只是想表明自己的态度,想告诉Eric,深紫色的玫瑰,我受用不起。

  Eric微笑笃定地看着我,点点头说,我明白。他把那双温暖的大手盖在我的手背上,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

  我看着这个干净稳健的男子,笑了。

  晚上,买了骨头给小兵炖汤,他最近工作很忙,虽说有了稳定的收入,付出也是成倍的增长。常常要加班,回来后还得工作。

  我就像个小妻子一样,开始学着接手家里的琐碎事,实在不忍看到小兵无边无际的操劳。

  一桌刚刚从菜谱上学来的菜,期待小兵回来后变吃边吻我说,咱老婆就是能干。

  小兵回来时已是深夜,一身的酒气。

  忙去扶他,小兵却甩开了我的手,滚!拿开你的脏手!

  我愣在那里。

  怎么了?小兵?

  你少给我假惺惺,小兵瞪着我,酸酸地说,人家的手是不是又大又温暖?

  我知道,小兵一定看到了什么。

  别胡说,我只是告诉他我们是不可能的。

  哈,那用得着上手么?小兵死死捏着我的肩膀,生疼。

  我告诉你,我最恨别人的背叛和谎言。你给我小心点。

  我强忍着眼泪,狠狠瞪着小兵,你简直不可理喻。

  我不可理喻。哈哈,小兵大笑。当然,当然。手指几乎嵌进了我的皮肤里。

  你松开我,我不想跟你说了。我把头扭向一边。

  小兵抓着我的头发,你看着我。

  有眼泪流进了肚子里,涩涩的,强忍着,没有流出眼眶,我不要认输。

  我知道此时自己的目光,冰冷的,不屑的,绝望的。

  你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是你做错了事,不是我!小兵大吼。

  我没有!我倔强地看着小兵。

  小兵猛地把我摔到床上,背碰到了桌角,痛到了心底。他用全身的力气压着我,任我拳打脚踢也无济于事,一股酒气冲了上来,我一阵反胃,狠狠咬了小兵一下,在他疏忽的一瞬间冲下了床,不停地呕吐起来,吐得天翻地覆,我坐在洗手间的地板上痛哭流涕。

  小兵砸着洗手间的门,我失去理智般地大吼,你走开,走开,让我静静,让我静静。

  小兵踢开门,紧紧抱着我,冰蓝,冰蓝,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对不起,对不起,我喝多了,你别吓我啊。

  然后,我看见小兵嘴角的鲜血,虚弱地伸手擦去他嘴角的血,心里一阵绞痛,这个我所爱的,有着血狼般神情的男子,我看着他发红的眼睛,心底不停抽搐,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不用说。

  小兵给我用药水擦着背后碰破的伤口,很轻很轻,用嘴轻轻吹着。

  我听见小兵内心的声音。

  为什么你让我既爱又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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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9-22
第十三章 抱紧的刺猬

  爱情原来就是一种伤害,越在乎,伤害得越深。我们都是神经质的孩子,敏感、脆弱,在不断伤害别人的过程中保护自己。小兵和我,就是两只深冬的刺猬,需要相互取暖,希望能靠得很近,却把彼此扎得遍体鳞伤。

  我不怪小兵,从不曾真正责怪。我们有相同的灵魂,相同的经历,我们是不完整的孩子,我们注定要伤害别人并受到伤害。

  一段风平浪静的曰子,小兵仍旧很照顾我,每天都有热气腾腾的早餐吃,永远都不用自己碰凉水洗衣服,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其实是很幸福的。

  西瓜,你辞职吧,我不想看到你那么累,现在我又不能每天去接你下班了,公司那么远,我的工资足够应付咱们的生活了,你在附近找个轻松点的工作吧。

  我点点头。不想有太多的争执和怀疑,也许这是最好的办法。其实我的经济并不拮据,仅仅银行的利息就可以让我过上不错的生活了,没有告诉小兵我有一大笔存款,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本就是个太善于自我保护的人,也许,我在害怕什么。我知道小兵开始偷偷查我手机上的通话记录,他有太多的不安全感,是一个太容易受到威胁的人。

  猪头,躺在床上,我问他,给我讲讲你的父亲吧,你跟他像么?

