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迷上了变身
最近迷上了玩变身,《路尼亚战记》里的史莱姆太好玩了,从来没玩过这么神奇的职业。打架不用武器,只要像孙悟空那样,一变就可以很强大,可以为所欲为。
说到变身,我就想起了超人、蝙蝠侠、蜘蛛侠……这些西方奇幻电影里拯救世界的英雄们(那个说奥特曼、恐龙特级克赛号的给我拖出去打)。在变身之前,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常人;可变身之后,一个个比吃了伟哥还兴奋,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欧美的个人英雄主义文化在这里得到了完美体现。
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超人
其实西方的变身文化历史悠久。早在古世纪欧洲,就有了关于狼人的传说。相传在月圆之夜,拥有狼人便会显形,变成野兽。正所谓会变身的不一定是英雄,也可能是野兽!
卖嘎的,月圆之夜的狼人
英雄也好,野兽也罢,他们都体现了“变身”在西方传统冒险文化中的地位。不论是小说、电影电视,还是电脑网络游戏;想要成为西方冒险文化中的正统,变身是绝对不能少的。
就像《路尼亚战记》里推出的变身职业——史莱姆,绝对称得上是“新时代的变形金刚”。打起架来就是东变变西变变,变身N种造型对付敌人。不仅很有西方味道,更有一种恶搞的幽默。我就经常把自己的史莱姆变成一颗棉花糖,嘎嘎!放上两张史莱姆帅图,HOHO!
我变啊变啊变啊……咦,怎么变成狗狗了?
事实上,我自己也不知道哪个是真的我了-_-