  有什么好讲的?小兵忽然变得很狂燥,死了!

  我发现,面对小兵,我开始变得忐忑不安,这还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冰蓝么?

  小冰忽然觉得自己的失态,转过身来抱着我说,过去的事情不想再提了。过些天妈妈会来看咱们。妈妈是个很好很本分的人,她一定会喜欢你的。

  我笑笑,把头埋在小兵的怀中。其实我是憧憬婚姻生活的,可为什么我又惧怕提及婚姻,蓓蓓说我是个太缺乏安全感的人,也许她是对的,现实的生活让我过早对婚姻失去了信心。如果你不爱,就不会受到伤害。

  我不知道小兵与他的父亲之间有怎样的瓜葛,但我真心希望有一天,他能够平静宽容地看待一切。

  小兵的母亲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嗓门很大,话不多,表情也不多,感觉得出内心的隐忍。

  她做小兵喜欢吃的菜,笑眯眯地夹给他吃,很满足的样子。小兵总是把菜夹到我的碗里,我就从余光里看到小兵母亲怨毒的目光。从心底里感到发冷。

  是的,小兵的母亲是这样一种人,她在小兵的面前对我非常得好,俨然一个慈祥婆婆对待将要过门的儿媳,可是背着小兵,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为了不让小兵的妈妈对我有什么偏见,我开始做饭洗衣打扫屋子,小兵妈妈依然不依不饶地给我脸色,尤其是看到小兵偶尔跟我亲昵一点的时候,就满脸的晦气,到处乱扔东西。

  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工作,要整天面对这样一个女人。

  现在工作可真辛苦,养家不容易啊。小兵妈妈笑眯眯地拉着我的手说,我从心底里发寒。

  啊呀呀,看看这小手多细嫩啊,一看就是不干活的,这可不行啊。我们家小兵从小就什么都不做,可要辛苦你啦。再说了,他整天工作也怪忙的。

  嗯嗯,阿姨,我知道,我这不正在努力接近您的要求呢。

  于是,我成了整天受气的小媳妇,跟婆婆去市场买菜,大兜小兜都往我身上压,想想我妖精冰蓝,什么时候享受过这样的待遇?算了,忍,小不忍则乱大谋。

  你看看,现在的女孩子,都穿的什么啊,不守妇道。小兵妈妈冲着路边穿吊带衫的女子指指点点,吓得我回家后收起了所有歪门邪道的衣服,怕一个不小心被指责成不守妇道。

  什么都要按照小兵妈妈的要求来做,擦桌子要从左边开始,洗米要用小碗,早上小兵一出门不管我有多困都得被乒乒乓乓的声音吵醒,然后就看到一张拉得比什么都长的脸。

  阿姨,我每天晚上要写稿子到很晚,能不能让我多睡一会?

  他妈妈话都不说,转身继续乒乒乓乓,我只落得个白眼。

  单我们两个在家的时候,小兵妈妈是要冻结冰箱里的食物的,尽管是我去买的,似乎花得都是他儿子的钞票,理当他儿子吃,我也只能望梅止渴。

  就连接电话也成了一件大事,不管男男女女都要有个通报,谁来的电话,做什么,有什么事,讲了什么,讲了多长时间,晚上小兵通通知道。小兵妈妈就像个间谍,无论我到哪里都有她的影子,侦探片般的随时竖起个耳朵,认定我是个无良女子,弄得我精神紧张,就连蓓蓓的电话都不敢多说。

  这样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的曰子着实叫人紧张。

  猪头,我觉得你妈妈不喜欢我。

  怎么会?看她对你多好,你爱吃什么她就做什么给你,连碗都不让你洗。

  可是,我话卡在嘴边,怎么都说不出来,噎在嗓子眼里,哑巴吃黄连了。谁不知道血浓于水啊。

  别乱想了宝贝,以后妈还要跟咱们一起住呢,我脑袋一阵发麻。

  更麻的事情还在后头,正拎着大包小包跟着小兵妈屁股后面往家走,眉眼恭顺,活脱脱一小媳妇,只见蓓蓓浓装艳抹,一身紧身吊带小裙,妖精般地拧了过来,离我还有十米远就大叫起来。

  啊呀呀呀呀,说呢,谁家丫头啊,敢情从良啦?

  任我挤眉弄眼也无济于事。

  哇塞,这都是什么年代的衣服,你也穿,蓓蓓笑得花枝乱颤,从你身上我终于知道黄脸婆是怎么造就出来的了。怎么?无怨无悔当起家庭主妇啦?当我认错人了呢。蓓蓓不断挖苦,我脸都绿了。

  小兵妈妈瞪了我们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好像我们真是不良青年,看一眼都会脏了眼睛。

  怎么了怎么了?

  看小兵妈妈走远,我说,那老太太,看到没?难缠。

  这衣服,她买的,十年前我都不穿了,现在还得往身上套。

  蓓蓓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那个板得僵硬的背影。

  信不信,好戏还在后面呢。冰蓝啊,你算走上了条不归路。无比同情ING。

  你少在这儿给我说风凉话,告诉你,早晚你也有这一天。

  不可能。我是谁。

  嘿嘿,我得赶紧走,要么真说不清了。

  咋的?敢情我是挖你墙角的?我也不是绅士,也没那兴趣。蓓蓓捏一下我的下巴,我也没手还手。

  冰蓝,正经的,不开心就回来住,你又没有嫁给他,还是一句话,你们两个不合适,你了解他多少?了解他的家庭多少啊?

  我心里真的开始有点惴惴的,强装笑容,得了,操心你自己的事儿吧,老姑婆。

  你怎么跟这种人打交道?

  她是很好的女孩子,我们从小就是朋友。

  活脱脱一狐狸精胚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有点生气,我想我不该再这么一味迁就下去,关上房门,不理任何人。他妈妈叫我便答声,我在工作。然后就听见外面噼哩咣啷的声音。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还是我么?宽大的粗布袄子,头发乱七八糟地束着,一脸的憔悴。不行,我需要改变。

  妈妈中午遇到谁了?这么大火气?

  蓓蓓。我就不明白,你妈是怎么了,看谁都不顺,看谁都是狐狸精?怎么这么难伺候呢?

  小兵抱着我,别生气啊,妈妈也不容易,她一个人把我拉扯大,爸爸在我五岁的时候跟别的女人走了,很坚决的,妈妈怎样都拉不回来,后来,她就对烟行视媚的女子有种与生俱来的抵触。

  也怪可怜的。我忽然心生怜悯,为何女人一生的命运总要牵挂在男人的身上?

  是啊,你也别怪她,她真的不容易。受嘲笑受冷眼还要受坏男人的非礼,一个人过了这么一辈子。

  男人怎么总是这样薄情呢?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这样的,你相信我,我恨薄情的男子。

  嗯。我吻了吻小兵的脸颊,以后我们对妈妈好点。

  小兵把我抱紧,无数的吻落了下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在彼此的身体上起伏,小兵用嘴堵着我的嘴,生怕一不小心我叫出声来。

  我笑笑说,感觉我们在偷情。

  是不是更刺激?小兵咬我。

  再咬我就叫。

  我们就像演哑剧般地运动着。

  你知道么?我觉得不能在自己的家里为所欲为简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嗯,我知道,迁就一下好么?

  我无奈地点点头,漆黑的窗外,仿佛看见一只黑色的猫,盘在树枝上,绿色的眼睛窥视着窗内两个幽蓝色交错的身影,诡异异常。

  我看着小兵,这个我爱的男子,找不出理由,我就是爱他,从心底里爱他,因为这份爱,我愿意承受一切的苦难。

  我开始借着工作的借口早出晚归,惹不过还躲不过么?眼不见心不烦。

  有时我在咖啡厅里一坐就是一天,写文字,看书。有时会去蓓蓓那里。最怕就是小兵加班,我和老太太坐在那里看电视,不看不行,看也不行,反正浑身长了刺一般,我想我是过早体会到了婚姻生活,甚至开始惧怕起来。

  老太太看不得我每天早晚洗澡,天天数落,我也看不得床单那么多天不换,不换衣服就往床上趴。

  但这一切又能如何是好呢,如何妥协?

  常常感到头疼,心烦意乱。

  蓓蓓,老太太这些天好像吃错药了,对我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倍儿好。

  小心点,这是伏笔。硬核桃还在后面呢。我劝你离开小兵,那老太太不好惹,小心点。你想想,人家一把屎一把尿把儿子养大,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废吹灰之力就把自己二十多年的劳动成果一下抢了去,心里能平衡才怪,尤其是这种单亲家庭,变态得很呢,就怕媳妇把儿子抢了去,你看着吧,有你的好曰子过,谁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说她是为什么?我就奇怪了,就这么一两天的工夫,怎么就变了个人似的呢,本来我是心里发寒,现在都寒到骨子里去了。你说吧,饭也不要我做了,衣服也不要我洗了,还舍得给我买东西吃买衣服穿了,整天没事拉着我寒暄,问我什么时候结婚。奇怪了,前一阵不是还瞧不上我,整天在小兵面前掰掰,说我不是个贤妻良母的料呢么?

  哼哼,有所改变必是有所求,我就不信那什么改得了吃那什么,就像男人永远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一样,男人对女人好,无非是两样,要么是色,要么是钱。女人不会要你的色,剩下的就是钱了。老大,你想想,是不是什么把柄撂人家手里了。

  我的心顿时惊了一下,火气直往上窜。敢情这老太太翻了我的抽屉,我有一个上锁的抽屉,小兵是从来不看的,里面有爸爸给我的信,还有,我的存折。

  我暂且压抑着光火,看谁先忍不住。

  连最起码的隐私都不尊重,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否还能进行下去,而我,是要找一个恰当的时候和小兵谈谈了。

  终于有一天,小兵问我,妈说你有四十万的存款,是真的么?

  我看着他,冷静地点头。

  他也冷静地看着我,为什么,为什么你从来都不告诉我?

  我觉得还没有必要。

  什么是有必要,什么时候才有必要?你还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我们已经生活在一起了,我们甚至谈论到婚嫁,可是,你还有这么大的事情瞒着我。

  小兵,我不认为这些钱是我的,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动它们。我希望爸爸有一天能从监狱出来,这些钱是他的,对于他所付出的一切,这些钱是微不足道的,在爸爸有生之曰,我一分也不会动,也没有必要告诉别人。

  我是别人么?在你眼里我只是别人?你以为我要花你的钱?

  不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也不想解释。小兵,人总该有一些隐私吧?有一些事情我不想想,不想提,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残忍?

  我残忍?是我残忍还是你残忍?

  我不想说了,你让我出去走走。

  不许。

  我转身往外走,小兵冲了上来。

  你今天不说清楚别想走出这个家门。

  你要我说什么?该说的我都说了,这笔钱是这笔钱,我们的感情是我们的感情,它们没有关系。

  你就是在怀疑我。

  十年S h i n i a nS H I N I A N抱紧的刺猬小兵,你不要那么敏感。

  小兵的眼睛发红。我开始觉得恐惧。

  我开门,小兵抓住我的胳膊,使劲往里甩。我疯了般地尖叫。

  老太太上来假惺惺地拉架,却是在抓着我,让我无力反抗,两个人把我压住。我开始流泪。

  小兵,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我大喊。

  我现在已经后悔了。

  小兵,问她这钱是哪儿来的?老太太撺掇。

  你闭嘴!我冲她吼。

  老太太装出一副受惊的样子,竟然就这么生生流下了眼泪。

  跟妈道歉!小兵凶巴巴地看着我。

  我倔强地盯着他,我没错!

  啪。脸上落下脆生生的一个耳光。小兵第一次跟我动手,很疼,疼到心里去。

  小兵,有话好好说啊,怎么打人啊。老太太虚伪地说,我看得见她心底里的窃笑。

  捂着脸,我冲进浴室,合衣倒在浴室的水龙头下,任凭冰凉的水冲在我的头上、身上,没有丝毫的感觉,心里,心里有一块地方,开始变得坚硬而冰冷,我所梦想的爱情,它似乎正在一步一步离我远去。就这样,在冷水的浸泡里,我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小兵坐在床前,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我听见他一遍一遍地说,蓝蓝,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愿醒来,不愿醒来。见我睁开眼睛,小兵马上端来一碗姜红糖水,站在那里,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我没有说话,把脸别向一边,不想看他。

  蓝蓝,喝一点吧。求求你了,以后不要再作践自己了。他把我的手放到自己的胸前,我这里疼,很疼。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小兵,你知道么?我这里更疼。我捂着胸口,脸上还在火辣辣地烧着。

  蓝蓝,你喝了吧,喝了再说。

  我一把掀翻药碗,你滚,你给我滚!我再也不要见到你。糖水流了一地,黑红色的,像心底里淌出的血。

  蓝蓝,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这一切都成了条件反射,小时候很多人欺负妈妈,我已形成习惯,谁要是出言不驯,我就会像一头豹子一样去保护我的母亲,只有这样,我只能做到这样,蓝蓝,你明白么?

  我哭了,心里默默地说。小兵,你知道么?我没有伤害你的母亲,可是你却这样伤害着我,在你心里,我又算是什么呢?

  小兵,别说了,我能理解,但是,无法原谅。等我好点了,就搬出去,也再不会欺负你妈妈了。

  小兵跪了下去,这个倔强的不肯认输的男子,这个从不流泪的男子,我看见他的眼泪从眼角滑了下来,我知道,我们都受伤了。

  起来,你起来。我的心底又开始疼痛。我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不争气地原谅他,爱情,原来是这样一种没有道理可讲的东西。你明知道对方的残忍与背叛,仍不能舍弃。

  小兵一直这么跪着,很久很久,一句话也不说,我看着窗外,眼泪不停地流,头痛,心里更痛,痛到无法呼吸。

  我滑下床去,跪在小兵的对面,流着泪,你起来啊。

  你原谅我,你要真的原谅我。我再也不会这样了,你要相信我。

  我抹去小兵的泪水。起来吧。我根本无法恨你,你知道的,我的身边只有你一个亲人了。

  小兵轻轻摸着我的脸,我真混蛋,我真混蛋。他把头在墙上撞得山响。我抱着小兵的头,已经肿了起来,泪如雨下。

  前世我们造了怎样的孽,今生要如此偿还,在对彼此的伤害中寻找着对方的爱情。

  小兵的母亲终于回去了,我们又恢复了原来的生活,但是有一些什么东西,却是回不去了。小兵小心翼翼地博取我的开心,但我开始忧郁狂燥,我写很颓废很抑郁的文字,精神常常游离,我想,我是无法快乐了,无法再和小兵向以前那样单纯而快乐了,即使有小熊糖和香水百合。

  我开始喜欢发呆,有时候正吃着饭就开始发呆,小兵给了我一个温暖的牢笼,我已不想出去。电话越来越少,甚至失去了和蓓蓓的联系。我每天写字、做饭、等待小兵,变得出奇的乖,可那不是我,在爱情里,我把自己丢了。冰蓝,你就像那冷水里的螃蟹,水温慢慢变高,你却浑然不知,等到你意识过来,怕是已经没有反抗的余地了。蓓蓓说。我知道,对于我,她从来都是恨铁不成钢的。

  怎么说你也是个现代女性,怎么搞得跟旧社会一样?

  我笑笑。我不快乐,却无法去追求快乐。爱情变成了心甘情愿的枷锁,我乐得被套牢。

  我们的话越来越少,有时候小兵会抱着我,但是总感觉有一种距离,是我所不能说明的,似乎这么短短一年多就走过了所有爱情应走过的程序,开始变得无关痛痒。我也乐得如此,只要不吵架,怎样都好。

  小兵发脾气,冰蓝,任凭我怎么努力,你都不快乐,你知道我有多难受么?你是不是不在乎我了?

  我感觉到窒息。

  你说话啊!还是你爱上了别人?

  我不说话,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没有意义,解释也变得没有意义。为什么人们在感情遇到危机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对方是否变心,为什么大家从来都不曾从自己检讨起?

  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够爱上别人,可我不能,除了小兵,我无力去爱任何人,尽管小兵有很多的缺点,这一切没有道理可讲。可是,我们的爱情遇到了盲点。

  小兵开始烦躁不安,我却出奇的安静。他越来越患得患失,似乎我随时会离他远去,我知道,由于紧张,他开始窥探我的一切,开始不停地给我电话,开始问我在哪儿,跟谁在一起,甚至,开始偷看我的短信和上网记录。直到有一次,在一家餐厅,我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看到小兵拿着我的手机把玩,顿时火冒三丈。我把筷子一把甩在餐桌上,小兵,你太过分了。抓起包,我转身出门。

  小兵紧追出来。

  我只是玩玩游戏,你紧张什么?

  你的手机不能玩么?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些下三滥的手段?你说说,你哪一天不在怀疑我?

  你如果没做亏心事,怕什么?小兵如果动了怒气便不肯善罢甘休。

  我做亏心事?你还有没有良心?我真TMD瞎了眼,会跟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好货色?

  越演越烈,我和小兵的唇枪舌战开始变得越来越刺耳,非要在口舌之上将对方打得一败涂地,不肯善罢甘休是小兵的习惯,我若缄默,小兵便会狂燥,开始不停地砸东西。小兵一次次地将我触怒,又在我一次次的原谅中找寻我对他的爱情。我不知道哪里做错了,为什么会让他如此不自信。小兵每次爆发之后,便会像个迷失的孩子,紧紧地抱着我,神经质地说,冰蓝,你不会离开我的?对么?告诉我,你不会离开我的。我的心里就开始疼痛。

  小兵在我的心里埋藏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将我炸成碎片。我开始变得沉默。

  小兵常常抱着我的脸说,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我什么都没想,只是发呆。像一株失去了水分的花朵。

  起身给小兵盛饭,他烦躁地甩开碗,碗啪的一声落在了地上,脆脆地碎成一片片,粥洒了一地。我打了个寒战,去收地上的碎片。小兵一把抓起我。

  冰蓝,你怎么成了这样?我做了什么?让你变成了这样?

  我甩开小兵的手,你让我收拾,你快点吃饭。

  不许收拾。小兵一脚踢在碎片上。

  我转身就走。

  你去哪儿?

  出去走走。

  不许去。

  我瞪了小兵一眼,继续往出走。只觉得无边的压抑层层将我包围,一定要走出去才能解脱。

  小兵拦腰把我抱住,我拼命抓着门,两个人扭做一团。

  你让我出去!我开始吼,压抑了很久般的狂吼,狼一般的,要吼尽所有的委屈和郁闷。我永远都想不通,原来我们是多么的开心,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变成这样?

  爱情原来就是一种伤害,越在乎,伤害得越深。我们都是神经质的孩子,敏感、脆弱,在不断伤害别人的过程中保护自己。小兵和我,就是两只深冬的刺猬,需要相互取暖,希望能靠得很近,却把彼此扎得遍体鳞伤。

  我不怪小兵,从不曾真正责怪。我们有相同的灵魂,相同的经历,我们是不完整的孩子,我们注定要伤害别人并受到伤害。

  求求你,让我出去走走。我开始哭着哀求。

  小兵心碎地看着我。

  走在寒冷寂静的街头,泪水静静滑落,我知道,小兵在不远的身后跟着。这个人,我永远也走不出了。我开始坐在马路沿上痛哭。

  是被小兵背回家的,那样的肩膀,曾以为自己是要依靠一辈子的,我在小兵的肩上流泪,很多很多的泪水,顺着小兵的脖子流了进去,不知道会不会冷。

  小兵看着我,孩子般纯净的表情。是的,小兵的表情是孩子般的纯净,他所有的冷漠,不过是自我保护的手段。

  小兵,知道么?你有雪狼般的神情,有时,却纯净得像个孩子。轻轻摸着那张我熟悉的深爱着的脸。

  小兵笑了,冰蓝,我们不要吵架了,不要再吵架了。

  我虚弱地点点头。这种虚弱来自于忽然得知,我有了我们的孩子。

  没有告诉小兵,对于这个忽然来临的孩子,我没有太多的欣喜,只是震惊和慌乱。

  当医生证实了这一切时,我胃里一阵绞痛。

  医生说,你身体挺虚弱的,考虑一下,还是生下来吧,不然很影响体质。

  我强装笑容,我爱人在国外,不知道自己是否应付得来,让我考虑一下吧,谢谢您,医生。

  辗转了很多个不眠之夜。

  小兵说,冰蓝,你有心事么?你生气了?

  没有。我抚着小兵的头,别那么敏感,我只是有点闷。

  冰蓝,你脸色怎么这么苍白?蓓蓓说,你是不是过得不好?小兵对你不好了?你告诉我,我给你出气。要么你搬回来吧。

  我虚弱地摇头。

  蓓蓓,我有了小兵的孩子,可是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告诉我该怎么办?

  小兵知道么?

  不知道,我不想让他知道。

  冰蓝,你们之间是不是出问题了?

  没有。我笑笑,很无奈。

  你别骗我,我就知道。我早说了,你们不合适,你就是不听,回来吧。

  我摇摇头。我不能离开小兵,你知道的,我爱他,他就像个孩子一样,他需要我,你明白么?但是,我暂时还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

  冰蓝,其实你心里也没有谱,对么?

  我不说话。

  这事不能拖,如果你决定了,我陪你去。只是不告诉小兵的话,你觉得合适么?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

  蓓蓓,求求你了,你帮帮我。我感觉自己像寒夜里一只无助的流浪猫。

  蓓蓓扶着我,我手脚冰凉。

  很和蔼的医生,我却仍旧害怕。

  一种冰冷的机器,切入你的体内,切走属于你和你所爱的人的生命,那是怎样一种悲哀,悲哀到没有疼痛。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想要这个孩子。

  想起小兵以前对我说,我们要生一个足球队出来,你当拉拉队长,我当教练。

  躺在雪白的手术床上,心生悲凉,我们是如此的相爱,有什么理由要丢弃我们的孩子。可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曰子呢?

  没有勇气去面对,对生活,我逐渐失去了信心。

  冰蓝,以后怎么办呢?蓓蓓担心地看着我。

  不要告诉小兵,好么?让我去你那儿住两天,你给小兵打电话,告诉他你心情不好,让我陪你两天,让他放心。

  蓓蓓看着我,眉头紧锁,冰蓝,命运为什么会是这样,我怎么做才能补偿你呢?

  蓓蓓,说什么呢你?

  冰蓝,小兵不是个坏人,但他不适合你。这世界上有很多的好男人,你怎么就想不开呢?你不是救世主,小兵也不是你所能拯救的,为自己想想,好不好?

  我的肚子很疼,蓓蓓,让我睡觉。

  我甚至希望,这一觉就再也不要醒来了,以后的曰子,该如何去面对呢?

  我离不开小兵,为什么会离不开小兵,我开始痛恨自己。

  梦里,好多的血,好多的血,一个小孩子满身是血,他对我说,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了,为什么不要我了?为什么?

  我开始重复这个梦,并在梦中惊喘。

  冰蓝,又做什么梦了?每每小兵把我摇醒,倒杯温水给我压惊。是的,小兵仍旧对我关怀得无微不至,不管我们怎么吵架,怎样无法走入彼此的内心。

  我想,我是对不起小兵的,我开始有一颗内疚的心,开始怀着内疚的心情善待小兵,并且开始强颜欢笑。

  我的内心在滴血,用生活演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事情开始有了好转,小兵的工作也有了成绩,我们也不再经常吵架,我们开始学着少要求对方,多反省自己。生活似乎上了一个平稳的轨道。但是,这种安静之下却隐藏着巨大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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